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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玄鬼录-第1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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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狮心很生气:“老子这是鬃毛不是玉米须!老子正统百兽之王,雄狮一头!”

    司徒牛二往后跃出一丈,大吼一声:“兄弟们,上了!”立刻有三十多名大汉围了上来。

    狮心一脸懵逼:“群殴啊?”

    司徒牛二表示呵呵。

    “果然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啊。”狮心做了个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的姿势,然而他摆好pose的下一秒,脑袋就结结实实挨了一下。

    “哎呀我去。”狮心一边跑一边想,“下次还是紧盯着对方武器的角度力道吧,装X的词也得换换,嗯……‘力道不错,准确度差点儿。’好,就这句,愉快地决定了!”

    回到家,狮魄一脸冷漠,“这算给揍得轻!下次再敢惹事,让你第二天出门被怀疑是番茄酱成精!”

    狮魄心疼儿子,但也知道,必须让狮心看清楚,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三、

    做妖难,做鬼也不易。

    大多数的鬼,会选择尽快投胎。

    一来,人生苦短,做了鬼,大都是有些遗憾的,吃了富二代、官老爷、隔壁老王、熊孩子那么多气,满心各种不服,自然想投个胎洗个牌翻个身。

    二来,做鬼是没有实体的,不能吃不能喝不能做羞羞的事情,花花世界再精彩,跟鬼半毛钱关系没有。家里人呢,也总要有个生活依靠,保不齐人还没埋呢,老婆改嫁,儿子管别人叫爹,时不时还嘟囔一句:“死鬼可算挂了,感谢天感谢地感谢阳光照射着大地。”这种情况下,干看着真心不如整碗孟婆汤重新开始。

    三来,根据能量守恒定律,鬼魂这东西没有能量来源,跟次氯酸一样是很容易分解的,一见光一吹风它就散了,所以说,没工夫思考鬼生了,鬼门关走起吧亲。

    不过真要死心眼想赖到人间不走,也是可以的,两条路,第一条,借助宝物的力量,非土豪玩家不推荐,土豪玩家也不推荐——死都死了,谁管你土豪不土豪?这第二条嘛,就是修炼。不是刷怪练级的那种炼,是重点班高三党“拼搏一百天,幸福一辈子”的那种炼!所以说,孩子,你图啥?

    所以说,狮心一直不明白,商昕这么刻苦做鬼,到底是图啥。

    这时候商昕就会瞪着水灵灵的大眼睛,对他说:“好不容易活了十八年,一投胎全忘了,不可惜吗?”

    商昕十九岁的时候,帮守寡的老母亲去打水,不小心掉到了村头井里。她到现在都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淹死的,还是冻死的。

    她记得一向温柔贤淑的母亲,那天在井边骂了村长半天,说这孙子吃香的喝辣的就是不办人事,大冬天井边一圈冰不知道竖一块“当心滑倒”的牌子。

    然后,老母亲就被“族法处置”了。商昕不知道什么叫族法处置,但总觉得,肯定很可怕。商昕好想去找母亲,但不知道怎么爬出井去,她感到好无助。

    然后,商昕觉得妈妈好爱自己,自己肯定不舍得忘了妈妈。

    商昕再也没有见过妈妈,五十多年以后,她才听说,母亲和村长一直处于有你没我,有我没你的状态。但一个妇道人家,总归斗不过一村之长,不久母亲悲愤致死,村长怕她鬼魂作祟,请了个老道把她的魂魄给镇上了。

    这世道,人欺鬼的事儿,比鬼吓人多。

    商昕待在井里,冻得直发抖。更可怕的是,她感觉意识越来越模糊了。

    商昕想起老人们说过,鬼是要修行的,于是开始打坐冥想。

    商昕再次睁开眼的时候,看到一位半透明的青衣婶婶正瞅着自己。

    婶婶一脸生无可恋听了她至少120秒的尖叫之后,问她,你这cosplay哪路大神呢?

    商昕缩成一团,小声说:“我在……修炼。”

