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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八零:军少狂宠暴力妻-第2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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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珍珠回来,程素英还来不及高兴,就被她鼓起的肚子吓晕过去。

    而秦有田呢,他恨不得这个女儿永远不要回来!

    父母靠不住,结果还是秦大顺看不过眼,给她烧了一锅水,让她先清洗一下。

    秦珍珠深深地看了她爹一眼,里面是几将化为实质的怨气和恨意。

    “孽女!你那是什么眼神?你看看你自己,跑出去这么久,还被人搞大了肚子!我要是你,都没脸再回来!”秦有田被秦珍珠阴鸷的目光吓了一跳,等反应过来,他再也忍不住地破口大骂。

    他说的是实话,程素英疼女儿胜过儿子,可秦有田却不一样。他是一个传统的男人,当然更喜欢儿子。

    不过,程素英持家有道,精明又能干,既然她疼闺女,秦有田也不会跟她对着干。

    可现在却不同了,秦珍珠给秦家蒙了羞!

    秦有田完全能够想象,不出半天的功夫,秦珍珠被人搞大肚子这件事,肯定会传得人尽皆知!

    “如果你还要脸,就不要回来!”

    “爹,小,小妹才刚回来,先让她……”秦大孝话还没说完,就被秦有田打断。

    “我当然有脸回来!这里是我家,我想回就回!”秦珍珠盯着她爹,目光阴冷,“别以为我不知道,这个家是怎么来的?”

    “你……孽女!”秦有田捂着胸口,脸色煞白。

    秦珍珠回来,并怀了孩子的事,陆悠很快就知道了。没办法,陈丽蓉就跟八卦记者一样,整个大队就没有她不知道的消息。

    不用猜也知道,秦珍珠失踪这段时间,究竟经历过什么。她确实挺惨,但她的惨却不是别人害的,陆悠并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此时的陆悠还不知道,秦珍珠之所以遭罪,还真跟她有那么点儿关系。

    但归根结底,整件事情的根子,还是出在程素英和秦珍珠自己身上。

    正如陆悠猜测的那样,刘嫂出来后,第一时间,就是找秦家的麻烦。

    但刘嫂不是个冲动的人,在这个节骨眼上,她不敢太过高调。

    原想着,要是秦家把钱退给她,再赔偿她一大笔损失,她就暂时先放过他们。

    可她左等右等,别说赔偿,就连她买孩子的八百块钱,秦家也没还给她!

    真是岂有此理!

    刘嫂没法,就让人带话给程素英,限她一天之内赔两千块钱。只要看到钱,这事儿就先算了。

    没想到的是,程素英拒不赔钱!

    刘嫂是什么人?她说自己买卖人口是在做善事,难道就真的是善人?

    既然程素英不愿意赔钱,那就拿她女儿抵债吧!

    用了点小手段,秦珍珠自己从家里溜出来,被刘嫂带走。

    刘嫂干这一行干了那么多年,三教九流的人都认识不少。虽说她主要做小孩子生意,但遇上大姑娘,她也不会拒绝不是?

    秦珍珠虽说长得不算漂亮,但她被养得白白嫩嫩的,发育的也好。就凭这两点,价钱不会低。

    刘嫂将人卖给一个专门做皮肉生意的同行,要价一千块。

    又不是什么绝色美女,同行当然不愿意。最后还是刘嫂给她出了主意,说先让秦珍珠接客,等人不行了,就卖到深山里去,又是一笔收入。

    同行考虑了一阵,觉得挺划算,就花了一千块将秦珍珠买下来。

    秦珍珠被女人关在一处小院子里,每天喂了药,只能躺在床上。

    刚开始,一天就接一单生意,到了后面,一天要接几单十单,甚至十几单。

    买秦珍珠的钱很快就赚回来了,女人准备秦珍珠颜色还行时,转手将她卖了。

    秦珍珠是在第二次被卖的路上逃跑的,她一路讨口,才回到秦家。

    她之所以憎恨秦有田,甚至憎恨程素英,就是因为她之前听到女人跟刘嫂的对话,得知了自己被卖的缘由。

    要不是秦有田和程素英舍不得赔钱,她怎么可能被卖掉?

    经此一事,秦珍珠彻底将父母给恨上了。

    除了恨父母,她还恨秦大牛一家。

    按照她的逻辑,如果不是秦大牛和陆大妞将四个孩子找回来,秦家就不会得罪刘嫂。没有得罪刘嫂,自己就不会被卖掉!

