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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安松有枣红马代步,现在走的话,不出意外,晚上就能到天津。
出了城,林安松“纵马飞奔”,没一会,就从马背上滚了下来。
这是他第一次骑马,本以为很简单,没想到骑在马背上那么颠,就这几公里,就耗费了他一半的力气。根本不像看起来的轻松,马术也是需要练习的。
也是幸好这匹枣红马性格温和,不然的话,林安松估计会被甩飞。
停下来,将马栓在路边的树干上,林安松找了快石头坐下休息。
虽然是枣红马跑了几公里,这林安松感觉和自己跑了一公里没啥差别。
休息了一会,林安松继续骑上枣红马,往天津方向跑,没过多久,却是追上了一伙行商。
得知这伙行商也要途径天津,林安松就跟在他们后面。
毕竟他对道路并不熟悉,而且在马背上颠簸的厉害,跟着这伙行商,速度虽然慢了点,但至少舒服一点,遇到强盗什么的也有个照顾。
“小兄弟,你这匹枣红马愿不愿意出售,在下愿意出五十两银子。”一个镖师对林安松说。
只要爱马的人,就几乎没有不喜欢这匹枣红马的。
第27章 马贼()
“不卖。”
之前善姿都喊出两百两,林安松都没卖,现在这个镖师想五十两买走,怎么可能,林安松买来都花了一百两呢。
“六十两。”镖师加了十两。
“七十两。”见林安松还是摇头,镖师又加了十两,对于他来说,这也是一笔很大的钱了,即使他算是个镖头,但没一趟镖也就挣个十几两而已,多的时候也就二十多两。
“大哥,这匹马我今早刚买的,可是花了一百两。”
听到林安松的话,镖师讪讪一笑,红着脸走开了。
因为押运众多的货物,在加上有许多人都是步行,商队的速度比较慢,等到夜晚的时候,只走了一半路。
不过商队显然经常走这路,傍晚的时候就找到了落脚的地方。
商队停下来,弄了几个简易的帐篷,升起火来,开始准备晚餐。
“林兄弟,要不要来一个?”之前想花五十两银子买下林安松的枣红马的镖师,递给林安松一个鸡腿。
“不用,我这里有些干粮。”林安松拒绝道。
“没事,吃吧,你那干饼哪有这个味道好。”
林安松推辞了几次,最后还是接了鸡腿,虽然味道不是很正宗,但比起干饼确实要好很多。
镖师见林安松接受了他的鸡腿,于是就坐在林安松身边,开始和林安松聊天。
大多时候,林安松都是静听这镖师讲他走南闯北所见所闻,让林安松对这个大清朝又多了一些了解。
京城的百姓现在生活还算好,吃不饱饭的属于少数部分,绝大多数的百姓还是能够填饱自己的肚子,但偏远的地方,就显得有些乱了,时不时就有农民起义,不过这些都不怎么成气候,并没有出现了不得的人物,很快都会被当地的官府镇压。
“不知林小兄弟这只马是在哪里买的?你也知道大哥我是个镖师,虽然对马的渴求不如武将,但有一匹好马,路上也能好受一点。”
“这个小弟我是帮不了陈大哥了,我这马也是今天在集市偶然看到的,卖马的人手中也就这一匹,如果不是他急需钱两,也不会舍得卖掉。”
“可惜了。”陈达又道:“不知林兄弟这次去天津有何贵干?”
林安松道:“只是想去天津谋个差事。倒不知陈大哥这次要前往哪里?”
