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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本城主乃天下第一大才子,不与你小娃儿争辩,走。”给我弄了个大红脸,走人。
他娘的,那冒出来这么一个小调皮捣蛋精?
路上,我们一万大军军容整齐,浩浩荡荡,将那几位小祖宗安放在军中核心最安全的地段,派遣高手保护。
“啥情况,有奸细,不会吧?”云开朗满是疑狐。
我哼了声道:“当下玉门关集结了大汉至少三分之二的至宝,监听什么的小玩意,谁家都有,也是我嘴快,当面告知了你们。”
云开宇郁闷:“真是让人不爽。”
我道:“没什么,我们一万人行动,要去做什么,目地何在,不知道被各家几万个谋士谋算在内,像我老娘说的,你撅下屁股,拉几个粪蛋子他都知道。”
云开泰道:“话说,我看过他们的军队编制,只有我们家的谋士最少,好像都没有什么谋士。”
“我不喜欢。”我道:“那些谋士身子骨孱弱,大多数甚至骑不得战马,只能坐个小车,一身白衣,咬文嚼字,阴阳怪气,看着就让人烦得慌,影响士气,在我眼里,战士就应该拥有虎豹骑,铜铠马身上那股子一往无前的必胜气势,军队就是要硬,男人钢,就是钢,吼声如雷,杀声震天。”
云开朗大乐:“没错没错虎了吧唧的战士,那才是好战士,我们第一集团军就是这么筛选的人!”
我道:“军队,也不只是要刚硬,还要与智慧并存,遇见什么情况,做出什么判断,冷静分析,利用优势,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胜利,尤其是你们这些元帅,必当睿智而神武。”
云开朗道:“赵爷说,他率领一万将士打一次仗,比背后苦学多少年都值,可惜我们没遇见。”
“总会有机会的,多学习,多思考,遇见之时,你们的将士就不会有人阵亡。”言毕,我带领众将士,沿着青海湖上走去。
都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一上午就停了一次脚,一中午的时间,我们直接赶到了锡林坡,并又折合返回了青海湖畔。
在这青海湖畔,临时搭建灶台锅,煮个午饭来吃。
等着开伙,云开朗抱着观天眼蔫头蔫脑:“一上午了,一头地狱魔兽都没发现。”
我则是有些心神不宁:“也是奇了怪了,这里是禁地,按说,应当杂草丛生的才对,但是这里地处平摊,行走间有很多杂草折断的痕迹,还有很多野兽粪便,就是有地狱魔兽刚来过,可死活没见。”
云开泰问:“会不会在水里,我水性好,下去看看?”
“你快得了吧。”云开宇当即道:“水那个玩意对咱家有毒,你永远都别沾染了。”
恶寒,回想当初,开朗和开宇关系极差,就是因为大哥被水淹死了,后来才知道,云开泰没死,他们关系才又和好。
我道:“这也不对,如果是在水里,观天眼还是能看到的,就是在地下也能探测得到。”
“吃饭吃饭,吃完饭再说。”
第721章史上最赚的一天()
1万多大军在野外野炊,这种情况是十分轻松愉快的。
将士们围绕辎重车落座吃饭,旁边跑着各团的狗狗,驴子、铜铠马、虎豹骑也都能休养下脚力。
就在我们吃饭的时候,我身后的焚寂忽然马嘶长鸣,咴儿咴儿的叫了起来,而且马头不断的瞪向湖水边。
“报”这时,传令兵队长袁思成跑了过来:“参见少主,我们发现了这片禁地的野兽存在,不是地狱魔兽,而是一种鬼马。”
“鬼马,鬼马?”众将士一头雾水,似乎没一个人懂得。
我也是不明其意:“什么鬼马,对咱们有伤害吗?”
没人答得出来,场面也是很尴尬。
云开朗郁闷:“要是陈大本事在就好了,他对中立20城了如指掌。”
云开宇相当生性的道:“管它什么马,抓回来骑就是了,骑不了就吃了。”
“不可以呦”这时,那个荀梦跳过来奶声奶气的说:“鬼马名为蓝血战马,是虎豹骑的祖辈,不能伤害。”
我愣了下问:“你这,小家伙懂?”
