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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今晚煮妖怪吗?-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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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斜眼看伍韶川,他倒也老实,只说其他几个箱子给他不知道找哪埋了,连他自己都隐约只记得某个方位,还是那句话,有必要的时候再挖出来。

    啧啧啧,他这样小心谨慎,明显是怕守不住财,也怕底下人撺掇他守不住财吧。

    其实不那么小心也没事,疯涨物价也有好处,那些钱伍韶川就算用来填海都填能填个几年,小男孩说了,光他和他姐姐的身体和身体里就有比那些金银更值钱的东西,随便拿一样看着就要贵上许多,再者那两口棺材一开,两具断头煞的腔子里还有两颗不大不小的夜明珠,比前清时那位老佛爷口中的那颗夜明珠大多了。

    纵然我不太喜欢夜明珠这种打光嫌暗,赏玩怕摔的物什,我也觉得这趟挖坟绝对是挖够本了。

    不过姐弟俩他们肯点头给伍韶川取夜明珠,那也不是白取的。

    好东西都归了我,金条都给了他,还有两个小孩儿一并提出的条件,我觉得这坟开的一点都不亏。

    他们开的条件也很简单,让伍韶川看好那块地,永远都不许别人进去就行了。

    看看,多简单,连让我动动手指头设个结界都不用。

    伍韶川知道后什么也没说,取出珠子放好了,隔天就请了一个跳大神的班子,好好地做了一场戏,说里头的东西已经被震住了,还是请的高人的符(其实就是铺桌子的黄台布)来绕着贴了一圈,弄的跟真的一样,说往后谁都不能进后山,还有凡是这块地,碰见通通绕远十里,躲着走。

    这也是两个小孩的意思,他们在那个洞里被封了这么多年,什么罪都受过,别说是投胎了,只怕资深的怨气洗个一万年都洗不干净,也没人花一万年去帮他们洗。眼下阵法已破,那大户人家的风水彻底坏了,除非祖坟冒青烟,阎王爷大发慈悲一笔勾销,否则就只有越过越糟的份。

    他们并不想轻易地放过那户害他们的家主,现在老一辈的人早死了,那就让下一辈的还。

    谁让他们倒霉没生在享福的好时候呢?

    这样一年又一年,明年复明年,哪怕千年万年,几生几世,他们之间的怨气和怨债,总有两清的时候。

    这不是做人才有的道理,这是上天给我们定下的道理。

    老天爷告诉我们,不管你是人是妖、是鬼是煞,不管欠的是什么,欠的有多大。

    必须要还的。

    哪怕现在不还。

    终归,

    都是要还的。

第36章 养皮() 
时代在进步。

    这是件好事。

    如今棺材铺一条龙服务是做的越来越好了,纸人买一送一不说,还可以扎房子扎麻将牌,想扎什么扎什么,只有你想不到,没有棺材铺老板做不到。

    伍韶川架不住我和我新收的俩跟班的‘折磨’和‘纠缠’,只好又抽了一天时间,陪着我扫街似地在棺材铺里左兜右转,丝毫不顾周围老百姓异样且惊奇的目光,泰然自若地掏钱付账,一买就买了铺子里最贵的十几个纸人,将土皇帝的谱摆的极大。

    他掏钱大方,一出手就几乎买光了铺子里纸人,只是买的款式都不咋地,里头有吉祥娃娃的,有穿大裤衩的,也有脸上两坨红墨水的,简直一个赛一个的喜庆,只可惜喜庆过了头,看来看去,就没一个看着素一点儿的。

    别说是姐弟俩不喜欢,换做是我我也看不上。

    在我带着自个高级且独特的审美一一看过后,那十几个纸人,很不出意外地,报废了。

    其实里头有一个面黄肌瘦很不成人样的纸人我还是很想留着的,虽然那对姐弟不喜欢,可万一小黑身体里那个饿鬼喜欢,我还可以叫伍韶川送一个给它,省的小黑现在晚上嚎的精神,白天无精打采的,菜里的盐放多了放少了都不知道。

    两个小孩儿死的时候年纪尚小,又看什么什么新鲜,一看就很不好哄。

    反正比我难哄多了。

    弟弟还好,胆子小,却格外喜欢亲近生人,可偏生姐姐爱美弟弟爱哭,都不是什么一时半会儿能改的过来的毛病,他们那日也跟着我在琥珀坠子里看了两眼,结果嫌太丑死活不乐意,就差躲进坠子里一辈子不出来了。我没办法,只好让伍韶川从蓉秀的房里搬回那盆开得最艳的蔷薇来凑合凑合。

