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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朱璇现在不知道的是,其实他们还有一套房,就是朱林芳娘家原来的房子,位于秦淮区,与这也差不多大,都空置在那。当年两人成亲时,朱家爷爷还在,坚持是娶妻不是入赘,而朱林芳又考虑到将来孩子上学,玄武区怎么说比秦淮区更中心一点,所以他们当年只好在朱家这边挤了。
老房子外面看着旧,里面却是经过简单装修的,朱璇暗自打量,心想至少不是一无所有的穷鬼,不用交房租,比前世还强些。
朱璇挽着朱林芳的手进屋,屋里不豪华却很温馨,却听朱林芳道:“这几日也忙,这客厅也没打扫过,人进人出的好多灰。你还是先回房里休息吧,我打扫一下,你晚饭时出来。”
朱林芳提着行礼到了朱璇的房里,朱璇跟了进去,只见房间只有十几平米,一个书架、书架旁还摆着一个吉他,一套书桌椅挨在窗前、一个衣柜立在床边,该有的倒是都有。
朱璇见母亲出去,忙跟了过去,说:“妈妈,我帮你吧,我现在好了。”
朱璇虽然已经是个西贝货,但是她本能上对朱家亲人极有亲近之感,而且她从前自来亲情缺失,所以这次虽然穿越了,但是在亲情上却得到了补偿。这也是这些日子她能忍受瞎子生活没有变疯的原因,天天有亲人照顾宠爱,这日子她从前想都不敢想。
母女俩合作,把客厅厨房都打扫了一遍,而爸爸也买菜回来了。接着母女俩一个洗菜一个烧饭配合良好。
朱林芳都开心地说:“阿璇病好了,也能干起来了。”
朱璇道:“当然了,我现在是大学生了。”
左右她要过了中秋再去上学了,这个大学生却还没进校上过学。晚上,弟弟朱珂放了学,朱璇总算见到了那个十二三岁的少年,粉粉嫩嫩包子脸,挺鼻朱唇一双猫眼灵动闪亮。
“笨猪,你真看得见了?”
朱璇见爸爸妈妈不在,一双手伸出捏住他的包子脸,道:“说过不许没大没小,你这个包子。”
朱珂叫笨璇也是有理由的,朱珂从小就比她聪明,现在不到十三岁都上初二了。以前父母工作比较忙,由朱璇辅导监督他功课,但是五年级的奥数她居然好几个讲错了,被朱珂深深鄙视:你这种水平是怎么混到高中的?
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吃过晚饭,因为考虑到朱璇的眼睛刚好,朱家爸爸妈妈不让她看电视看电脑怕着着眼睛。
朱璇在家里总有一种莫名的强烈熟悉感和安心,她理解为原主的本能,她并不困难地找到洗手间去上了厕所。
在盥洗台上洗着手时,突然她僵住身子,缓缓抬起头,看向镜子,镜中一个长发少女一脸惊愕的表情。
靠!这姑娘是卖脸的吧!她之前看到朱林芳已经够惊艳了,现在完全是惊呆了。
少女一双大眼睛似一汪澄澈含烟的秋水,两颗墨瞳如两颗黑曜石嵌在眼中,一双大size的眼睛亮得吓人,长长的睫毛如如扑闪的蝴蝶的翅膀。她皮肤白皙,五官精致秀丽,还带着青春的稚嫩,却真真切切是个罕见的秀雅绝纶清丽难言的少女。
朱璇愕然地看着镜中的样子,她的脸与朱林芳有八分像,挺直削窄的鼻子像朱孝诚,而其它……有些像朱珂那包子,长得有些讨喜,只不过更有女性的精致柔美,包子脸也没有朱珂那么明显。
她比母亲更年轻,气质轻灵,肤色如玉,一双大眼就占了脸的很大部分了。
愣了好久,她不禁往自己脸上摸去,摸着脸上关键的地方,看着是不是整容了,整容能整成这样?
朱璇这人粗神经,又长时间瞎了没有习惯照镜子,然后见到这世的亲人后一直有锁事,没有心思去想这世和前世长相有什么区别的事。所以,要不是她上厕所看到,她还不知自己是这副样子。
朱璇暗道:赚到了?还是对不起原主?
正苦恼着,外面传来朱珂的声音,原来是打算一家人饭后出去散一会儿步。
朱璇平息了看到真容时的震惊,刚好想要熟悉一下附近的环境自然万分愿意。
旧街上倒是许多人都认识朱家人,见到便问起她在踩踏事故中受伤住院的事。
有人比较内敛,会问:“你闺女好啦?”
