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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
酒是陈年的好酒,窗花精致漂亮,马肉又香又烂,银子是足量的白花花纹银,连棉被也是又柔又软,因为他现在是英雄,单枪匹马打跑马贼的英雄、毫发无损带回弟兄的英雄、挽救了整个双钩镇的英雄,但他就是觉得自己像桌上那碗肉,谁都想分上一杯羹。
自从他肩扛五人凌空而下还依旧健步如飞後,媒人便踏破了留他暂住的老五家的土门槛。谁都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稍有姿色的媳妇大嫂也硬要改嫁於他,说什麽有这样一个力大无穷的夫君,什麽盖房啦、磨面啦、牧羊啦、找水扛水等等等等活计都可由他一手包办,此外,骡子钱、瓦工钱、喂狗钱、水桶钱、挑夫钱等等等等也都可以节省下来,当然还有安民保家费!有武功这麽好的老公在,不物尽其用那多浪费啊!所以这两天来,不间断的离婚案已让两耳生疮的县太爷对他下了最後通牒──一天之内,娶个老婆,安抚民心!
伸手自上而下沈重迟缓地抹了把脸,柳堪怜觉得自己真的比黄连还苦了千万倍。现如今自己成了香馍馍,但之前怎麽就没人为他说句公道话呢?
老怪物说过,这世间,但凡只要有人,便有功利之心,为求与己有利,必会不择手段,最终落得家破人亡,所以行走江湖,一定要玩了就走,切不可留恋,最多活长一点,等别人不记得你时再出来闹一闹,玩一玩;而色,则无非鸡犬不宁而已,况且男人又不会怀孕,所以相较之下,还是存色念而舍功利才是君子之道。
虽然大部分是老头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和培养像自己一样没节操、没心肝的徒弟而编撰的借口,但其中确也不乏一些道理,至少世态炎凉他看到了。想当年老怪物把江湖搅成一锅八宝粥後都能动用一个“逃”字,如今他只不过在一个小小的双钩镇微不足道地搅了一下,当然也能跑了!况且是徒弟借师父的招,不丢脸的!
主意一经过打定,当晚,他带著自己应得的二百五十两银子,小坛女儿红、几快晾得半干的马肉,修书一封,然後不声不响地飞掠出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双钩镇。
9
樊天诛牵著马闷闷不乐地在正午烫得吓人的沙漠上漫步。
离开双钩镇後,他们又在另一个小镇落下了脚。整整五天,老二老三还在为了那名捕头和他赌气闹别扭。老二怨他中途横插一脚,夺人所爱;老三则是一脸的不服输,恨他包庇敌人,没机会使那柄大刀。恶狼,从来都是心狠手辣的,恶少和狼牙这两个结拜弟兄,也向来对他这做大哥的分外敬重,但这次却脱了轨,乱了套。
日头晴惯了,总有下雨时,凡事,总会有例外!樊天诛边安慰自己,边向最近的一个沙丘进发。
不经意地,倒是又想起了搅得他兄弟不和的罪魁,虽然与女子没有半点相象,也无一丝脂粉造作,但还是令人情不自禁地想用一个“美”字来形容他!那一双无畏无惧的墨瞳,清澈、纯净,恰似蜿蜒水道旁春抚风剪的垂杨柳,外美内秀!长发轻梳,亦化作绕指柔。所以,在知道名字前,姑且就这麽称呼他吧!这个饶他们一命的捕头,应该有机会再见面吧?
四周除了要把人肺里的空气都压榨出来的热风外什麽都听不见,死寂的大地像一片明晃晃的大坟墓敞开已挖好的墓|穴,狰狞而又冷酷。弧形的沙堆一座连著一座,如同提个模子中刻出般枯燥地重叠著,偶尔会有沙砾从顶部滚落下来,形成窄小的沙流,那是现在唯一可赏的流动风景。
牵著越来越烦躁不安的马儿,顶著把脸扫得生疼不已的热风,樊天诛心事重重地走向自己此行的目的地。当他再次爬上另一处沙丘时,已陷入沙中不同於周围颜色的一抹鲜黄映入了眼帘──
“谁?”
