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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不是所有人都能像蓉秀那样聪明,懂得激流勇退,看准了就上岸,看准了就不干;也不是所有人都像蓉秀那样愚蠢,居然会相信伍韶川这种人精在床上许下的诺言,她不介意他的从前,不介意他有没有别的女人,也不介意他是不是个小混子,只是觉得他这个人好,说话好听,人也好看,或许这‘好’将来会变得更好,于是她就这么跟着他了。
可是她还是死了,死不是好死,就算埋了也没有用,她最后还是死的还那么难看,他想起那张比戏子还红艳的脸,心里就止不住地作呕。
伍韶川忆起往昔,心中有股说不出的滋味,他心说,我那时恨不得活活烧死她,还往后院泼油,她却还是没有害我,没有冲着我来,只是口口声声说要小妖精偿命,她这是真的爱我啊!
说到底,他和蓉秀也算是露水夫妻,纵使他不喜欢她,可总是有恩情在。
是他不好,将薄情和寡义这两样全给占了,忘了恩情,也忘了蓉秀,只顾着眼前的富贵,富贵到手了,转首就嫌弃蓉秀的出身,嫌她哪里都不好。
他想着自己已经是伍韶川,那么蓉秀就该和他所有不堪的过去一样,被毫不犹豫的丢弃,最好连存在过的痕迹都不要有。
是他不好,这的确是他不好。
蓉秀是可怜的,伍韶川想,当初没有被他抛弃前,她也真真是可爱过,体贴过的。
现在回过神来,他觉得自己不该那么绝情,烧死蓉秀做什么,毒死和闷死,再不济借刀杀人,哪样不比活活烧死好,他为什么不选个不留痕迹的死法送给她,也好让蓉秀在死前还抱着幻想,让他在她心中还是那样的‘好’,让他还是那个在床上许下诺言的真心人,而不是现在薄情的伍韶川。
可是人活一世,图的是什么?不就是个富贵,和享乐吗?
他把蓉秀给丢了,却把小妖精给捡了回来。
至于薄情不薄情的问题,伍韶川可不承认他自己薄情,他只是选择了对他自己而言最好的那条路,路上的小石头和尖刺都是妨碍他前进的路障,路障该除的就除,怎么可能还有留着膈脚的道理。
等到伍韶川回过神,翁玉阳早已经把轿车开进了公馆的后头,准备下来开门了。
伍韶川听了一路的笑声,一路想着女人,从五花肉铺子一直想到了蓉秀,他在轿车里短暂的悼念了下从前与蓉秀的那份情。可是打他的脚一沾到地上,他也就不怎么想,也不怎么上头了。
没办法,事情多,连想女人这样关乎下半身的要紧事都只能抽空想一想。
伍韶川想着想着,连饭都不想吃了,只想回去睡个好觉。
他想,等白天有精力了,自己再去逗逗小妖精好了。
第89章 饶舌()
伍韶川心里有点遗憾,他当着小妖精的面推了顾大老板的邀请,看着是很有正气,很有规矩,可回过神,他却又是过了一天和尚一样的生活,不过和尚要敲钟吃素,还要戒酒戒色。伍韶川倒不用这样,他顶多只是没有‘色’而已,但男人这种生物就是恶心,他们可以不吃饭干苦力,但唯独这个‘色’字偏偏最是要紧,像伍韶川这种还属于男人里头比较有上进心,比较有克制力的那一批,可他还是觉得这么多天晚上都没有女人可以给他抱着搂着,虽然自己有钱是有钱了,但这样的生活还是不甚完美。
就因为缺了女人。
这要是放到从前,那简直就是天理难容。
可如今小公馆里头那张可以让二人横躺的大床实在是太软太大了,让他在睡的舒适之余,也睡出了一种很孤独的心境,就好比现在,伍韶川就感觉自己有点空虚,有点寂寞,还有点冷。
他没有和顾大老板喝酒,也没有搂着什么前凸后翘的漂亮女人睡觉,所以并没有要萎靡的倾向。精神自是不必说的,可伍韶川昨晚从下了车到床上开始就憋着一股无名火,那火还是暗火和邪火,不知是因为小妖精日日在眼前走动,只能看不能吃的感觉太痛苦,被硬憋出来的,还是晚上在睡梦里又见着了那个不人不鬼的蓉秀,被梦里还在念叨着再续前缘的蓉秀缠了一夜给烦的,总之伍韶川早上九点准时睡醒,醒来就发现一床的大被子都被他给踹到了地上,枕头也被摆弄的不成样子,像是在梦里和蓉秀还有别的仇家一起打了一架,从梦里一路打到现实一样。
