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带个鬼娃去捉鬼-第13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二人一个头嗑下,众人齐声鼓掌。

    “二拜高堂!”

    看着秋生和春桃嗑头,抱着妻子灵位的马员外忍不住高兴地眼圈泛红,很是欣慰。

    “夫妻对拜!”

    秋生看着眼前穿着喜服的春桃,心里像灌了蜜一样甜,娶春桃是他从小到大的梦想,他从没想过有一天这个美梦会成真,心中充满了感激。

    春桃何尝不是跟秋生一样,她不仅获得了新生,还收获了这么美好的姻缘,她感激上苍,更感激天初,如果没有他,自己现在还躺在冰冷的棺材中与心爱之人阴阳永隔呢。

    两人隔着一层红纱,笑着对视着,缓缓跪下,虔诚地拜了下去,从此以后他们就是夫妻了。

    “礼成!”随着一声高呼,鞭炮声再次响了起来。(。)

第二百七十七章 调养生息() 
待炮声结束,马员外从椅子上走下来,站到春桃和秋生中间,拉着两个孩子的手面向天初,天初不知道他们要干嘛,一下子不自在起来,是站也不是坐也不是。

    天初正尴尬呢,马员外开口了:“天初师父,我老马这一生颠沛流离,受了不少苦,自问没做过亏心事,但老天待我不公,让我的女儿春桃受了这么多的苦遭了这么大的罪,还早早的就……哎!我以为失去春桃的后半生就要在孤独痛苦中度过了,没想到您又把春桃给救回来了,还让她这么健健康康地回来了,您是我们马家的大恩人,天大的恩情无以为报,就请您受我们一拜吧。”

    说完,马员外、春桃、秋生三人扑通一声跪下来了,天初一下子站起来了想过来扶起他们,可白月冲他摇了摇头,然后又点了点头,天初明白了白月的意思,只好又坐了回去。

    “咚!咚!咚!”三声实打实的响头,饱含了三人对天初的无上的谢意。

    “送入洞房!”司仪又一声高呼,人群蜂拥而上嘻闹着将春桃和秋生推向了新房,马员外高喊一声:“乡亲们,从今天开始,大宴三天!不醉不休!”

    “好!”众人一阵欢呼,纷纷涌到院子里,院子里已经摆满了喜宴,大鱼大肉,热气腾腾,乡亲们推杯换盏,把酒言欢,好不热闹。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马员外跟天初感叹道:“别看老马活了这么大年纪,却有很多事情现在才想通,以前我老想着给春桃最好的一切,拼命的赚钱,以为有钱了春桃就能活得很好,所以我把钱看得很重,我是被钱迷了眼啊,秋生他啊,是个好孩子,我就因为他没钱,因为他是个长工而瞧不上他,对他为春桃所做的一切视而不见,甚至很激烈地去阻止他们两个人在一起……”

    马员外说着说着,不知道是因为醉了还是真心悔过,竟然抹起泪来了,天初知道马员外有很多心里话想说,所以大家都不说话,认真听马员外吐一吐心里的苦水。

    “都说患难见真情,春桃这一出事,我才幡然醒悟,我才发现秋生有多好,他对春桃是真心喜欢,我大病的时候,他帮春桃尽孝,身前身后地伺候我,我觉得对不住他,想让他再找个好姻缘,没想到他还忘不了春桃,想跟春桃一起死,这次如果没有他的坚持和你们的帮助,我哪有今天呐!”

    马员外一仰脖又饮了一口酒继续说道:“我都想好了,以后我就把这个家交给秋生打理,秋生为人忠厚老实,心眼儿也好,把家业和春桃交给他,我放心!我呀也该歇歇了,这辈子我一直在忙活,是时候安享晚年了。”

    “马员外,看来你是真想明白了,你这么做就对了!”天初冲马员外竖了个大拇指,两人互敬了一杯酒。

    在马员外家吃完酒席,一众人拍着滚圆的肚皮乘着马员外家的马车,一路颠簸回到了寒阳观,肚子里的食儿也消耗得差不多了。

    在他们回寒阳观的第二天,马员外派人给寒阳观捐了三百两的香火钱,这么大的手笔,不仅惊呆了全观上下,就连附近的村子都传开了。

    因为寒阳观最近接二连三的出风头,名声大噪,风头无两,在清云的英明管理下,不到十天的时间,寒阳观新收弟子就超过了三十人,上至半百的老人,下至襁褓中的娃娃,有男有女,全都慕名而来,新弟子大多都拜在了清云门下,清云终于算是在寒阳观扎下根了。