荀梦美滋滋的道:“蓝血战马是上古异界大战留存的战马,异界之中无数征服的生物最后不是被我们杀死了,就是适应不了我们的环境死掉了,唯有蓝雪战马存活了下来,机缘巧合与我们这世界的战马在一起,诞生了寿命堪比人类的虎豹骑,可以说,正是因为蓝雪战马,虎豹骑才能跟人一样活得久。”
乔恒羽瞅来瞅去:“可是,说来说去那马在那里,我还都没有看见。”
袁思成道:“启禀少主夫人,是这样的,那鬼马会隐身,方才我们战士在河边洗碗时,用油的倒影能够看得到。”
“什么,隐身的战马?”众将士崩溃不解,这可真是闻所未闻。
人会隐身术,那都列属于禁术中的禁术,没有三位城主批准,都是不允许学习修炼的,比我的吼退,挑飞,秒杀三技能都恶心。
可想而知,人会隐身术极少,就更没听说过马会隐身的了。
我忽然想起倒影学说:“乔丫头,把我的水晶杯拿来。”
“哦哦”乔恒羽帮我拿过杯子。
我在水杯里注入了清水,拿着杯子向四下一看,结果,骇人听闻的一幕出现在我们眼前,大约三四百匹蓝色战马,诡异的屹立在河边,一动不动,怔怔的盯着我们。
“嗯我瞅瞅”荀梦点着小脚,勾着我的胳膊,拥挤在护卫队之中瞅着。
“这样也行?”乔恒羽问:“看见了,那荀梦你倒是说说,怎么能抓得住蓝血战马,为自己所用?”
我立刻以激将法跟上道:“她小屁孩儿那里知道,她什么也不懂。”
“谁说我不知道!”荀梦气鼓鼓的说:“我读过上古史记的,蓝血战马崇尚强者,只听从于强者,要捕抓蓝雪战马,除非抓住它们的首领,驯服蓝雪战马的首领,整个马群就会听这个主人的指挥,反之,这个主人寿命终结死掉了,蓝血战马就会一哄而散,再度潜伏在世界的各个角落,它们绝对不会忠心于无法征服它们首领的存在。”
云开宇道:“再明显不过了,因为地狱魔兽的原因,蓝血战马无处栖身,故此躲在我们大汉设置的禁地中。”
云开朗问:“妹婿,有把握吗?”
“我试试去,你们在这列下四方防守大阵等我。”我瞄准马群之中最大号的战马,身体悬空而起,直接飞向蓝雪战马的群体。
“咴儿咴儿”三四百匹蓝血战马群受惊,疯狂向后跑去。
这战马太他娘的快了,比猎豹还迅猛!
我全速追击,一直追出5000多米,这才凭借韧劲儿,以及一点一滴的追赶,骑到了蓝雪战马首领的马背上。
“呼”我长吁口气,接下来就好办了。
无非就是驯马而已,它不断的冲击,停顿,跳跃,尥蹶子,各种办法想把我折腾下去。
小爷我圣轮海四重天碧瑶仙境,百分之六十的实力不是吹的,要是骑在马背上,连一匹马也驯服不了,那这个世界恐怕永远也没人能驯服它们了。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蓝血战马的马群一阵骚乱随即恢复了平静,最终将我和那匹首领蓝血战马围绕在中心,停止了。
而就在停止的瞬间,整个马群显露了身姿。
357匹蓝雪战马的马群,清一色呈现在我面前。
这战马与虎豹骑差不多强壮而高大,巍峨不凡,不同的是毛色十分漂亮,蓝白色的马毛,亮晶晶的好像会发光,充满魔幻的魅力。
我双眸凝聚内视,惊异的发现这战马竟然内有修为,类似于魔晶核,但又不是地狱魔兽那等低端魔晶核,反之,蓝血战马的魔晶核十分高端,极其匹配于坐骑的各项加成能力。
“原路返回”我摸摸首领战马的脖颈,调转方向,带领马群反方向回去。
前后不到一个时辰,我率领一群蓝血战马,返回了大军之中。
“妹婿,这是不是归我们啦?”云开朗的笑容无比可爱。
我本来想说:想美事儿,滚一边去。
但是有理由,而且是在他大军面前,还是给他点面子解释了句:“它们只效忠征服了马群首领的我,换一个人都是不行的,走了,回去。”
“这样啊”云开朗一脸悻悻,后悔自己没有提前出手。
我再度骑回焚寂战马,我还是喜欢身体巨大的战马,焚寂三四米高,是我们大汉最大号,最强壮的战马。
而那些漂亮的蓝血战马,则一路跟着我的背后,相当老实的跟随。
似乎像一家人般,蓝血战马和虎豹骑之间相处很融洽,明明是两个马群的马,偶尔遇见还会帮对方用牙齿梳理毛发,互蹭马颈,这是极其亲昵的举动。
反之,遇见驴子和铜铠马,那些蓝血战马就是爱理不理的,高贵无视。
可见虎豹骑还真的有蓝血战马的根源出处。
“我是谁,我在那?”快要看到玉门关,我忽然懵呵呵的一问。
云开朗吓了一跳:“妹婿,你不是又犯病了吧?”