    然后婶婶生无可恋脸上换了你TM在逗我的表情,向商昕表示,如果说闭个眼盘个腿就算修炼的话,老娘我早就单手虐孙猴,双手撕如来了。

    小黑望着眼前的景象,心中十分害怕。它并不是怕这血腥的场景,而是害怕年的身子也在这堆尸体之中。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小黑站在一具尸体之前,眼眶中浸满了泪水,它用自己的舌头舔着尸体右手上的疤痕。“年姐姐?年姐姐是谁?”祭坛中央,坐着一只黑豹,黑豹对小黑说道:“小野狗,别打扰老子修炼,滚一边去。”你就是夕?黑豹懒懒地抬起眼皮来看了小黑狗一眼,道:“呦,看来本大爷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嘛,一条野狗竟也知道我的大名。”你不是神仙吗?为何要做出妖怪的勾当。“呵,神仙?那只不过是玉帝老儿给我的名头罢了。玉帝见我胡作非为,又奈何不了我,便给了我个中看不中用的虚名。苦修道行,哪有这食人头来的轻巧,三百六十五个女子之首,可顶我一千年的苦修啊!玉帝老儿派我掌管人间风雨,我替他做事,自己再捞点儿好处,这玉帝老儿便也睁只眼闭只眼了,我也落个清闲,不用再亲自去抓女娃子了,神仙道士也不来打搅我的清闲日子了。”呵,我呸!什么狗屁神仙,什么狗屁玉帝,竟然同你狼狈为奸,做出如此不要脸的勾当。你们这些个神仙,嗜血如饮酒水一般,还算个什么神仙,今天,我就要搅得天翻地覆,让那玉帝小儿知道知道,并不是被人们害怕的才叫神仙!说罢,小黑狗舔了一口年的鲜血,妖力全开。……7相传,太古有一恶兽,头大身小,额生锐角,尖牙利齿,凶猛异常。此恶兽每隔三百六十五天,便会从深山老林之中跳窜出来,大开杀戒,食人头颅,残暴无比,凶狠异常。神仙道人皆无法奈何得了它。多年之后,人们发现这头恶兽十分害怕鞭打声,得知其弱点后,人们便用烟花爆竹的声响来驱逐恶兽,以得平安。据说,此恶兽行走之时,口中常常发出哼叫,音似“年”,故得名,年兽。

第一百六十三回前程似锦依旧如故() 
愿此去前程似锦,再相逢依旧如故。

    “我劝不住你对么?”普罗米修斯蹲在地上,看着火柴堆噼里啪啦的燃烧着,火光是普罗米修斯最喜欢看的。

    “对不起,我真的没有心思去思考你们这些事情,不管是争权夺位,还是瓜分势力我都没有兴趣,我在乎的是谁能助我一臂之力和西天开战!”仲昧谷打紧了背上的绷带,手中的如律枪仍是滚烫的通红,那条蜃龙的眼睛血红,口中含着的宝珠中,似有一个石巨人骑乘着一头狮鹫,在另一个次元翱翔天际。

    普罗米修斯的眼睛从火光上移开,用一种特别看不懂的眼神看着仲昧谷。“人,自降生下来都是自由的,你为何要偏偏为他人所用呢?不管是为了谁,为了哪一方,你都是不自由的。”

    仲昧谷讲地图在地上展开,仔细的看着雅典娜的圣殿山上的黄金十二宫的分布。

    “不,你说的那不是自由,自由是我不需要向任何人任何神屈服,但我还有自己的家人,有我的需要守护的人,为了他们,我可以打破一个又一个的规则!为他们做任何事!这点,和自由无关!”仲昧谷抬头看了一眼太阳,大约计算了一下,自己刚好可以在太阳落山的时候,到达黄金十二宫的第一宫。

    白羊宫。

    阿波罗从天边架着马车呼啸而来,停在了仲昧谷的旁边,并没有去瞧那一旁的普罗米修斯。

    毕竟自己的火畏惧的神,阿波罗对他也是没什么好感。

    “好了么?我们来自东方掌握神秘力量的朋友?我们该去赴雅典娜女神的约了。”阿波罗吹了个口哨,顺便整理了下自己金黄色的头发。

    仲昧谷点了点头,收起了手中的羊皮纸的地图,转身看着仍旧带着手铐脚铐,满身伤痕的普罗米修斯,狼狈不堪的面容下,唯有那一双曾经凝望着普罗大众的眼睛,是仲昧谷未曾见过的那种眼睛,神一般的眼睛。

