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穿越之醉红颜-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于是,借着些微月光,往四周打量。好不容易看清我此刻正置身于一条长廊上,左手边是刚才休息的房间,右手边没有房间,放眼望去依稀可见一团黑漆漆的东西,从轮廓看来大概是座假山,周围一圈若隐若现的,多半是水池,旁边还有一些参差不齐的阴影,风吹过一阵淅淅梭梭,听起来像树叶晃动声,应该是几株树木吧,这里多半是个小花园。而在我的正前方,走廊的尽头有一道圆弧门,不知道通往哪里,隐约看到远处似乎有点亮光在晃动,看来摄制组应该在那边。于是,我扶着墙,慢慢的往那道门走去。

    好不容易走完长廊,跨过门槛,又是一阵头晕目眩。我靠在墙上喘着粗气,一边平顺着呼吸,一边心下暗道还真是没用,这么大的人了,走这么一点路居然累成这样,要被人知道,还不给笑死?

    气息稍微平缓下来,我才慢慢打量四周,这一看之下,心里顿时凉了半截。眼前仍然是一个小院子,中间一片空地,四周一圈都是房子,每个房间都黑漆漆的,哪里有人的影子?我叫苦连天,难不成真要我在这个渺无人烟的地方过一夜?正寻思着,肚子突然很不客气地咕咕响,我这才想起,今天一天都没有进食,就只是早上临出门前匆忙喝了一碗稀饭,能撑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了。只是不想起倒好,一想起肚子越发的饿了,还引得胃一阵阵痉挛,嘴里直冒酸水,那个滋味别提多难受了。

第4章 魂归(3)() 
“太真,你不在床上好好躺着休息,一个人跑到这里来干什么?小蛮呢?她怎么没跟你在一起?”

    冷不防地一个年轻的男声在身后响起,吓得我心脏差点漏跳一拍。转过身,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个白色的半截人影,骇得我差点惊叫出声,不禁连退好几步。待站定后定睛细看,才看清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好像就是我昏迷前见到的那个小男孩。我这才放下心来,长长的舒了口气,忍不住白他一眼,差点被他吓死!心想这孩子也真是奇怪,拍戏时候穿着戏服倒罢了,居然到现在都还穿着古装,而且还一身惨白,就像个鬼影子似的,不仔细看还真会吓死人。

    我心里突然又涌上刚才那种不安的感觉,真的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可还是说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地方有问题。不过,在这个陌生的地方突然见到一个有点面熟的人,哪怕只见过一次,心里多少还是觉得有点亲切感。

    男孩看我傻愣愣的看着他不说话,也不以为意,走到我身边,伸手摸了摸我的额头,皱眉道:“还是有点烫,烧还没退。你病都还没痊愈,外面这么冷,怎么就出来到处走?”

    看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半大男孩学大人样说话,甚至连神态和动作都学得有板有眼的,我不禁哑然失笑。他看见我笑,紧抿嘴角,脸上的表情更加凝重。这个动作却让我心里的不安感更甚,诡异的感觉挥之不去,却又说不出原因。心里很烦燥,于是狠狠的甩了一下脑袋,却不料脚下不稳,虚晃一下就径直往他怀中栽去。他将我抱个满怀,眉头皱得更紧,正欲开口,静谧的空气中突然传出奇怪的“咕咕”声。他疑惑的看向我,我不好意思的吐吐舌头:“肚子饿了。”

    那男孩脸上露出了然的微笑:“原来如此,所以你才会找到这里来。”

    我愣了愣,还没来得及问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他就牵起我的手,往前走去。

    我傻傻的跟着他走,视线却一直落在他牵着我的手上,好怪异的感觉,浑身不对劲,到底哪里有问题?我偏着头努力的思索着,没有注意到他已经将我带到一间房外,然后放开我自己进屋,一会儿出来的时候手上端着一个盘子,盘子里装满了糕点。

    他将盘子递给我,说道:“忠叔已经休息了,没有熟食,这几块糕点只能暂时垫底,要等到明日早晨才有饭吃。”

    我大喜,心里头的烦闷都暂时抛到脑后,赶紧接过盘子,顺势坐在石梯上,连道谢都来不及,就开始狼吞虎咽。那男孩看着我吃,似乎很开心的样子,也坐到我身边,伸手宠溺的替我理顺耳边的乱发,笑道:“别急,慢慢吃,别噎着。也难怪你饿成这样,你都已经昏迷了三天了。”

