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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灵曲-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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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宁脑补着二人互相安抚的画面,噗嗤笑道:“陛下呀,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

    还差点摔在地上。这句话,她在心里琢磨了一会儿,权衡左右,没有说出口来。

    建业母亲去得早,她在世时,位分也不见得多高。因为人微言轻,自然也就寡言少语。

    先皇的后宫女眷繁多、缤纷复杂,安宁连人头都认不全,对于建业的母亲,居然还有些微印象。

    记忆中的那个女子,总是柔柔弱弱,温温和和,无论诸人如何嚼舌根,她也不妄议,不站队,好像生来就不属于这圈子似的。

    她这般不思进取,自然不能脱颖而出,入了那先皇法眼。

    但这女子似乎生性淡薄,即使不受宠幸,也不汲汲钻营。

    安宁母后性子刚烈,却好像唯独对建业他娘另眼相待。建业出生时,有莘氏居然还亲自去探望。

    那时安宁十二岁,抱着呱呱坠地的婴孩,险些失手,将当今知生皇毁于一旦。

    这些往事,也不知建业他娘是否与他细细说过。

    反正此时此刻,提到自己小时候被安宁抱过,建业那张敦厚的脸上,出现了一种略带痛苦的表情。

    建业含糊其辞,告诉安宁:“孤还有事,先走一步。”

    这避话题避得,未免太过生硬。

    安宁再次行礼,目送他离开,才轻手轻脚进门,准备会会屋里那位公子。

    屋里那位公子,倒正不正地坐在一张椅子上,深情款款地拽着一个少年的手,专心致志地替少年缠着绷带,悠然闲适,全然没有整装待发的样子。

    那十二三岁书童模样的少年,分明一脸嫌弃,却又无可奈何,任由公子琰把玩着他的手。

    书童看见安宁进屋,像见了救命恩人一般,感激涕零地闪到门外,终于得以解脱。

    公子琰后知后觉,抬头看着安宁,眉眼含笑。

    他的白发刺眼,反射着秋日的艳阳,一丝一缕,银光闪烁,令人目眩。

    他开口,慢慢说道:“安宁,我要走了。”

    “什么时候?”

    “今日午后。”

    “这么快?”

    “夜长梦多。”

    “她知道吗?”安宁口中的她,是那人的小表妹,传说中的未婚妻子,沈灵均。

    公子琰摇了摇头,笑着说道:“跟在身边,看着心烦,不如留在你这里吧。”

    “你还是带走吧,我看着也心烦。”

    他想把人留在牛贺,神不知鬼不觉地处理掉,安宁岂会不知。但为了门婚事,就要惹出这样大的麻烦,想来如此这般,他回了胜神也不好交代,安宁替他不值,婉言劝说。

    “一大早便被人奚落了?”

    “消息真快。”

    “安宁,手上的伤,记得每日换药。虽不能完全祛除疤痕,但多少有些效果,用了总比不用的好。”说罢,他指了指桌上的小盒子。

    安宁看着手上交缠的绸带,想着刚才满脸不屑的古往,心中感慨万千。

    他说每日换药,想必在她沉睡的那些日子里,他也如刚才那般,小心翼翼地解下绸带,仔仔细细地涂抹膏药,一番于心不忍,最终还是万分熟稔地缠上绸带,稳稳当当地打个结。

    简简单单的一系列动作,他日复一日,不厌其烦地重复着。

    正午过后,这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亲昵举动,竟然都成了奢望。

    从此,他便只能隔空温习,入梦观赏。

    她的旧伤如何,他只能凭着寥寥数笔书信,草草知晓。

    她本想让他再为自己换一次药,指尖触到那精巧的小盒子时,突然改变了主意。

    她如获至宝般,迅速将盒子收在身后,藏了起来。

    此后多年,她时时将那盒子随身携带,常常打开端详,却从未听从他的嘱托,为伤口换药。

    以致于到了后来,药膏都发霉了,她的伤还是老样子——一道长长的疤痕,像条蠕虫般,狰狞地攀在手背上。

    那时的她,已经习惯不缠绸带,大大方方地将伤口示人。

    有的人,身上一旦带了伤,疤痕都比别人的丑陋,惹眼。

    安宁就是这样的人。

    即使这样,她还是拒绝用那膏药,只将那人的嘱咐,置若罔闻。

    她说,药没了,念想就没了。

    伤口若是愈合,皮肤若是完好如初,那一段患得患失的过往,那一些熟稔到骨子里的举动,也许也就真的,跟着没了罢。

    即使再次相遇时,他满是辛酸无奈地叹上那么一句:“你真是傻得没救了。”

