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说,太太您真大方。
我看了她一眼,很直白地说了一句,你要是能硬套上,全拿走也没关系,不过,要是实在穿不上,就别勉强了。
小桃谦虚了好一会儿,还说要先干活,干完活再说。
不过她扫地时眼睛就没从衣柜那里挪开过。
最后她挑走了那套被压在最下头,整体看着最艳俗的玫红色小褂子,美美地走了。
我冲她的背影竖起了拇指。
人贵在要有自知之明。
而我们的小桃显然是没有。
她有的是勇气。
第二天伍韶川来时她就给穿上了,腰身绷的死紧,大屁股左一摆又一摆,这个人都花枝招展的,像只摔进花丛里的胖蝴蝶。
伍韶川往左靠,被挡住。
往右挪,也被挡住。
他深吸一口气,直直的看向前方:“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味道?”
我早就把筷子放下了,也不看旁边的小桃,只是随口答了一句:“你是说这些都掉进碗里的劣质香粉吗?”
伍韶川本来想再给我盛碗汤,闻言也停下了手。
他说:“你不说,我还以为是面粉。”
“。。。。。。。。。”
小桃不收拾屋子了。
她很干脆地走了出去,连屁股也不再摆了。
还顺手关上了门。
贴心,真贴心。
伍韶川和我互相看了眼对方,都觉得这顿午饭吃的是毫无胃口。
他说,要不,明天吃点别的吧。
他倒是了解我,知道我除了修炼(睡)就是吃。
但我吃也要吃最好的。
以前时常吃不到,现在能吃到了,我为什么要亏待自己呢?
这季节一变啊,我的脾气也跟着变,原先那些三鲜汤啊五味鸡啊都成了被我打入冷宫的过时菜,更别提伍韶川亲手给我做的春卷了。
谁叫他只会做春卷,也只有春卷做的好吃。
这些日子,我突然就不爱吃甜的,改迷上了酸酸辣辣的汤锅子。
伍韶川知道我爱吃鸡肉和牛肉,讨厌羊腥气,又晓得我这具身体不经吃,于是特地让厨子切了薄薄的小片,夹起来一筷子,透地都能看见对面的人影。
我眯着眼睛,嘴巴一撅他就知道要给我倒水,眉头一挑就知道要给我涮肉。
我又打了个哈欠,他熟练地替我拿来毯子,将我裹得严严实实。
这祖宗做的,太精贵了。
我在心里暗爽。
其实冬天是个很方便修炼的季节,万物修整,只待春换大地,就连月亮也比春天的要圆,只可惜每每到了冰冷的季节,我就很容易犯困,更何况眼下才过上一阵好生活。
阿荷从前羡慕人家高门大户里的太太小姐,总是一边在巷子里卖鸡蛋,一边看人家的轿子抬进抬出的。
她老是幻想着自己也能当个阔太太。
她说,好生活是过不腻的,不稀罕的人才是傻子呢。
对,不稀罕的人,都是傻子。
我对此深表同意。
所以每当到了冬天,我整个人就开始又馋又懒,修炼也成了嘴上功课,顶多每日说一遍,说了就当修炼过了。
伍韶川一直以为我每日总是大半个下午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是为了钻研术法。
但我只是在睡觉而已。
冬天真讨厌,总是让被子和香薰球儿把我拖住,死活就是不让我干正经事儿。
前几年的冬天好像也是这样,甭管物质条件好与不好,哪怕把自己埋进雪堆里,我也要睡。
这就是我,缺心少肺,觉却要睡。
伍韶川在外头敲门,说是锅子来了。
我拍拍被子按按腿,装作刚刚修炼结束的样子。
我对他说,进来吧。
又是一顿美滋滋的晚饭,盛东西的汤锅子比梅小姐的脸还大。
我实在饱的不行,只是心里还惦记着那个锅子里的尖头鲜笋和百叶,就算吃不下,也得时不时地闻着味儿,好安慰自己不够大度的胃。
见我眼皮子已经耷拉下去,伍韶川就自动地停了筷子。