这么一看,他的精神和体力倒是上佳,但心情可见从晚上开始就不太好,甚至是做梦的时候都不怎么好。
这一觉睡出来的阵仗,也真是够可以的。
但伍韶川心很宽,做噩梦不要紧,反正再美再好的梦都会醒,何况是噩梦,除了梦里的情景让他偶尔比较煎熬以外,其他的都不是真的。伍韶川的心气和气量早就随着他的财富开始膨胀,从杭县一路膨胀到天津,别说是蓉秀,就算梦里出现那个被他盗了名的正主伍副官化成了冤大头前来索命,他都能在梦里摆开架势和人赔罪聊天,连眼皮都不带眨一下的,他坚信就算是梦里头的自己,口齿和滴露调理肯定也是一等一的好,好到他醒过来再回想一下,也还是挑不出什么漏洞。
不同于伍韶川一晚上梦里夜里的煎熬,我的睡眠质量一向是很好,除了乸苏整日嚷嚷要去救妹妹,偶尔会让我烦出淡淡的黑眼圈之外,我的生活习气和作息已经越来越有规律,也越来越向正常的凡夫俗子靠拢,虽然梅小姐的皮一脱,我还是那副丑的要死,獠牙和青面一概不少的模样,可我自认已经尽力做到三个月才把皮子脱下来保养一次,除了之前倒霉的被蓉秀暗算,给一巴掌拍进石洞以外,我一直将自己的真容隐藏的很好,好到在所有长了眼睛的男人眼中,我都是个极其漂亮的大美人。
我怕吓到伍韶川,也怕他见了我的真容,就转而不喜欢梅小姐的皮子了。
至于我为什么要在意他喜不喜欢梅小姐,我自己也不是很明白。
无所谓,我不明白也不在乎,只要伍韶川对我一直都是这样,我就感觉相当满意了。
我和伍韶川都是早睡早起,晚睡晚起的性子,唯独乸苏不同,狐狸精都是喜欢夜间出行的生物,我从床上翻了个身,手掌往枕头上随手一搭,就摸到了满手的毛。
再翻个身,我就顺着那片毛,摸到了个浑身都是毛茸茸的物件,那物件从尾巴到头部都盘成一个球状,稳稳当当地窝在左半边的床和枕头上,长条状的尾巴还不时地都抖几下,一抖就是几撮毛,眨眼间就落进了被子里,估计不把被单和被芯都拆出来好好洗一遍,那毛就能一百年就留在里头。
我的起床气很厉害,但不是每天都有,属于间歇性发作。
这个间歇性发作的规律被伍韶川摸的很清楚。
所以当伍韶川早上九点半自然醒了之后,他很识相的没有来喊我起床吃早餐。
我缓缓地直起身,坐在床上吐纳了几回,然后就赤着脚踩到了地上,地上铺了和杭县的宅子里一模一样的毛绒地毯,软乎乎的,让我怀疑毛毯的用料很可能与乸苏身上的是出自同一家,说不准还是乸苏的某个远房亲戚。
再然后,我没有用法术,而是亲自用起我娇贵精致的双手,把被子折了起来,顺便把半夜偷溜进床上的狐狸也给包了进去,全程都手轻脚轻,像是在对待一只可爱的小宠物,又或是像伍韶川平日里对待我那样,富有无限的温柔和耐心。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小公馆的二楼和三楼都有阳台,出太阳的时候,我就喜欢在阳台上抱着我养的花午睡。
且三楼和二楼都没什么区别,都不是很高的高度。
在狐狸的眼里高不高我不知道。
至少在我的眼里,都不高。
我下楼的时候,伍韶川正看着手里的书信,信纸是洒金的古香宣纸,上头的字也是码的整整齐齐,写的是正经的方头小楷,一看便知是富贵人家才有的做派。
可惜伍韶川牛嚼牡丹,对于文人墨客的矫情字眼一概不在意。捏着信纸的一角已经捏出了褶,他只是粗粗地看了几眼,就把这封漂亮的信给扔到了一边,转头对付起了自己面前的早饭。
伴着几碟精致小菜和酱瓜,伍韶川把一碗清粥喝出了排山倒海的声音和气势,呼噜呼噜的,听着就是食欲很好的样子。
