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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店里之后,就开始等人了,闫静带着两个男人先到了,穿了一套紧身衣,凹凸有致的身材就这么漏了出来,看的我们这帮老爷们就差流口水了。
而她带过来的两个人,倒是挺有特色的,一个看模样有四十多岁了,身材魁梧,脸上都是胡渣,嘴角叼着一根烟,我看他的时候,这家伙也不理我,仔细一看,就发现其实他有点斗鸡眼,现如今把右脚翘在了左腿膝盖了,终于是发现我看他了,就对着那双眼睛,冲着我点了点头,就算是打招呼了……
怪人!
另一个稍微正常了一些,不过就有点太瘦了,我感觉我要是找着他胸口来一拳,能把他全身骨头都锤散架了。
这瘦子个头也不高,应该只有一米六五左右,跟那个胡渣大汉站在一起,就活脱脱像是一只猴子,脸长得也挺像猴子的,这一问才知道,原来这货代号就是瘦猴。
而那个胡渣大汉,代号也挺逗,就叫胡子,我估计他们两个应该本来就是搭档,这次可能是被闫静花高价请过来的,从他们身上,我感受到了熟悉的气息,正是那种天天在地下泡着的气息。
如果一个人在墓地里面挖个坑,在里面躺了几个月,身上就也会带上这种气息,而这种气息是根本洗不掉的,只能等时间久了自行淡去。
现在就等着白眉他们过来了,车子我也租了过来,一辆黑色的大众SUV,后备箱非常大,这次我就可以开一段时间长途了,从这边到云南,路程并不近。
(本章完)
第277章 彩云之南()
胡子和瘦猴两个人一坐一右坐在外面的那个沙发上,也没有跟我们熟悉熟悉的意思,他们自己也不说话,也不玩手机,一人专心的抽着烟,一人专心的发着呆,配合的挺默契的,胡子的烟就没离开过嘴巴,我发现他基本没怎么吸过,就是喜欢把烟点着了,然后在嘴巴里面叼着。
等一根烟燃完了,就接着点第二根,非常乐此不疲,口袋里也不知道揣了多少烟。
我都心疼他的烟钱,好在这家伙也不知道从哪里弄得烟,一根烟居然能燃烧一个多钟头,也是厉害了,等以后混熟了,我都想跟他要几盒过来。
大概下午四点多的时候,终于是看到了白眉他们的身影,人一起马上出发,就从大雁塔这边直接出发了,凑在一起刚好十个人,四辆车,倒是一点都不拥挤。
这人数其实并不少了,云南的那个墓从资料中来看,是唐朝的苗族以为部落酋长的墓,倒是和那个巫女粽子的墓有点像。
至于曹家的那些人,也已经出来了,倒是死伤不少,曹娇倒是没事,所以我也没觉得啥可惜的,反正以后应该还会在遇见的,毕竟都是同路人。
这次的目的地是云南,但是距离西安就有点太远了,所以我们打算在成都呆一晚上,算下距离的话,就会惊奇的发现,从西安到成都的距离,和从成都到昆明的距离,居然相差无几,用直尺在地图上量一下,就是一个等腰三角形。
目的不是来旅行的,当天晚上车子就开到了成都,在一环内随便找了一家看得过去的酒店就凑合了一晚上,上次从西藏那个古墓出来,就在成都转悠过了,所以这次也没啥新鲜感了,大街小巷放的都是那首成都的民歌,听得耳朵都要生出了茧子。
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就继续赶路,中间倒是从环球中心路过了一下,看到那个四四方方如同多亚方舟一般的庞然大物,心里面倒是有点震撼,别看这大家伙都盖在三环边儿上了,却是当今世界上的第一大单体建筑,占地面积有1300亩,总建筑面积达到了176万平方米。
看着这个庞大大物,就让我想起了那个隐藏在乌云之中的鬼舰岛,而那个鬼舰岛也比这个环球中心大多了,塞几个进去都没有问题,见过成都环球中心的人,倒是可以体会一下鬼舰岛究竟有多么庞大。
说起云南的话,其实人们总习惯说这个名字的由来,是因为它在云的南边,当然这只是从字面上来理解的,虽然没错,但并不确切。
