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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骗三生 作者:余姗姗(晋江vip2012.9.3完结,女强)-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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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姿的娘在夫家更加地位不保,眼瞅着就要被夫家扫地出门,无计可施之下,只好求救曾经追求过自己的表哥。
  一般遇到这种情况,这位表哥多半是余情未了的,否则也不会答应伸出援手,更不会有后面的剧情发展,所以说,一个女人的背后总会有一个苦等。
  云姿的娘带着云姿改嫁给表哥,日子过得尚可,她们娘俩很满足,可是表哥不满足。表哥认为,身为男人要做一番大事业,励精图治,光耀门楣,所以很快的,表哥便对云姿的娘表示,他要北上发财。云姿的娘很担忧,这种担忧是有一定根据的。她爹当初就是北上发展才发展出第二春的,曾经也对她娘海誓山盟矢志不渝,但最终也没能遵守,可见,誓言都是用来被打破才立的。
  云姿的娘将这份担忧告诉表哥,表哥也表示希望她能相信自己,倘若不能相信,便枉费了他们相知一场。这话一落下,云姿的娘便知道大势已去。你看,男人要追求事业的时候,女人千万不要阻止,你阻止的不是事业,是男人高飞的梦想,可你不阻止,却也难免会因此成全别的女人跻身二房的梦想,一边是丈夫的梦想,一边是情敌的梦想,要不一起阻止,要不一起成全。
  一年后,表哥归家,带了二房,二房带了个大肚子。
  听开过天眼的道士书,那是个男胎。

  这段往事是我听明日城城府的丫鬟今今讲的。
  今今能对初来乍到的我如此挖心掏肺,可见是个热心肠,对于热心肠,我一向也热心以待,总不好阻止她说故事的欲望,于是便从善如流的问起下文,顺便问了问今今有没有什么梦想还没实现。
  今今说:“奴婢小时候就随爹在书场说书,爹说的书,大家都喜欢,可惜后来爹说书把嗓子说哑了,连话都说不出了,奴婢本想代爹去说,可是年纪太小,又是女孩子……至于梦想,谈不上,只希望有朝一日赚够了钱帮我爹治好嗓子。”
  由此可见,只有遭遇过坎坷才能验证是不是孝女。
  我说:“今今,你就不想嫁个好人家么?到时候再把你爹一起接过去,一起享福。”
  今今摇头道:“奴婢不信那些。”
  我说:“那你信什么?”
  今今说她从小就听书听多了,书里的那些女子大多容貌惊人,但是下场都不好,既然像她们那些美女都不能找到好归宿,平反普通的她也不能。
  我感叹着,今今真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好姑娘,倘若合欢能有今今的心思,可能早把莫珩忘了吧……但转念一想,又推翻了这个假设,因为合欢是美女,美女多被美貌所累,自然以为自己与众不同,直到美貌不再才会明白,女人过丑,生活坎坷,女人过美,爱情坎坷。

  今今见我半响不说话,只是叹气,好似有些急了:“主子,你还听不听,奴婢准备了一晚上呢!”
  我看着她:“今天是你第一次说书?”
  今今一乐,露出两颗虎牙:“是啊,奴婢头次登台,特别紧张,就怕说得不好,你不让我继续说……”
  我恍然的张了张嘴说:“哦,那你快继续吧。”
  于是,今今继续唠叨,故事继续讲述。

  二夫人的胎没有保住,据说是因为年纪幼小的云姿贪玩惊着了二夫人,二夫人饱受惊吓后喝了安胎茶,也未能奏效,胎儿急流勇退的离开了母体。当家的自然要将这个罪责推给云姿,就算当家的不推,二夫人也会推,因为若是怪罪老天爷不开眼,也不好向老天爷问罪,所以只好找一个就近的顺手的好折磨的对象下手,况且云姿还不是当家的亲骨肉,自然不必姑息。
  出于这种心理,当家的便要去拿问云姿,但是那边早已人去楼空,云姿的娘带着云姿第二次出走,真是一回生二回熟,改嫁真是路迢迢。

