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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札卷-第2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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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集好信息,最原始最根本的答案,就正式落到我的手中。

    至于答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历代研究长生秘密的人,包括周穆王,已经做了最好的诠释。

    拿到要找的东西后,我开始寻找出路。

    手电打在面前,身后却升起一个巨大的黑影,正慢慢抬起双臂,要展开手脚扑过来。

    灵活的翻身,我连打七八个滚飞到旁边,在身体停下时,快速踢飞地上的碎石往刚才的地方。

    碎石天女散花的降落后,我蹲在地面,小心举起手电。

    身体隐隐朝后,准备随时从任何个方向躲闪未知的危险。

    见我刚才站立的方向,平整的地面开裂,犹如蜘蛛网扩散裂纹,被拆得像拆迁现场。

    灰尘落地,见一具人尸立在地面,笔直的挺着。

    人尸高七尺,魁梧有力,身穿王衣面色紫红。因为身体垂直站立,脸上的皱纹向下耷拉,形成层层的波浪折叠,非常恶心。

    发松发软的皮层互相下垂,遮住人尸的眼睛下巴。皮肤的毛孔扩散,流出蜡黄色的尸油,流得满地都是,真叫个恶心恐怖。

    此时,龙穴里不知从哪吹出阵风,冷得要命。

    鬼风是没有方向的,胡乱的吹卷而已。

    待到风过后,人尸僵在原地,皮层缩紧,又将五官面部,从皮层下重新绷了上来。

    嘴巴附近的皮肉收紧,锢得牙齿上下两排凸出,能从外边看见大牙,嘴角一直咧到后脑勺。

    空洞的两个眼洞尸水横淌,双手下垂直到膝盖,十根手指指甲獠长,犹如龙爪虎足。我看得早就吓蒙过去,心知是尸变了,却无从反应应对。

    鬼风过后,尸人皮肤变化,纹理加粗加宽,竟然显现几分龙鳞的轮廓。

    头发垂地,披头散发黏在后背,此时终于动了,向我这边靠着走了两步。

    我被吓得手足无措,忙慌乱站起来,凭空跳到三尺高。

    发丘印已经被青光给毁了,唯独秦王镜还留了丝灵气没有报销。

    黑驴蹄子也丢了,墨斗也没有,遇见僵尸真得抓瞎。

    况且此尸非凡尸,生前又是天子之尊,身具九五气运。

    死后到如今,又隔了三千余年,已经是成了精怪气候的尸妖鬼。

    哪怕把东汉时期的黑驴蹄子弄过来,相信也招架不住。

    呆板了迈了两步,老僵尸突然被点了穴,行动开始迅猛起来。

    连踢飞地面百十来斤的巨石,老僵尸不顾一切,朝我这个唯一的活人冲陷追来。

    走如风,行如电,动若霹雳,吼若惊雷。

    我算是见识到三千年的老僵尸是什么模样,根本没有东西能挡得住它。

    三千年啊,就是块石头,每日受着黄河龙穴的孕育,也能变成石头精。

    真是失策,我早就该想到,天下的古墓一般黑,没有哪处不诈尸变怪的。

    且看老僵尸狞牙追过来,两只尸臂直直朝前伸展。

    足有尺长的指甲乌毒发黑,比鱼肠剑还锋利,能轻易切割钻石。

    浑身溢满尸油向外冒,那尸油坠地,地面就升起股青烟。

    不说别的,光是这尸油就是一毒,只需几滴就能毒杀百十号人。

    尸体本来头戴王冠身穿王袍,经尸油流出后,这些东西早就被腐蚀成灰。

    包括那些美玉,业已化成齑粉彻底消失。

    僵尸是没有人性的,只知随活人追逐杀戮。

    尸油已经滴到我脚边,腥臭无比,见尸脸已然啃咬而来。

    我摔倒在地,连滚十八圈,躲入洞穴中,爬到九鼎中的一鼎下面。

    躲在鼎下,我双手抱着脑袋,祈祷九鼎中的气运能震慑老僵尸。

    都是徒劳的,僵尸越动越快,几乎变化成风冲进洞**。