明月初升,肆虐了一天的风终於停了下来,安静得仿佛被造物主遗忘的角落,隐约可闻两人一马的呼吸声。比别处更大更亮的月,照出广阔无垠下的一片黯淡。
樊天诛抬头望著夜幕下钻石般闪闪发光的星辰,身旁跳动的火焰将他的脸映得模糊而不真实。
这里是沙漠中难得的一小方绿洲,有一眼清澈的地泉,正是这眼泉水,救了怀中人的命!幸亏自己发现的及时,更感谢上苍留下这方绿洲,要知道,当他一改一刀毙命的常例把人从沙子中挖出来时,他的心脏先是抑制不住的狂跳,然後又陡然下降到了冰点!救他!救他!好象有另一个自己在灵魂深处声嘶力竭地呐喊。
绿洲、地泉,这些都是他个人的财产,在此之前,从未有人能踏足他的乐园,即便是恶少和狼牙。凡涉足至此的人,都毫无例外地被他五马分尸呈祭给了沙漠,但为了他,他又再次破了例,因为,终於,又遇见他了!因为,他想救他!还因为,他曾饶自己一命!樊天诛用这些理由说服自己。
沙漠的夜异常的寒冷,即使是像他这样的沙漠常客,即使有足够厚实的皮毛,即使有整夜不熄的篝火。樊天诛下意识地搂紧怀中仍昏迷不醒的人儿,为了取暖,他除去了彼此更多的累赘,此刻,两人就如初生的婴儿般裸裎相对,紧紧地裹在衣物堆里。
低头细细地用目光描绘他的脸、他的唇──脸色不再苍白,干裂的唇重新恢复了水般的光泽,浴水则欢的垂杨柳啊!
脸颊感受著他细柔的呼吸,一抹笑意悄悄趴上横疤的眉梢──他,生命已无恙!
自十三岁挥刀取人性命时起,十五年来,他从未救过人,为什麽要救他?没有理由或许就是个不错的解释,就如同他杀人从不需要理由一般,而相较於理由,他更想知道对方如此狼狈的原因,快了,只要等他醒来,他就会知道答案了,哦!还可以问他的名字!这个和自己有著不一样肌肤之亲的男子的名字!
这麽想著,望著怀中人的眼里没有一丝欲望、淫乱,有的只是单纯的怜惜和几许期待,简单而又透明。
低声哄著怀中沈沈的睡颜:“睡吧!有我在,牛鬼蛇神不敢入你的梦!”
10
清晨,樊天诛早早起身,留下披风用四支木桩架好,多少为睡著的人挡住了寒意与弥漫的浓雾。然後,他开始张罗早饭。
香味!有香味!
已经一整天没粮米支援的肚子先一步发出号师令,耸起鼻子抽了抽後,柳堪怜闭著眼睛坐起来,打了个喷嚏,抖抖擞擞又缩回皮毛堆里顿了顿,这才眯著惺忪的睡眼,如青虫般向食物爬去。
“我要吃!”
樊天诛有些好笑地看著他努力保暖却又极力向香味伸来的讨饭手。
“……”把手中烤好的食物递给他。
阿呜一大口,嚼了嚼,然後吞下肚去,闭眼偏头呆了呆:“你什麽时候改吃辣了?还有,早起就吃荤吗?改规矩了?”
“吃不惯?”一早看人自言自语真的很有意思。
“有点。”点头,继续吃,吃完再伸手,“还要!”
“好吃麽?”
“不怎麽好吃。”老老实实地回答。和平时的肉不同,味道有点怪。
三口两口解决食物,第三次伸手。
樊天诛莞尔:“既然不好吃,为什麽还要?”
“狄思竹,你每次都能把我喂饱的,怎麽今天就这麽小气?反正你有留他的一份嘛!”肚有存粮脑子灵,柳堪怜揉了揉眼睛坐直身体准备理论。待定睛看清眼前人之後,当下一愣,忙不迭将自己缩回毛皮中,满脸惊异地看著对方:“是你?”
好巧,於见面了!
“不是你的狄思竹!”敛去笑意,用自己也察觉不到的怪异口吻说道。
“你当然不是他!煮东西的味道不一样!抱歉,唐突了!”柳堪怜一本正经地回答。放眼四周,他毫不费力便得出结论:“你是恶狼,却救了我的命!”肯定的语气。
原因很简单──他从双钩镇带出来的东西,是怎麽也不够花消五日的,他所有的记忆,也只到某一座在他看来与别处没有任何差别的沙丘为止,而决不是眼前这方生机昂然的绿洲。
“我不该救人?”原来恶狼永远只能与作恶划等号。沈下一张脸,将整理过的衣服丢给他,“穿上!”
“不会啊!你没听过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吗?流言蜚语是不能去理会的,否则就是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白白自讨苦吃!”就像他们几个明明不好男风却因为老怪物的关系被说成是采草大盗!。
“我从未救过人。”向来只杀人!樊天诛在心中补充道。
“没关系,凡事总要开个头嘛!”
柳堪怜回了个我了解的笑容,刹时暖了樊天诛的心,到嘴边的话也不由自主地咽了回去。是啊!凡事总要有个开头,就让它成为一个好的开端吧!
整理好衣服,散开一头黑发,用手指随便梳了几下的柳堪怜皱了皱鼻子:“话说回来,你给我吃了什麽?”