  人说一男娶多妻,那是本事,一女嫁多男,那是婊/子。
  这句话套用在云姿的娘身上,却也不实用,只能说,云姿的娘本不想做婊/子,是她嫁的那些男人只喜欢婊/子,她被迫只好也沦为婊/子,婊/子无情,多半都是被逼无情,情商都熬干了,拿什么和你谈情。
  云姿的娘很快就找到了接手人,这个人可谓是她的终结者。
  不帅,不高,不厚道,不有钱,不是好人——曾为乞丐,而后落草为寇。云姿的娘带着云姿上了山,当起了压寨夫人,为了保全云姿长大以后不受土匪们觊觎,还特意拉拢了寨主的小儿子,将两人结成了娃娃亲。
  年仅十岁的云姿不肯,对她娘说:“女儿只喜欢顶天立地的大英雄,那个人不可以打家劫舍。”
  云姿的娘笑笑说:“咱们连自己都养活不起,不打家劫舍还劫富济贫不成?你记着,孩子,劫富济贫的大英雄,都是钱多的没处扔的那些人,一分钱逼死英雄汉,你见过有哪个英雄去和人抢烧饼的么?”
  云姿不语,但心中仍是不服,此后到现在,心里始终只有“大英雄”。

  听到这里,我难免称奇。因为按照云姿母女的际遇,云姿早该成长为现实少女一枚,别说梦想,就是对于爱情的期待,也早该在她娘的生活哲学中得到毁灭,怎么会像如今一样天真可爱,大眼眨眨,将芳心暗许全写在了脸上,由此可见,这世界上总有那么一种人,记吃不记打,好了伤疤忘了疼,摔倒一次再爬起来,再在同样的地方继续摔倒,为的还是在同样的地方再爬起来,真是坚持不懈,令人叹服。
  云姿的娘没能活过三十岁,留下十二岁的云姿,可能她娘实在没精力再找第四春吧,只好将结局画在这里。
  云姿不想在山寨上继续呆下去,主要是因为小寨主再强大也总归只管一个山头,而云姿的野心是十座山头也难以装下的。
  云姿偷偷摸摸的潜下山,在附近的村落里躲了三个月,终于摆脱掉土匪们的追查。这么多土匪们也没能找到一个云姿,除了是因为云姿躲得巧妙,还因为土匪们下山以后饱餐秀色,多带了十几个姑娘回了山。

  那时候,师然正带着年仅三岁却身中剧毒的师云疾奔明日城。
  究竟为什么师云会在外中毒,又中了什么毒,被何人下毒,谁也不知道。大家只是知道当时的师云浑身紫黑,若不是师然一直用解毒草为他续命,恐怕早就去了奈何桥赏花弄月了。
  若这故事的立意点在江湖,师云走过这么一遭,日后多半会百毒不侵,可惜这里不是江湖,所以师云危在旦夕之时,恰被云姿所救。云姿带着师然、师云父子俩去见了村里的一位隐士,听说隐士年轻时害死不少人,也因此身患毒疮,虽不致命,却也不能根治,只好隐姓埋名在此为村民们看病,借此赎罪。
  隐士治好了师云,师然感谢隐士。隐士表示,他不需要被感谢,只希望身边这个小姑娘可以有个安身立命的去处,小姑娘指的就是云姿。可见,好心是有好报的,云姿的好心换来了她此后三年的好生活。

  云姿入了明日城城府,因得到隐士的教导而负责伺候师云的日常起居,一来防止师云再被人害,二来也是因为一城之主的身边总需要有一两个能人辅佐。
  诺大的城府里,云姿平日接触最多的只有两个男人,倘若她性向扭曲,自然不会动心,可惜她正常无比,所以在情窦初开的岁月里,她也只有两个选择——师然或师云,因为他俩都拥有一座城,能装下这个连十几个山头都装不下的姑娘。除非这个脑子正常的姑娘天生喜欢丈夫养成游戏,否则她一定会选择暗恋师然,并将师然的喜好一一铭记于心,以期将来成为让师然爱不释手的女人。
  听今今说,云姿是这里最得宠的侍女,还有一条最牛逼的名言,大意就是说要让一个男人喜欢你,首先要喜欢他喜欢的一切并且变成那样的人,等他喜欢上你后再慢慢改变他,让他一辈子都能以你的喜好为喜好。