    因为天初这次春桃还魂事件损了修为又耗尽了真气,他需要闭关静养,白月每天炖些补品给天初调养身子,天初也借此机会好好修心养性,未来的路还有很长,他得有一个好身体才行。

    白月不仅每天忙着给天初炖补品,还要协助清云管理道观,这个天资聪颖,貌美如花的师叔十分讨弟子们的喜欢,渐渐地,外冷内热的白月也跟他们越来越熟络了,很快就打成一片了。

    白月这么受欢迎,当然也免不了有想要拜在她门下的徒弟,一开始白月是拒绝的,虽然她身在寒阳观,但心理上还是有些别扭,没像天初说的那样把自己当成天初的师妹,小辈们的师叔,可日子久了,白月发现她越是越来越喜欢这个寒阳观了,也越来越喜欢这里上下一心的氛围,不知不觉就把自己当成了寒阳观的一份子。

    既然心理接受寒阳观和这里的人,再加上怜星软磨硬泡想要过过当师姐的瘾,白月就稀里糊涂地收了几个徒弟,好在这些个徒弟跟她一样,比起天初的徒弟那是既聪慧又顺眼,让白月十分地喜欢。

    清云把寒阳观管理得井然有序,日渐强盛,天初安心修养自在悠然,云飞,云真,怜星和多玲,他们各司其职训练师弟师妹们。

    拳脚功夫云飞教得相当好,可要论剑术,云飞虽然是厉害的,但云飞却不是一个好师父,他所能做出的动作凡人很难做到,这个时候欧阳鹤的作用就非常大了,欧阳鹤的剑术精湛,炉火纯青,他的一招一式都可以给弟子们分步讲解、演示,教他们如何见招拆招,如何一招制敌,有了欧阳鹤的帮助,弟子们的剑法突飞猛进,这其中也训练出了几个十分出色的高手。

    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一切都那么顺心如意,所有人都朝气蓬勃,但唯独一个人总是闷闷不乐,每天闭门不出,形只影单,她就是虹儿。

    谁也搞不懂虹儿到底怎么了,她总是一个人若有所思的样子,问还问不出来。

    庙会那天明明就很高兴,大家都以为她又开朗起来了,谁知庙会回来之后她反而更奇怪了。

    他们离开东女国的时候,若珈把自己的乌金蛇鞭送给了虹儿作纪念,虹儿一直贴身保管,这一路也没遇到什么妖魔鬼怪,她也没机会用这鞭子,现在观中弟子们整日习武,有一次一群师弟们见了虹儿身上的鞭子,心生好奇,想看看漂亮的虹儿师姐耍鞭子的样子。

    大家都以为虹儿肯定会借此机会表现一下自己优美又灵活的身法,可让人纳闷的是,虹儿竟然拒绝了,而且是云飞在场的情况下,她现在连讨好云飞都不上心了。

    虹儿整天都在想些什么呢?

    其实那天的鬼市上除了遇到秋生和春桃之外还发生了一件事,连云飞都不知道的事,她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过,那是一件她自庙会以后一直耿耿于怀的事情。

    在鬼市云飞拉着她飞奔向那面回归现实的幻影墙的时候,虹儿察觉到了一丝诡异的气息,穿墙的瞬间她回了一下头,见身后一个蜿蜒着巨大蛇身的妖艳美人正冲着自己邪恶地一笑。

    而这个笑,虹儿并不陌生。(。)

第二百七十八章 出行() 
阳春三月,春风和煦,桃李芬芳,正是出游的好时节,在寒阳观憋了一个冬天的天初等人已经褪去了臃肿的冬衣,换上了轻便的春装,带着明媚的心情告别了寒阳观,准备一路南下去往欧阳鹤的故乡。

    三月的栖霞山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满山遍野的桃花,杏花一片连着一片,粉得水嫩,红得热烈,白得高洁,似云霞一般在茫茫的晨雾中若隐若现,如含羞的少女,遮遮掩掩,如梦似幻,美得像一副山水画,而天初一行八人就是这画中的人儿。

    踏着刚刚露头娇嫩的青草,嗅着清新的花香和泥土的芬芳,天初一行人在花海中的羊肠小道上有说有笑地走着,虹儿时不时会采下一朵嫣红的桃花插在发间,然后蹦蹦跳跳地跑到人群前面让大家看。

    在寒阳观待了近三个月,虹儿终于把她的烦恼忘得一干二净了,又回到了那个如花似玉,天真烂漫的少女模样。

    这三个月中,寒阳观日渐强盛,光是弟子数量就已经发展到了上百人,寒阳观声名鹊起,越来越多的人慕名而来请寒阳观的人捉妖、除邪、作法事,寒阳观的业务几乎遍布了整个巴蜀,没业务的时候,清云就带领着徒弟频频下山捉鬼,几乎荡平了整个巴蜀。

    寒阳观的存在,给老百姓们带来了一个清静的世界,提起寒阳观老百姓不无竖起大拇指连连称赞,甚至在百姓中间流传着一句话:寒阳弟子一出山,妖魔邪祟魂魄散!