    她听了,也觉得心满意足。

    安宁想了一会儿,装着若无其事地说了句:“我送送你呗。”

    她的眸子像剪了秋水,澄澈清明。

    他心潮涌动,起身抱住她,口中却说着:“还是别来了。”

    “好。”她的声音,听上去有些颤抖。

    “你来了,我就舍不得走了。”

    说罢,他低下头去,与怀里的女子,忘情亲吻。

    今日一别,不知何时还能相聚。

    二人相顾无言,只将满心惆怅欢喜、万般留恋哽咽,悄悄收起,藏在雾霭烟波里。

    周遭良辰好景,俱成了虚设,被人尽数辜负。

    她用指尖戳着他的心口,娇声娇气说道:“师父,你这里呀,跳得好快好快哦。”

    她的万种风情,全是为他而生。

    他细细品读着她那一贯妖里妖道的腔调,像听不够一样,盼着她再说些什么。

    随便什么言语,只要是从她嘴里吐出,他都觉得好听。

    然而,她偏偏到此结束,一个字也不肯多说。

    许多她下手太狠,他一时觉得,心口钝疼,就连呼吸都得耗尽气力。

    这世间百态,到底是一物降一物。任他过往如何风流洒脱,终究在她面前,败得体无完肤,险些尸骨无存。

    这一生诸般荒唐,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他认命般叹气,柔声告诉她:“每一次与你在一起,这里都无法控制。”

    她闻言媚笑,手指开始不老实地向下撩拨,揶揄问道:“那这里呢?”

    “美人在怀,从不敢有半分懈怠。”他及时按住那只魔爪,不给她可趁之机。

    他的回答,听上去婉转而耿直,反而令她羞赧。

    一片红霞,瞬间涌上面颊,连耳根都不肯放过。

    她佯怒,懒洋洋说道:“你这说情话的本事,还真是历经千锤百炼,才能这般无懈可击呵。”

    “嘴上都是虚的,只有真枪实战后,徒儿方知何谓精湛。”

    “百闻不如一见。”

    然而,他最终也只停留在虚情之上,与她一番拥吻,恋恋言道:“安宁,等我。”

    她深情莞尔,不答应,不拒绝。

    六年前的夏夜,他向她许下十年之约。她曾告诉自己,不管那人记得与否,她都得信守承诺。

    不需婚约捆绑,不需道德束缚,她乐于做一个固执的傻子。

    她说,那人于她有传道授业之恩,舍命相救之情,加之如今的宽衣解带之行径,她乐意等他十年,不怨不悔。

    当年,长生曾告诉她,男人骗女人,通常都会许下这种不靠谱的诺言,一竿子指到天际去,等她慢慢消化,渐渐遗忘。

    她如是答复:“我长长的一生,不在乎上这十年的当。”

    一番流年,一枕相思。

    纵是痴心错付,她也心甘情愿。

    她神思飘忽,突然没头没脑地问道:“师父,你知道汤谷吗?”

    “知道。”

    九州无人不知汤谷,安宁此问,相当于废话。

    “那你知道怎么去吗?”

    汤谷位处九州,是连通人间与神界的要塞,世人只知有汤谷,却不知汤谷何在。

    “听说除非盘古托梦召唤,否则凭人力到不了那里。”

    “听说?”她想到那个龙首蛇身的怪物,觉得这“听说”二字,避嫌避得过于生硬。

    很显然,他去过汤谷,认识盘古。

    公子琰闻言了然,也不否认,接着解释道:“他若不召唤,走死也到不了。”