    两只冒着尸油的脚踏在地面,洞穴里就充斥着腐烂的恶臭,阴气把阳火彻底逼走。

    是我失算了。

    那僵尸非妖非魔,徘徊于天地之外,便是大罗金仙也得惧怕七分。它才不管什么鼎不鼎的,五指山来了也压不住。

    我躲在鼎下面,身体都快软成一张纸的厚度。

    瞳孔发散,我被惊得不能喘气,看见老僵尸已经立在鼎前,惧得更是几乎归位。

    僵尸非人,不能弯腰来捉。

    不等我庆幸此英明决定,老僵尸十指挥刺,狠狠朝前一推。重达几吨的青铜鼎被推得移位,向后平移过去。

    死死抱住擎天的鼎足,后来青铜鼎撞在实心的岩壁上,我从鼎足被震回地面,肋骨几乎全部折断。

    如此,那老僵尸仍不肯罢手,转眼又立在鼎前。

    我看,不弄死我,它是不会甘心的。

    躲在青铜鼎下,退无可退。

    僵尸不能弯腰,老僵尸索性伸开双臂,左右合抱青铜鼎。

    力拔山兮气盖世,咔咔几声尸骨摩擦,青铜鼎便开始慢慢离开地面。

    失去青铜鼎的庇佑,我趁着僵尸扛鼎不得空,急忙从地面爬将起来,四肢并用向外逃去。

    刚刚逃出洞穴,身后劲风旋转,将我拍倒在地面。

    有着撕裂天地的刚强从洞穴中传出,接踵青铜鼎飞出,黑影划开空中,砸入另个洞**。

    两只青铜巨鼎碰撞,顿时化为一顿废铜,已经辨别不出模样。

    再看,老僵尸从洞中飞出,横亘恶风要把天地都给吞噬了。

    我惊惶无措,根本没有丝毫办法,只得再次捧出秦王镜镇场。

    话说,秦王镜亮相,老僵尸真还停了停,通过镜面看见了自己的身形。

    片刻后,老僵尸突然发狂,仰面喷出口浓稠的尸水,发出厉鬼般的呼啸。

    那声音撕心裂肺,比九婴的啼哭还要刺耳,那刻我耳朵失聪,秦王镜也在僵尸的嘶鸣下化为碎片。

    再逃,僵尸再追,直到将九只青铜鼎砸成碎片,已经没有可以给我遮风挡雨的避处。

    当最后一只青铜鼎在僵尸的爪牙下化为乌有,制衡龙穴千年的平衡被打破,这里迎来新的灭亡。

    汹涌的黄汤冲破岩壁,朝着地中灌溉,将所有的一切湮灭于滔天的水势当中。

    末日将摧毁一切,在灭亡后重新缔造这里。

    曼珠阿华的万千藤蔓,在黄河龙庭大怒的威力下,也不过是螳臂当车。

    无论任何东西,都得不到丝毫的保留,统统被带到冥府,成为永恒。

    老僵尸泡在水里,水面浮起厚厚的油脂。

    它正在蜕变,朝着龙的发展在改变。当年成吉思汗修造黄金之城,与老僵尸有同样的打算。

    奈何天命与人意的左右,任何举动最后都将折戟沉沙。

    雷霆灌耳,更大的洪水从头顶倾泻跌落,将龙穴彻底摧毁。

    沿着太湖乃至神道,这里再归自然,消磨了所以的人迹。

    沉浮在波涛当中,那刻,我仿佛身临大海,在东海中接受归墟的洗礼。

    什么都没有了,任何的痴心妄想,在此刻都灰飞烟灭。

    唯有那抹太湖之光,永恒无形的光照地底。

    在怒声奔腾的洪水中,青光没有受到任何影响,穿越无数艰险厉波,抵达彼岸。

    青光最后出现在我头顶,四周是源源不断汇聚的河水。

    在青光的沐浴下,没有光明的圣洁,反而眼前的所有包括我自己,都陷入时光的侵蚀中,开始逐渐崩溃。

第390章 再不见() 
没有什么逃得掉,躲得再快再偏僻,也逃不开青光的追击。

    直到把青光沐浴在地下任何一个角落,光晕的魔力改变世界,开始缔造灭亡新生。

    幻灭之中,有个骷髅头的影子从我眼前飞快划过,我费力睁开眼睛,颤巍巍的脸上布满尸斑的痕迹。

    摧毁了,也灭亡了,都在光下飞快交织。

    我这辈子,二十来年,或许比旁人一生的经历都要多。

    有过开心有过失落,有过迷茫有过惊慌。人生的酸甜苦辣、世态炎凉,似乎都被我一一尝过走过,滋味都已尽了。

    一个猛烈的浪头铺天盖地的朝我打过来,我再无翻身的可能,万劫不复的沉入水底。

    水花飞溅,甚至有几分凉爽,令我咧开嘴角的弧度微微翘起。

    人生,就这么没了吧。真希望有轮回,假如有下辈子,我绝不会这么放任的过得浑浑噩噩。

    辛饶弥沃说;天下间无往不复,无间地狱永远循环,人间不过胎生卵生湿生化生。

    冥冥之中自有运数,今日的生亦是它日的死。

