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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缺九州经典力作(套装共11册)-第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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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只是一个杂役,能知道的,无论如何不可能比风奕鸣更多吧?”雪怀青说。

    “但风奕鸣未必会把他知道的都说出来,”安星眠说,“这个小孩子的狡猾阴险远远超过大多数的成年人,他表面上看起来坦诚,心里到底打什么主意,我们都不知道。反倒是叶浔,他是宫里的杂役,难保不会偶尔听到一些消息,即便和萨犀伽罗无关,也有可能和苍银之月有关。”

    这话提醒了雪怀青:“是啊,二十年前,我的父母来到城邦,应当算作是客人,搞不好真的和叶先生打过交道。能从他那里得知一些和我父母有关的事情,也是好的。而且他住在王宫里一个偏僻的角落,防卫很松,正好方便我们去找他。”

    “关于这个叶浔,你还知道些什么?”安星眠问,“他的身世你了解吗?”

    “他这个人『性』子古怪,从来不和别人谈到自己,”雪怀青说,“我只是无意间听别的杂役闲谈讲到过,他是一个弃婴,出生之后就被抛弃在王宫附近,是当时羽族一位有名的丧仪师纬桑植收养了他,后来又把他送进宫里。”

    “丧仪师?”安星眠眉头一皱,似乎是模模糊糊想到了些什么,又不能确定。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也进了城,向着客栈方向走去。经?过一个路边的小食摊时,桂花糕的清香飘过来,雪怀青不禁有些馋,安星眠一笑,掏钱替她买了两包。摊主是个老人,手脚不太利索,找零时不小心手一抖,几枚钱币掉到了地上。安星眠眼疾手快,回身在地上捡拾起来,然后拉?着雪怀青若无其事地离开。

    “别回头看,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安星眠低声说,“有人在跟踪我们,刚才捡钱的时候我瞥见一个影子。他虽然马上闪身躲开,还是被我看清了脸。”

    “想找我们的人太多了,你看得出这属于哪一拨吗?”雪怀青问,“霍钦图城邦?宇文公子?还是天驱?”

    “都不是,”安星眠的面『色』十分古怪,“是我的另外一个老熟人。”

    “什么老熟人?”雪怀青很惊讶。

    “还记得我和你说起过么,我刚来宁南城试图救你的时候,靠父亲老部下的帮助,找到了住处,那位老部下名叫汪惜墨,是我家开的安禄茶庄的掌柜,”安星眠说,“我刚才所见的那个追踪者,就是汪惜墨手下的一个羽族伙计。”

第七章通往地狱之门二() 
老掌柜汪惜墨坐在自己的房间里,面前用火炉温着水,沏着一壶茶,除了自己的茶碗外,还放了两个空茶碗,似乎是在等待客人的来访。

    到了凌晨,门外响起了脚步声。汪惜墨抬起头,镇静地说:“都进来吧,门开着。”

    门开了,安星眠和雪怀青走了进来。雪怀青还很有礼貌地点头致意,安星眠却一反常态,冷着脸一屁股坐下,然后双目炯炯地死死盯住汪惜墨。

    “不用看了,”汪惜墨微微一笑,“我知道你现在一肚子的火气,也有很多怀疑。是的,无需否认,我有很多事情都骗?了你,但是我得告诉你,如果没有我的话,你三岁的时候大概就已经?死了,根本不可能活到今天跑到这里来找我算账了。这么说,你能不能稍微消点儿气?”

    安星眠心中悚然,雪怀青也吃惊非常:“三岁?这是怎么回事?”

    “我没有记错的话,你跟随我父亲超过了三十年,而我三岁的时候,不过是二十年前而已,”安星眠说,“难道你三十年前就已经?有预谋?”

    “不,我的计划,只是持续了二十年而已,不过你所认识的汪惜墨,已经?不是你父亲认识的汪惜墨了。”汪惜墨回答。

    这话有些拗口,安星眠想了一会儿:“你的意思是说——你是冒充的?你在二十年前取代了真正的汪惜墨?”

    汪惜墨的目光中隐隐有一些悲凉:“我染了发『色』,用洛族磨制的晶片遮掩了瞳『色』,易容成他的样子,用他的嗓音说话,过他的生活,二十年过去了,几乎已经?忘记了我真正的模样了。”

    随着他的这几句话,雪怀青忽然感受到一阵异样的精神力波动,不由得暗暗警惕起来。汪惜墨似乎发现了她的警惕:“不用担心,我不是要对你们动手,只不过是想要让你们知道我的真实身份罢了。”

    他一面说,一面来到了房屋的中央站定。他的背上渐渐发出轻微的噼啪声响,并且闪现出了蓝『色』的弧光,那道弧光渐渐拉?长,转化为纯白的光芒,而那些耀眼的光芒聚合在一起,慢慢地有了形状——

    羽翼!汪惜墨的背后凝出了一对白『色』的羽翼!