云南这个名字在很早以前就出现了,汉代的时候,叫做云岭之南,之所以被称之为云南,就是因为一座叫点苍山的山脉,属于云岭山的支脉,这是山的一方面。
除了山,剩下的那边是云了,常说云南就是云的故乡,素有彩云之南的美誉,而许多老人,却依旧成云南为‘天南’。
关于云南倒是有一个有趣的传说,也跟我们这次倒斗有些关系。
世人都怕死,但是在云南就有不怕死的女人,就是纳西族的女人,直到现在,那里的婚姻依旧保持着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传统,当她们的婚姻不能如愿的时候,就会邀约自己的情郎,找一处环境优美的地方自杀,这是一种非常古老的殉情风俗。
在纳西族的女人眼中,与其凑合的结婚,倒不如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死去……
而第一个纳西族为爱情死去的女人,叫做‘久命’。
殉情并不是简单的自杀,在纳西族的女人眼中,它庄严而又神圣,是一种非常洒脱的方式,殉情的时候有专门的情调,叫做‘游悲。’
而我们这次的墓主人,就是一个为了爱情而选择殉情的女人,不过她的情人却是当时一名非常厉害的祭司,就为她搭建了一座古墓,并且同时埋葬了很多在后世失传的东西。
这些都是资料上写的,但是这古墓的位置只知道一个大概,并不清楚具体的位置,所以我们这一仗属于硬茬,要慢慢来了。
我们预期的时间是一个月,估计这找墓的时间,就要花上一半了。
在昆明吃了顿午饭,下午的时候,我们就进入了山里面,在一个山寨中落了脚,这是一个很小的山寨,不到五十户人家,人口全部加起来,也就百十人。
满寨子都是那种南方非常典型的瓦砾房子,上面就是那种黑色的瓦砾,有屋檐飞脚之类的,看上去就如同水墨画里面的房子一样。
这种瓦砾也能很好的防水,毕竟这是一个多雨的地方,到了梅雨季节,雨一旦下起来仿佛就不会停了一样,连着下一个月都是常事。
所以这种一层叠着一层的黑色瓦砾,就能够沿着纹理让雨水自然的流下去,那种动人的弧线很美,就仿佛大自然亲手搭建的一般,在清新的空气中,仿佛能够闻到那些瓦砾中蕴含的雨水气息。
有了这黑色的瓦砾,自然少不了白色的墙壁,南方的墙壁不像北方,刚盖好的房子,不过了几个月,就会蔓延上一层灰,这边房子的墙,是真的那种雪白色的,似乎可以自动隔绝灰尘一般。
这黑与白的世界,配合上周围的山山水水,比起如今雾霾肆虐的城市中,是真正如仙境一般的存在了,但愿这种美好能够长长久久的保存下去,不会被世人破坏。
我和霍南都是第一次来云南,看到这些黑白分明的房子,就有点小兴奋,在沙漠待了三个月,那种地方一天要喝两桶水,呼吸都是干燥的,而西安也属于北方,再加上污染也蛮严重的,从新疆回去,倒也没觉得有多大区别。
但是今天到了这个小山寨之后,才终于呼吸到了自然的气息,一下子心情大好,在这里待上几个月我都觉得不会枯燥无味。
我们现在的位置介于丽江和大理之间,嗅着这些泥土的清香,再加上山水如画的美景,就感觉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升华一般,难怪这里的人都长寿,百岁多的老人,很常见。
这个小山寨虽然挺偏僻的,但总有些脚力好的游客,会喜欢钻到这种地方来玩,三五成群,偶尔就能看到一两个,还有冲我们笑着打招呼的,很和气。
所以我们这十个基本上全副武装的‘游客’,也就不会显得那么突兀了,将车子停在了山寨脚下,我们只能徒步爬上来,这是一场持久战,所以必须要在寨子里面找个安静的地方做根据地。
(本章完)
第278章 将魂()
在寨子靠近山脉的位置,也是整个寨子最偏僻的位置,我们找到了一个荒废的院子,进去以后看看屋子,上面烂了一个大洞,小院子里面也是杂草丛生。
