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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今晚煮妖怪吗?-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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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尔一次我不介意,可连着几天都弄这些,我就想骂人了。

    由此推断,伍韶川现在,大概是有点缺钱了。

    供了我这么些日子,有些供不起了。

    供不起不是件好事。

    因为我会嫌弃他穷。

    可我也没有想过要帮他。

    毕竟。

    关我屁事。

    不过物质上的可以省,但丫头省不了。

    伍韶川说贴身伺候的人不能少,更少不得,尤其是我这样的娇嫩的身子,捏在手里揉重了都能破皮,根本是什么事都不能做,也不必做的。

    在小桃悄无声息地被赶出去(有可能是被打死了扔出去)后,第二天我身边就换了一个新鲜的可人儿。

    这个新来的丫头是个脸黑身短的姑娘,眉毛黑过头发,眼睛小过壳缝,嘴唇厚过蚌珠,全身扫个遍,除了胳膊壮实,据说一日能挑二十斤担子之外,其他没一处是让我顺眼的。

    所以在我见到她的第一眼后,我就决定叫她小黑。

    小黑反驳地说她从前的名字叫如花,她不想叫小黑,她觉得这是人身攻击。

    她问我能不能叫小白,白总比黑要干净一点。

    我说,黑花如花黑如花,你自己选。

    然后我附送看她一个阴风阵阵的眼神,和笑容。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小黑的自我认知也是一等一的快,比当初无知无畏的小桃快多了。

    在我蛮横的强权压制下,她很快地就认命,顶着小黑的名字,很违心地跟我开着玩笑,比如她就说了,她说太太您可真幽默。

    伍韶川说小黑长得虽然没小桃讨喜,但是说话直接,干活也爽利,最适合我这样喜欢折腾人还不带抱歉的性子。

    最后这一句话伍韶川没说出口,是我自己加的。

    不过我知道他也是这么想的。

    谁叫他被我作践惯了,还不能还击。

    谁让我是一个老妖怪呢。

    老妖怪需要充实自己,有句老话叫什么来着,在江湖混久了,光靠武力值是不够的,为了长久打算,我也需要做个有文化的妖怪。

    曾经有个小屁孩就常常让我看书,甚至还把道观里的藏书都偷了出来让我看,也不怕被他师傅打屁股。

    我觉得是他督促我养成了这个好习惯。

    久而久之,我就变得很喜欢看书了。

    毕竟书里有故事,故事里有人。

    有千奇百怪的人。

    我认得了字,却时常看得一知半解,不像话本子里的狐仙那样,笑一笑就能看透男人的腌臜心思,勾一勾手指就能哄得别人为她们去死,死前还顺便奉上全部家财和土地,一丝油水都不从指缝里滴出来。

    这叫什么。

    这叫天上的馅饼满地跑。

    捡多少算多少,啃完嚼完还不带追究的。

    这样的本事使我相当眼馋。

    真是太厉害了。

    我一直想着,哪天要是真碰上只段位高,且狐狸尾巴藏的好的资深狐狸精,我一定要好好地问一问,这本事能不能教给我。

    俗话说得好。

    欲在人间行走,物质倒还在其次,知识才是最该储备的身内之物。

    更何况技多不压身嘛

    伍韶川离死还有十好几年呢,我就开始给自己物色下一张饭票了。

    哎,不应该,太不应该了。

    我打定主意,这件事可不能让伍韶川知道,省的他面上不说,暗地里又不知道动什么歪心思。

    人心难测,深渊无底,这么多年我也没见过从头到尾一成不变的人。

    谁知道伍韶川什么时候就变了。

    我一定是要防着他的。

    杭县的冬天漫长,指冷脸干,树未摇先动,人未睡先困,都是平常。

    难得的一个好天气,伍韶川脱了军服,给头发抹了发油,给下巴刮了胡子,还换上了毛呢背心和小羊毛的外套,想着一身体面地来瞧瞧小妖精,可惜找了一圈,没在房间找着人,倒是在书房找到了看书看到一半正打瞌睡的我。