    “你是一个羽人!”安星眠霍然站起。

    “没错,我是一个羽人,”汪惜墨的脸上充满了沧桑,“在变成汪惜墨之前,我是霍钦图城邦的世袭贵族,名叫鹤鸿临。”

    房间虽然不小,但羽人的羽翼很宽大,这位真名鹤鸿临的老羽人似乎血统又很纯正,凝出的羽翼更加巨大,所以他并未展翅,而是很快又收回了凝聚,重新坐下。他还是那一张苍老平庸的人类的面孔,完全符合一个老掌柜的身份,但当羽翼凝聚出来的一刹那,他的身上确实有了一种和过去截然不同的气度,用一个很烂俗的形容来说,多了几分天然的高贵气质。

    安星眠惊疑不定地看着他,努力回想着过往的一切。汪惜墨是父亲的老部下,三十多年前就跟随着父亲一起经?商,后来长居宁州,不过每年都会回东陆一两次。从自己四五岁比较能记事之后,就记得汪惜墨对自己一直比较亲近,每一次回东陆都会给自己带许多好吃好玩的东西,然后牵着自己去逛街。安星眠的父亲一直对他要求比较严,相比之下,汪惜墨更像是一个慈父。人们都以为,这是由于汪惜墨早年丧妻,一直没有子嗣,所以把对小孩的疼爱转移到了安星眠身上的缘故。

    除此之外,安星眠对此人的其他方面还真说不出太多,他不大关心父亲的生意,也没有去宁州探望过汪惜墨。汪惜墨就像是一个小孩子们最喜欢在新年时看到的慈和大方的长辈,见到时会很亲热,但如果见不到……?也就那样。

    “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假扮汪叔叔一直潜伏在我身边?”安星眠沉着嗓子问,声音里仍然有掩饰不住的怒?意。

    “越州兰朔峰三烘三晾的青芽,你最喜欢的茶叶之一,”鹤鸿临伸手指了指火炉和茶具,“自己动手吧。今晚要说的话很多,不用急。”

    “里面没有毒,可以放心。”雪怀青说。

    “他不会下毒的,”安星眠一面倒茶一面说,“他如果想杀我,过去二十年里有无数的机会。所以我才不明白他究竟想要做什么——是为了萨犀伽罗吗?”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鹤鸿临的下一句话让安雪两人都无比震惊,“因为你身上的这块萨犀伽罗,原?本就是我给你的。”

    “你给我的?”安星眠手一抖,碗里的热茶泼出来洒在手上。但他仿佛不觉得痛,直直地瞪视着鹤鸿临:“萨犀伽罗是你给我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的目的,原?本只是利用你保住萨犀伽罗,但是萨犀伽罗反过来也保住了你的『性』命,所以我其实算得上是你的救命恩人,”鹤鸿临说,“这件事说起来,话就太长了,千头万绪。我想,我还是从头开始说起吧,从我儿子的死开始说起。就是这一件事,让我,一个原?本安享太平的贵族,开始注意到了萨犀伽罗的存在。”

    二十七年前,鹤鸿临还是一个年富力强的中年人,居住在宁南城。他是世袭三等贵族,相当于人类爵位中的伯爵,俸禄优厚,衣食无忧。而鹤鸿临为人端方正直,年轻时曾怀有为国效力的崇高理想,却不断在现实面前碰壁,终于彻底看透官场的肮脏黑暗,早早地抛弃了政治野心,只是寄情于风雅之物,尤其偏好东陆的诗词书画?和音乐。他没有在朝堂上领任何职务,只是每天和三五知己在一起研讨诗词音律,日子过得轻松惬意。

    唯一让他头疼的就是他的儿子鹤梁。这个孩子顽皮淘气、不务正业,喜欢和许多同样不务正业的贵族子弟混在一起,在宁南城里横行霸道,欺负平民。鹤鸿临的妻子早亡,只留下这个独子,让他不忍心下重手管教,平时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终于酿成了大错。