有人心比较宽,问:“哟,病那么久还胖了一点,定是你们夫妻俩照顾的好。”
身边也有人会接上:“朱家太太一边工作还天天煲汤侍候,自然是胖了。”
也有比较有个性的,会说:“朱家妹子,下次可别又一听说皇太子就凑上去,皇太子是我们小老百姓巴望得上的吗?”
有人皱眉:“现在的小姑娘呀。”
第七章()
正是中秋前,老街街坊不比商业繁华地带,夜晚中年人都是会出来散步乘凉的,几十年街坊,这些人可都认得。
“朱家姑娘平日还看不出来,内心里怕是早思春了,不过这也是正常的,刚刚十八岁又念完高中,自然就热情了点。只是那皇太子真不是小老百姓可肖想的。小姑娘上大学好好读书吧,别一心想着恋爱。”
一个中年汉子一边摇扇一边说,朱父朱林芳也有些尴尬,这事新闻上都播过,而几十年街坊,他夫妇俩天天跑医院,哪瞒得住?
只有朱珂小朋友年纪最小,反而最淡定,似乎他都习惯了,其实他在学校也遇到过这种事的少年儿童版。
“听说你姐姐迷恋皇太子,为了看皇太子受重伤了?”
“你姐姐怎么那么花痴呀?”
“……”
朱璇一头的黑线汗,要是以前她定也忍不了:“你妹啊,什么皇太子,迷恋个毛线呀!老娘明明崇拜的是x大大。”
但是她不清楚依原主的性格会怎么反应,也不能在旧识亲人街坊面前露出太过激烈的情绪反应。
她只好拉了拉朱林芳,说:“妈妈,我累了,我们回去吧。”
路上,朱林芳也有些感慨,说:“阿璇呀,这个偶像和现实的关系,妈妈在你国中时就和你说过。你现上大学了,谈恋爱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一来你要有原则,二来对象也要分得清楚……”
朱璇忽觉被自己这个喜欢的母亲也补了一刀,彻底躺下。
迷恋个妹!她祝皇太子殿下去搞基!
不管朱璇多郁卒躺枪,被冠上花痴疯狂迷恋皇太子的印记,朱璇还是睡着了。
次日上午,朱孝诚和朱珂去上班上学了,而朱林芳带着她逛街,准备一些东西过中秋,当然还有带她去汉服的专卖店挑衣服。
在帝都,卖汉服的一般有三种,第一种是适合平民的普通批量产汉服;第二种是名牌的如“汉风”“李氏”;第三种是百年老店的裁缝店里。第一种且不说它,第二种和第三种却是各有千秋。
第二种的优势是款式更新快变化灵活,有传统式样稍做修改但是用料上创新的,也有完全改良适合平日里穿的。
第三种是量身定做,并且有很多百年老店是祖上传下来的,那时候太'祖刚刚推翻辫子朝建国,把汉服定为汉族的民族服装,把满清时代的衣冠定为旗服。
上有所好,下必效焉,就有些文人列举了满清入关汉人在屠刀下被迫剃发易服成为奴才的历史,太/祖这样做只为重拾国人的尊严,似乎开始只是一个形式,拾起国民的文化自信从衣冠开始。
那时候有很多做旗服的裁缝店就想办法研究做汉服去了,因为有点觉悟的人都知道将来旗服的生意定然惨淡,果然几年后,一家家又都是做汉服的好手,生意兴隆。自太/祖立朝,也近百年,所以这些店传下来就成了老字号。
现在朱璇跟着朱林芳去买中秋穿的汉服,自然来不及到店里定做。只有到一些不大不小的汉服品牌的专卖店里去买。
朱林芳看中了一套红色的,觉得喜庆,但是朱璇自己却看上水蓝色的,朱林芳淡笑道:“你呀就是偏好素雅的,却不知自己穿艳丽的颜色好看极了。”
朱璇吐了吐舌头,去更衣室里换装,在店员的帮助上,总算把这套节日服装穿上了。
“客人长得真漂亮,穿上汉服就更漂亮了!”穿着改良汉服风格制服的店员称赞道。
穿着汉服到了商店的试衣镜前,只见镜中一个少女,穿着水蓝色的汉服,衣襟和内裙却是雪白的,纤腰紧束,削肩细颈。
朱璇歪了歪脖子,再次觉得太对不住原主了。她剽窃了原主的人生。
对不起呀,姐姐不是故意的,姐姐也很冤,我是被撕逼的疯女人用酒瓶生生砸死的。这样吧,你要是回来,我也不会不要脸赖着,定然还你,我投胎去。虽然这样想,朱璇到底生出一种怅然不舍,也不知是何缘故。
忽然,朱林芳走了过来,笑道:“阿璇穿这套也好看,喜欢吗?”
