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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缺九州经典力作(套装共11册)-第5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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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并不是一个适合练武的好材料。照这样下去练个十年二十年,他也最多成为一个江湖上的二三流人物,教主一挥手,大概就能杀死五六十个他这样的角『色』。

    然后他开始考虑学习法术。武林中人的修炼法门,除了武术之外,便是法术了。前者需要高涨的杀意与澎湃的精神,后者却强调冥思、沉静、极度的压抑与收敛,其修炼过程完全相反,所以无法兼而得之。安弃心想,自己武术不行,说不定倒是学习法术的天才,但一学起来才知道,满不是这么回事。多的不说,光是那些涉及到人体经络、阴阳五行、天空星辰的『乱』七八糟的术语,对于只在私塾先生那里勉强混过几年的小木匠而言,就是一个绝大的难题。他总是记住了一个词又忘掉了下一个词,好容易把术语恶补好了,新的麻烦来了。

    他根本不是一个能静下心来的人。他活跃的脑子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想着点什么、算计着点什么、憧憬着点什么挖苦着点什么。如果说练武时他还能强迫自己的筋肉骨骼进行锻炼的话,要控制脑子里不去胡思『乱』想,那就基本不可能了。所以又过了半年之后,安弃发现自己在法术上的进境比武学还要慢得多。

    他意识到,要靠这种常规的手段,大概等他发掘出点什么的时候,教主早就一统江湖把他扔到锅里油炸了。于是在接下来的一年中,安弃开始思考各种非常规的手段,因为说书先生们的故事里总是那样,英雄们一开始往往要四处碰壁,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揍他,只有在面临绝境时,才能爆发出真正的全部潜力。但以安弃的胆量,真要去尝试什么火烧水淹、上吊跳崖,只怕还是不敢执行。到最后他突然想到了赤纹龙蚁,那是他一生中所遇到的唯一一次能彰显他的与众不同之处的遭遇。

    “它钻进你体内的一刹那,我真的以为完蛋了,”季幽然说,“基本上,它进入某个动物的体内,就会迅速钻进头颅,吃掉脑髓,然后完全控制那具身体,并让自己重新处于半休眠状态。但很奇怪的,它并没有这么对付你,而是转了一圈后,自己离开了。”

    “真没面子。因为我长得丑么?”安弃居然觉得有点遗憾。

    “放心,尽管你长得很丑是事实,但赤纹龙蚁不会那么挑剔,”季幽然半点面子也不给,“所以我才确定,你的身体里一定有什么与众不同的东西,以至于赤纹龙蚁都无法侵入。”

    “所以你才一定要找到赤纹龙蚁?”方仲终于明白了。

    “是的,一定要,”安弃咬牙切齿,“上一次我晕过去了,但这次我要醒着,我要让那只该死的虫子往我身上钻,我要弄明白为什么它不愿意呆在里面,是不是会有什么我还不知道的力量把它往外赶。我跟踪了它很久,又花了两个月工夫做出了这只木牛。我非得抓住它不可。”

    方仲无可奈何:“你真是疯了。”

    “不抓到它我才真的要疯,”安弃瞪着眼睛,“你是方大将军的儿子,将门虎子——这个词我没用错吧?从小就前途无量,很多人等着巴结你奉承你,你当兵也一帆风顺,没有人敢对你下绊子使坏。所以你没有办法体会我的生活。”

    方仲想要辩白自己从没依靠过父亲,但想到“没有人敢对你下绊子使坏”这句话也有些道理,正在『迷』糊,安弃已经接着说下去:“我只是一个山村里的小木匠,连亲生爹娘是谁都不知道,只有一个成天喝的醉醺醺的木匠老爹。从小村里人就和我过不去,我也一直和他们做对,就这样长到十六岁。然后突然之间,有人告诉我,我他妈的不是普通人,我是什么狗日的神赐之子,然后又冒出很多人要宰了我,把我的生活搅得『乱』七八糟。我东躲西藏,像条狗一样逃命,每天晚上睡觉都害怕自己会在梦里被人把头砍下来。我为什么要这么过?”

    方仲无法回答。回首自己的一生,他曾以为那也是一路艰辛奋斗上来的,但对比安弃,或许自己真的是一直在受到命运眷顾而不自知。他沉重地叹了口气:“所以你一定要找到每一个机会,来证明你其实与众不同,证明你有机会出人头地?”