    那一年的秋天,这一帮贵族子弟在一次挑衅中,招惹了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平民青年,不想这位青年虽然身份低微,却有着一身好武艺,以一敌五,反而把几个贵族子弟狠狠揍了一顿。为首的贵族子弟、也就是当时五王子的次子,对此十分恼恨,怂恿鹤梁在一个夜晚去放火烧掉那位平民青年的房子。鹤梁头脑简单,没有想到太多的后果,只是想要尽量在老大面前表功,毫不犹豫地接下了这个任务。

    然而他却闯下了弥天大祸。放火的那一夜,天气突变,突如其来的大风大大扩展了火势,于是这一把火迅速蔓延开来,烧掉了一整条街的平民房屋。这一天不但不是起飞日,还是一个月里月力最弱的时段,普通血统不纯的平民根本无法凝翅起飞,结果烧死了三十多个人,其中大部分是『妇』孺。

    这可是一桩大案,在宁南城轰动一时,民怨沸腾,人人要求严惩凶手。由于影响太大,即便是身体不好的领主也不得不亲自出面处理此事,面对着震怒?的父亲,五王子也无力保住他的次子,这位带头的不良贵族子弟被判流放充军,终生不得离开边境。

    其他人也各有重罚,至于亲手放火的鹤梁,作为这起惨案的直接制造人,被判处三天后处以绞刑,并且不许家属收尸,尸首直接扔在荒野,由野狗啃食。对于一向对死后的身体十分看重的羽族而言,这种人死了还糟践尸体的作法,无疑是最严酷的刑罚之一了,也只有这样才能稍微平息一点民愤。

    鹤鸿临如遭五雷轰顶。儿子只有三天的『性』命了,他却发现自己完全束手无策,因为他多年来不在官场混迹,和其他贵族也很少打交道,连求人都不知道该找谁?。最后他终于想起,几年前,曾有一位一等大贵族想要买他收藏的一副东陆大画?家庞诚彦的名画?《落霞秋水图》,被他断然拒绝,对方当时很生气。但现在,为了儿子,别提一幅画?了,叫他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去换只怕也情愿。

    “你拿着这幅画?来求我,可见算是诚心,”那位大贵族倒也有几分气度,没有计较几年前的龃龉,“但是实话实说,你儿子这个案件,别说只有三天,就算给三个月时间去活动运作,也绝对不可能保住他的『性』命。这件事不仅仅是死了几十个人那么简单,更牵涉到贵族和平民贱民之间长达千年的相互对立,领主就是要借你儿子的命抚平平民的怒?气。他已经?是一个政治筹码了,谁?也没本事救他的。”

    这个道理,鹤鸿临当然明白,但亲耳听到大贵族说出来,他才算完全死心了。大贵族拍拍他的肩膀,用同情的口吻说:“不过呢,死无全尸也稍微惨了点。既然你把这副宝贵的画?送给我了,了了我多年的心愿,我也帮你一个忙吧。这三天之内,我帮你打听出抛尸的地点,到时候你可以把你儿子的尸体偷回来,至少留个全尸,还能有副棺木埋在陵墓里。不过要小心,别被抛尸的兵士看到,那就是给我找麻烦了。”

    鹤鸿临很不甘心,但他也知道,这是他唯一能为儿子做到的事情。他如行尸走肉一般浑浑噩噩地过了三天,大贵族果然守信,把抛尸地点告诉了他。他没有勇气去目睹儿子如何被公开处刑,于是提前来到抛尸地,躲在一棵大树上,悲伤地等待着。和他一起等待的,是附近一群饿红了眼的野狗。

    到了黄昏时分,果然来了一辆马车,几名官兵很麻利地把一具尸体扔下车,又很快离去。鹤鸿临强忍着悲痛,耐心等到马车离开消失后,才赶紧从树上跳下来,抢在野狗扑上去之前护住了尸体。他赶走了野狗,含着泪把尸体头上套着的黑布摘了下来,立刻被惊呆了。

    这不是他的儿子!这具尸体虽然也是个年轻人,但是脸型和儿子完全不同。更加古怪的是——尸体非常枯瘦,几乎就是皮包骨头,只有长期的饥馑才可能让人瘦到那种程度。

    鹤鸿临有些不解。他仔细检视尸体,发现尸体的脖颈处有新鲜的勒痕,说明是刚刚被绞死的。也就是说,这一场公开的绞刑的确绞死了一个人,但却不是他的儿子。那儿子呢?到哪儿去了?

    虽然这段日子被儿子的事情搅得心神不宁,但鹤鸿临毕竟是个有头脑的人,从这件简单的换尸事件上,他看出来,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文章,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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