    天初下山之前,清云曾跟他放过豪言,以寒阳观为中心,方圆八百里无鬼!天初以为他在吹牛,可这一上路,天初真切地感受到了,清云这话还真不是唬人玩儿的,不说整个巴蜀,单单峨眉山范围内,想找出一只鬼来都难于登天。

    众人带着游玩的心态,一路大好春光,顺风顺水地出了巴蜀渐渐进入了夜郎国境内。

    夜郎是西南夷中最大的国家,由众多个部落郡组成,临牂牁江,盛产枸酱美酒,是西南商贸重地。

    天初他们落脚在了一个叫做金竹的城中,金竹城不同于天初他们之前所见的那些城郭,这座城是沿山脊而建的,路是由人和车马走出来的,可以说是逢山开路,遇水架桥。

    金竹城沿着山脊绵沿数百里,像一条长蛇一样盘旋在山脊之上,山下是汹涌奔腾的牂牁江,城中的房舍高低错落地建在了竹林之中,各家之间都隔着遥远的距离,这是一个以竹子为生的部落城。

    金竹城是夜郎国边境的一个部落,夜郎人热情好客,对待天初这样的能人异士更是高看一眼,敬若神明,这不刚一进了城,天初就立刻感受到了身为“能人异士”的优越感。

    天初他们到达这里的时候已经日落西山了,路遇一个砍竹归来的老头儿,本想向他打听一下城中有没有客栈,结果这老头儿一见天初一伙人的道士打扮,顿时心生敬畏,说什么也要让天初他们去他家里坐客不可。

    眼见天色已晚,这里各家之间又距离遥远,想要找间客栈恐怕也不是易事,于是就欣然答应了。

    老头儿的家就在半山腰上,是一排四间的由竹筒打造的房子,虽然造型不够美观,但好在密实保暖,老头儿和他八岁的小孙子住在头上一间,另外三间一直空闲着,足够天初一行八人住了。

    老头儿很热情,不仅给天初他们收拾了房间还给做了饭,竹筒饭配上自己种的蔬菜,虽然朴实但是味道绝佳,饱餐一顿之后,旅途的疲劳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天初他们不会白吃白住,打算付一些钱给老人家。

    “这房子闲着也是闲着,菜是我自己种的,不值钱!”老头儿不停地推让,说什么也不肯收钱。

    “那怎么能行?您这儿可比住店好多了,住店也得花钱啊,您就收着吧。”天初见老头不肯收,一把将钱塞进了老头儿的手里,使劲地握紧了他的拳头,不让他撒开。

    “我其实也就是想找人做做伴儿说说话儿,别看我家有四间大房子,可是孩子们都搬走了,只留下我和这个小孙子,一天冷冷清清的,也没个家样儿了,哎!”老头点燃烟袋锅,一边叭嗒叭嗒地抽着一边叹气。

    “你不是还有个小孙子做伴儿吗?这山清水秀的,爷孙俩多好啊。”白月喝了一口清茶羡慕地说道。

    “姑娘,你可不知道啊,我这小孙子想他爹娘,他不愿意待在这儿,老想去找他们,可他爹娘长年跟着马队跑生意,一年到头都见不到一回,哪能带着他在路上受苦啊,再说了这附近也没个玩伴儿,他也是孤单。”老头儿搓了搓坐在他旁边撅着嘴闷不吭声的小孙子的头,无奈地说道。

    “小弟弟你叫什么名字?”怜星看着小男孩低头不说话,主动跟他打招呼。

    “我……我叫嘎娃……”小男孩怯生生地小声回道。

    “嘎娃,这个名字真有意思!”怜星甜甜地笑了起来,引得嘎娃也红着脸不好意思地笑了。

    嘎娃很久没见过这么多人了,开始还有点拘束,可聊了几句之后马上就跟众人熟络起来了,老头儿也是高兴,和天初他们聊到了很晚才睡。

    也许是走了一天累了,也许是山里的空气好,这一觉众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