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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今晚煮妖怪吗?-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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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再怎么慢,也比蜗牛快那么一点。

    爬到一半,琥珀里头又传来声音:“你要生灵的精魄做什么?”

    我的身上还是不冷不热,可脑门上却是破天荒的出了满头的汗,手指也已经破皮见骨,但疼痛都不是问题,我话里头的重点在于—“出去后我可没力气去死人岗刨坟,你干脆分我一点精魄,我得拿它填填肚子,顺便驻个颜。”

    看看自己手上深可见骨的皮肉,和大大小小的伤口,即便我没有心,也觉得可惜。

    我是真的想好好留着这张皮子,只怕现在杏花楼的头牌死了,落在我跟前,我也依旧看不上。这可是千里挑一的美人皮啊!结果在我身上才披了不到一年就弄成这副德行,换做任何一个妖怪,只怕也舍不得。

    一说到皮子,我的口气就开始委婉了:“这可是我蹲了三年老槐树,又喝了三年西北风,才等到的皮子啊。。。。。。。。。”

    琥珀闻言又开始闪,闪的同时又发出了笑声,听上去很是愉悦。

    涂承基承认,这几天他说的话比之前二十年加起来的都要多,他其实都快忘了怎么和人相处,但和这妖煞相处起来,动静虽然也不小,不过说话和腔调倒是格外的有意思。

    精魄不好找,但对于他的道行来说,这一点点的不好找等同于没有,压根就没什么难度。

    涂承基自己被封印在这石洞里头,二十年出不来是有理由的,他师兄找了个这么天然的巨坑,把他往里头一推,又在上头用自己的血祭了个至阳至刚的法印,为的就是将他封死在这里。可怜涂承基多年生食婴灵,残害精怪,还屠尽了正一教的同道师友,早就是一身的邪气,就算飞上了石顶,也飞不过那道印。

    天知道他得有多寂寞。

    现在好了,多年寻求不得的宝贝又重新回到了他手里,外加一个像人又不是人的妖煞,他将妖煞困于皮中,既无人气也无人心,法印不克死物,妖煞轻易就可出去。之后涂承基又将自己藏身在可净化魂魄的御灵魈里头,也彻底掩盖了自己的气息。

    师兄大约化成灰也想不到,他这道法印克了他这么多年,他居然还有出来的那一天。

    说到底,涂承基还是很承认他师兄的成果的,毕竟这世上还没有人能够将他困住整整二十年,当年是他师兄,现在师兄不出意外,应该早就入土了,如今正好,正一教也没有在当年幸存下来的人,所以同理可得,这世上也就没有能制住他的人了。

    涂承基的想法从二十年前起就一直很明确,那就是长生不老。当然如果能在长生不老的同时将天下都收进手里,那也不失为一种小小的点缀。

    只要他能出了石洞,上头的雾林就不是什么事儿了,他只要挥一挥手,雾林是散是立都是他说了算。

    这么一想,那个还在给他卖苦力的妖煞想问他讨一些精魄,就显得很合情合理了。

    涂承基对于这样的小事从来都很好说话,更何况他自己都已经八十九岁的年纪,却还保持着英俊潇洒的外貌,以己度人,看见人家原本新鲜娇艳的皮囊自打进了石洞后就渐渐搞得这样破败,他其实也很惋惜。

    涂承基在琥珀里笑了两声,是开心的笑:“这个倒是不难,本尊答应你便是。”

    我得到准信儿,心知梅小姐的皮子还有的救,于是手底下更加使劲,一般人或许一辈子都爬不出去的地方,我不过爬了大半天,就已经摸到了很高的石壁。说不清楚有多高,只知道无法用眼睛丈量,在我看来,这石洞最恶心人的地方不在于它天然的深凹下陷,而是我方才就已经爬了差不多有三四个小时,眼见着大小石洞一个接一个,进了这处还有下一处,好似永远也爬不完。

    这种看得见又时刻差着这么一点儿的状态对于我这种急性子来说,着实是气人。

    刚出一个洞口,迎面就是个仅容半人通过的小口,呈圆润的四方形,斜斜地挂在石壁的边角上,看着很是与众不同,只是口子太小,一旦钻进去,便只能一门心思地往前爬,万没有后退的余地。