    原本我是打算烧了的,可惜那株蔷薇染了这么多年婴灵的血,兴许再放个一百年,也差不多是半个妖物了,正常的火烧不坏它,若是真烧坏了我也觉得怪可惜的,于是乎到现在我都没想好怎么处理这盆不知是花还是邪物的东西,就只能让伍韶川暂时放着不管。

    这下好了,不用白不用。

    感谢蓉秀把这花照看的这么好,土和人肉,根茎渗血,花期永开不败,姐弟俩一看就喜欢。

    我把两个小跟班残存的魂魄和蔷薇花的花叶合在了一块,往后只要每日浇点人血就能养活,等炼出了虚体后,他们就可以脱身出花叶,能自己自由地出入了。

    更好的一点是,这比普通的养花要来的省事多了,因为连土都不用换。

    有了钱,伍韶川的腰杆子就挺起来了,说话也比之前更有底气,翁副官之前被派出去打探消息,回来后和伍韶川汇报说,那位许团长肥头大耳,颇有当初某位袁姓将军的风姿,手里的洋枪有是有,不过大概这许团长的路子还是不够广,没法搞来更多的军火,如今他仅存的那些子弹已经不够了,只能省着花。

    伍韶川听完后点点头,说,那就开炮吧,咱们轰死他。

    许团长若是碰上个小军阀,或许还有那么些许的胜算,只可惜他碰到的是伍韶川。

    这个没脸没皮,笑里藏刀,还特别顺眼的伍韶川。

    你说这人啊,都图什么呢?

    我图的吧,是变成个人,做了人好歹还能自然死亡,不是像个老不死的妖怪似的,想死都死不了。

    伍韶川图的吧,也不吝是干出把大事业。

    他羡慕我高深的术法,羡慕我的青春永驻,殊不知我压根就不喜欢被他这么羡慕。

    我觉得,伍韶川现在应该也有羡慕他的人了,那个许国庆肯定就挺羡慕他的,毕竟许大团长早就年过四十,身边也没几个如花美眷,打拼这么多年,也不过是个乌城和周边的地盘,团长叫着好听,可也不过是个团长,而团长再大大不过司令,手里的钱再多也多不过杭县的伍参谋,两者相结合一下,乌城不到半个月就被打的叮咣不剩,也是情有可原。

    许国庆和他手下的兵伍韶川不怎么想留,可一个个枪决也实在浪费子弹,死了还占坑。

    谁吃饱了没事给他们挖坑去?

    于是两千多个还算结实的俘虏给伍韶川收编进了自己的队伍,剩下的一半的大多都是缺胳膊断腿的老弱病残,伍韶川和他的干儿子翁副官商量后都觉得这批人养着费事,不养又落人口舌。

    于是伍韶川最终跑到了我这儿,跟我说了一堆道理,不外乎是希望由我动手送他们上西天,反正他们活着也是受罪,能够让他们早死早超生,也算是功德一件。

    我还是头一回听说,杀一大批人是等同于做一件大功德的。

    亏得伍韶川编的出来。

    话说回来,这一批人我给分了一半,前一半用来给我养花,后一半用来给我炼丹,真真是一点儿都没浪费。

    美人皮好看是好看,可皮子的主人早死了,若没有精心的护理,再好看的皮也是会坏的。

    死人皮用什么来养?

    当然是活人啊!

第37章 人心() 
伍韶川拿了一颗珠子换了五箱金银,又拿箱子里仅仅十根金条的数量换得了大批的枪和军饷,一出手就夺了一座不大不小的城池,一时间名声大噪,虽没有传进北京上海此等大城市,也好歹是传到杭县周边十里了。

    没有小桃,没有蓉秀,总之只要没有不惹事的女人,我的日子就过得很清净,哪怕伍韶川有时候比女人还烦,但他一个男人,再怎么烦也都很有限,所以我也好脾气的忍了。

    要不怎么说我是个脾气好的妖怪,还这么好说话呢

    虽然我不知道世人为什么常常都要分个高低,一大堆人动不动就要拉帮结派,有钱人比谁更有钱,穷人们比谁更穷,在我看来都是很没有必要的事情,更何况男人之间尚且如此,女人就更不用说了,在我看来,大老婆小老婆,或许也只是年龄上的差距而已,年纪大的做大,年纪小的做小,只是这样,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能还有其他更深的东西我不知道,但没人教我,也从来没有人和我好好解释过。

    而且我甚至根本想都懒得想。

    换句话说,我想了又能怎么样呢?