    和小黑。

    画面太不美观。

    伍韶川差点就黑脸了。

    小黑这丫头啊,不是我说她,实在是死心眼的很,伍韶川在把她放到我身边伺候前就吓唬她,说一旦贴身伺候了我,就不准有一丁点马虎,否则就提刀剁了她,连枪子儿都省了。

    小黑尽管不好看,但她还是个女孩子,被伍韶川这么一糊弄,她就真的‘贴身’贴上我了,我去哪她跟到哪,短短几天,她的牛皮糖技能就升级了,比刚开始的伍韶川还黏。

    也更招我嫌。

    要说我这两天为什么喜欢看书和喜欢睡觉,也是有原因的。

    小黑知道我喜欢风雅和精致的东西,也知道梅小姐这样的美人不精致是不行的,于是便时不时地主动去外面替我买些珠宝和首饰,以及几张可以写书法的宣纸,好让我打发时间的时候能做的事情多一点。

    代价是让我没事就给她讲故事。

    她是个喜欢学习的丫头,字看不懂不要紧,书读不进去也没关系,她可以让我念给她听,反正我念一念,她也不用给钱。

    其实念的是什么也不要紧,在小黑眼里,梅小姐的脸和文化造诣已经足以和天上的仙女并驾齐驱,纵不能飘来飘去,登空下凡,也算是个十全十美的好姑娘了。

    是她需要仰望和学习的模范人选。

    看着她一脸崇拜和仰慕,我不由得想到小桃还在时,她那张瘪下去的桃子脸,默默地,还是把到嘴的话给咽了。

    真的,长得丑的人,没有现成的方法,读书充实自己这种全都是唬人的话,纵然千书万读,还是比不过投胎最快。

    伍韶川找书房找了有一会儿,差点就要迷路,这毕竟不是他原来的宅子,又额外花了钱把隔壁的三间瓦砖房也给买了下来,能认得路就有鬼了。

    他在书房见到了一黑一白,黑的手里抓着个簸箕,一屁股坐地上睡得磨牙,白的那个趴在桌子上,手边放了四本书,顶上头一本看着是本古籍,还是那种翻一页会落灰,看两眼会打喷嚏,垫桌脚都嫌太薄会垫穿的古籍。

    伍韶川拿起来看了一眼,封面四个大字里,他只认得‘杂谈’两个字。

    要是搁着本聊斋志异,他大概连个‘志’都不认得。

    他捏着书籍,像是在思考垫哪个桌脚。

    我耳朵里一点都没落个清净,就听见伍韶川拿着本书翻来翻去,末了还想扔地上做垫子。

    他要是真敢拿好书垫桌脚,我大概也会把他的腿打断给垫了。

    欸,我其实早就醒了。

    很清醒,同时也很嫌弃。

    我清醒,却不睁开眼的很大原因是我怕伍韶川又要问我晚上吃什么,要吃多少。其实吃什么倒不是重点,重点是伍韶川不论听到我要吃什么,都会跟我分析一大套理由,比如这个吃了不好,那个吃了能刮油水。

    然后他再假客套几句,就能顺便留下来陪我一起吃饭了。

    呵呵,他想得美。

    而另一方面,我一旦醒了之后,我的贴身丫头小黑肯定又要让我给她讲故事,还要我花功夫带她认字。

    真以为我不知道她就是把梅小姐当助人为乐的傻子吗?

    真以为文化人这么好当的吗?

    哼哼,她也想得美。

    真这么好学,怎么不攒钱去学堂,还做丫头干什么。

    还不是贪小便宜,能巴着一个是一个,既能边做活给家里补贴,又能跟着主子一起长见识,日子长了,说不准就是半个文化人了。

    欺负我这个老妖怪算盘打得没他们精。

    俗人啊,都是俗人。

    全都想的太美。

    只可惜现实太黑。

    我决心此时此刻,眼睛就是不睁开。

    我要装睡到底。

第19章 实践() 
伍韶川以为杂谈都是些野史,不算什么正经玩意儿,于是自己随手翻了几页,就给扔进了角落里。

    书不是人。

    可书好,就一定是好书。

    但人好,也不一定就是真的人好。

    好书积灰了,他不可惜,也没人去可惜。

    大概只有真正的读书人,或许还会叹一声暴殄天物。

    看书就像看美人,是需要带着崇高且低俗的目光上下观摩的,看的人需要逐字逐句地扫描过每一个部位,才能发现美人身上不同的乐趣,和至美的所在。

    他不是什么知识分子,看书没看美人在行,认得的几个字都是临时抱佛脚死记记下来的,否则出口不是骂爹就是喊娘,虽说能镇得住那些小兵蛋子,可这毕竟不符合他现在的形象,也不符合抢来的这个名字,还有这个名字的内涵。

