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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遇而安的爱情-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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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如果再发现一次就立刻收拾东西回家,结果,方越就真的收拾东西回家了。

    今天早晨方晴天起床下楼就看到方越在喝酒,屡劝不听,两人吵了起来,一气之下方晴天把酒瓶从方越手中抢了过来摔在地上,方越也在一气之下打了她一巴掌,而这已经不是第一次。

    “对不起,哥不该打你。”方越打破沉默,心怀愧疚地说道。

    “没什么,一会就没事了,现在能不喝了吧?”擦擦眼泪,方晴天语气平稳,听不出一点情绪。

    方越胡乱地抓着头发,表情痛苦,自从自己被炒鱿鱼以后,整日酗酒,把脑子都喝糊涂了,只要跟方晴天吵起来,手就像控制不住一样打了她,看着她依旧微微红肿的脸,方越就心疼不已。

    “哥,我知道你因为公司的不公平待遇心里难受,可你这么喝下去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我想过振作,可你哥就是这么没出息,晴天,明天你就住到苏苏那去吧,省得我又控制不住打了你。”

    走过去坐到方越身边,“你是我亲哥,我能把你抛弃嘛,我知道哥不是有心打我的,我根本就没当回事,真的。”方晴天抱住他,眼泪落在方越的背上,“哥,没出息也没出息过了,酒也酗过了,颓废呢也颓废过了,是不是该想想以后了?”

    方越没说话,过了一会抬起头,眼眶泛红地说了一声:“晴天,再给我点时间吧。”

    这是方越半个月以来说过的最让方晴天欣喜若狂的话。

第12章 我的女友原来是奇葩() 
事实证明,费苏苏不可能把顾迪凡那天醉酒的事完全忘记。

    距离他那次醉酒已经过去一个星期,顾迪凡也已经带着新伤,可费苏苏时不时想起来那件事就脸颊发烫,看到顾迪凡的时候总是浑身不自在,渐渐地,顾迪凡也注意到了她的奇怪。

    “我说你吃饭的时候能别对着我挤眉弄眼的吗?”夹了一筷子费苏苏最不爱吃的茄子放到她碗里,顾迪凡放下筷子蹙眉看着她。

    端起自己的碗和顾迪凡的碗换了换,往嘴里扒拉了两口米饭,“谁让你坐我对面的。”

    “你意思是看我不顺眼啊,也太晚点儿了吧,我在你对面都快坐了四个多月了,不过,你最近怎么有点躲着我的意思?”

    夹排骨的手僵硬地停在空中,“嗯?怎,怎么可能,我躲,躲你干嘛。”

    “是吗?”吃了一口米饭,顾迪凡狐疑地盯着费苏苏四处乱看的眼睛,问道:“我喝醉那天应该没对你做什么吧?”

    脑海中突然跳出那天的景象,费苏苏刷地一下脸红起来,“没有,当然没有!”

    “没有就好。”

    “我吃饱了。”起身离开餐厅,边走边回头看地只用自己能听到的声音嘟囔着:“那什么表情啊,幸亏那天没多大事,不然指定饶不了你,切,谁稀罕啊。”

    郑远齐工作的医院。

    正在坐诊的郑远齐看完上一个病人以后,冲着门口喊了一声:“下一个。”

    就看到一个打扮怪异完全挡住脸的病人像是做贼一样溜了进来,看得郑远齐一头雾水。

    “请问您是您是来干嘛的?”

    “来看看s市医院的最帅男医生的庐山真面目。”

    “高雅?”听到“病人”的声音是自己最熟悉的人的声音,郑远齐伸出手摘掉她的墨镜。

    高雅拉下口罩,举起食指放在唇边,示意他小声点,“我挂了号来看你,我这个女朋友是不是很称职很伟大啊?有木有感动到想哭?”

    “太想哭了,不过你这样就会耽误其他病人的看诊时间啊。”虽然看到女朋友很开心,但是作为一名称职的医生,还是要认真工作考虑自己的病人的。

    “我知道我知道,就是给你个suprise,也顺便来告诉你,记得下班去约会地点,现在没事了,我要走了。”高雅站起来在郑远齐额头上亲了一下,重新戴上口罩和墨镜就要离开。

    郑远齐好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又叫住她,“哎女朋友。”

    “嗯?还有事吗?”

    “你打扮成这样在医院里走不会引起回头率吗?”