“去”我揉揉脸颊道:“我们出去溜达一圈儿,捡回来357匹六珍战马,这是多少钱?”
云开朗当场比我还懵:“我是谁,我在那,我也不知道了啦。”
乔恒羽那鬼灵灵的丫头想到这个问题,也是倒吸一口凉气:“一匹六珍战马100万两银,恶这个,35亿两银吧?”
云开宇道:“而且是会隐身的六珍战马,简直就是无价之宝,不知道你怎么运用?”
我道:“这些马只能在我身边,要是总在外边就撒野跑了,除了护卫队,也没什么地方能用了。”
云开朗道:“那就回去组建个传世境护卫队吧,虽然说你身边从来没有刺客,但总应该做个漂亮的场子,像是现在东一个,西一个的,谁都是护卫,不正规。”
云开泰有些担忧:“可是,这天下还那有357位传世境了,再者说,传世境也不会往蓝血骑兵团上发展,毕竟这牲口不是世袭传承,只有虎豹骑才是,有能耐的人,都去争取当团长了。”
我被逗乐:“开泰哥这思想,跟我大哥比较像,都比较老旧。”
云开泰尴尬了:“不知城主有何新想法?”
我道:“外界已经有传言说,我任人唯亲,真才实学得不到发挥,即不举办月旦评科考,又不举办武林武考,这一次就冠以正名,让他们凭借真才实学科考,严苛科考,得胜者成为蓝血骑兵团,这个军团的士兵就是军官的待遇,肩章带星的,收拢一群野兽级战士,与我冲锋陷阵。”
云开朗皱了皱眉道:“若是全天下人都可以参与,难免有细作。”
我笑笑说:“马儿适合生活在野外,而不是城主府,闲暇无事,让他们住在兵堡就好,只有在战争时伴随我左右。”
“兵堡没地方了。”云开宇提醒。
我不耐烦的道:“那就整一个兵堡,这对于你们来讲难吗?”
“不难,太简单了,对,早就应该敲打敲打那群家伙了。”
第722章地狱魔兽的可怕()
玉门关。
当我们永恒围着357匹大大小小的六珍蓝血战马归来时,整个玉门关十五万大军轰动了。
纵观整个大汉、罗马、匈奴、中立城,世人就从来没见到过这么多六珍战马同时聚在一起,这景色太壮观了。
会隐身的战马,而且奔腾力极其超越强大,日行千里,半日一座城,就半日,比虎豹骑还快!
而且这战马充满了灵性,能够一知半解的听得懂人言,尤其是躲避灾难和箭疾,有着超强的天赋。
蓝白亮色毛发,精神焕发,充满靓丽的色彩,高大、巍峨、健壮,这样的战马,士兵们都看红了眼。
正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先看看别人家的骑兵军队吧。
远了不说,就说说以骑兵冠名著称的蜀郡,我老丈人的马队,比洛阳和陇西也毫不逊色。
但,那又是一群什么样的骑兵团?
蜀郡骑兵的问题太多了,捡要紧的说至少也有三条。
第一,一珍二珍的马不行,或者不善奔跑,只能驮载和拉车,或者未经训练和实战,一听万马奔腾的吼声就朝树林里乱窜。
第二,刀不行,数量不多、质量不高,用的是缴获的匈奴贼刀和罗马骑兵的大砍剑,甚至步兵又宽又短的刀也拿来凑数。
第三,配套不行,马鞍多是木鞍或驴鞍,有的干脆拿条破棉被绑在马背上,结果走不多远就连人带马摔到地上,马镫也是五花八门,有的甚至编个柳条代替,马缰同样乱七八糟,有的居然是麻绳,一用劲就断,至于他们家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