    还是小妖精无意间说了一句,他才知道伍韶川这个名字原来还能吹得跟花花儿一样好听。

    什么韶卿在雅堂川玉不复生,到底哪个是卿,哪个是生,他懂的这些根本没用。

    只要念出来能唬人就行了。

    伍韶川知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可他也知道成大事的人基本上都是文化人。

    这样枪对枪,脸对脸,腰杆才能挺得直。

    当拳头比不了硬的时候,就得拿嘴皮子论输赢。

    伍韶川自认道理明白的很清楚。

    可一实践起来就。。。。。。。

    要实践不难,往死里念,念了想意思就行。

    只是现在他没法实践。

    小妖精正睡着呢。

    青黛色的布鞋,大把的棉花里露出那么一点脚背来,蜻蜓点水般地一踮一踮,比那晚的朦胧月光看着清楚多了,也让他看得直咽口水。

    伍韶川又把视线再往上挪了一点。。。。。

    再往上头挪,小妖精的上半身就被书桌给挡住了,挡的太不是时候,把他的精气神都差点给吊住了。

    色不迷人人自迷,他还没看够,还没看到脸呢。

    这怎么行。

    于是伍韶川轻悄悄地绕道,往书桌后头走,终于看见了小美人窝在胳膊里的半张侧脸。

    光是侧脸,就足够让他重新‘精神’了。

    有人说,美人的美总是千篇一律,缺少新意的,关了灯睡觉,谁管你睡的是仙女还是仙女的娘,皮肉有松有紧,胸脯有大有小,总之脱光了抓一把,都是一个样。

    伍韶川觉得,说这话的人大概娶了十来个仙女的娘,娶完后脑子顺便被自家的门板子来回夹了八十来趟,还泡了水被劈了不下十道。

    说的都是什么狗屁。

    活了二十快三十年,他就没看到过这么美的脸蛋。

    脸蛋上镶着鼻子,镶着眼睛,还镶着嘴巴。

    每一处都透着精贵,贵的要死,还不舍得单个抠下来。

    那眼睛,亮的就像码头港口边晚上成堆的星星,就算白你一眼都跟会说话似的,眼里除了秋水就是大海。

    差一点就是祸水。

    说白了都不是什么好水。

    秋水温柔,海水神秘。

    横竖都是深。

    深不可测的深。

    哪怕这妖精把他骂的跟龟儿子一样,他也照样生不起气来。

    这就叫扎根。

    反正他是逃不了,被小妖精死死地扎下去了。

    哪天要是真能和小妖精睡上一觉,那根刺说不定才能彻底拔出来。

    蓉秀从前有句话说的很对,他伍韶川就是个肤浅的人,在他心里,自己永远都是最重要的,但是美人和江山都一样排在第二,也都重要,二者在他心中时不时地就上下浮动,当美人在眼前的时候,就是睡上一觉重要,当江山在手边的时候,美人就可以晚点再睡。

    这话说出来都不像是句人话,所以蓉秀没能成功克死他,他也觉得很新奇。

    更何况他现在算计的是个妖精。

    男人一开始发达了,就越来越不是个东西,就比如他,如今连妖精都敢算计了。

    有时候,伍韶川自己都觉得自己不像个好人,白瞎了一张看着像好人的脸。

    要说梅小姐的脸其实真没美到让人抽凉气的地步,可架不住这副皮囊里的老妖怪厉害,妖气戾气还有煞气也不怎么懂得遮掩,劈头盖脸地就一股脑发散出来,硬生生地将梅小姐莲花似的脱俗相貌给哗啦拽下水,沾了那点尘世间的艳俗气,成了话本子里那种不折不扣的祸国妖姬。

    这样的皮囊,只要是个男人,看着就一定喜欢。

    起码伍韶川他是喜欢的要死了。

    虽然这喜欢只停留在表面,换句话说,他对梅小姐的内涵和小(老)妖(怪)精的内涵一点都不在乎。

    伍韶川的视线从侧脸转到头发。

    看背影,连头发都是美人才应该有的头发。

    像这样顺溜平滑的黑头发,连梳子都不用上,顺手就能一路给摸下来。

    他强迫自己深呼吸,一遍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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