    “去他大爷的出人头地,我不需要那玩意儿,”小木匠的口气依然粗俗不堪,没有半点“神赐之子”的气质,“我只想弄明白我究竟是谁。如果我谁都不是,就让那些闲人统统滚蛋,至少让我做个没人追杀的小木匠;如果我真是个什么谁……就更应该靠我的力量,让闲人们滚蛋。”

    “志向远大!”方仲赞曰。他犹豫了一下,重重一拍安弃的肩膀,差点把对方拍散架:“我帮你,让我的兵替你把赤纹龙蚁找出来。”

    “这算是……那个词怎么说来着……假公济私吧?”安弃问。

    方仲自己也有点疑『惑』,但最后他的目光还是坚定起来:“如果你所说的属实,我所做的一切就是在拯救这个国家。”

    “很好的自我欺骗的理由。”安弃小声说。方仲咳嗽一声,似乎没听到,起身时在桌角上狠狠撞了一下腰,疼得叫出了声。对于这个一直以来正经得一塌糊涂的军人楷模来说,偶尔决定动用国家资源替朋友干点私事,心中的愧疚感当真是无法用语言形容。

    然而上天似乎一定要维护方仲的正面形象,不给他任何揩国家油水的机会。正当方仲在心里矛盾地思考着该调拨多少人手才能在国恩与友情之间寻求一点平衡时,一件意外阻碍了他的计划,保全了他的一世清白。

    一队流匪马贼不知为何,流窜到了这片并不富饶的区域。他们袭击了好几群牲畜,抢掠了不少牛羊,也杀了一些人,但奇怪的是,那些牛羊的尸体不久之后即被发现。马贼们既没有将它们带走贩卖,也没有割取畜肉。

    “这说明他们只是假扮的马贼,以此作为遮掩,”遇到这种事情,方仲的头脑从来不会糊涂,“他们有另外的重大图谋。此事切忌『操』之过急,以免打草惊蛇,需要先派斥候去……”

    “糟糕!”安弃大叫起来,“他们一定是跟踪着我来到这里,要抢赤纹龙蚁的!多半就是那个白什么门的破帮派的废物们。那帮王八蛋打架不行,钱倒是大把大把的有——化装成马贼需要花钱吗?”

    方仲没有理睬他后面的废话,沉思了一会儿:“也就是说,他们随时可能抢在你之前找到赤纹龙蚁?”

    “就是这个意思!”安弃都快哭出来了。

    这次方仲没有丝毫犹豫:“那我现在就去找他们,一定要赶在他们之前。”出手对付马贼,那就是军人本分的事情了,他不会感到任何为难。

    于是方仲去了。安弃如坐针毡,焦躁不安地在驻地等候,连酒都喝不下去,最后等来的消息如下:“不好了!小方将军带去的五百人全部被包围了!”

    安弃吃惊得顾不上害怕了:“开什么玩笑?白什么门的鸟人再有钱,也没办法武装出一支部队把五百人都围起来吧?”

    “不是白什么门!”斥候面如土『色』,“包围他们的是雒国的军队!”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安弃都还在以为那是白川门的阴谋诡计,但前方的消息源源不断地回来,终于证实了一切。的确是雒国的军队,而且是大量的军队——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突袭。他们派人扮作马贼烧杀抢掠,试图吸引方仲带兵追缴,然后将他一举擒获。

    本来以方仲的实战经验绝不会上当,但安弃的话完全干扰并误导了他的判断。最为重要的是,由于担心自己的朋友失去他所追寻的东西,方仲甚至来不及进行充分的准备,就急急地行动了,然后顺理成章地落入埋伏圈。他所带的五百人对付马贼绰绰有余,对付数千雒国精兵,似乎稍嫌不足,所以终于被围困在一个小山头上。好在敌军决意生擒他,并没有强攻,否则那一点地利在『潮』水一般的铁蹄下也无济于事。

    方惟远心急火燎地亲自率兵去救儿子。他仍然是一副死鸭子嘴硬的嘴脸,暴跳如雷地责骂着方仲的冒失行径,称其为将如此鲁莽,实在是国家之灾、百姓之祸,死了也活该,还能给国家节约粮饷云云。但任何人都能看出他的心急如焚和无法言说的惶恐。尤其是他手拥重兵却又不敢轻举妄动、唯恐敌人发狠先杀掉他儿子的那种表情,实在让人不忍多看。