    仲昧谷单手抓住马车的栏杆,一个翻身上车,阿波罗双手猛抽了一下马鞭,八架的足上燃烧着火焰的骏马嘶叫一声升空,划过的地方被灼热的热浪烫的恍惚,带着属于太阳王的荣耀。

    普罗米修斯看着远去的马车,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他是个好道士,他长的可好看了,一点都不凶神恶煞。素色道袍,眉目清俊,一笑起来,眼睛弯得像天上的月牙,眼底还有皎洁的流光。我缩在洞里问白夜,你是来抓我的吗?他愣了一下,俯下身子,笑道,当然不是啊,我是来喊你抓我的。娘亲,你看,他让我抓他呢,他不是来抓我的。我好奇,又问,怎么抓你啊?他说,我在前面跑,你在后面追啊,追到了就算抓到了。他的声音好温柔啊,像春天里在山坡上打滚时,迎面吹过来一阵和煦的风。我觉得我浑身的绒毛都仿佛被抚过,熨帖了好多。自从娘亲离开后,好些年没有谁这么温柔地跟我说话了。我要把他抓回来,每天都陪我说话。2。我的修为不高,平日里仗着洞中灵气的庇护才能唬住那些不怀好意的家伙。如今出了洞,立马原形毕露。这才提气追了白夜两天,我就觉得累的慌。哎,好沮丧。白夜始终在我前面,我竭尽全力也只能隔着四五丈看着他的背影。他身形瘦削,背后却绑了一把体积庞大的青铜剑。娘亲说,道士的剑代表着他们的修为。剑越是沉重,修为越是高。那白夜的剑重不重呢?“喂,你别逃了,我先不抓你了”我扯着嗓子冲前面喊。“怎么?小狐狸跑不动了?”白夜折了回来,挑眉笑。“才不是,我就是想问问你,你的剑重不重?”“诺,给你”白夜解下长剑,放在我面前,“你拿着试试”我抱住剑,使劲儿提了提,剑身纹丝不动。我又用上了灵力,可还是没提起来。一旁的白夜抱着手臂,好整以暇地看着我,笑意染进他的眼睛。嗯,白夜是个厉害的道士。可厉害的道士不是都会御剑飞行的么?他怎么不会?还生生地跑了两天。那他到底厉不厉害呢?我有点纠结。”小狐狸,到剑上来“”啊?“”小狐狸肯定跑不动了吧,我带你飞啊“宽厚的长剑不知何时已经出了鞘,我小心翼翼地站上剑尾。白夜站在剑脊处,伸出两指对着虚空划了个小圈。剑身陡然划开周边平静的气流,带着我们向前方冲去。风从耳边簌簌而过,我突然想起来,娘亲还说过,道士视剑如命,道士的剑如同狐狸的心。那么,白夜刚刚把剑给我,就是把他的心给了我么?虽说灵狐魅人,可我还没化成人形呢。3。白夜御剑在一处热闹的小镇停下,我见到了很多从前只存在于娘亲描述里的场景。稚儿们提着造型别致的花灯在街上追逐打闹,茶肆里说书先生正唾沫横飞地讲着什么,年轻的姑娘挽着身边男子的手臂,巧笑倩兮。路边还有很多摊点,卖白菜猪肉,卖胭脂水粉,卖冰糖葫芦。咦,冰糖葫芦?我吞了吞口水,立即化成人形。“原来小狐狸化成人形是这样的。”白夜看着我,似笑非笑。我极少幻化人形,因为修为不高,怎么变都变不好看。娘亲常常让我多多修炼,她说美好的皮相也是一种保护。我每次都会跟娘亲撒娇蒙混过关,反正有娘亲在,我还需要什么其他的保护呢?“我以后会变好看的。“我担心白夜觉得我丑,不跟我回去,于是腆着臃肿的肚腩,郑重其事地跟他强调关于未来的可能性。同时暗暗下定决心,日后要好好修炼幻术。不过现在,我只想吃冰糖葫芦。白夜看到我眼巴巴站在摊点前的样子,递上去两枚铜钱。于是,我得到了一串红彤彤的冰糖葫芦。我们山里也有山楂果儿,可都是涩涩的。人真是聪明,摘下它们做成冰糖葫芦就变得酸酸甜甜,诱人至极。我迅速吃完了,唇齿间还残留着余味儿,舌尖舔过,意犹未尽。真好吃啊,我想。4。我跟白夜做了个约定,白天抓他,晚上休息,而且他也不许御剑。这样我就有时间修炼,也许就能尽快抓到他了。一开始我担心白夜不同意,还准备了很多说辞。比如虽然晚上狐狸不需要休息,但人是需要休息的,比如既然之前你忘了御剑,那之后也不能再御剑,比如天上的风真的比地上的风大,你看你的脸色都被吹不好了。没想到白夜很爽快地答应了。我窃喜,他是不是其实挺乐意跟我回去的?一日正午,当我第八百次停下来喘气时,一道凌厉的剑气突然袭来。我慌忙躲开,可脸上还是被划了道口子,有鲜血隐隐渗出。一个黑袍道士,样子凶神恶煞的。一击不成,他又再次向我挥剑砍来。白夜闪电般地挡在了我前面,拿剑格挡。碰撞的瞬间,剑光四射,两人被笼罩在白茫茫的剑气里,我只能看到他们模糊的身影。似乎过了许久,空气里终于没了锋利的剑意,气流渐渐平稳下来。白夜和黑袍道士均放下剑,后者不甘心地瞥了我一眼,御剑走了。我惊魂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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