我舒服的简直想哼哼,于是眯着眼扯了扯他的肩上的穗子,又指了指那锅子,很不要脸地说:“我醒来还要吃的。”
伍韶川应了一声,轻手轻脚地将我抱到床上,小心翼翼地,唯恐将我抱坏了的样子。
瘫在床上后,我懒洋洋地翻了个身,那头用法术催过的头发在床上散开,像黑色缎子一般,乌泱泱地一片。
在床上打了个滚,我趴在被窝里头,只露出半张小脸。
耳边听得他出门要走,我闭着眼,忽然道:“你对我好,大概你真的不是坏人。”
伍韶川走出去时身形停了一瞬,没有回头。
他只是淡淡地说:
“好好睡吧。”
第9章 蓉秀()
捶门捶的不响,温吞慢声的,只是捶个不停,大有我不开门就捶一辈子的架势。
胆子真大,也不怕把自己手给捶折了。
打断我好梦的是一个女人。
准确来说,是伍韶川的二太太。
真奇怪,进这个宅子起码三个月,他从来没跟我提起过这个二太太,偶尔听小桃和其他人嚼舌根,也从没听到她们嚼到过这个伍家二太太。
就像后院只是多了张嘴,伍韶川只要吩咐人按时送口粮过去就行。
听伍韶川说,他老家的那位正房太太大了他九岁,老话说是女大九,活久久。
可惜了,那个正房太太死得太早,进门九个月,九个月就死了,也只有死的数字还算比较吉利。
但要说真可惜,倒也没什么可惜的。
从前我听路边一个流浪汉说过,在这个世道,没钱没权,没个傍身的家伙,死了也是种解脱。
伍韶川说,这个女人死前和他只见过三面,话一句也没说过,他就充了军。
这或许是这个女人生前唯一的遗憾吧。
如今这个隐藏在后院的二太太终于上门了,看这捶门的架势,恐怕也不是个善茬。
不过不要紧,我这个三太太可是她丈夫的祖宗,比伍韶川都大呢。
瞧伍韶川这一个一个娶回来的,一个个都出了事儿,还都不是什么好事。
我想想就觉得好笑,笑的我在枕头里都闷出了声。
做凡人的姨太太,可真有意思,比做一个妖怪有意思多了。
看在伍韶川已经给我当了三个月饭票的面子上,我忍着强烈的睡意和脖子上的灼痛,几乎是闭着眼给这位二太太开了门。
二太太自称蓉秀,明显是民国太太的装扮,只是上半身新潮,下半身还是免不了按旧俗裹了小脚。
她走路一步三扭,长得也还标致,进屋就一屁股坐下,嘴巴一开一合,一口一个三妹妹,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这个女人的话从我的左耳进去,足足打了三个弯才出来,叨叨叨叨个没完,堪称魔音穿耳,绕梁十日,跟老姑子念经似的。
我生怕坐着一个瞌睡打过去,睡相不礼貌,就亲自给她倒了杯茶,让她润润嗓子接着说。
这待遇,连伍韶川都没有。
结果她一见我这么客气,她也跟我客气,喝茶足足喝了半壶才走人。
走的时候在房里兜了一圈,还趁我打哈欠时摸走了我一把梳子。
我的生物钟一向是固定的,没睡醒就被捶起来,实在是困的不行,于是也懒得再和她说话,翻个身就当没看见。
晚上伍韶川照例来我房间,陪我吃锅子,陪我聊天。
房里挂了新作的熏球,熏的满屋子飘飘荡荡的百花香,格外的好闻。
我记得三年前梅小姐就不怎么用香薰球了,因为梅老爷嫌贵,制作起来又格外靡费精细,加之外头又连年战火不断,县里的物价不知道涨了有多少,家里要省着用钱,就算能买也不给买了。
好东西难得,倒难为伍韶川样样都给我最好的。
我吃了两片雕花莲藕就不吃了,伸手摸了摸已经褪去圆润的小下巴,觉得还是应该提醒他一下。
伍韶川的筷子就没停过,见我不肯吃,便捡了新鲜的时蔬夹进我碗里,说不会长肉。
我看也不看碗里一眼,只顾拿脚踹他,说:“你那个姨太太不大对劲。”
他被我踢了一下,也不生气,只是顺势将我的脚放到膝盖上,替我穿上羊绒的袜子,才试探着问我道:“是不是太多话,吵着你了?”