“我啊,要从天津走水路,去江南。”
“小弟这里祝陈大哥一路顺风。”
“多谢多谢,大哥也祝你到了天津有个好差事。”
“兄弟要不和我一起去帐篷里睡?这外面蚊虫还是很多的。”
“多谢陈大哥好意,小弟我还是不打扰了。”
这次陈达没有继续邀请林安松,毕竟帐篷空间有限,他那里已经是好几人挤在一起,还有一些人也没有帐篷,只能睡在外面。
……
半夜,林安松突然惊醒,只见远处一条火龙迅速靠近,马蹄声呼喊声夹杂一处。
睡在帐篷中的人纷纷出来,有刀的紧握刀柄,无刀的躲在有刀的后面,在里面则是一车车的货物。
“这里怎么会遇到马贼?”许多人心中惊惧。
“这会马贼什么时候盘踞在这里的,怎么一点消息都没?”这是陈达心中所想,走了十年的镖,他早以见过无数的山贼强盗,心中并无多少担忧,通常来讲,这些劫匪并不会做得太过分,只要上交一点银钱,就会放他们离去。
很快,来袭的马贼就将商队围住,其中马贼头目高声喊道:“把你们的钱两全部交出来,不然休怪大爷刀下无情。”
“不知这位英雄名号?我等乃是福源镖局,还请英雄手下留情。”陈达上前道。
“我无名小卒一个罢了,不管你们是福源镖局还是祸源镖局,乖乖交出银子,不然休怪大爷刀下无情。”
陈达心中一沉,福源镖局在京城虽然不是最大的镖局,但也能排在十,一般的强盗在听到后,多少会给些面子,没想到眼前这伙不知哪里冒出来的马贼竟是完全不给面子。
若真要按照这马贼的意思,交出所有银子,那他们福源镖局的名声也就毁了,日后不会有人在请他们押镖。
这事情若是传出去,以后路上的那些强盗会不会有样学样?如此没有骨气血性的镖局,谁还敢将自己的货物托付?
因此,为了镖局,为了自己的饭碗,陈达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答应眼前的马贼。
不过他也没有马上就和这马贼撕破脸,毕竟眼前的马贼足有三十多人,他们商队虽然也有三十几人,但这三十多人中,却是有一半是车夫和商人,至于护送的镖师只有十五人而已。
若是真的打起来,他们不仅要保护后面的人还有保护货物,几乎不可能有胜算。
也是陈达没有想到,从京城到天津这条路,他走过上百遍,福源镖局的人加起来走过几千遍,其他镖局亦是如此,就从来没有遇到过马贼盗匪。
因此陈达这次从京城带出来的人手就有些少了,毕竟天津还有他们的分局,到了天津在招点人手就足够了。
可是没想到,走了十几年都没出意外的这条路,今天却是栽了。
“这位好汉,还请手下留情,福源镖局感激不尽。”陈达从怀中掏出一袋银子扔向马贼头目。
一般来说,走镖的时候,遇到强盗土匪,镖师第一选择都是交一点买路钱,双方互相说几句久仰的场面话,就分道扬镳。
这钱呢,不多也不少,不会让镖师和商贾肉痛,同时也会让盗匪满意。
不管是盗匪还是镖师,都不喜欢真的起冲突,毕竟大家出来都是为了一口饭吃,能不见血就不见血。
当然也还是有一些心狠手辣,喜欢杀人越货的,不过这类山贼基本都很难长存,一两次后就会被官府剿灭。
马贼头目颠了颠手中钱袋,目光一冷,道:“就这点钱,打发叫花子吗?我在说一遍,把所有钱都交出来,不然……死!”
“哼,做人还是留一线,不要以为我福源镖局真怕了你们。”陈达不再忍气,抽出长刀。
第28章 一命百两()
“杀!”
三十几个马贼和镖师杀在一起,但马贼本就数量多,更有马匹之利,双方一接触,镖师这边马上就有人受伤。
眼见镖师不敌马贼,躲在镖师后面的商贾急忙喊道:“等等,我们愿意给钱。”
听到商贾的话,马贼就收了手,为首的头目喊道:“早点不就不用死人了。”
却是这一会,已经有三个镖师死了,不过马贼也是有一个被陈达砍死。
“排好队,一个一个过来。”马贼头目喊道。
看着商贾还有车夫一个个排着对过去,陈达并没有制止。
虽然这样的结果也会影响到福源镖局的名声,但陈达心中多少能够自我安慰,这不关他的事情,不是他不保护商队,而是雇主自己的选择,和他和福源镖局无关。很有些自欺欺人的感觉。
林安松也是排队了,他身上只有几两的碎银子,给了这些马贼也就给了。
如果不是不想再起波澜,就是这几两银子他也可以存到系统商城中。但一个出门在外的人,身上一点银子都没有,说出来根本没人信,他又不是丐帮的人。
除十几个镖师,剩下的也就十多个人,很快就排到林安松,他将身上的几两碎银子交出去后,马贼又在他身上搜了一遍,这才放他过去。
眼见只剩下十几个镖师,马贼头目亮起钢刀,道:“你们是交钱,还是不要命?”