    我对着洞口游移不定,倒是坠子里的人妖说了话。

    “嗯,又怎么了?”懒洋洋的,好像是打了个盹儿,这会儿才刚醒。

    我现在身上毫无任何法术,更无什么空手碎大石的神通,因此没空计较我在卖力气的时候,这位仁兄居然还在打盹这样缺德的行为。

    虽然知道从这里往上爬出去,应该就离出口不远了,可我看着一片漆黑的前路,依旧不敢贸然地往里头去,只好趴在原处,保持观望态度。

    “不对,不是这处!”正当我犹豫之时,人妖的声音顿时从琥珀之中冒了出来,听着就感觉清醒了不少:“此洞乃石顶的阴位,与本尊师兄所布的法印截然相反,纯阴之气与纯阳互为相克。”涂承基虽然眼瞎,但心不盲,他在琥珀之中亦可目视一切,开口道:“你仔细在此洞附近找找,若是有与此处对立而生的标志,那便是真正的出口。”

    我则收到指示,开始在洞口附近处查看,果然发现了一枚环形的铜佩,正面刻着鱼纹,背面则用阴文刻了“阳”这一字。

    我一直以为佩玉成双,既然有阴文佩,那便也得有阳文佩,可之后我绕着石洞爬了一圈,除了几块硬石头以外,就什么都没有了。

    “现在该怎么办?”我对着琥珀问道。

    涂承基掐指算了算,大约地估算了下时辰,大约离寅时三刻还有好一会儿,于是决定再打一个盹儿。

    我在外头趴了好一会儿,才听到琥珀里头蹦出一个字。

    “等。”

    那边我在石洞里干着苦力,带着一人一蛇吭哧吭哧地往上爬,另一边在杭县的伍韶川也没有闲着。

    下午的太阳不算灼眼,空气也不很新鲜,但找人是绰绰有余,伍韶川的午饭吃了两张酱香大饼,吃到自己打个嗝都觉得油腻,但吃得下就是好事,他感觉自己浑身下下都比较有劲。于是一路策马,到了后山后便下令让翁玉阳呆在原地,自己领着三两个带枪的勤务兵亲自进了山里。

    翁玉阳守在外头,本来也跟在参谋长后边,也想一道进去找,但转念一想,之前他也偷摸着进过后山,既然他这样心细的人都找不到,那参谋长就更别提了。

    倒是死人岗,荒凉那么多年,前头又埋了个二太太,寻常人都不敢过去,可能还会有点线索。。。。。。。。

    翁玉阳没有骑马,估摸着参谋长不到月亮上山大概也不会出来。他脚底下打了个拐,几步就往死人岗那儿去,一溜烟儿地就没了身影。

第66章 卧底() 
死人岗都是稀稀拉拉的小土包,放远了看,就和丑人脸上满脸的麻子一样,都是难看的坑,只是难看也分等级,区别在于这里有的土包大一点,有的扁一点,只有没钱又没亲人的人死了,才会将就将就着被埋在这里,也没什么好棺材安置,最多拿几块长长的木板几下一合,将尸体给装进去,埋的时候还得埋的快一点,不然会有野狗来捣乱,头一撞一碰,这些板子就散了,按照平民百姓的说法,这叫做‘鬼碰头’。

    翁玉阳晓得这群野畜生都疯的很,平常都吃多了死人肉,一闻着生人的味道就留唾沫,连狗眼睛都是红的。

    他小心翼翼地踮着步子,手里则捡了根粗大的树枝,挑着地下的尘土和木板子,他前几天在死人岗发现了一枚女士的别针,看上去不老气也不时新,虽然不确定这到底是不是三太太的,但他内心里希望是她的,最好人还没死,或者没死的同时伤的再重一些,这样他或许还有近距离接触,并且能够亲自照顾她的机会了。

    大概三太太真的不是什么凡人,要不,就只能是狐狸精了。翁玉阳的脑中又浮现出那几个老婆子的话,听着话糙,但理不糙,里头的那三个字就跟钩子一样勾着他的心,不由自主地就老往那方面去想。

    但转眼,他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有狐狸精的长相,却没狐狸精的习惯。翁玉阳不无遗憾地想,她明明不勾男人,也不害男人的,她只是被一匹发了狂的马给带跑了,失踪了三四天而已。

    就这么简单。

    翁玉阳手里捏着半只别针,别针的样子是一只蝴蝶断了翅膀的样式,蝴蝶的眼睛是两颗很小的红玛瑙,不是很精贵,但若是重新补齐了翅膀,也能卖一点小钱。

    他不了解三太太,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样的首饰,但他觉得这只蝴蝶如果真别在她那身翡翠色的小褂子上,一定很好看。

    伍韶川问他时,他说了没看清,只知道是后山的地界,但他话没说全,没看清是真的,追不上也是真的,但马是他亲自选的,选的是纯色的母马,在马里头也是上了年纪的,不光性情温顺,就算真发急了也跑不快。算一算脚程,最远也就跑到隔壁乌城不到一点。

    再说乌城刚跑了个许国庆,眼下正乱着呢,三太太一个女人又能跑到哪里去?

