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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姻缘南北牵-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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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人突然分开,原本都在一个空间,现变成了两个空间,自己的生活范围增大一倍,或者说原本两人,现就一个人,没有约束,自由出入,时间空间的概念淡化了。

    特别是夏林皓,当上了领导,家里有个老婆在家自己要注意点,如喝酒呀,回家不能老夜深,回去了老婆必须要说两句,这下好了没人管了,耳根清静了,随意就大了。

    好在夏林皓还是个要求上劲的人,不然还不知成了什么样子了。

    对高巧丽来说,看上去比较单纯,一日三餐为儿转悠。可是高巧丽这两三年的所作所为,都不是一些单纯之事,这些事都是背着老公进行的,关键这些事都是没和夏林皓结婚前干的事。

    要说不道德也能说,过去的事自然就让它过去,要解决问题也不能用身体来解决呀,这是人最自私的地方,一旦夏林皓知道了一定会天塌地陷的。

    高巧丽也知道这利害关系,才不敢冒然行事,只能浑着,经过几次接触凌云,凌云不对高巧丽的排斥,而且很喜她的儿子,这就说明,凌云心里也还是有高巧丽的。

    有了第一好感,就有了第二次,为了自己的利益,后来又将婉儿拽了进去。

    女人真的好奇怪,有老公近四十的高巧丽就是想出轨,她想出轨的不是别人,就是她将女人一生中最宝贵的第一次献给了的那个人。

    当初在一起生活,空间狭小,除去了家庭和孩子,完全丧失自我。

    当照顾完家人。面对自己的时候,往往内心空虚,会对自己逐渐消失的青春而迷茫,会惶恐。

    安慰心灵和身体,是女人最常见的方式,女人也会慢慢珍惜自己现有的年华,变得风姿绰约,在情感世界获得新生与自我。

    高巧丽这两三年,将自己的情感交出去了一部分,心大多时间放在凌云身上。

    没有老公的婉儿安安稳稳在家里呆着,因为她必须认准着一个就一个,东一榔头西一棒的,那就乱了套。

    没有男人的女子,在外面的风言风语的压力比有男人的女人要大得多。

    有一点风吹草动,一点蛛丝马迹都会给人家茶余酒后,嚼舌头跟。

    当然,这里人对婉儿的评价一向很好的。

    很少有花边新闻传出,因她作好本职工作,基本是窝在自己的小房间里。

    与外界接触少,给人的谈资就少。

    高巧丽也约过一次凌云,是在见婉儿之后,想说出儿子的真相。

    凌云是利用出差的时间来的,现在见凌云比先前要容易多了。

    因为凌云调到婉儿所在的市,高巧丽现也在凌云管辖范围内,条件是比从前方便多了,对高巧丽是个极好的机会。

    可高巧丽自己对自己没有信心,凌云还喜欢她这个黄脸婆吗?

    她精心的收拾了一番,后又到美发美容中心做了个头,也做了一下脸。

    奔四十的女人,这么收拾,风韵焕发,容颜依旧,她感觉到人就是要打扮,这一照镜子,自己的信心大增。

    不过她自己也没有好好的欣赏过自己,本来自己就是天生丽质,加上这么一弄,真的好好看,三分的姿色,七分的打扮。

    就连美容店学徒头的小姑娘都说:“姐姐你长得真好看。”

    “小姑娘你多大了。”高巧丽问。

    “十六岁了。”

    “你应喊我阿姨才对,我儿子都比你大。”

    “真的啊,好羡慕。”

    “你是羡慕我儿子,还是我。”

    “都羡慕。”

    “真会说话,学出师了,自己开一家店,生意一定好。”

    “那姐,不。阿姨来捧场哟。”

    “好。”高巧丽痛快的答应着。

    “先谢了,再见。”

    “再见!”