    秦珍珠怨天怨地,就从来没想过,要不是她怂恿程素英卖掉四个孩子,也就不会发生后面这么多事了。

    一饮一啄,皆有定数。

    不管秦珍珠如何仇视秦大牛一家,陆悠和秦建国,都不会将她放在心上。

    秦珍珠已经遭到了报应,陆悠自然不会再对她做什么。但是,如果秦珍珠自己再犯蠢,那就别怪陆悠手下不留情。

    冬去春来,一场绵绵细雨姗姗来迟,滋润着早已干涸的大地。

    “下雨啦!下雨啦!”

    “当当当当!”

    “下雨了,咱们的庄稼能活了!”

    春雨贵如油,更何况这场春雨意义不同,它的到来,给死气沉沉的农民,带来了希望。

    就像是约定好了一样,这场春雨过后没几天,又下了几场雨。书记和其他大队干部连忙组织大家,开始春种。

    陆悠和秦建国作为壮劳力,当然也要干活挣工分。本来秦小康和秦小莲也要去的,他们已经满了十岁,也可以挣工分了。

    “小康,小莲,我这里有一个比挣工分还要艰巨的任务,准备交给你们。”陆悠从衣柜里拿出四个军绿色的斜挎包,上面绣了几颗红色的五角星。

    孩子们一看到,立刻欢欢喜喜地背上挎包,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你看我我看你。

    “妈,是什么任务啊?”秦小莲比较稳重,也许是童年经历的缘故,她比其他几个孩子更加早熟。

    看着崭新的挎包,秦小莲突然想到一个可能,她呼吸急促,不敢置信地望着陆悠。

    “曾经有一个非常厉害的人说过,‘知识就是力量’。只有掌握知识,才能改变命运。不懂知识的人,就像干涸的土地,无法让庄稼生长。”陆悠蹲下来,与孩子们平视。

    尽管她曾经放弃了高考,但这并不代表,她不爱学习,不认同知识的重要性。

    相反,陆悠信奉“学到老,活到老”的人生准则。她不在乎学历,但她在意实力。

    在没有实力之前,读书可以改变命运。当拥有实力之后,学习就不再是目的,而是一种习惯,一种本能。

    陆悠知道,再过不久,学校不再是教书育人的场所。但在这之前,她希望四个孩子可以感受到上学的快乐。

    先激起他们学习的热情,等到了特殊时期,她再想其他办法,让几个孩子继续学业。

    陆悠之所以这么做,也是真心替孩子们打算。

    她和秦建国也不知道究竟会在这里待多久,是几年?十几年?还是几十年?又或者是一生?

    不管是多久,她都要提前替孩子们规划好路。

    这场前后持续十几年的运动结束后,国家百废待兴,急缺人才。只有读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就能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无论孩子们将来想要做什么,没有文化,都将寸步难行。

    被四双亮晶晶的眼睛望着,陆悠心里一软,故意问道:“怎么啦?你们不喜欢读书吗?”

    “不是不是,妈,我们喜欢读书!”秦小莲紧紧抱着斜挎包,小脸蛋红扑扑的,眼睛里闪烁着兴奋和期盼的光芒。

    “可是妈,读书要钱啊!要不,就让小杰和柔儿去读书吧,我跟大哥已经大了,可以挣工分呢!”想到这里,秦小莲眼里的光芒顿时熄灭。

    家里的情况她又不是不知道,虽说现在不会饿肚子了。可是,家里哪有那么多钱,去供四个孩子读书呢?

    更何况,他们都去上学,家务活儿谁做呢?爹妈要上工,每天都很忙很累,她已经长大了,应该给父母减轻负担。

    秦小莲所想,也是秦小康的想法,他将挎包取下来,轻轻放在床上,“妈,让小莲也去上学,我就不去了,我不喜欢读书。”

    说完,他低下头,不敢看陆悠的眼睛。

    他怕,怕从陆悠眼里看到失望。

    可是,他已经十来岁了,大队里很多跟他一样大的孩子,都已经在挣工分。他也该去挣工分,而不是读书,给家里增加负担。

    “麻麻麻麻!肉肉小,不读书。哥哥姐姐大,要读书!”看到这一幕,红烧肉都快哭了!