“就这里了,我看不错,咱们收拾一下,这里就可以暂时当成根据地了,来来来,动起手来,丰衣足食。”其实我们本来的打算,是找一户人家借宿的,但是这个寨子里面的房子都太小了,也没有一个小饭馆或者旅馆什么的,敲了几户人家基本上都是老人,交流有问题,听不太懂说什么,所以转悠了一圈之后,就发现了这个荒废的院子。
我说完之后,就看了看闫静,毕竟人家才是金主,就见闫静也点了点头说道:“收拾一下吧,今天把这里弄出来,明天开始进山,胡子你把瘦猴带上,去镇上买点生活用品回来,食材也多买点。”
胡子点了点头,就带着瘦猴走了,我就带着霍南和白眉他们开始收拾院子,闫静倒也不是矫揉造作的女人,跟着我们一起开始收拾了起来。
劳动的女人最可爱。
院子下面紧挨着一条小溪,把院子里面收拾的差不多了之后,就让白眉带着那三个伙计去修房顶去了,我就拉着霍南到河里面抓鱼去了,这里面的鱼很好逮,都喜欢往石头底下钻,一抓就是一大把出来,连网都用不到。
溪水也不深,只有不到五米宽,里面满是鹅卵石,只是一会儿的功夫,我们就捞出来了一小桶,鱼不大,最长的也只有巴掌大小,但这种水养出来的野生鱼,要是拿到城里面,至少几百块一公斤,还是被疯抢的那种,没有吃过的永远感受不到那种野生的味道,我就准备把这些鱼炸成鱼干,到时候进古墓的时候带进去一些,确实是难得的美味。
要是遇到贪口的粽子,还能拿出来诱惑一下。
看到我们两个提了一整桶野生鱼出来,闫静他们也都是带着难以置信的目光看着我们,不过开膛破肚这种事情,还得我亲自来,我也是乐的清闲,就一个人拎着军刀,坐在院子门口开始给这些鱼去内脏。
临近晚上的时候,胡子和瘦猴也回来了,一人背着一个大箩筐,里面装的满满的东西,锅碗瓢盆应该也都有了。
晚上大伙就自己动手做了一顿饭,烧烤也有,大杂烩也有,总之情调很高,各展其才,倒是过了个嘴瘾,最好吃的还是我和霍南逮的鱼,几条穿在一起,放在架子上一烤,那滋味……
过瘾!
这次的准备工作其实非常充足了,能带的东西我们也基本上都带了,里面的小房子也就三十多平米,自然是挤不下我们所有人,最后商量了下,晚上就让闫静一个人去睡了,我们一帮老爷们就直接在院子里面搭了帐篷,把装备那些的往屋子里面一放,顿时我感觉闫静一个人睡都有点挤。
其实我倒是挺佩服闫静的,这么大一个美女,居然敢跟着我们一帮老爷们下墓,也不知道是对我太信任了,还是对胡子和瘦猴太信任了。
等太阳下山,天色完全暗下来之后,我就带着方天明和霍南他们两个出去认认路,反正一时半会儿也睡不着,搭帐篷这种事情我也懒得弄,就让白眉和三个伙计去收拾了。
爬过一个小山坡,就发现那条小溪渐渐汇聚了起来,演变成了一天大河,有三十多米宽了,附近还有几个山泉的水也都流了下来,河水非常清澈,是那种翠绿色的,看不到底,两边的岸上不时的就可以看到灯光亮起,有一些小房子就盖在岸边,非常的绚烂,应该是一些小饭店,看着虽然不远,但是要走路过去的话,估计要几个小时了,增体来说,很浪漫的夜景。
河水上停着几艘船,都不大,看上去是打鱼用的,但是基本上都是给游客们体验生活的,这些野生的鱼在这里并不值钱,但是对于城里人,这种生活体验倒是可以卖钱的,直接按小时算起,那些渔船每天怎么也能收入个三五百元。
比起打鱼为生的渔民,收入要高很多的了,关键是并不会累,还能认识不少天南海北的朋友,收到一些千奇百怪的礼物。
就在我们不远处的地方,就有一个亮着灯的渔船,我看了看时间,就带着霍南和白眉走了过去。
“老哥,船还租不?”到了船跟前,我就看着正在系绳子的中年男人说道,这中年男人背后背了一个斗笠,头发留得很长,身材魁梧,看样子应该也就三十八九岁的样子,这男人一抬头,我就感觉有点不太对劲儿……
这里说白了也就只是一个不知名的小山寨,去谷歌地图上连名字都找不到,就这么名不见经传的地方,怎么会有这种气场的男人。
看到他的时候,我就想到了自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