    雒国军队和方惟远僵持着,一方不敢动弹,一方有恃无恐。而方仲始终被围着无法脱困,几天之后,估『摸』着口粮差不多该耗尽了,方惟远更是着急,两只眼睛熬得通红,头上添了不少白发。

    如果说有人比他还难受,那大概就是安弃了。他头一次意识到,原来友情也是可以杀死人的。他也头一次想到,只要方仲能够活下来,他宁可找不到赤纹龙蚁,一辈子做一个潦倒的小木匠也好,可惜的是,他并没有看出有多大的可能『性』。

    方惟远并不知道这件事是由安弃造成的,居然反过来劝慰安弃宽心!头发白多黑少的老将军每说一句话,都像有一把钝锯在小木匠的心上狠命地拉过。

    “这小子从小就不大会说话,也不懂得讨好人让人喜欢他,”方惟远叹息着,“认识你之后,明显快乐多了。人的一辈子,有两件事情最难:找到一个真正值得爱的女人,认识一个真正值得交往的朋友。”

    安弃听不下去了,几乎是逃离了方惟远身边。一边跑着,一边回想起自己和方仲认识以来的种种情由。其实他只是在巧合中帮到过方仲,并且心里不断存着出卖对方的念头,但那个傻小子却真的把自己当作了兄弟。安弃敢肯定,即便真的陷入绝境,方仲也绝不会怪到他头上来,也许反而还会遗憾自己没有能够抓住赤纹龙蚁、帮助自己的兄弟了结心愿。这个想法让他终于忍不住痛哭起来。

    他死命地揪着自己的头发。他在营帐里翻来找去。他需要酒。

第六章、云陨3、() 
当兵的人,为国捐躯本是分所应当,所以方仲对于死亡本身并不怎么畏惧——虽然能活着更好。而他打仗多年,经历的危险也不只一次两次了。

    只是这一回的大麻烦在于,对方的目的并不是要他的命,而是用他的将死而未死来要挟父亲大人。某种程度上,方仲觉得自己正处在一种半生半死的混合态,要最后确定生或者死,完全看方惟远的决定了。

    可是父亲大人会如何决断呢?方仲还真拿不准。按他对父亲的判断,这位脾气又臭又硬的老将军是绝对不肯为了儿子而不顾原则大义的。但亲兵们告诉他,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不知道父亲对他的爱有多深。

    “两年前您被追击到土塘村那次,方将军听到消息,脸『色』一下子变得像死人一样。”亲兵告诉方仲。方惟远虽然被封爵位,仍是最喜欢别人叫他将军。

    “可我回来,他只是把我臭骂了一顿。”方仲说。

    “那是您没看到他之前高兴成什么样,”亲兵说,“就差拉过身边的马夫称兄道弟了,头盔戴反了都没发现。”

    方仲点点头:“我明白了。”

    这一夜所有携带的干粮都吃光了。士兵们好容易找到一只野兔,烤熟了给方仲送了过来。方仲摇摇头,命令他们把兔肉送给伤号。然后他仰躺在那小土山的山顶,看着没有一颗星星的阴霾的夜空,不知怎么的,回想起小时候父亲抱着自己、教自己辨识天空星辰的时光。当然了,寻常父母在这种时候会给孩子讲一些星辰童话什么的,父亲大人却只会告诉自己,根据某颗星星可以确定方向,根据某颗星星可以确定时辰,这些在行军打仗时都能派上大用场云云。尽管如此,那仍然是值得铭记的快乐时光。

    他一夜未睡,等到了天亮。太阳刚刚升起时,他率领着自己剩下的四百人,向着铁桶一般的敌阵发起了冲击。

    可惜没能看到星星,他叹息着。

    这家伙疯了,曹渊想,完全是以卵击石。面对着自己统率的五千精兵,那区区四五百人简直就是一盘小菜,足以被嚼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显然,此人宁可战死,也不愿意被俘虏。

    既然如此,也就不必客气了,击杀方仲毕竟也算得一场大功。曹渊调兵遣将,很快把敌军团团围住,开始剿杀。他自己则站得远远的,悠闲地等待着部下将方仲的人头送上来。

    但方仲真是员猛将。他一手持盾,一手挥舞着长枪,在人群中杀进杀出,勇不可挡。曹渊手下两名偏将试图阻止他,都被他一枪穿心,送了『性』命。然而宁国兵力实在差得太远,方仲虽勇,毕竟不是铁打的身躯,身上伤口越添越多,体力也逐渐消耗。仍然跟在方仲身边奋战的士兵已经损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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