他喝得爽气,一碗粥很快就下了肚,刚抬头吩咐了门口的翁玉阳去开车,就看见我穿着一身如同丧服的紫缎旗袍,披肩的头发也没怎么打理,只是别了一朵永远都是红艳艳的蔷薇,就这么摇摇曳曳地下了楼。
“醒了?”伍韶川擦擦嘴巴,明知故问道:“醒了就过来吃点,我早上特地叫人煮的虾仁粥,你也来喝一点,暖暖胃。”
我把狐狸扔下三楼,发泄了大半的起床气,此刻心情也是出奇的轻松,便没有冲伍韶川直眉瞪眼,而是很顺从地就坐下,让他亲手给我盛了一碗粥。
伍韶川见我刚睡醒,眉目却依旧是如画般美丽,怎么看怎么都是悦目的存在,说话间便觉得昨晚一夜的邪火已经稍许压下去了半头,他又见我对那封信有点兴趣,心想着反正也没有什么好瞒的,干脆一边盛粥一边说道:“朱家今早乱成一锅粥了。”
我学着刚才的伍韶川,也想呼噜呼噜地把粥给倒吸进嘴里,结果没控制好吸的力道和准度,一下子就给烫着了。
法术只管杀人和害人,不管凡人的头疼脑热,我被烫的不行,又没有什么立竿见影的法子,没办法,只好用手给自己的舌头扇风,以求降温,降温的时候还不忘问伍韶川:“肿(怎)嘛(么)啦?”
“听说昨夜有个男人拎了只箱子去朱家,结果人进去了,到了朱常德面前一开箱,差点就把朱常德吓到昏厥。”伍韶川拿起桌上的信纸作势晃了晃,就递到了我手里,笑着说:“这不,祠堂里没拉电线,拍不了电报也打不了电话,就只好用笔写信了。”说完,伍韶川又忍着笑问我:“这么大的热闹,要不要一起去看看,说不定还有意外发现呢?”
我着实是没想到,吃个早饭的功夫,就能被凡人煮的粥烫了舌头,这下说话和排揎的力道都大打折扣,真是骂也骂不出来了!这会子舌头还没恢复过来,就又听伍韶川要带我出门去看热闹。
我此刻自觉受到了很大的伤害,需要在家好好静养,于是只是气道:“意外个屁!要去你寄(自)己去,我不去了!”
伍韶川一口一个“好好好”,是个忍俊不禁,又料定我不会真生气打人的样子,接着他便走上前,伸手替我拍了拍背,看着在给我顺气,实则一点用都没有,舌头该疼的地方还是在疼,该烫出泡的地方还是有泡。
“那你在这里好好休息吧。”我不想出门是我的自由,伍韶川限制不了也不会去管。
可他自己倒的确是要出门的。
朱常德写的信他只看懂了一半的字,他不好意思别人帮他看,更不好意思叫一个不是人的妖精帮他看。伍韶川不想在下属面前的形象有损,又想维持住自己风度和容貌并存的外表,就只好吃了这个没文化的亏。
他看着翁玉阳在驾驶座上开着车,因为喝粥喝饱了,身心和胃都得到了调养,这时候心里倒没有什么无名火起。再者,这天虽是冷了一点儿,可万一朱常德真是有要紧事找他商议,那他也必定是要去的。
第90章 认识()
伍韶川换了身新制的军装,整个人依旧是器宇轩昂。顾大老板歪打正着,成天拉着他往外吃大菜认识人,热情是热情,烦也是真烦,不过总算也干了件合他心意的事儿,伍韶川表面上是个大方的人,可真要计较起来,连一个铜板都要计较,他不想做衣服,除非别人自掏腰包三催四请地请他做,他才勉强愿意。
今天朱财主来了一封信,请走了伍韶川,又碰巧我没心情出门,伍韶川只好又带着他的三好副官和孝子贤孙(表面上的)翁玉阳出了门,说来也奇怪,这些天但凡有什么大的应酬,大的事情,他别的人或许可以不带,但翁玉阳总是要带的,还得是贴身的带,跟个大型姨太太似的,走哪哪都离不得,生怕他一个转身,翁玉阳就要造反,就要压不住了。
若不是知道伍韶川性取向很正常,一门心思都在我身上,而翁玉阳的脸和身板又实在不像个能做男宠的料,我当真以为他们两个会有点什么不可言说的基情。
还有翁玉阳这几天不开车的时候,总是会莫名的消失一两个小时,一两个小时看着不多,可积少成多,每天都固定地一个小时不多不少,谁知道他在搞什么鬼?
这件事我肯定伍韶川是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