    三天?这么久?怪不得肚子这么饿,我风卷残云般扫光了盘中所有的餐点,还意犹未尽的舔舔嘴角。说实话,这些点心还不够我塞牙缝的,只能勉强垫个底。可不管怎样,有点东西下肚,肚子里不再觉得空落落的,精神也就好了许多,力气也恢复了,头也不觉得晕了。不觉感到好笑,感情我不是病得没有力气,而是饿得没有力气呀。

    下意识的转头看了一眼身边坐着的男孩,他脸上还是先前的表情,只是在我看向他的时候,笑得更温柔了。我愣了愣,又回过头,眼睛盯着摆在膝盖上的空盘子,无数的画面在大脑里开始不受控制的自动回放,一个个片断迅速闪过,衣服鞋子还有坐在旁边的小男孩。我突然一个激灵,猛地转过头去,然后跳将起来,也不管盘子掉在地上摔成了碎片,接连倒退好几步,眼睛一眨不眨的死死盯住他,一脸见了鬼似的表情,半晌才断断续续的吐出几个字:“你你我”

    他的眉头又皱起,不解的问:“你又怎么了?”

    我没有搭话,只是开始无意识的啃咬右手食指,终于意识到不对劲的地方了。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就算发育得再怎么好,也绝对不可能高过一个二十三岁的成年人,可我眼前的这个半大男孩,竟然比我还高!刚才之所以会吓我一跳,就因为我的视线只能到他的胸口,第一眼看得到只有他的下半截身子。这是怎么回事?

    指尖传来一阵痛感,才发现由于我太过用力,把指尖都咬得红肿了。可当我看到红肿的手指时,恐惧感迅速弥漫开来,全身不由自主的开始簌簌发抖。眼前的这只手光滑圆润而又白皙,毫无瑕疵,哪里是我那小麦色的手?最重要的是,这手很小很小,小得几乎就像是婴儿的手,我一个二十三岁的成年人,怎么还可能有这样的手?

    我的身体抖得愈加厉害,就像一片寒风中的树叶,站立不稳,几欲摔倒。

    “太真,”那男孩终于感觉到我不对劲,抢上前来扶住我,却发现我浑身抖得厉害,于是急切的问:“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了?”

    我的脑子里一团乱麻,说不出话。他见我不回应他的话,于是不由分说地一把抱起我,转身大步向我来时的路走去。我的视线自然不可避免的落到被他抱住的身体上,不看还好,一看整个人霎时像掉进了冰窖,一阵阵的发冷。我的身体好像整个缩水,原本一米六的个头,现在竟只有一个六、七岁孩童般大小,怪不得他看我的眼神从来都是俯视,而现在也能轻易的抱起我。

    我禁不住苦笑,只见过衣服缩水,还没听说过人也会缩水的。天啦,我无力的靠在他胸前,谁能告诉我,在我身上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

    进了房间,他把我放在床上,细心的帮我除去外衣,盖上被子,还不放心的坐在床边守了一会儿。我默默的看着他,一直没有开口,直到他准备起身离开时,才伸手拉住他的衣角,声音嘶哑的问:“这里到底是哪里?”

    他闻言,诧异的回望我,复坐回床边,伸手探了探我额头的温度道:“你烧糊涂了吗?这里当然是你家呀!”

    我顿觉喉头干涩,极其困难的再度开口:“那我到底是谁?”

第5章 初识(1)() 
由于在冬天落水,再加上又受了惊,身体上和心理上的双重打击,竟然让我在床上足足躺了两个星期。正确的说,应该是14天,因为如今这个年代还没有星期这个说法。

    哎!不禁长叹一声,沮丧的闭上眼。

    唐开元十四年冬月,是我如今身处的时代。杨玉奴,小名太真,现年七岁,蜀州司户杨玄琰的小女儿,生母早丧,上有一个哥哥,还有四个姐姐,这就是我现在的身份。

    如果我没记错,历史书上有介绍杨家是官宦世家,祖上不少显赫一时、青史留名的风云人物,但杨玄琰却显然不是个有能力或者有野心的人,因为他一辈子就只是个司户参军,从七品下的初等职官,而且早早就过世了,所以书上对他只是一笔带过。不过,尽管他本人不出名,却有个非常有名的女儿——杨玉环,古代著名的四大美女之一,俗语有云: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这个“羞花”指的就是她。除了美貌,她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就是与唐明皇李隆基的韵事。帝王的恋爱本身就引人瞩目,再加上诗圣白居易的妙笔生花,一曲长恨歌缠绵悱恻,这段凄美的爱情故事自然就流传千古了。而这位传说中的爱情主角,就是如今的我的双胞胎姐姐,也就是我在昏迷之前见到的那个小女孩,虽然她现在还是个孩子,可也能看得出是个美人胚子,长大了肯定会迷死不少人,皇帝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绝对不是问题。