随手提起脚边的几尾灰褐色的四脚蛇示意给你吃的就是这个。
喉咙里“咕咕”了几下,柳堪怜只觉得胃一阵阵抽筋,随即双眼发直,嘴巴像青蛙一样鼓起──要吐!
“如果你吐了,就只能吃这个了!有点像螃蟹!”拎只大黑土蛛晃了晃。虽然蜘蛛的味道不错,但他不确定对方喜欢这道食物的外表。
胡乱而又尽力地摇摆双手,同时努力平复腹中的翻江倒海後,柳堪怜惨白著一张俊脸拣了个离火堆远些的地方简简单单地把头发绑好。
吃那东西会短寿的,虽然都是八只脚,但他却怎麽也没办法把这黑不隆冬的怪物与可爱的大闸蟹相提并论,好歹他还可以把四脚蛇当做吃鳝鱼将就一下。
“不吃吗?”樊天诛把四脚蛇整只放进嘴里有滋有味地嚼著。
顶著世界末日的脸坚决地摇头。就算鬼老逼他卖身他也不吃!
“会饿!”就事论事阐明利害。
还是坚决摇头,同时再次後挪数尺,誓与那东西划清界线。
“你叫什麽名字?”不习惯他一脸戒备的神情。虽是为了还人情,喂饱了对方便可各奔东西,但,萍水相逢,也总该问个名字吧!
“柳堪怜!”
此刻,柳堪怜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樊天诛脚边的一堆“食物”上,脑海中则忙著构思大癞蛤蟆血口吞食四脚蛇的画面,根本无暇顾及自己方才言之何物。樊天诛亦有幸未步老七的後尘。
虽然名字女子气重了些,但确是一株垂杨柳!贴切!樊天诛点点头,起身离开,片刻工夫即又折回,只不过手里多了个扁圆的绿色物件。
“吃这个!”边说边动手又切又割。
“是什麽?”有了前车之鉴,柳堪怜说什麽也要先弄清楚再动口。
“仙人掌!”细心地拔掉上面的刺後,大步走近柳堪怜,“吃吧!”
柳堪怜感觉自己的脑袋“轰──”的一声震得老大,仙──人──掌?好象剥皮的大青虫哦!但面对送到自己嘴边的心意,却只能握紧双拳,伸长脖子一口一口把这绿绿、软软、粘粘的东西囫囵吞枣地咽下肚去。欲哭无泪!
“我要喝水!”菩萨啊菩萨,他今天若是被毒死了,好歹让他喝口净水上黄泉路吧!
“接著──”羊皮水囊脱手而出。
柳堪怜接过水囊,仰脖猛灌几口,水总该是干净的了吧?
“我放了些蛇血在里面,补血提神!”樊天诛对著一脸吐也不是,不吐也不是的柳堪怜,继续面无表情地嚼啊嚼,一条蛇尾也随著他的咀嚼在嘴角晃啊晃。
在认清了对方绝对无意捉弄自己之後,柳堪怜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仰头倒在地上叹息,静等浓雾散去好赶路。
做马贼,其实也很辛苦!
11
“真可怜!”习惯早起的雾影兰抱著琴推开狄思竹的房门走了进去,将琴放在几案上,直奔小床,伸手掀开被子,然後转身关门、开窗,倚窗看了一会儿雨打海棠,便回首折回桌边,校音弹琴,琴声铮铮,仿佛千军万马汹涌嘶杀,床上裹满纱布的人被激得一颤。
伴著恐怖琴音一同扬起的是恬静、温柔的男声:“我说思竹啊,原本师兄我是想吃大闸蟹的,但以你现在的体力,看来只好作罢。但,我的早饭怎麽办?”
“嘟──卜──噜!”只是怕边走边睡的大师兄跌进河里而好心加以提醒罢了,却落得这般下场,而且大师兄此番还用了追魂夺魄掌,当年,就连老头受用之後都乖乖地躺了一周,更何况对象是他,何止动不了,半条命都没了!哎!睡著後的大师兄真个越来越人魔殊途。
“我们都还是鬼老的徒弟,师兄我原是想尽同门之谊的,奈何你逞强推拒,现在动不了也怨不得别人!”伸手探入怀中摸出一只锦囊,在狄思竹耳边上下掂了掂,“没人做早饭,命苦啊!师兄我只能去美味之颠──‘食满园’委屈一下了。”说罢,抱起琴,头也不回地踏门而出。
听著雾影兰口中不成调的曲子配上自编的歌词:“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晚起的人儿没饭吃!”狄思竹嘴唇颤抖了半天──这就是同门之谊?
“气──四──吾──噜”
太阳一起,浓雾便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