    “不瞒你说,回头率百分之百,而且还离我特别远,估计是以为我得了什么传染病,行了,不说了,走了,么么哒。”高雅说完后,又躬着身子开门溜了出去。

    哭笑不得地看着她,郑远齐无奈地摇摇头,有这么一个活宝级的女朋友真是人生一大幸事。

    因为今天没有什么大手术,也不是很忙,郑远齐就打算收拾收拾下班了。来到高雅下午说的约会地点——高雅平时最喜欢的一家甜品店里,高雅已经等了很久,正百无聊赖的时候,看到郑远齐开心地跑过去给了他一个无比深情的拥抱。

    “来来来,坐。”高雅兴奋地拉着郑远齐坐下,“我点了两份甜点,嗯不过你那份不是很甜,还点了两杯cappuo,我让他们看到你来以后再做的,可能得等会。”

    “没事,等等就等等,陪你的时间还能长点。”因为是医生的职业,医院每天都很忙,所以医院不管什么时间如果来什么大手术需要自己回去,自己就一定不能耽误,所以有时候约会到一半就得把高雅抛下,为此郑远齐真的觉得挺对不起自己女朋友,尽量有时间就陪高雅,就算自己再不喜欢吃甜食,为了弥补也是无所谓了。

    “你看你,怎么又说这个。”

    “好,不说了,你这两天怎么样,服装店生意好吗?”

    提到服装店,高雅原本兴奋地的脸立马像霜打的茄子一样无力地倚在靠背上,“别提了,当初真不应该稀里糊涂那么冲动的就辞职自己创业,现在真的是赔本赚吆喝,真的,真的悔死我了,前两天我还打算去我那破公司问问还能不能回去,谁知道老板派保安把我驱赶出来了,说什么我当初辞职的时候言语过激老板已经把我列为公司的危险人物,再也不让我回公司,你说气人不气人。”

    “谁让当初老板劝你不要走的时候你却去揪人衣服呢,换成我我也不让你回去。”即使没看到那个场面,但是想想当时那副画面就觉得好笑,怎么会有员工那样对老板。

    高雅突然坐正,表情认真地说道:“那个女人哪是劝我,基本上说了十句话有九句半都是威胁我和挖苦我的话,如果我不发威吓唬吓唬她,她还不定多猖狂呢。”

    “看你这说话的气势,你这辈子是别想回去上班了,不过也好,自己出来单干,虽然一开始不尽人意,但是中国不是有句古话嘛,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哎?中国的古话还真是博大精深啊,记住只要坚持下去总会迎来曙光的,别担心。”

    “中国的古话你也还真的是学以致用啊。”高雅翻翻白眼,撇撇嘴,这一举动在郑远齐看来是可爱之极,忍不住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

    打掉他的手,高雅变得认真起来,“远齐,伯父伯母还没回来吗?”

    “嗯,他们现在从新加坡转到了香港,我看他们二老是要打算要进行小型的世界旅行了。”郑远齐握住她放在桌子上的手,“我打算过几天打电话告诉他们我们打算结婚的消息,让二老抽出时间回来”

    “算了吧,还是等伯父伯母什么时候回来了再说吧,不着急,我们都等了8年了还差这点日子啊。”

    见高雅没有任何不悦的情绪,郑远齐握着她的手更紧了些。

    两个人虽然曾经因为费苏苏的任性和义气错过几年,可两个人也算是当好朋友相处了几年,这8年以来两个人都已经非常了解对方,两个人都觉得实在是没有必要再浪费更多的时间来谈恋爱,索性来个先结婚以后再想恋爱的事,奈何郑家父母旅行未归,两人只有等待。

    正在两个人都含情脉脉地看着对方的时候,服务员端着做好的甜点和咖啡默默走了过来,待服务员放好东西展示着职业微笑退场后,两人指着服务员的背影不约而同无声地说了一句:绝对偷听我们说话了,讨厌。

    吐槽完无辜的服务员后,高雅迫不及待地吃起最爱的甜点,郑远齐也尝了尝她说的不是特别甜的甜点,嗯,甜得真不是一星半点。

    与此同时,已经饿得肚子咕咕叫的费苏苏和正在做饭的顾迪凡正在家里进行着一场幼稚到不行的口水仗。

第13章 一个鼻孔出气() 
“饭怎么还没做好?你怎么跟乌龟一样。”

    “你再催你来做,我做的可都是大菜,大菜都是需要等待的。”

    “你做的什么大菜?”

