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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新娘:爱上僵尸先生-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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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自己变成富翁。改变命运就在今夜,变成阔佬也在今夜,完成这次大事业之后,在座各位可以自行决定去留,想走就走,想留下来继续作为团队的一员也可以,完全自便。”其实他很清楚,寻梦公司的那些资深吸血鬼决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对付的,当战斗结束之际,无论胜负,这里的吸血鬼还能够活下来估计不会有一小半,能够剩下四分之一都算是极度幸运。当然,他还是有选择的,他可以独自悄悄溜走,到千里之外的某个城市里,隐姓埋名,做一只低调的吸血鬼,不惹事生非,只偷偷搞些血充饥,但是,现在他觉得不可以放弃,此时有一百一十几只吸血鬼听自己指挥,这是一只多么强大的力量啊,只要利用好,就可以做成一些事。从前混黑道的吸血鬼突然大声问:“老大,抢来的东西如何分配?是不是谁抢到就归谁所有?根据我从前混江湖的经验,我认为最好是先把东西抢到手,然后集中起来,由你公平地分配,这样的话可以避免自己人因为争抢财物而打起来。”沈良点点头:“我正是这样打算的,只是还没说到,谢谢你的提醒,接下来我会谈到战利品分配的问题,正如你所言,我计划正是那样,抢到的东西全都集中起来,然后统一处理,按照功劳和贡献以及资历进行分配,作战勇猛冲锋在前者有额外的奖励哦。”其实此前他并没有想到这事,如果没有混黑道的这位提醒,他压根不会想到那一点上,他的全部精力几乎都放在如何攻击寻梦公司的老吸血鬼一事上面。本书来自l/32/32596/index。l

113。第113章 袭击() 
天刚黑的时候,沈良带领着乌合之众团队前往寻梦公司的吸血鬼聚会的地点。那里是一处位于城市边缘地带的度假村,属于戚恒书名下的产业,对外营业,由于收费昂贵加之经营不用心所以生意清淡,但是那些老吸血鬼对此并不在意。根据沈良得到的信息,并非所有的寻梦公司的老吸血鬼都会去那里,可能只有一半。他觉得只有一半也许更好,那样的话袭击成功的可能性会更大。他打算生擒其中几个,砍去四肢,削弱其能力之后严刑逼供,问出想要的信息,搞清楚藏宝地点以及银行账号还有密码,尽可能将其财富掠夺一空。因为交通堵塞很厉害,所以这只车队速度挺慢,由于不断有其它的车插队进来,结果弄得越拉越远。为了避免有成员掉队,不得不开慢一些,同时保持着电话联络。沈良乘坐的是一辆还算比较新的皮卡,由于是柴油发动机,所以噪声很大,柳怡在他旁边,负责开车的是一名从前是黑车司机的吸血鬼。夜间的车灯会让吸血鬼们感觉到难受,所以每一个都戴了深色太阳镜,以此来保护过分敏感的眼睛。柳怡问:“老大,还有多久能够到达?”沈良:“按照现在的交通状况,可能需要一个钟头。”柳怡:“那时月亮就出来了。”沈良:“这样好啊,大家的状态都会达到巅峰。”柳怡:“他们可能会把看到的任何一个人撕碎。”沈良:“在那些坏蛋的聚集地,大家都可以得到食物。”对此他非常肯定,吸血鬼的派对当中总是会消耗掉许多的血液,这些血液有时来自于血站,有时来自于庄园里圈养的供血者。柳怡大概已经猜到点什么,小声问:“那里有很多吸血鬼吗?”沈良:“不多,可能有五到七个。”其实有十几个,并且还有一两名狼人,但是这个不能说出实情,因为怕吓坏了这些手下。寻梦公司目前保持清醒状态的吸血鬼一共有二十九名,有几位仍在长期休眠中,棺材所在具体地点不详。柳怡:“其实我们不必这样麻烦,城里有钱人挺多,我们可以选择其中几个作为目标,将其催眠,然后夺取其钱财,咱们的组织就会富裕起来,然后就可以去医院里买血喝,或者养一批人每天吸血。”沈良:“以后我们会这样做,目前必须去消灭那一群坏蛋,夺走他们拥有的财富,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享受现成的一切。”柳怡:“感觉有些隐情你可能没说出来。”沈良故作轻松地笑了笑:“没有的事。”柳怡:“这次行动真的安全吗?”沈良:“我好不容易组织起这样一只团结而富有朝气的队伍,请放心,我绝对不会拿大家的生命安全去冒险。”这时由于路口的绿灯太短暂,导致前面的车开过去了而后面的车无法跟上,队伍再次严重脱节。沈良通过电话下令,到前面的安德海大道停车集结,然后再出发。本书来自l/32/32596/index。l