朱璇从神游天外回归落地,点了点头。长了这样一张脸穿什么会不好看?
朱林芳给她买了,可自己却没有买,朱璇知道原来一套正式的夏季汉服都这么贵,要两千多华元,是母亲半个月的工资了。
母亲这么疼她,要当个乖孩子呀。
她就看过反穿越的小说,原女主回来夺回原身体时发现穿越女留下了个烂摊子:与原主的家决裂,还虐过不少同性,然后与n个男人有性/关系。
穿越女不会都那样好不?
她会乖的,至少不会对不起原主的亲人,也没有n/p的伟大志愿。
买了些水果和菜,母女俩回家,做了午饭吃过后,母亲就去上班了。下午时,朱璇翻出一本近代史书看,她是历史系的,中秋假过后她也要去学校报道了。这个中秋是星期五,所以和周末连着休息了。
如此不经意,时间到了下午四点,她想着自己要乖,就去给家人做饭。
晚上家人回来时,饭菜刚好上桌。
在餐桌上朱孝诚却宣布说:“我接到大哥的电话,他们一家今年要回帝都定居。”
朱林芳奇道:“大伯一家都十年没在帝都生活了,就算瑾全回国也是为了生意,毕竟兰芳那边的家业也不是说扔下就扔下的。怎么又回来了?”
朱孝诚叹道:“听说是大伯伯想回来,半个月前,他那边的一个老战友老同事去逝了,留在兰芳伤心,大哥打算先把大伯伯送回国定居,国内毕竟还有些老战友还活着,而他和瑾全先两头跑着,慢慢把业务都转到国内来。”
朱林芳道:“大伯伯都八十了,退休也十几年了,也该落叶归根。”
朱孝诚犹豫了一下,又说:“其实还有一件事,阿琅前几天晕倒,被查出得了血癌。”
“血癌,天哪,那孩子比阿珂还小上半岁,怎么会得这种病?他几个兄长身体不都好得很吗?”朱林芳大吃一惊。
朱璇也不禁瞪大了眼睛,暗想:这个阿琅难道是小说男主角?忽又觉得自己这样脑补很不对,一个小孩子得了这种病已经够可怜了。
朱珂这包子也惊道:“一年前见他不还好好的吗?”
朱林芳没有回答她回答不上来的问题。
朱林芳在大家惊呼过后,又轻叹道:“恐怕是大哥大嫂生阿琅时都上年纪了,他才得这病……”
朱孝诚道:“泽恩在部队听说了都自己找军医院做了检查,兄弟三个是想给阿琅捐骨髓,只不过前天报告出来都不匹配。这怎么才匹配我是不清楚,但是阿琅和大伯伯、大哥一样是ab型血,瑾全和双成是b型血,泽恩是a型血。大哥心脏肝脏都不好,医生也说匹配度不高又危险,而大伯伯都八十岁了自然不能捐骨髓给阿琅。我和阿璇也是ab型血,大哥的意思是想让我们去检查看看,能不能捐给阿琅,毕竟近亲匹配率还是挺高的。”
朱林芳听说要把丈夫女儿拉去检查看看能不能捐骨髓,心里自然舍不得,但想朱琅那孩子才朱珂这样大,总不能见死不救,只好点了点头。
朱孝诚见妻子不反对,松了口气,他们不能忘恩负义,大伯伯和父亲可是嫡亲的兄弟。
帝都的这所老房子其实原本都是大伯伯的,后来大伯伯把父亲母亲也弄到的帝都户口,父亲母亲也才从乡下农民变成了帝都居民,大伯伯还给父亲找了份工作,一家子在帝都安定了下来。而他大哥上中学时读了当时很流行寄宿学校,大伯生活中难免孤寂,父母极敬大伯,也是大伯虽没正式读过几年书但见识不俗,就让当时才八岁的他搬到大伯屋里,养在大伯膝下承欢陪伴。
大伯在朱家是极权威的。父亲年轻对大伯伯虽也有细心照顾之情,但是大伯伯当年是为了家里的窘况才毅然去当了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