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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宠惹火妻:君上,太闷骚-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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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羲之抱着女儿,笑得脸都合不拢,前来道贺的江左名士,差点把兰亭门槛给踏破。

    那小女婴凤恣瞥了一眼,当真是漂亮,不过她抱了一会儿,就被尿了一身,果断逃之夭夭,这会儿王家别院的前院,宾客们都在附庸风雅,凤恣偷偷摸摸溜到王羲之的书房,做贼做惯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逮住那些字帖,毫不客气的一卷而空。

    干偷鸡摸狗的事情,干得正欢,忽然感觉后背有一股巨大的吸力,将她往后拉。

    最后,她被迫飞出王羲之的书房,退到庭院,咚的一声,撞到一具刚毅的胸膛里。

    凤恣抬头一看,良尘正低头看着她,盯着她手中的字帖,不置可否。

    “你在干什么?”

    “干什么?我什么也没干!”凤恣眼疾手快将字帖藏起来,恶狠狠地瞪着良尘:“你动手指头,动上瘾了是吧?悔不该穿上那件冰丝雪练衣!”

    良尘眼眸微动,嘴角若有似无的勾起一抹笑意:“别偷了,这些都不是真品。你喜欢字帖,我收集了许多。”看她不以为然,良尘加了一句:“全是钟繇的真迹。”

    “当真?”凤恣精神一震。

    “嗯。”

    “哈哈,怎么不早说?”

    凤恣推着良尘离开后院:“走走走,去前院凑热闹,今天又来了什么人来道贺?”

    “殷赤诚和庾文茵夫妇。”

    “什么?”凤恣脚步一顿:“那我要不要避一避?”

    殷光那小子就足够让她头疼,如今来了那小子的父母,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殷赤诚全家都死于夺魂哨之下,殷赤诚又非等闲之辈,年少时候凤恣就觉得,自己认识的所有鲜衣怒马的少年当中,属殷赤诚最出众,能力也最强,绝对是未来之枭雄。

    “不必。你既然已经与哑鬼见过面,他们可曾告诉你,殷家灭门一案,并非他们所为?”

    “什么,不是他们?”凤恣蓦地睁大眸子,摇头道:“我与他们只匆匆聊了几句,并没提及此事。但是殷家一百二十多口人,确实是死于夺魂哨之下,我亲自去看过,毋庸置疑。”

    当年,那群铁血哑兵离开焦山岛,随后,江左便发生殷家灭门一案和京口屠尸惨案。她听闻消息,先去了殷家查看尸体,确定是死于夺魂哨之下,随后赶到京口,看到良尘站在迷幻棋盘上,与铁血哑兵对杀,所以从没怀疑过,殷家灭门一案,不是铁血哑兵所为。

    良尘沉吟片刻,道:“回头你可以去问问九思。他们这些年一直在调查殷家灭门一案,确定了嫌疑人,但到目前位置,也只是一种主观猜测而已,并没有证据。”

    凤恣眉色一敛:“谁?”

    “殷赤诚。”

    “怎么可能?”凤恣不敢置信:“殷赤诚杀了自己的全家?他有什么理由那么做?”

    殷赤诚,殷家嫡长子,殷家未来的继承人,各家长辈口中智谋无双的风云人物,能力超群不说,就连他的姻缘,也备受各家少年的羡慕。他的夫人庾文茵,所有少年心中最想娶的天之骄女,唯独对他情有独钟,他可是真正的人生赢家。

    不过对于殷赤诚这个人,凤恣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他对殷龙吟的疼爱。

    阿泫最爱在她耳边嚷嚷:“真不是我嫌弃你!你瞧瞧殷赤诚是怎么做大哥的,你又是怎么做大哥的?”

第210章 人生赢家3() 
想到殷赤诚的为人,凤恣断然否定:“不可能!我认识的殷赤诚,为人豪爽大气,有着一股傲视天下的气魄,那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骄傲,他怎么可能亲手屠杀自己的血亲?”

    “我还记得当年太子殿下问他的志向,他说:‘生当为人杰,死当为鬼雄!’”

    “他还说:‘最圆满的人生,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殷赤诚是言出必行的人,对他父亲极为孝顺,对他弟弟也极为疼爱,他想得一心人,看上了庾家四小姐庾文茵,也是公平竞争,极力争取。

    那时候太子殿下司马绍已经即位,为晋明帝,他的皇后乃是庾家三小姐庾文君,庾文茵是皇后的四妹,建康城当时最炙手可热的天之骄女,不但天资聪慧,而且才情兼备。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这话用来形容庾文茵再合适不过。

    而且庾文茵擅长箜篌,一曲芳魂,不知道迷倒了多少少年郎!