    高巧丽带着满足离开了美容发店。

    这回她找回了自己,婉儿也只小她三岁半,现一么捣腾,毫不逊色婉儿了。

    婉儿不像高巧丽喳虎虎的,婉儿偏内向,属于文静的那种,自然,给人一种文静端庄感觉,具有典型的东方女性的魅力。

    男人大多数还是喜欢传统多一点女性,就像林妹妹那样,也会常常有人站出来保护,这就是男人的心态。

    凌云也不例外,这次高巧丽就是根据凌云的喜好那种女人量身定做的,她积极做到凌云心目中的女人形象。

    这次凌云来县,还把高巧丽介绍给了县里几位领导,说高巧丽是他的表妹。

    县领导自然不会小视,虽然这次凌云不是在这县里来办公事的,仅是朋友间的交往。

    县领导猜不透马副巿的意思,带这么一个看上去有些风情万种的女人,对男人的诱惑力是不可低估的。

    但是风骚这个词也并不适合所有的女人,太柔,则一幅低头顺眉之相,看多了,再大男子主义者也会渐渐失去情致。故用了风情万种。

    太粗壮的女人亦不行,肥头大耳,显得笨重结实,和闷骚字沾不上半点边儿。

    放浪野性的女子,风骚蚀骨,但是太过奔放、热烈、不羁,反而失去灵性和应有的一丝神秘感,让人无法领略风骚特有的魅力。

    而高巧丽恰恰做到了这一点。

    在晚宴上,推杯换盏,虽在酒楼,如家宴,这个时刻没有领导的架子,也不打什么官腔。

    看起来平等,和谐,下级对上级没有明显的恭维之词,但不泛有崇敬之意。

    晚饭后,夜生活还刚刚拉开序幕,秘书早就安排好了,今天是到歌厅去唱歌,凌云还能记起中学时代高巧丽在毕业晚会上的清唱,唱得真好,直今还在萦绕耳畔。

    到现在也没有多少歌唱家能比她清亮的嗓音,音质非常甜美。

    高巧丽一进歌厅,精神就提起来了,全身的细胞活动起来了,她唱了一首邓丽君的歌:我只在乎你。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所以我求求你别让我离开你,除了你,我不能感到一丝情意。这首歌唱完,受到了热烈的鼓掌。

    接下来她邀请凌云唱心雨。音乐刚响起,还没有开口唱,就受到热烈而长时间的鼓掌。在来之前高巧丽就在网上搜了一下,是这样解释的:心雨,心在下雨“,”原本相爱的人,因为种种原因,将成为别人的新娘,心酸,心痛,心苦,心碎,心死“”

    当然我们是也是,只是心灵里早在十几年前就有感应了,只是外界种种压力,自身难以承受,年轻心不够成熟,这么说吧,是有缘无份。

    今晚,高巧丽真想将一肚子的苦水倒一倒,可是,她还是控制了下自已,凌云不是十多年前的凌云,不是当初的平头百姓,穷小子,没有一点社会地位。

    现算是高干了,她不自觉向凌云身边靠了靠,凌云像是当仁不让的架式。

    高巧丽身体慢慢向凌云一侧倾斜,头靠在凌云的肩上,这个暧昧举动,也不失高巧丽女人的优雅。

    她今晚的行头,加之她原本的气质,哪位男士都会想亲近她,办公室主住见高巧丽那样,就轻轻动了另两位陪同的同事,同事心知肚明,都抽身出去了。

    凌云没有管他们,一把将高巧丽拥在怀里,并且说:“今天晚上我要你。”

    高巧丽这时真的乖得像只小绵羊,柔情似水,凌云也无法克制心中的欲望。

    原唱的歌声放得大大的,画面在眼前五光十色,诱人无限。

    在外面的人听不到里面一点声音,高巧丽穿着的超短裙飘起来了,

    未褪色的情感,提升着室内的温度。

    在这个当口进来了一个位十八、九岁的少女,如花似玉,亭亭玉立,出水芙蓉,用这三个司来形容是一点也不过分,可是凌云正在进行紧张有序的工作,猛然间闯了进来这样一个女孩,虽然很美,却将凌云吓得一跳,所有的兴趣一扫而光。

    女孩见到这一幕,心中愕然。目光暗淡了下来,她想这笔大生意没戏了,这样的客人少之又少,她站在那里说:“对不起,”转身就出去了。

    高巧丽看看凌云,笑了。凌云也笑了。俩人笑的含义当然是不一样的,凌云笑得不自然。

    高巧丽笑里含有苦涩。

    “等等,谁叫你来的。”

