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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女嘟嘴,搞半天,还真是路过而已,而且愿意给她药也是怕她得罪医王,坏了他的好事,真是做到了无心无情,哪怕给一个笑脸也行吧?没礼貌,面瘫,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奇异的种类,眼角撇到男人的袖子上有破洞,玩心大起,立刻过去揪住那衣料:“呀!大师您的袖子破了……”
梵休先是冷冷的要抽回袈裟,但发现女人并无放手的意思,立刻不客气的大力抽回,不顾女人险些跌倒,云淡风轻的移开半步:“阿弥陀佛!施主,男女有别,告辞!”不温不火的说完就径自踏上了去往阅潮山庄的路。
菜小兔好笑的拍拍瓷瓶,怪胎,摸摸袖子就男女有别了?那如果把他五花大绑扔床上他还不得自尽?太古板了吧?
对哦,怎么忘了他是出家人了?可是明明记得在山上时,那么多妓女围绕着他,也没见他把人打开吧?为什么到了她菜小兔这里,却要保持一段安全的距离?深怕沾染到她一样。
算了,这个男人和她是两个世界的人,兴许出了阅潮山庄,与他会永不相见,他也会回迦叶寺,而她即便不会回鬼刹教,也是四处飘泊,八竿子打不着,将药丸倒出,分别给了四人:“快吃,也不知道能不能见效!”
夜修看到瓷瓶上写着‘九花玉露丸’就立刻抢过一颗,方才五脏六腑还阵阵剧痛,药丸下肚,立刻见效,不但没了伤痛,还顿感生龙活虎:“啧,这九花玉露丸果然神奇,一点都不痛了!”
“是啊,而且浑身都充满了力量,宫主,这药您可要好好保管,多少高手为了此药三跪九叩都不曾得到,它具有起死回生的神效,一粒便是无价之宝,想不到他竟然给了您一瓶!”夜冥边伸展四肢边面露夸张。
已经吃了一粒的菜小兔还在细嚼慢咽,好好吃呢,带点水果味,像糖球,一听夜冥的解说,立马伸手往嘴里掏,完了,她嚼碎了,靠!这么宝贵的药,他怎么不早说?白白让她浪费了一颗,对于没病没痛的人来说,确实一文不值,可对那种快病死的大富翁来说,倾家荡产也无妨。
第101章 梵休也会求人()
“这么神奇啊?真的假的?”不忘摇摇瓷瓶,少说还有几十颗呢,这玩意儿可比她怀里的一达子金票值钱,改日碰到冤大头,就卖他一粒,然后狠敲一笔,发财了,老天爷,谢谢您,倒了一辈子的霉,我菜小兔终于开始走狗屎运了。
瞬间成富婆有木有?
夜修指着刚才爬都爬不起,此刻却能大幅度动作的夜炎:“喏,效果立竿见影!”
不但可以解百毒,还能治疗内伤外伤,连夜束手臂的伤口都不再淌血,明日就可结痂,五日内痊愈,即便是梵休这等医术高超的神人,一月也就可炼制出一粒,医王都甘拜下风呢:“你们说奇不奇怪?医王曾多次去请教梵休,那和尚都闭门不见,现在他却有求于医王,不是自讨没趣吗?”
还那么客气。
菜小兔还沉浸在被特别关照中,别人求都求不来,他却愿意给她一整瓶,捧着宝贝无限遐想:“你们说他为什么会全部给我?”
“少自作多情了,宫主难道没看出,人家压根不想和您多纠缠,干脆用最直接的方式打发而已,只是他想不到您居然不识此药!”夜炎没好气的瞪了一眼,拿起捆仙索就尾随梵休之后了。
是这样吗?某女像霜打的茄子一样,彻底蔫了,她还以为在梵休眼里,她是特别的存在呢……奇怪,干嘛觉得很失落?最近自己越来越奇怪了,想法天马行空,一定是生病了,居然还想过做一辈子的包子给他吃。
一辈子……天呐,她真的病得不轻,如果那男人不是和尚,她会以为自己喜欢上他了,那种奇怪的熟悉感总扰乱着她的思绪,才不要喜欢和尚,而且就算她愿意,人家还不乐意呢。
没看碰都不让碰吗?明明就在眼前,却被他的眼神射到天边,变得遥不可及,那不是她能染指的。
每个人的脸上都有表情,可以从情绪变化看出其心中所想,唯独这个梵休,永远猜不透他在想什么,只有无尽的疏远,排斥,和冷漠。
完了完了,这脑袋究竟每天都在想什么?变态,居然会想去染指一个佛门尊者,大变态,忘掉,必须把那些奇怪的想法统统忘掉,欢欢喜喜的带领着手下们也奔往了山庄方向。
地面恢复了平静,枯叶打着旋飘落,覆盖住少许的污血,可惜断了的树木却证实着此处方才发生过怎样激烈的搏斗。
“梵休的医术既然比医王的要高,那是不是可以根除你们体内的毒?”