    “现在在做的是你最爱喝的罗宋汤,你看,多新鲜的牛肉。”顾迪凡笑嘻嘻地拿着牛肉在餐厅等待的费苏苏显摆显摆。

    “”

    “顾迪凡,你现在在汤里加的是毒药吗?”费苏苏已经饿得昏头了。“说,你是不是要谋害朕?”

    “这是胡椒粉,原来你之前喝的都是带毒药的汤?我说怎么变成这样了,可惜了。”

    随着罗宋汤在烹饪过程中散发出的香味,费苏苏紧紧盯着厨房已经望眼欲穿,可见顾迪凡依旧还在忙碌的身影就知道能吃饭的时间还遥不可及,深深地叹了口气。

    一个小时后,由漫画美男顾迪凡精心烹制的四菜一汤终于端上桌,饿得头昏眼花的费苏苏直接用手拿起菜里的鸡蛋吃了起来,顾迪凡敲打了一下费苏苏的头,“手弄脏了我的菜我还怎么吃。”

    对他的小挑剔丝毫不在意,费苏苏带着崇拜目光地看着还在穿着与自己本身气质完全不符的粉红系围裙的顾迪凡说道:“没想到你嘴脸不怎么样,厨艺还真是不错,我决定再次对你刮目相看一次。”

    “认识我的这么多人中,也就你敢说我的嘴脸不怎样,我告诉你,我可是很有人缘的,尤其是女人缘。”

    撇了撇顾迪凡那张人畜无害的精致小脸,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脸上就再没有破过相,“是啊,像你这种人也就对有女人缘这种事有荣耀感,真不知道是悲哀还是很悲哀。”

    “吃饭还堵不上你那张不饶人的嘴是不是?吃着我做的饭还吐槽我,你不怕我以后不给你做饭了?”

    “你以为你是谁啊,你不给我做我可以去晴天那吃,方越哥做的饭也是一流的,方越哥没时间的话我还可以订外卖啊,你以为我离了你就不会转啊。”

    “拿你自己比地球你也太自以为是了。”可真是疯了,居然还有些期待费苏苏能说出什么让自己感动的话,“喝慢点,汤多的是。”

    这个顾迪凡虽然住进郑家的第一天就把舅舅舅妈对自己的宠爱剥夺了一大半,又一次次把原本和自己同盟的郑远齐和方晴天甚至还有安静的方越拉入自己一边组成联盟来“对付”自己,可是这屌炸天的厨艺真是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从平时花钱的霸气程度顾迪凡看起来也像是个有钱人家的大少爷,可却没有少爷病,并且厨艺超好,就是不知道怎么会没钱买房子,非要来借住到舅舅家,一开始虽然是浑身不自在,可自从发现他拥有了会做饭这项技能后怎么看顾迪凡怎么顺眼,不过到底是“小公举流落民间”或者是“小姐身子丫鬟命”还需要时间验证。

    晚饭过后,费苏苏头一次申请要求洗碗,原本可以坐在客厅里休息的顾迪凡来到厨房说要帮着擦碗。

    “费苏苏,你喜欢什么类型的男生?”无意间蹦出来一个问题,可真真是难住了费苏苏。

    费苏苏停下手中的工作,认真地想了想,“反正不是你这类型的。”

    “没关系,我的理想型呢因为我最近审美观降低了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连你也成了我的理想型,我可是不介意把你收入囊中的。”

    “我介意,而且你女人缘那么好,我可没心思和你那些女人争风吃醋。”

    “有一个问题你要弄清楚,我女人缘好不代表我交了很多女朋友,你可以平时说我嘴脸不好,但是你不能用你不纯洁的思想玷污我高尚的人际关系和我干净的朋友圈。”

    “哟哟哟,我才说了几句啊就扯到人际关系了,还高尚的人际关系,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哦呵呵呵。”

    “我说你,”顿了顿,顾迪凡挤开正刷碗的费苏苏,把刚刚擦完的干净的盘子重新放进了污水槽里,“我真是闲得发慌,居然过来帮你,自己重新洗吧。”

    走出厨房的时候又回过头说了一句:“快接着洗碗吧,我真是神经病犯了我帮你擦碗”

    看着自己刚刚劳动的成果付之东流,费苏苏心塞地用手肘翘着兰花指摸着心脏的位置,“我看我才是脑子有病居然会申请洗碗,顾迪凡!你给我等着!”放完狠话后又垂头丧气地去洗碗。

    “这手套给你,戴着洗不伤手。”顾迪凡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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