114。第114章 从前的事() 
宁小梦和潘无道坐在一家酒吧里,享受着冰凉的啤酒,听着嘈杂的音乐。一名头发很长的男歌手卖力地唱歌弹吉它,但是好象没有谁理睬这家伙。外面街上很热闹,人来人往,大部分是游客,中间夹杂着欧美白人,偶尔还有卖玉石的罗兴亚人走过。宁小梦不明白,如此一个不怎么样的所谓古城为何有如此之多的人从各地前来游览。潘无道说:“一百五十多年前,我曾经来过这里。”宁小梦:“从前风景一定比现在更好。”潘无道摇了摇头:“当时这里差不多就是一个由城墙围起来的大村庄,以如今的标准看又脏又乱,臭气冲天,那会正逢战乱,乱哄哄的,许多人逃难走了,官军和匪兵不时交战一番,路边时常看到无人掩埋的死尸,城里一片凄凉景象。”宁小梦:“历史书上好像说过那叫什么起义。”潘无道长叹一声:“不是那么回事,当时以我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就是一伙丧心病狂的家伙想要实现邪恶目的,到处攻城掠地,残杀无辜平民,与官军作战倒是真的,只是目的不对劲,行为也非常不像样。”宁小梦:“在那个混乱的时代,你有没做一番英雄壮举?”潘无道:“当时因为实在看不下去,也由于食物来源受到威胁,所以我和几位血族攻击了一处匪兵的营地,杀死了不少人。”宁小梦:“真有趣,我要是早生两百年就好了,就可以赶上那个时代,成为乱世当中的英豪。”潘无道:“生于乱世是很不幸的,你应当为自己如今的处境感到高兴。”宁小梦:“上初中和高中的时候,我最喜欢看穿越小说,当时常常梦想着,如果自己能够穿越回古代去,一定大有可为。”潘无道:“若是真让你穿越到清朝,估计你恐怕活不了多久,除非你运气特别好遇上贵人相助,或者见到我。”宁小梦:“那怎么可能,凭我的知识和见识,怎么也要弄个女王身份,最起码也要组织几十万人马做个山大王。”潘无道:“若是你掌握了很多的机械和冶金以及化学方面的知识,倒是有希望做点大事出来,如若不然,那就危险了。”宁小梦:“可惜只是假设,没办法实践。”潘无道:“或许有办法的,可以这样弄,什么时候咱俩想办法去南美洲的热带丛林当中的原始部落里生存一段时间,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做落后,看你能否改变那些人的生活方式。啊,对了,去非洲的食人族部落里想必也可以做同样的试验,运气好的话,也许你能够教会他们说几个汉语词汇。”宁小梦:“肯定可以啊,我会教他们讲卫生,讲礼貌,学习知识文化,最终成功地融入到现代社会当中去。”潘无道:“理想总是很美好,而现实总是很恶劣。”宁小梦:“不努力尝试过怎么会知道。”潘无道:“我见过太多梦想破灭的例子,许多年青人满怀冲动,期望改变这个世界,想要造福于大众,结果他们什么都没搞成,连自己都改变不了。”宁小梦:“总有一些人成功地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本书来自l/32/32596/index。l

115。第115章 关于休眠() 
宁小梦和潘无道在酒吧里喝了一些啤酒,抱,这期间人来人往,有些盯着他和她看,有些却不太在意。这里是旅游热点区域,各地的人都可见到,两位皮肤特别白的漂亮年青人貌似也不算非常醒目。有那么一会儿,宁小梦确信自己看到了一只吸血鬼,那是一名皮肤苍白的男子,以普通人的标准来衡量会觉得他大概有三十几岁,但是身体周围的气场却显露其真实的身份。那位吸血鬼盯着宁小梦看了一会儿,特别留意趴在她腿上睡觉的小狗,然后就走了,像是有些困惑不解,也可能是不想与谁交谈。潘无道:“那是一名吸血鬼,可能我从前见过他,也许没见过,我不太肯定。”宁小梦:“你觉得什么时候见过他?”潘无道:“几百年前。”