    家世非凡,才情非凡,自然,眼光也极高。

    多少玄门世家上门提亲,她都看不上,扬言要嫁就嫁给人中龙凤!

    明帝也是极看重这位小姨子,为了给她选个如意郎君,几乎将江左所有适龄的玄门少年都召集到了建康城外的紫金山,斩杀一条危害四方的黑蛟龙。

    庾文茵自己也参与涉猎,身着一袭英气逼人又不失风情的黄色广袖裙,背着箜篌,迎着烈日骄傲扬言:“要嫁就嫁给能够斩杀那条黑蛟龙、为民除害的英杰!”

    此话一出,诸玄门少年就跟打了鸡血似的!

    那时候,舅舅已经去世,她在东山为舅舅守孝,但是明帝点名要她也回建康参加涉猎,她闻言也打了鸡血,倒不是为自己,而是觉得,如果这样一位才情兼备的女子如果能够嫁给谢尚,成为她的嫂子,那才风光。

    所以一进入紫金山,就拉着桓温、阿泫,还有谢家的几位表哥表弟陪她一起去找那条据说很是厉害的黑蛟龙。

    所有参与涉猎的玄门少年,漫山遍野的寻找,找了七八天,终于发现那条黑蛟龙。

    那条黑蛟龙很是厉害,想要诛杀它并不易,那时她还小,不过十三岁,与桓温、凤泫等人都在蛟龙手下吃了亏,但是为了博得美人心,殷赤诚却很拼,与黑蛟龙搏斗了一天两夜,不但把黑蛟龙杀死,还取此筋搓股为弦,为他那把在与黑蛟龙恶斗中断了弦的长弓续了弦。

    黑蛟龙乃至寒之物,坚韧异常,用黑蛟龙的筋做成的弦,不畏刀枪,不畏冰火,他那把弓又是玄铁打造,当真是好弦配好弓。

    庾文茵在与黑蛟龙较量中,箜篌也断了几根弦,殷赤诚将黑蛟龙余下的龙筋,全搓股为弦,为她的箜篌换了更好的龙弦,满眼含情脉脉的问:

    “四小姐可愿为我弹奏一曲芳魂?”

    庾文茵跌落在殷赤诚的英雄气概里不能自拔,当下便红了脸,接过箜篌,以芳魂回应。

第211章 人生赢家4() 
那一夜在紫金山,伴随着芳魂美妙的乐曲,殷赤诚一箭射天,漫天流星,一举摘得了庾文茵的芳心!

    那时候她颇为遗憾。

    桓温打趣她:“你遗憾什么?庾文茵比你大三岁,难不成你想娶个姐姐?”

    凤泫则勾着她的脖子道:“别气馁,以后你看上谁家小娘子,不管是偷,是抢,还是拐,我一定把人扛到你床上,让你夜夜良宵,乐不思蜀。”

    她笑道:“我看上的小娘子还需要坑蒙拐骗?随便勾勾手指头,就有大把的小娘子飞蛾扑火好不好?我是替表哥遗憾,如此佳人,竟然没做我嫂子,实在可惜!”

    谢尚则清雅勾笑:“非我良人,美若天仙也无法让我动容,你瞎操什么心?何况我也在孝期,三年内不会考虑婚姻之事。”

    她那时不知谢尚心中的良人是她,扬声道:“那什么样的能惹你倾心?”

    谢尚从袖中取出药瓶,为她肩上的伤上药,看着她,笑而不语,一双清雅明亮的长眸里满是温柔的光,她正要问谢尚,这么看着她干什么,眼神颇为古怪。

    前方丛林里,就传来殷龙吟大呼小叫的声音:“大哥,大哥,我以后再也不要来紫金山杀什么黑蛟龙,我的腿好像骨折了,好疼,我要把黑蛟龙炖了,喝骨头汤。”

    桓温嗤之以鼻:“殷家这个二公子,真是太不济了,殷赤诚与黑蛟龙恶斗一天两夜,伤得应该比殷龙吟还重。”

    似乎也有别人嘲笑殷龙吟,殷龙吟这才道:“大哥,放我下来,我自己走。”

    殷赤诚却没有把殷龙吟放下来,反而往背上提了提:“和大哥客气什么?你是我二弟,你受伤,我背你天经地义,谁要说三道四,你只管左耳进右耳出。”

    如此疼爱弟弟的人,怎么会杀了自己全家?包括最疼爱的弟弟?