    “是,老板。”女孩低着头怯生生说。

    “哦,没事了,你出去吧。”凌云语气缓和的说。

    刚才的激情消失了一大半。

    不一会,办公室主任进来。

    派了一辆车送走了高巧丽。

    凌云被他们送进了宾馆。

    高巧丽睡到床上,左思右想,不得结果。

    慢慢地睡去了,做了一个梦,仿佛见到今晚那女孩上了凌云的小轿车“。。。。。。”

第五十二章 凋谢的花蕊() 
天地之间,人是万物之灵。梦由心生,想到的,必有人做,特别是你时刻关注的那个人,心灵很多是相通的。

    很多事,以为人不知鬼不觉,把自己说成贞节牌坊一样,行得端,站得直。

    江南水妹子,如豆腐西施,白白花花,嫩嫩滑滑,用国色天香来形容,都不够味儿。

    凌云觉得不负此生。

    得不到心,也要得到她的身体,这把年纪也就够意思了。

    想不到这几位还真会办事,有机会要提拔提拔,提拔后便是自己的人了,这是两全齐美的好事。

    凌云的着眼点放在中学生身上,清纯是他的首选,他有处女情结,到了病态的地步。

    当初凌云还在自强不息办厂时,有过这么一段不为人知的风流韵事。

    凌云那天晚上同几个朋友一起喝酒,酒也喝得有些多,他骑着自行车回家,沐浴着朦胧的月色,迎着徐徐的晚风,好爽,好快活。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月下,一女子似天而降,飘然而至,一身素装,清秀雅致,借着月色格外的秀丽端庄,这莫非是仙女下凡?

    凌云早魂不守舍,不能自已。

    想不到这女子款款向他飘来。还冲他傻傻的笑,凌云猛的双手闸住自行车,差点撞着女子。

    借着月色,女子皮肤白皙,轮廓非常分明,凌云瞳孔放大。

    想想自己的黄脸老婆。此生为何圈着你转,大丈夫立在天地这间,英雄爱美人,自古以来都是如此。

    女子吓得瑟瑟发抖,说话都打哆嗦,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更增楚楚动人。

    夜静悄悄,秋后空旷的田野被夜幕色所笼罩,喝了酒的凌云,全身热血沸腾,忙用手电筒照了一下女子,好标志的身材,圆圆的脸蛋上的绒毛,还未全部退去。

    天赐凌云良辰美景,送娇娃。

    凌云现正处在春风得意的时候,有钱,有权,有地位。莫说一个女人,就是十个女人,他也能摆得平。

    他再也按捺不住,拉着女子,就向田野走去,女子并没有反抗,乖乖的顺从了凌云“。。。。。。。”

    这事过了好多年,差一点被人带到阴曹地府去子,永远见不着光了。

    凌云非常清楚,现要想得到婉儿,难度加大了。必须要扫除两大障碍,他很清楚与妻子离婚,这是不可能的。

    凌云不敢想,后院起火的事。

    如果用手段将婉儿怀上了自己的骨肉,婉儿也会采用其它手段让自己得不到儿子,这一点她真的能做到。

    婉儿与高巧丽不同,首先是你骗她在前,她就会不依不挠的,到那时鸡飞蛋打,不好收场。

    凌云做事做人,必会将前因后果想一遍,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为什么这么说呢,凌云曾经细究竟过相书及女人的性格,从婉儿表面看性情温和,这是女人常用的以柔克刚,温柔是女性最高的智慧。

    这样的女子,看似温柔贤德,没利害关系,则罢了,一旦触及心里世界的东西,是不会轻易放过的;而且她会跑马拉松完成其使命。

    若是高巧丽怀孕,一点事都没有,她也愿意同凌云做男欢女爱之事,高巧丽是个典型退亲不退情的这样的女人。

    也是吃着锅里,占着碗里的女人。

    巴不得全世界男人都喜欢她。

    而且配合也是非常到位,跟着这个女人可想到另一个女人,吃着碗里,想着锅里,这是凌云最喜欢干的事情。也许是一种无奈的表现。

    本来这回是个好机会,在高巧丽身上种下一棵种子再说,这原本就是凌云有意安排的一个朋友聚会。

    其实,这件事的概率是几万分之几的事。

    就这样,他将后路都想好了,不妨在这里同朋友们分享一下:

    他接下来吩咐组织部里的人找夏林皓谈话,谈些无关紧要的东西,让夏林皓乱七八糟的去琢磨一阵子,再叫高巧丽不断地要夏林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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