    安宁听罢,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不再说话。

    她方才问得奇怪,他却不问她为何有此一问。他似乎了如指掌,不知是对人,还是对事。

第一百零三章 终有一别() 
公子琰来时大张旗鼓,走时也是浩浩荡荡。加上建业以示友好,锣鼓相送,那阵仗比之于两个月前,更叫一个波澜壮阔。

    安宁顿时明白,为何那人不让她来送。

    不是什么她来了他就不舍得走,而是来送行的人太多,她来了他也看不见。

    尽管如此,安宁还是很大度地出现在了人群之中。

    按照她的个人理解,人与人交往,重在有来有往。不能每一次,都是他望着她的背影。总要有那么一两回,她也默默远眺,直到他消失在自己的视野里。

    先皇那么风雅的一个人,不知怎么地,就看中了个这么俗气的建业。

    敲锣打鼓也就罢了,为何不能挑一些有内涵的曲子,非得这样吵吵闹闹,鼓声震天,才能显得隆重体面吗?

    安宁随着乐声摇头晃脑,杞人忧天。

    那人的身形长壮,加上缓慢的步伐,显得背影格外沉重。

    他每走一步,都似有无数迟疑。

    她隔着沸腾的人群,隔着喧闹的锣鼓,隔着正午的艳阳,隔着古旧的街道,冷眼相望,心中怅惘。

    她蓦地拾起一句过去的话,默默念给他,念给自己听。

    她说:“采,我怕你离开,但我更怕你,停留于此。”

    他走得再慢,最终还是得离去。

    就像她一早说的,有的路,终究还是只能一个人去走。

    这一次,她耐着性子,数着他的步子,看着他渐行渐远。

    一条长街,也不过数步之遥。

    但当真正送行,目睹着那人离去,她才知道,这一步与一步之间,是多么苦痛的煎熬。

    他的踯躅,他的徘徊,最终都化成一个一个斑斓的小点,没入尘埃,无声无息。

    他曾说过,他正做着自己曾经最不屑的事,在肮脏的权力旋涡里,摸爬滚打,苟延残喘。

    他走着一条难于登天的路,争王争霸,非胜即败,非生即死。

    他说:“我不怕死,但我害怕,没法在你身边死去。”

    他说:“如果余生注定如此,那我认了。”

    他说:“如果我死了,唯一放不下的,是你。”

    他说的每一句话,她都认真去听,努力去记。

    当她发现,他们聚少离多,没什么东西可以借来睹物思人时,她突然明白,有一个好记性,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她可以对着月亮,描摹他的容颜,可以对着薄雾,模仿他的话语。

    喧嚣过后,那条街道显得格外冷清。

    她伫立在古道西风里,似乎也开始理解,他为什么会留下她的信件,一字一字的复刻。

    她兀自出神,竟然不知,身边还站着一个人。

    这么热的天,那人非将自己裹在略显厚重的锦袍里,衣衫稍大,有些不跟身形。

    他的发丝光洁,眼神忧郁,天生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

    只听他言语真诚,不紧不慢地说道:“这下可好,白毛走了,我的机会又来了。”

    “你习惯捡人剩下的?”她问得不冷不热,与其说是讥笑长生,不如说是嘲讽自己。

    长生假装只听懂一半,不咸不淡地答道:“正在慢慢适应。”

    他看安宁不接话,又补了一句:“白毛好吗?”

    “马马虎虎,长得挺好看。”

    “不是说只喜欢有钱人的嘛?”他撇了撇嘴,觉得此人一时一个主意,太难捉摸。

    “口味变了。”

    “如此甚好。”

    他风度翩翩,看起来对此事也是大为赞赏。

    按照安宁以往的架势,他以为这女子至少也得再过个三年五载,才能将玉采的离去彻底消化。不想来了个浪子,两人不清不楚地一勾搭,她就大摇大摆地移情别恋,直把过去的一往情深,一股脑地跑至脑后,不闻不问。

    转变之快,倒令长生始料未及。

    这女人,当真是来得快,去得也快。

    遥想当初,他颇费心思地讨好她,她只当做没那么回事儿一样,整天装疯卖傻,装神弄鬼。现在看来,那不过是因为他个人魅力不足,未能将她成功转移。

    所谓的难忘旧情,根本全是托词。

    安宁白了他一眼,不再说话。

    公子琰刚走,她觉得自己很有必要感伤个三两天,所以也没兴致与长生插科打诨,索性不说话。

    长生也不是什么万分执着的人,此花不开,还有层林尽染。

    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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