我的确是嫌她吵,却不是因为这个。
一想到蓉秀那个腔调,我就恶心,恶心地像喝了三斤泡过死人的沉塘水一样。
于是我皱着眉又踹了他一脚,脚趾头正好踢到他的衣领边,又被他给握住。
挺括的衣领边上有铜口子,触脚冰凉凉的。
我想起了清早蓉秀那张惨淡和浓妆混杂的脸,不由得接着一阵恶寒,等恶寒过去后才继续说道:“她身上一股子尸臭味,脏死了。”
伍韶川这才抬眼看我,眼中有好奇,有担心,就是没有害怕。
连第一次见我时的那种害怕也没有。
他的眼底黑漆漆地,只有我的样子。
跟他这么一对视,我竟然觉得,我有些得意了。
也是。
有我在,他怕什么。
我见他是真的没太放在心上,便好心提示他道:“你去她房里找找,有养花就找那盆开的最艳的,拿出来烧了,看好别让她再进我的房间。”
说完我就嫌闷地慌,又把刚穿好的袜子给踢了,道:“妖怪才吃人,她一个活人瞎鼓捣什么劲。”
伍韶川不厌其烦地捡袜子,穿袜子,一套动作像是练过三百遍一样。
他好像是在脑中想了一会儿措辞,想完后才有些好笑地说:“蓉秀进门五六年的光景,我连她的脸都得想半天才能想起来,她还是我二十二岁那年死了大老婆后我妈我给讨回来的,你看我这杭县的这个宅子也不过是最近才住的久些,算起来,也有好几年没见过她了,你现在问我,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捣腾。”
我听罢,又想到那把梳了才三天的梳子,心里更生气:“她不是什么好人!连婴孩都吃!”
他被我吓了一跳:“怎么了?”
我很久没发这么大的脾气了,一发脾气就控制不住地又开始刻薄别人,尤其是这人还是伍韶川的二太太。
我这个三太太还没吃人呢,她居然就敢抢我的先了。
想及此处,我哼笑了一声,对着伍韶川嘲讽道:“这么重的阴气,你居然都没被她克死。”
伍韶川捡起袜子,继续好声好气道:“谁叫我命大,心思都在你这。”
第10章 烧梁()
我告诉他,二太太蓉秀吃的都是些不足五月大的婴儿,五脏六腑都长齐了的那种,基本上可以当人看了。
吃人比吃肉补,尤其是她还不知从哪习得了炼婴尸这种邪门的秘术,不光可以延长寿命,反正人肉吃得多了,说不定永驻青春也不是什么事儿。
育婴堂也不是每个月都有弃婴送来,照她那个吃法根本就不够吃的,长此以往,她便与人私通,私通的人数和职业不限,也没什么门槛,这样待孕期到了五月后,自给自足,倒也省事了。
很恶心,也很实际。
看那日她脸上的黑气,估计吃了也有三四年。
三四年,那会儿我还在梅府的树上蹲着呢
伍韶川问我,这还算不算人,我想了想,回答他道:“半个吧,她的心太黑,比鬼都黑。”
他‘哦’了一声,继续替我铺床,只是被子不像从前叠的那样,整整齐齐的四个角。
我见状,又有些看不起他了。
嘁,总归是个凡人,哪怕装的再怎么像,心里总是有些发慌的。
不过自打养了我这么个活祖宗,他的心理承受能力可见已经强了不少,起码听到自己的二太太也成了个半人不鬼的妖怪时,也只是被子没铺好,外加皱眉皱的时间长一点而已。
皱完眉,就该烦心怎么处置这个二太太了。
谁知他在我这儿想了半天,又回自己房间想了三天,还是没想出个办法。
最后他改成在庭院里来回踱步,披风宽宽大大来回摆动,动的我的眼睛也跟着动。
他动不要紧,只是他不冷,我看着也冷。
冬天,除了冷,就是冷。
他要吹风,随便他吧。
我吹不了,我太精贵。
人间有四季,四季各有山珍海味,应季果实,只是唯独少了冬天,毕竟冬天除了西北风和冻疮,什么好玩意儿都没有。
真的,我发现自从披了一张娇贵的皮后,我一介老妖怪也变娇贵了。
谁让杭县的冬天这样刺骨,随便吹来一阵风就能把我吹的毫无人性,更毫无做妖的自觉,整天除了和猪一样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