    杭县的冬天格外漫长,长到我常常觉得,这雪大概不下个十七八年不会停,但好不容易不下雪了,化雪的时分却又格外的阴冷,听阿阳说,这原叫倒春寒,是春日将至,冬日渐远时的例行公事,也是一年之中最冷的时节,如果不好好保养,年纪大了不是得老寒腿就是得关节炎,治都治不好。

    在伍韶川提拔上来的这批人里头,其他人我也不是没见过,但见多了我就觉得,大概这批人里就翁副官是个好苗子,虽然看着傻,但办起事来却分外得力,苦劳他来,功劳全推给伍韶川,不争不抢,很像个孝顺知足的好儿子,哪怕伍韶川其实就比他大了四五岁而已。

    更何况,据翁副官平日不显山不露水的谈吐和智商中可以推断出,人家还是个好人家出身的纯正根苗,只是一个私生子的头衔几乎能压死人,逼得可怜的翁副官只能只身出门闯荡,由此从小就少了家人的细心浇灌和培养而已。

    好在根基不错,所以怎么长都长不歪。

    跟伍韶川这样明显长歪了的相比,肯定要正常多了。

    但我还是觉得伍韶川更顺眼。

    谁叫翁副官看人的眼神太纯粹了,就像我盯着一块块掉下来的金疙瘩那样纯,有好几次他的眼神都差点被伍韶川发现,且伍韶川但凡带着我出门逛街,他的眼神十次里有九次都能黏在我头发丝上,要不就是后背上,纵使我无心无情,法力高深,也不免有些发慌。

    这简直比蓉秀的眼神还执着,还恐怖。

    真尼玛太恐怖了。

    好在我生性好吃懒做,逛街不是我的爱好,睡觉才是。

    翁副官再有小心思,也无奈没处施展,顶多抓紧机会跟在伍韶川身后时偷看上几眼,好满足自己无处安放的莫名感情。

    说他偷看吧,也不像。

    很多次我都觉得有人在看我,回个头,却都只有伍韶川一个人。

    也不知翁副官施展了什么法术,硬是连一次偷看都没被我抓住。

    这也算是他的本事了。

    睡懒觉是要看时候的,春天经常害人犯春困,夏天热的要死,通常使人疲倦,顺位的秋天干燥清凉,却乏善可陈,只有冬天,被窝和室外泾渭分明,冷热交加,最适合冬眠。

    我在流浪之初的时候,几乎什么地方都留下过我的足迹,更别提什么南北之差。我北方去过,南方也没少呆,对此也是深有感触,虽然妖怪不怕冷,但无奈我碰到这样恶劣的天气,也还是会不舒服,大约南方的冬天和北方的到底不一样,前一个的冬天冷风吹的人骨头缝都泛着疼,后一个只是吹的脸起褶子而已。

    起褶子也不是不可以,反正起了褶子,梅小姐还是那个倾国倾城的十全美人,顶多看起来憔悴一些,估计还会更惹人怜。

    我做着我的三太太,没事逗逗饿鬼小黑,然后再养养花,炼炼丹,顺便护理护理梅小姐的皮肤和皮肉,西北风刮的再猛,刮也刮不坏的我的脸蛋子,伍韶川再烦也不过是一介挥之即来招之既去的饭票,我乐意给他好脸色拿他当人看,那是我好脾气,我不乐意了,他还是得乖乖地对我好。

    这样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顺心,那叫一个惬意。

    就是惬意的太过头了,反倒让我感觉每天都像在做梦。

    晚上躺在被子里,身边是微微发光的夜明珠,我现在有吃有喝,有美人的待遇可享,也并没有像之前那样从一个地方流浪到另一个地方,最后只有狃阳山可以让我回去。

    这对我来说,已经很好了。

    这么好的日子,还不像是在做梦?

    这梦做得,我差点就不想醒过来了。

    不过一旦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还是睡的很浅,浅的睁开眼时,我都以为自己从没有睡下过,吓得赶紧跑到梳妆台前照镜子,看看梅小姐有没有长黑眼圈。

    很多时候,我都会不自觉地摸摸自己的胸口。

    然后摸出了胸,摸出了两团软软的东西后,我就什么都摸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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