    张开四肢,当我最后在水底睁眼时,见青光播散水面,潋滟着青铜般的古老色泽,很久

    明媚的阳光把我刺醒了,难闻的水腥味弥漫在口腔里,波光粼粼的河水就在我身侧静静流淌。

    远处是青山绿水,近处是白云闲暇。

    微微的清风划开水汽,令我还在滴水的衣服冰冷冻人。

    空气凝结,我极力把能吸到的新鲜空气全部憋在肺里,心中是说不出的劫后逢生。

    活了,历经千难万险,我没有死,在最后的关头。

    眼睛还有些难以适应风和日丽的环境,拖着十分疲劳的身体,我已经没有更多想要追求的了。

    偶然,见远处层层茂密的森林外,有人缓缓拖着斜长的影子,走入林内。

    夕阳被他抛在身后,而他走得那么孤独,像是森林里每一根独自成长的树木。

    踏着夕阳的余晖,我们分离,彼此没有话,中间隔着条宽阔的河水依旧。

    在太阳落下地平线的前一刻,他大步离开,永远的消失。

    金色的夕阳落在他宽厚的肩背上,使得他整个人披了层明媚霞光。

    如佛像的悲悯以及光洁,光下,沐浴着血色,直至人远方才凝结坠入河底。

    几许凉意,我看着河对面,河水将我们彼此分开,再不相遇。见他走入茂密的林里,再未有动静,我知道,他永远就这么消失离开了。

    太阳在云中坠亡,半轮红日映在江头。

    水被阳光满盛,缓缓流动的是我体内残余的血。眼前一黑,我再也支撑不住,死死的睡过去。

    相忘于江湖,是庄周梦蝶最好的诠释。

    伤情更伤天初明,乞巧辰,眺玉京。天涯不尽,僵卧数流萤。

    呢喃语休伤人情,山万重,黄泉津。恰在何路,寄语祈长生。

    整肃衣装,等我醒来时,我心道,是时候离开了。

    所有的知情人,除我以外,能走到这步的都已经死了。况且我拿到九鼎里的密码,已经足够交差。

    国内的东西没有什么再值得我眷恋,这时候转身永离这里,我就像是当年红花会的老祖宗。被迫背井离乡,踏上去往异国他乡的邮轮永远不再回来。

    或许,这已经是非常完美的结局,有所缺失,不伤大雅。

    来不及带走什么,我心里清楚,自己得及早抽身。至少现在我没兴趣,也犯不着打破南北苏李二家的格局。况且我知道这么多,若不隐蔽身形,也是不安全的。

    离开这片生存了二十多年的土壤,一颗蒲公英的种子,顺风飘到哪就是哪吧。

    在大烟袋和苏衡赶来之前,我通过快递的方式,将芯片里最原始的记录给了胖子。

    相识一场,算是给胖子一个建功立业的机会。

    希望胖子以后有力气多用在家国战场上,别整那些蝇营狗苟的东西,分别前,这是我最后给他的礼物。

    心里充满了失落,使我整个人都显得昏沉。内心十分彷徨,我甚至不了解自己现在到底需要什么。

    数年来的努力,在一朝付之东流,又得到了什么?

    在河滩,我静静坐在潮湿的河泥里,看着夕阳沉底没入江水,天地陷入昼夜的昏暗。

    草丛时,时有寂寥的蝈蝈声传出,寒风吹得河面起了皱纹,微微荡漾水里的明月。

    大烟袋开着一辆破长安找到我,发黄发旧的车灯显得不那么突兀。车身的漆面脱落破裂,就像是我现在的心,一路走来缺失了什么。

    “都解决了,再也没有那些纷扰了。”我长叹一口气,盯着满是天光的银河,搭载去远方的路。

    “是啊,既然事情已经画了个句号,成百上千年下来,我们这些土夫子已经失去最后存在的价值。”大烟袋不无伤感,眼睛里倒是沉寂着明光,“是时候离开了。”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随着我将九鼎的秘密独家交给胖子时,千百年的怪圈已经被我打破,土夫子生存的土壤也将重新改革。

    大烟袋说得好啊,是时候离开了。再不离开,或许就走不掉了。

    “嗯,我清楚。”我支吾声,坐上车,大烟袋在旁边紧握着方向盘,显得非常专注。

    我,苏衡,大烟袋。

    车内一时无话,沉默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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