宁小梦:“这么久了,忘记了也很正常,毕竟他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潘无道:“长期休眠结束之后,脑子里有些记忆像是被清零了,遗忘掉许多事,感觉像是重新开始了。”宁小梦:“长期休眠是必不可少的吗?我是指对于一位存活了太久的吸血鬼而言。”潘无道:“确实是这样,据我所知,大部分血族每隔几百年总得休眠一次,时间长短视情况而言,一般至少会休眠十几年,多则上百年甚至更久,用这样的方式来清理掉一部分记忆,以便继续未来生存,若是太长时间不进行这种休眠的话,精神会渐渐承受不了,思维也会趋于混乱,最终有可能陷入疯狂。”宁小梦:“像这样的长期休眠你有过几次?”潘无道:“四次,几乎每隔两百到三百年,我都会选择一次长期休眠,最长的一次是五代十国大混战期间,我在一所古墓里休眠了九十二年,后来被一位盗墓者给弄醒了,我吸光了这家伙的血,然后走出古墓,发觉国家已经重归统一,大宋建立起来。最短的那次是在元末,我睡了二十二年,还有一次是在清朝康熙年间,我睡了二十七年,最近的这次你是知道的。”宁小梦:“三百年后,希望我与你能够一同进入休眠。”潘无道:“为了安全起见,最好我俩分别进行休眠,虽然这样会让你孤单一段时间,但是却可以更好地保障休眠期间棺材不受侵害。”宁小梦想到几十年间与爱侣无法交谈不能亲热,感觉挺难受,但是考虑到那样的事估计三百年之后才会发生,于是又觉得无所谓了,毕竟三百年是很久远的,那时候地球是什么样子只有天知道,也许核大战都发生几次了。她:“有没有不进行休眠却可以清除掉无关紧要的记忆的办法?”潘无道:“好像没有。”她:“如果提前进行长期休眠,比如过两百或者一百五十年就这么做,是不是可以让休眠期短暂一点,比如只用二十年或者十几年。”潘无道:“时间太短的话,据说无法取到相应的效果。”本书来自l/32/32596/index。l

116。第116章 以貌取人() 
稍后,宁小梦和潘无道在街上散步,一路走过去,遇上希望与他和她合影的人有好几起,还有人拿着手机对着他和她狂拍一通。宁小梦嘀咕:“以后逛街要戴上大口罩,这样可能就没人拍咱们了。”戴口罩的人还真是有,并且不少,看样子许多人认为这样可以避免传染上疾病。潘无道:“嗯,好办法。”宁小梦买了一份弄在小棍子上的烤乳扇,一块一块弄下吃。潘无道:“当心别喂太多,听说这东西非常燥热,人吃多了嘴里会起泡。”宁小梦:“哎呀,经你这么一提醒,我想起前些年自己也有吃这东西嘴里起泡的痛苦经历,不能再喂几乎不挑食,大部分水果都吃,各种肉也吃,会舔牛奶和酸奶,也会吃狗粮,但是米饭里必须有点肉拌在其中才吃。潘无道:“如果小狗长大之后离开我们,希望你不要难过。”宁小梦:“它肯定不会的,因为它与众不同。”潘无道:“如果它长大之后仍然与我俩这么亲热,那简直就是奇迹,在我的生命当中,许多次看到血族养狗,但是成功的不多,大部分情况,狗与血族主人相处得不怎么好。”宁小梦:“如果它长大之后不喜欢我们,那么我只好把它送给某个朋友,因为我希望它快乐。”潘无道:“别让它吃太多,会撑坏的,也别让它吃太多肉,可能会导致消化不良。”宁小梦:“是得注意这事。”不知不觉当中,他和她走进了一条冷清的巷子,这个所谓的古城里,主干道非常热闹,人如潮涌,但是大部分岔街却空寂无人,灯光昏暗,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与大部分城市都不一样,感觉有些奇怪。她把小狗放到一棵树旁边的草坪上,让它嘘嘘。周围没人,她并不会感到紧张和不安,因为身边有潘无道,他让她无所畏惧。如果此时有流氓出现,她肯定会欢迎送上门来的食物,但是很遗憾,真的没有,一副太平盛世的样子。潘无道:“有血族靠近,似乎有敌意。”她赶紧把狗抱起来,低声问:“为何我没有感觉?”潘无道:“我有时感应能力比较强。”她:“来者有几个?”潘无道:“感觉有两个,其中之一是先前在酒吧里见到的那个。”她:“你带武器了吗?”潘无道:“没有。”她:“我也没有。”在爱车里有一把不错的刀和一柄不错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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