    翁玉阳来死人岗是为了找马蹄子踩出的印子,只要看上一眼,他就能大致的清楚人跑走的方向。

    日头渐渐昏沉,昏的都快到了晚上,伍韶川和翁玉阳两个人都找的格外仔细,就差拿把大铲子把地皮翻过来地找,但每个人心里都清楚,地皮翻过来最多就是泥和土,如今杭县安稳,外头则是军阀混战,兵荒马乱的,除非三太太会遁地术,不然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独自漂泊,再落到哪个头子手里,只怕这辈子都跑回不来了。

    “参谋长,不如您先回去吧,剩下的交给下官来做就成了。”说话的人是伍韶川另一个比较贴身的副官,一头又短又密的短发个他用头油分了个小分头,好在人长的清秀斯文,说话也很秀气,看着也就不怎么油腻,只是这人太过圆滑,见人不笑不说话的。伍韶川问过他名字,这副官便只说自己姓那,只知道祖上是满洲某个大族的嫡传子嗣,但到他爹这一辈,嫡传的儿子们都已经上大街卖烧饼去了。

    相貌清秀,貌若好女的那副馆是几个副官里头唯一一个一直戴金丝边眼镜的人,据说吃喝拉撒从不摘下,连伍韶川都问过他好几回是不是连睡觉都不摘眼镜。

    就好比现在,天已经快要擦黑,光睁着眼都要看不清人了,他却还是戴着那副金丝边眼镜,镜片上头时而透光时而不透,唯有那副官脸上还是笑模笑样,一派的和善。所幸他的喉结本就偏小,这一笑,还真笑出了大家闺秀的风范。

    伍韶川知道那副官是有话要对自己说,且非得是这样的时候才不引人注意,便点了点头,挑了个僻静昏暗,连月亮都懒得照的地方,听着那副官最近探查出的情报。

    那副官晓得事情的轻重缓急,所以尽量挑要紧的说,一个是他奉命去监视的翁副官,最近安分的不得了,压根没有作乱的意思,他不作乱,其他跟着翁副官的几个也就都很太平,另外就是他前天不放心,白日里清点了库房后,晚上又悄悄开了锁去点了一遍,发现居然又少了半车的枪。

    要扯一支队伍,枪可比人重要,人哪里都不缺,一生就是一窝,会干活的人有的是,可枪就不一定了,有的人想不劳而获、有的人想东山再起,最不能缺的就是打仗的家伙。

    伍韶川侧过耳听着,看面上是波澜不惊,可落到那副官的眼睛里,就成了喜怒不行于色,他只顾自己说着,对面的伍参谋长也不知道听进去多少,末了他听完后,干脆就摆摆手,连话都懒得说,就让那副馆牵马去了。

    那副官是他身边算得上得力的人马之一,虽然他长的娘们儿了一点,但却意外地很招人喜爱,不论男的女的防备之心都会大幅度减少,尽管伍韶川不好那一口,也不怎么喜爱那副官,但对于这么一个人才,他也是抱了很大的期望,连情报工作都放手交给那副官去办了。

    军火丢了,是坏事,但往好了想,虽然丢了,但丢的还比较少,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更何况伍韶川还有的是钱,哪怕枪支的来路麻烦了一些,但也不是弄不到。

    他现在的重点,还是放在找人上。

    其实他从出门起就考虑的很完善,也心知今天也定是一无所获,空手而返。其实他只不过是想做出个样子,万一妖精回来了,那他自然能挺起腰杆,有话能说。

    可若是回不来了。。。。。。。。。。伍韶川觉得,那也怪可惜的。

    他喜欢女人,喜欢漂亮女人,漂亮是第一位,所以到底是女人还是妖怪,他也没怎么介意,只是想到从前的一日三餐,还有每日都要打卡来一份的玫瑰香饼,就莫名地很不舍得。

    是不舍得人,还是不舍得荣华富贵,伍韶川心里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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