    又长叹一声,翻个身,脑子里竟突然钻出一句台词:我猜中了开头,却猜不中结尾。

    一直以来,都认为穿越时空只不过是科学家的妄想、家的杜撰,做不得真。回想起以前曾经和姐姐谈到穿越,还开玩笑说要是真能研究出时空穿梭机,那我绝对报名当小白鼠,就像寻秦记里的项少龙一样,回古代去看看究竟真实的历史与史书有多大的差别,然后再回来发表点新言论,一鸣惊人,可没想到居然一语成谶。撇开寻秦记是不谈,人家项少龙好歹是男人,而且还是特种部队的尖子,回到古代自然如鱼得水,而我是个女人,偏又附身在一个女子的身上,能有什么作为?

    仔细想来,既然我现在是附身在一个七岁的小女孩身上,很显然并不是整个人都穿越了时空,就只有灵魂回到了唐朝。那么我在现代的身体又怎样了呢?回想我昏迷之前的情形,是跟着姐姐一起爬山,然后失足掉下山来,难道说我从山上掉下来,就摔死了,变成了孤魂野鬼,而凑巧杨玉奴又不小心掉进了水里,我才得以附身在她身上,然后——借尸还魂?可这灵魂有这么乱飘的吗,居然还可以飘回唐朝,附身到唐朝人身上?开什么玩笑,阎王爷干什么去了,弄出这么荒唐的事,算不算是他失责?

    再度长叹一声,难道我真的要待在这一千多年前的唐朝一辈子,没办法回去了吗?越想越沮丧,忍不住责怪老天爷,既然把我丢回唐朝,何不索性丢得更早一点,比如唐太宗李世民或是武则天时代,让我也有幸见识一下这两个名震天下的历史伟人嘛。而现在,已经是开元十三年,据史书上记载,盛唐也就最多只有二十几年的时间了,然后就是长达八年的安史之乱。兵荒马乱的年代,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万一一个不小心,就死于战乱多划不来,我还想长命百岁呢!过安稳的日子多好,就算二十一世纪全球经济危机爆发,国际时局紧张,温室效应、沙漠化造成地球环境恶化,但最起码在我有生之年,中国也是安全的,绝对不可能会发生战乱吧。我越发强烈想念现代的家了,可是,穿越时空毕竟不是坐飞机,可以任我自由来去,更何况我这还是借尸还魂。

    借尸还魂?我突然灵机一动,如果当真是借尸还魂,那是不是意味着如果现在我又死了,就可以回去了?可这个念头刚冒出,立刻就被我否决了。老天爷已经跟我开了这么大一个玩笑了,谁知道他有没有良心发现,要是我当真去自杀,他老人家还嫌没玩够,那指不定把我又丢到哪里去。好歹唐朝的历史我还比较熟悉,要是丢到更早点的时代,像三国、魏晋南北朝之类,甚至于春秋、战国,那我才真是欲哭无泪,就只有等死了。

    真是郁闷死了,我泄气的想。然而,不管怎样,事情已经发生了,再不情愿也只有接受这个事实。而且,照眼下的情形来看,一时半会儿是肯定回不去了的,那就要换个角度想,老天爷待我还算不薄,别家不送,独独就把我送到了杨家,还是杨美人的妹妹,搞不好我还有机会见到当今皇帝。虽然我一直认为李隆基对唐朝的衰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毕竟在他执政的开元年间,政治清明,经济迅速发展,唐朝也进入全盛时期,而这一时期更被后人公认为是继汉武帝时期之后,中国历史上出现的第二次鼎盛局面。客观的说,除改号天宝后那荒唐的十几年,李隆基也还算得上是个开明君主。

第6章 初识(2)() 
不知怎的,突然想起为我取名的那个大师,他曾经说过我这生会享受无尽的荣华富贵,当时认为他不过是个骗子,就为了骗钱才说出好听的话,现在看来也不算说得太离谱。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