  说到这里,今今停了下来,喝了一口水,问我:“小姐,你说,云姿说的话对么?”
  我看着今今,心道,今今之所以会问我,是因为此时实在无人可问,还是一眼就看出来我是一个能答疑解惑的智者?
  思来想去一番,我觉得她是因为后者。
  我说:“哦,也对,也不对。”
  今今连忙问为什么也对也不对,不是对就是错,哪有都有的道理。
  我拍拍今今的肩说:“你看啊,首先要先变成那个男人喜欢的样子,这一点已经很勉强了,须知道狗改不了吃屎,你说人能改掉本性么?就算是一时改变,也难以保证一辈子改变,倘若将来变了,又凭什么保证对方会喜欢自己的改变,还会慢慢将自己的改变视为他的喜好?这不仅强人所难,而且太过绝对了。”
  今今一脸茫然:“小姐,我没听懂。”
  我搓搓下巴,琢磨了一下,说:“哦,那我举个例子吧。比方说,云姿根据师然的喜好,认为他今晚会想吃桂花糕,于是做了一盘送过去。但是我觉得师然不会吃桂花糕,会吃我做的糯米糍,因为我喜欢吃糯米糍,师然因为喜欢我也会陪我一起吃糯米糍。那你说,最后师然到底会吃哪一样呢?他要是选择一边吃桂花糕,一边看着我吃糯米糍,不能说明他喜欢云姿,却可以说明他喜欢看我吃东西;若是他不吃桂花糕,而陪我一起吃糯米糍,也只能说明他喜欢我。可万一他要是让我和云姿一起陪他吃,他也两者都吃,那只能说明他两个都想要,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保不齐将来会把我俩都娶了,再看我俩宅斗斗个她死我活,或是我活她死,将此作为家中的一大看点,没准比戏台上的戏还好看,比你说的书还动听。”

  说完了这么许多废话,却见今今更是一脸茫然,我心想,真是个笨丫头,不料今今想了一下,提出了三个问题,反而把我问倒了。
  她说:“小姐,为什么听你说这些,让我觉得将来您一定会弄死云姿呢?云姿和您都喜欢城主难道不好么,这城府里好多人都喜欢城主,要是喜欢一个您就弄死一个,那不是太造孽了么?还有,城主原来喜欢吃桂花糕,我记得城主是不吃点心的……”
  我说:“我只是随便举个例子,举例你懂么,它可以是事实,也可以是假设,我这个就是假设,假设的东西不要认真计较,认真你就输了。”
  今今顿了一下,似懂非懂道:“我只是明白了一点,小姐是喜欢城主的。”
  我拍拍她说:“乖,你理解的不错,我就是这个意思,以后云姿那边的动静记得及时汇报,还有你们城主平时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也要都告诉我,这叫知己知彼。”
  今今:“哦。”

卷三 明日篇+结局篇 〇三
  云姿的能干让我想起了昔日的合欢,她们一样狡黠聪慧,手脚麻利,事事想在主子前头,先主子而忧,后主子而乐,审时度势,真是每个成功人背后的最佳助手,我要是师然,也会看重云姿,因为她真是朵解语花。
  就好像那天晚膳过后不久,云姿便来到我住的小院里,笑容恰到好处的绽放在脸上,多一分则谄媚,少一分则冷淡,真是怎么看怎么好看。
  她说:“小姐,屋里的东西都是奴婢亲自为您选的,还有没有什么不周到的,奴婢一一记下来,明天就补上。”
  我说:“还差了一个牌位。”
  云姿笑容一僵,该是千算万算算不到我这么晦气吧。
  我说:“牌位上就写‘家姐合欢之位’吧。”
  云姿面带惊讶道:“合欢?可是启城城府的长侍女合欢?”
  我说:“是啊,就是她,你也知道她。”

  云姿一脸感慨的说,别说是她一个,云州城和天启城的侍女们也都知道合欢的事迹。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生了一副我见犹怜的好相貌,又是所有侍女中最争气的,能嫁给启城城主当个侧室,一生荣华富贵自是不愁。只可惜,启城城主去的太早,启城灭的太早,合欢的荣华也只能破灭的太早。云姿还说,自合欢去后,三国所有城府里的侍女们都把合欢当成了偶像,她开创了侍女业的先河,冲破了奴籍的枷锁,是她们所有人争先效法的楷模。
  我问:“你既然知道合欢,那你也一定知道胭脂吧?”
  云姿脸色一变,赫然严肃了许多:“胭脂,那更是个传奇人物,奴婢虽然识字不多,却也知道一二,听说胭脂姑娘本也是侍女出身,曾在秋收宴上蒙受天启城城主莫珩的垂青,可胭脂姑娘早已芳心暗许云州城城主别云辛,自然不会贪图莫城主的荣华。莫城主也有成人之美,在启城破灭后收留了胭脂,并没有强留,反而放她自由。几经周折后,胭脂终于和别云辛走到一起,才子佳人比翼双飞,可……却不料,哎,一场大火……”

  我托着腮帮子听云姿如何赞美我,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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