    她生怕陆悠同意秦小康和秦小莲的提议,赶紧凑过去,使劲仰着小脑袋,想用事实说明,自己真的挺小的,不用读书。

    其实,红烧肉还真不想去上学。她上辈子都要高考了,这辈子真的不想从头学起。

    秦小杰看看哥哥姐姐,又看看妹妹,想说什么又不知道怎么说,小脸蛋憋得通红。

    “好了好了,你们一个个的,真是不让人省心。读,你们四个都去读书!在家待着干啥?我还得分心想着你们!”陆悠的语气特别豪爽,“再穷不能穷教育!不读书,就挨打,你们自己选吧!”

    四个孩子你看我,我看你,异口同声回道:“我们要读书!”

    这就对了嘛!

    进山大队是最偏僻的大队,没有学校。离家最近的学校在进东大队,光靠脚走,估计要走一两个小时。

    当然,陆悠和秦建国脚程快,这点路,半个来小时也就走完了。可孩子们年纪小,身体素质也不如两个大人,怎么办呢?

    秦建国决定,每天早上提前一个小时起床,领着孩子们,跑步前进,去上学。

    除了最小的红烧肉,其他三个,都要跑全程。

    有秦建国在,当然不会让他们出事。在孩子们能够承受的范围内,秦建国做了一个锻炼计划。

    秦大牛家里四个孩子都要去上学,这件事在进山大队引起了轰动。

    老农民,上什么学,难道上学还能学到种金子吗?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觉得读书无用,可他们舍不得那点学费,更舍不得让半大的孩子去上学,那不是浪费劳动力吗?

    至于女娃儿,送去读两年书,会认字写字就行了。

    现在,陆悠和秦建国走在路上,就常有人问:“大牛,现在日子好过多了吧?你们还年轻,不懂事,这钱呐,还是要省着钱花。你看前两年,闹饥荒,死了多少人?谁知道以后……唉!有钱也不是这么个用法啊!”

    “大爷,我家是个啥情况,别人不知道,您还不知道吗?家里穷,哪能供得起四个学生。这不就是想着,让孩子们读两年书,认识几个字,好歹不做文盲嘛!”秦建国也不跟人争论什么“知识就是力量”、“读书改变命运”之类的话题,他更不会承认自家日子好过的事实。

    果然,别人一听,顿时恍然:“这才对嘛!”

    秦建国这么说,也不算扯谎,毕竟再过两三年,学校估计也不安全。到时候,书肯定是不能再念的。

    偏僻的地方自然有偏僻的好处,纵然外面局势紧张,进山大队,却依然安宁。

    跟其他人相比,住在山脚下的秦大牛一家,就像与世隔绝的桃花源。

    日子一天一天过,为了生存,秦建国和陆悠每天忙得像陀螺。除了下地挣工分,就是上山打猎,还要接送孩子,忙得不亦乐乎。

    大人们忙,孩子们也没闲着。

    都说“勤能补拙”,秦小康和秦小莲,已经过了最佳上学期。他们跟弟弟妹妹一起,上小学一年级。

    两个大的特别珍惜这次学习机会,每堂课都专心致志地听,下课后又要复习,还要预习下节课的内容。

    他们就像海绵一样,不断地吸收着新的知识。

    至于两个小的,有勤奋的哥哥姐姐在前面做榜样,他们又怎么好意思懒惰?

    就连红烧肉,也一改无所谓的态度,发愤图强。

    为什么呢?因为她发现,自己一个高中生,重新学习小学一年级的课程,竟然还比不上二姐秦小莲!

    什么是晴天霹雳?这就是!

    什么叫当头一棒?这就是!

    红烧肉一直都知道,这个世上有天才的存在。可她没想到,自己的身边竟然出现了一个天才。

    “二姐,二姐,你是不是过目不忘啊?”放学回家的路上,红烧肉凑到秦小莲面前,紧张兮兮地问道。

    天才耶!传说中的过目不忘耶!

    她姐竟然就是这种人才,好激动,好兴奋啊!

    “什么过目不忘?”秦小莲瞥了红烧肉一眼,对于这个妹妹,她真是毫无办法。

    明明那么聪明,一学就会,一看就懂,偏偏不肯用功。

    要不是舍不得,她早就竹笋伺候了!

    “哎呀,就是无论看什么书,看一眼就能记住,这就是过目不忘呀!”红烧肉以为秦小莲不懂“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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