    回想往事,无论如何,凤恣也接受不了良尘的话。

    良尘却道:“此事并没有证据,只是一种猜测而已。殷家被灭一百二十多口,甚为惨烈,死于夺魂哨之下,连魂魄都被夺魂哨吸走,被夺魂哨里的凶灵吞噬干净,灰飞烟灭。唯一沦为鬼的殷龙吟,便是尔雅,应该不是死于夺魂哨之下,否则连鬼都做不成。只可惜尔雅已经忘记生前事,再想探究殷家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很难。”

    凤恣纵然不相信殷赤诚会做出这种事,可怀疑殷赤诚的,是良尘,是自己的地魂凤哥。

    凤恣似笑非笑,讽刺道:“若真是他做的,殷光那臭小子成天追着我不放,嘴里整天喊着诛杀凤恣厉鬼,就真成为天大的笑话了,我要去会一会这位故人!”

    良尘敛了敛眉,眼底闪过一抹对小辈的怜悯,道:“走吧。”

    两人并肩走到前院。

    前院的花园里,远远的,凤恣便看见一袭黑袍的殷赤诚,负手立在摇篮前,看着摇篮里的女婴,眼神出奇的柔和,完全无害,似乎也与良尘一样,羡慕王羲之的福气。

    明明他的夫人在与王夫人说笑,他站在旁边,背影给人的感觉,却游离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孤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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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人生赢家5() 
粗粗望去,凤恣真的难以将这样一个鹤立鸡群的男子与屠杀自家满门的人联系在一起。

    即便已过而立之年,依旧掩不住殷赤诚的英武霸气,浓眉斜飞入鬓,面部轮廓如刀削般棱角分明,剑眉之下,那一双蕴含着强大威力的眸子,黑白分明,凌厉又泛着神秘的光芒,面相仿佛是女娃捏人的杰出之作,俊美得惊为天人。

    高挺的鼻梁下,一张冷硬的薄唇此刻正微抿着,骨子里的骄傲从唇角眉梢溢出来,泛着傲视群雄的气魄,他双手负在伸手,微握着,那双手,仿佛掌握着乾坤,仿佛只要他想,便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带着智谋无双的锋芒。

    王羲之交友广泛,此刻花园里聚集着好几位江左军政圈的名士重臣,唯独他最鹤立鸡群,凤恣刚绕过假山,一眼便将他从众人中辨别出来,那种存在感,太强。

    殷赤诚的旁边,还站着一个风度翩翩的青衣男子,也已过而立之年,那人便是会稽内史王羲之,良尘的表兄长,此处别院的主人。

    他看着摇篮里的幼女,调侃道:“殷赤诚,你真该与弟妹来会稽郡寻个山好水好的园林,这里人杰地灵,保准你们三年抱两,京口的水真没兰亭的水好喝。”

    时人爱生养,一般家里少说都有四五个孩子。

    殷赤诚与庾文茵,已婚多年,迁居京口,至今只有殷光一个孩子,放在江左任何一个玄门世家,子女都算少的,外人难免要揣测庾文茵不能生。

    花园里的众人听到王羲之的打趣,虽然面上各个正经,心里却有人忍不住活络起来,玄门世家之间多联姻,有人恨不得给殷赤诚塞两个小妾,让殷家多子多孙。

    殷赤诚却笑道:“这话你就说错了,她喝再多的兰亭水也没有用,关键在我,这些年,一直在调理身体。”

    凤恣在远处听着,都不由得眉峰一挑。

    这种话,换做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会对外说,这不等同于说自己不能生吗?

    但是殷赤诚却说得泰然自若,凤恣不由得对殷赤诚竖起大拇指,说他爱妻,还真是不假。

    凤恣边走,边对良尘道:“殷赤诚和庾文茵,当真是十几年日一日的如胶似漆。”

    良尘却小声道:“那也未必。”

    凤恣好奇道:“怎么说?”

    良尘闲庭漫步,边走边道:“在外人眼里,他们确实是羡煞旁人的如胶似漆,殷赤诚在家为庾文茵修建了一座芳魂园,那园子很是花了一番功夫,放养整个江左,也是数一数二的园林,庾文茵爱花,芳魂园里便揽尽天下名花,殷赤诚每次都要与她在芳魂园坐一坐,听她弹奏一曲芳魂。然而——”

    凤恣小声问:“然而什么?”

    “你的那些铁血鬼兵曾数次偷偷潜入殷府,发现两人早已貌合神离,夫妻多年,却分居两屋,如今只有一曲芳魂是两人每日唯一的交流。我猜,她应该是知道了什么,所以才会对殷赤诚如此冷淡。”

第213章 人生赢家6() 
不过,殷赤诚爱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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