“医王是用药,梵休则必须用内功逼出毒虫,而且他若肯出手,方才就不只是给九花玉露丸了!”夜炎很不喜欢宫主每次说到梵休就眉飞色舞的模样。
夜束察觉到夜炎面带黑气,立刻打圆场:“宫主,您忘了?我们体内的是蛊毒,梵休内功再高,也得宽衣解带来逼出,此类毒虫出了体内就会奄奄一息,但是万物相生相克,布料中有一种东西可使它兴奋、向往,会变得蚕丝般纤细,继而钻到穿衣者的体内!”
第102章 太奇怪了()
那……那不是寄生虫吗?菜小兔越听越发毛,等等,眉毛收紧,毒虫、见光死、宽衣解带,低头定定的看着地面,脑海里已经形成了一副画面,那是自己一丝不挂的盘坐水池中,很清楚的感觉到一只手在背后移动。
下一秒,一只毒虫从她口中喷出,这不是她的幻想,无缘无故不会幻想这些。
那是记忆,是什么时候的记忆?按住疼痛的额头,只有一模糊却无法忽略的画面而已,而且她来到古代后,一直很奇怪,老感觉忘掉了什么一样,这感觉不是一次了,两次,没错,是两次,还有一次是破庙。
很强烈,究竟是生病了还是真的忘记了什么?
她才二十岁,不至于老年痴呆吧?太邪门了,也有人管这叫三次元空间,经常会梦到一个地方,从没去过的地方,突然有一天去了,却发现那个地方有梦见过,是这样吗?其实在很早很早以前她就梦到过幻想中那一幕。
更梦到过住过那破庙,只不过梦中释迦牟尼的石像旁,还有别的东西存在而已,所以一直觉得熟悉?甚至小时候还梦到过和梵休见过,所以第一眼,她就觉得他似曾相识。
除了这个可能,她想不到其他,西罗刹的身体很健康,没有短暂失忆的病症,一定是小时候梦到过古代,乖乖,这是天意啊。
注定她是要穿越的,丫丫的,早知道会穿越,她那天绝不玩电脑,被电到这鸟不拉屎乌龟不生蛋的落后年代。
“宫主?您没事吧?”
“我没事,你有事吗?”菜小兔立刻恢复正常,不解的望着夜修,见他眼角抽搐就笑问:“我也很奇怪,梵休既然拒绝过医王,现在必定也会遭医王冷眼!”怪不得特别嘱咐她莫要得罪那老头儿,原来他和他有过节。
搞得她菜小兔只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废物一样,她又不傻,同样是去求人,干嘛得罪那老不死的?
“属下更好奇的是,梵休居然也会为了某种事去求人!”
“看来他也不完全是无欲无求,还是有些兴趣爱好的,不过这人啊,一旦成为无人能及的高人,就会特别寂寥,且他又不是常人,没朋友,没知己,无争斗,武功抵达顶峰,恐怕也就对研制药物感兴趣了!”
这么一说,菜小兔倒觉得这个梵休也不是真的无欲无求嘛!
且为了炼制仙药不惜被羞辱前来求人,看似不争强好胜,其实细入了解后,这个人不但好胜,且不允许失败,否则何必前来自取其辱?炼不出来就不炼呗?
这个人啊,不能光看表面。
“还有一件事我也觉得很奇怪!”夜炎摸着下颚瞅着远处的梵休喃喃道:“梵休是正派人人敬仰的高僧,可我刚才却发现神未央见到他时,一直透着鄙视,莫非梵休私底下做过什么不为人知的事?却被神未央偷觑去了?”
“说的也是,我当时也觉得很奇怪,他是正派的代表,见到梵休该是以礼相待的,而不是嘲讽,这些所谓的正派其实并没那么正直,算了,想不通就不要想了,还是想想待会能不能见到医王吧!”夜束微微摇头。
第103章 来一曲!()
“哈哈,想那么多做什么?若命不该绝,即便没有医王,你们也休想到阎王府报道,船到桥头自然直,放开点,我相信上天会保佑你们的!”