其他镖师都看向陈达,毕竟陈达是他们这次押镖的领队。
陈达感受了身边兄弟的目光,摇了摇头,道:“算了,我们也交钱吧。”
刚刚那短暂的交手,已经让他确信,己方和马贼的实力相差悬殊,就是单个拉出来一对一,眼前的马贼实力也不弱于他们。
不仅陈达看出来,其他镖师同样知道,而他们心中更美誉哦陈达的诸多顾虑,只是想着保住自己的性命。
此刻就算陈达让他们反抗,当中也会有人选择投降,而陈达让他们交钱,也是让他们心中松了口气。
现在身上的钱交了,虽然心疼,但毕竟镖师这碗饭还是可以吃的,以后总能挣回来。
陈达排在了最后,不过等到他的时候却是出了意外。
在陈达交出身上的钱后,马贼头目却是没有放他过去,而是开口道:“你杀了我的一个弟兄,这点钱是不够的,用命来还吧。”
听到马贼头目的话,陈达连忙后退,刚一跳开,一把钢刀就斩在地上,如果他稍微慢一点,现在可能就被劈成两半。
“我们这么多人的钱,难道还不够吗?”有已经过去的镖师喊道,就要冲过来,但他在排队过去的时候,身上的武器已经被马贼给拿走了,几个马贼把刀往前一举,就让他不敢轻举妄动。
“你们的钱是你们自己的买路钱,可和他无关,想要他不死,除非在给我一百两,我兄弟的命一百两不算多吧。”
“你们还杀了我们两个人,这怎么算?”有镖师喊道。
“就是。就算一个人一百,你们还要赔我们一百两。”
十几个镖师中,还是有几个胆大的,此刻见马贼头目为难陈达,顿时站了出来,其他没有说话的也是怒目而视,只有极个别的目光闪烁。
“人的命价值可不一样,紫禁城中的皇上的命和街边乞丐的命能一个价吗?”
“你什么意思?”
“这都不明白?我兄弟的命值一百两,你们的命也就值个一两而已。”
“你……”
“你不要欺人太甚。”
“大不了跟他们拼了。”
“过分?拼?你们现在还想拿什么跟我拼,识相的就给我老实点,不然全让你们去投胎。”马贼头目道。
听到马贼头目的威胁,刚刚汹涌的义愤填膺马上就弱了下去。有刀在手的时候,他们心中都不敢和这群马贼硬拼,现在刀被收走,这心中的胆气下降得更厉害。刚刚出声的几人,马上就有人乖乖闭上了嘴巴。当然,也还是有不怕死的。
“就算死,我也要拉一个垫背的。”
背靠马车的陈达道:“李大,不要说了,你们都走吧,记得帮我照顾我母亲。”
“达哥……”李大和其他镖师眼中顿时湿润。
“嘿嘿,你这是要钱不要命了?好,那我就送你上路。”
马贼头目从马背上飞身落下,却是打算和陈达来一场单挑。
只见刀光闪烁,你来我往,刀刀直奔门面,剑剑不离心口。
不过马贼头目的武艺却是高出陈达一筹,十几招后,陈达险象环生,本是有攻有守,现在一把钢刀却是只能不断格挡,完全落在下风。
“砰!”
眼见陈达就要命丧当场,却是突然传来一声巨响,打斗中的两人瞬间分开。
原来,林安松趁着他们打斗的时候,悄悄回到枣红马身边,从行李中掏出手枪,对天开了一枪。
其他人一直关注陈达和马贼头目厮杀,根本没有看到林安松的动作。此刻听到响声,这才看向林安松。
等看清林安松手中握着的手枪后,众人皆是无比吃惊。
现在还没到民国,连清政府的士兵都没多少有枪,更别说普通人了,而且一把普通的步枪价格也有几十两的银子,不是谁都能买得起,而就算有钱的人,也很难找到门入购买。
即使想抢,也同样找不到地方,明确知道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