菜小兔难得好心情的欣赏古代丛林风光,春天本就是个令人心情愉快的季节,特别是在这不必担心人身安危的大树林中,空气带着各种草本的芬芳,神秘莫测的树林就像时间一般古老,像春天一般年轻,令人越加放松,想随着那不时传来的布谷鸟声一同高歌。
张开双臂爽快的蹦跳着行走,温暖的阳光从密密层层的枝叶间投射下来,铜钱大小的光斑印满掌心,此情此情,她相信有再大的烦恼也会抛掷脑后,当然,只是限于现代人,夜炎他们对大自然风光早见怪不怪。
可对她这个从小生活在都市的人来说,这类自然而成的境地只有丛林探险时才可目睹,嘿!越看心情越好,人活一世,就该好好享受一番。
完了完了,没麦克风,否则真想跑去yy给那群人吼一曲,骗点鲜花和掌声。
菜小兔或许不知道,此刻的她,完全颠覆了在四个男人心目中的形象,都看痴了,那绝美的脸儿上,从未出现过这般多姿多彩的表情,笑起来,眉眼弯弯,一阵风袭来,吹走了面颊上的轻纱,许久未见的倾城之色再次呈现。
她就那么无忧无虑欢快的享受美好时光,旁若无人,当然,他们相信此时此刻,不会有人忍心打搅那一抹欢乐,夜修吞吞口水,如果她一直这般纯真,该有多好?
菜小兔走到一朵盛开的芍药前,旋转着妙曼身躯一把折断,放在嘴改为倒退着走,鸟儿般欢快的看着四个手下,冲夜冥抛去媚眼。
夜冥哭笑不得,心领神会,抬起玉笛,希望他没有理解错吧,宫主是想唱曲儿,虽然从未听过,更不知道她还会唱歌儿,但他知道她是需要伴奏。
菜小兔将芍药当作了话筒,闭目幻想着正站在璀璨的大舞台,红唇开启:“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豪迈的歌声与眉飞色舞的表情再次颠覆了平日里胆小怕事的她,每一个眼神和每一个动作都和歌词相符。
这一刻,她忘记了曾经的自己,忘记她只是个社会的寄生虫,她就是她,她叫菜小兔,一个在爸爸妈妈怀里撒娇的幸福小公主,家中钢琴和麦克风都是她娱乐天地。
夜冥快速跟着节奏吹出优美旋律。
“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收音后就大步前进,扯开嗓子唱出曾经最爱的歌曲,不时扭腰转身指向身后的手下们:“红尘呀滚滚,痴痴呀情深
聚散终有时
留一半清醒
留一半醉
至少梦里有你追随!”
夜炎被这一个妩媚眼神电得双腿发软,笑得越加幸福了,宫主是在说至少有他追随吗?
‘啪!’夜束也受到欢乐的感染,打开玉骨扇,斜飞入鬓的眉上挑,这才叫天籁之音,平时听那些歌姬哼哼啊啊的,和宫主完全无法媲美,真是稀罕事,这个女人居然还会唱曲儿。
真是文武双全,无所不能。
第104章 潇洒走一回()
歌声回荡整座山腰,连一些打柴的樵夫都放下了砍刀,坐在一旁洗耳恭听。
大概是女人唱得实在太悦耳,且音调变化不大,所以夜冥吹奏得得心应手,笑容也逐渐扩大,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帮人伴奏,他的玉笛是用来杀人的,不是用来吹曲儿的,如果菜小兔唱得不堪入耳,他不会继续,但是他相信他以后很愿意做她的伴奏。
笛声美,曲儿妙,向来口是心非的夜修都随着扛着大刀过去和女人一起蹦跳,五个人能这样一辈子该有多好?
他们有着同一个家,同样的身份,同样的经历,相信会永远在一起的,且还要一直这么快乐下去。
“我拿青春赌明天,你用真情换此生,岁月不知人间多少的忧伤,何不潇洒走一回!”菜小兔突然环抱高空,是啊,人生短暂,何不潇洒走一回呢?她决定了,从今天起,她再也不要混日子,她要活得潇洒,活得有尊严,活得有滋有味儿。
夜修举高大刀欢呼:“噢噢噢噢潇洒走一回!”长这么大,从没和宫主这么亲密无间过,就让我们一起潇洒走一回吧。
前方,梵休步伐放慢,边凝听边皱眉,总觉得超乎常理一样,抬起纤长五指掐算,这明明就是西罗刹,但某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