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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情缘:我与女神总裁合租-第3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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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是今天,格外红光满面、意气风发,走路都带着风声,颇有点儿“老夫聊发少年狂”的味道。

    他来到场中央,向全场宾客抱拳致谢,人们纷纷起身,向风云会老大道贺,司马风云应对从容,言笑沉稳,那股子令人敬畏的霸气无形中散发出来,不愧是一代黑道枭雄!

    叶承欢对这个便宜老丈人的人品不怎么待见,司马风云对这位看不惯却又惹不起的毛刺女婿更没什么好感,好在都得看丁香面子,况且今天又是在场面上,样子还是要做做的。

    以司马风云如今的地位和声望,怎么也不能让自己女儿和一个有妇之夫在一起,可他一直自认对女儿亏欠太多,只要丁香喜欢的,他只有无条件答应。

    拱手把如花似玉的女儿送给那个没心没肺的家伙,明知是个哑巴亏,他司马风云也只能生生吞下。

    唉,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啊。

    原本是想来和丁香小宝贝秘密幽会的,却没想到竟是司马风云摆的满月宴,他俩本来就不对付,他生的儿子和自己有个毛关系啊。

    早知道这样,他宁肯不来好了。

    他不情愿的被丁香牵着手,来到司马风云跟前,呲牙干笑了笑:“嘿嘿,恭喜啊,没想到司马先生这么大年纪居然还神功护体、宝刀不老,一不小心搞出个大胖小子来。”

    这话说得实在不伦不类,丁香蹙起秀眉,在背后掐了他一下。

    司马风云脸色僵了僵,随即哈哈大笑:“好小子,我喜欢你这话,神功护体、宝刀不老,说得有趣,说得好。哈哈哈哈……”

    他一笑,周围人也跟着一起大笑起来,他们这种人也不怎么讲究措辞,想让他们文绉也文绉不起来。

    在司马风云身后站的几个人面生得很,接下来,丁香给叶承欢一一介绍。

    叶承欢这才知道,原来司马风云有三个干儿子,分别是司马洋、司马海、司马江。

    三个人都是司马风云当年打拼天下时,为他死掉的好兄弟的遗孤,司马风云把他们收为干儿子,一直养育到大,如今个个都是风云会的中流砥柱。

    特别是那个叫司马洋男人,外号毒蛇,年龄三十几岁左右,一脸络腮胡子,双目爆闪,身上的肌肉好似小山一般。伸出胳膊来,露出根根青筋。笑容和言谈都很少,一看就是黑道中数一数二的狠角色。

    风云会旗下共有金木水火土五个堂,分别掌管东南西北中五个方向,以前的金堂堂主丧尸由于和徐芳华联手反水,被刚好碰到的叶承欢当场干掉,丧尸死后,司马风云痛定思痛,决定启用自己最可信任的几个干儿子。按年龄、按资历,司马洋在风云会里的排序都远远落后很多前辈,但自从那次反水事件发生之后,司马风云除了自己的干儿子,对身边的人越发疑心,所以他才打破规矩,提前启动年轻一辈。

第510章 弄璋之喜() 
司马洋目前是风云会最重要的金堂堂主,金堂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不光掌管自己地盘的事务,还是帮会里的执法堂,直接掌握整个帮派的生杀大权,俨然是司马风云的左膀右臂,也是三个人中最顶尖的一个。

    叶承欢在丁香的引荐下,和大家一一见过,最后到了司马洋跟前,两人握手中,便感觉一股巨大的握力袭来。

    叶承欢以前听丁香说过,黑道人第一次见面,都要通过不同方式试试对方的实力,如果理解成挑衅也可以,总之谁要是受不了先叫了娘,谁就算堕了面子。

    这点小事当然难不倒叶承欢,他感觉对方发力,一股催生的力量马上反弹,握的司马洋的手骨咯咯直响。

    司马洋原本一看到他,就先存了几分轻蔑,察言观色又见干爹对这女婿冷冷淡淡的,所以才更加有恃无恐,一上来就要给他个下马威。

    他嘴角漾出一丝恶作剧,以他的力气,估计一下就能把对方握哭了。

    可万万没想到,人家叶承欢表情没有一丝变化,反倒把他的手握得钻心疼。

    司马洋一刹那间痛入骨髓,不过他咬牙坚挺着,还是生生忍住了没叫出来。

    好在叶承欢并没怎么为难他,很快便放开了手。

    司马洋挂着一头冷汗,这下终于领教到对方的厉害,再也不敢贸然试探了。

    叶承欢还不算完,张开双臂要给他个熊抱,吓得司马洋赶紧往后退开。

    旁人只当他们初次见面,要显得亲热一下,都发出爽朗的笑声。

    除了司马风云的三个干儿子之外,其他则是风云会头头脑脑的人物,叶承欢无意结交这些黑道人士,只是浮光掠影的点点头,算是见过了。

    等到介绍最后一个人时,司马风云亲自把一直站在自己背后的那个男人拉了出来,很亲热的抱着他肩膀:“这是我兄弟,邱健鸿。”

    叶承欢心里一动,那人既然能让司马风云如此隆重的介绍,其身份一定非同小可,因此,不由得往那人多看了几眼。

    看样子那人也就三十七八岁的模样,穿着件棕色皮衣,皮肤是那种热带地区晒出来般的暗红色,身高和自己差不多少,但生了一身爆发力十足的肌肉,唇上留着条修饰整齐的小胡子,一头乱发染成棕色,浓眉小眼,五官并不怎么起眼,虽然也带着道上人的痞气,但整个人明显比其他人老练沉稳了许多。

    从一开始,他就一直默默的站在司马风云背后,让人很容易以为他是他的打手或是贴身保镖,没想到司马风云居然对他兄弟相称,而且按照黑道的排位,显然在他三个干儿子之前。

    这一来,那人的辈分便甚至高出司马洋等人一级!

    丁香怕叶承欢不明白,有意小声提醒他:“他在风云会没有具体职权,却是老爷子最倚重的左膀右臂,帮会的绝大多数事务都由他代替老爷子打理,其地位俨然是风云会的第二把交椅。”

    叶承欢点点头,那人的年纪显然和司马风云有将近二十岁的差距,居然能得到老大如此器重,说明他绝对有超越一般人的特点。

    “这位是……”邱健鸿问道。

    丁香迟疑了下,眼角看向身旁的男人,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把他介绍给大家。

    老公?情人?相好?朋友?

    总之都不合适。

    没想到叶承欢一把揽过丁香的身子,握着她的螓首,十分霸气的吻住她的小嘴。

    这下不用再介绍了,一个简单的动作就足以说明一切。

    人们脸上纷纷露出几丝尴尬,他们这帮人本来不怎么讲究规矩礼法,可在这种场合也没人好意思做这种事,面前那个男人居然直接就做了,而且还做的那么理直气壮、气壮山河!

    司马风云老脸一僵,心里一阵切齿,这小子也太嚣张了,竟然敢当着自己面就那么强吻自己女儿,根本没把自己放在眼里。

    丁香虽然有点小幸福,但也感觉羞涩,自己的男人哪儿都好,就是有时候太那个了。

    她在背后捅了捅叶承欢,小声道:“我让你买的礼物呢?”

    “什么礼物?”

    “电话里告诉过你的,既然来了,起码也表示下心意,要么当着这么多人面说不过去。”

    黑道人最讲究一个面子,暗地里哪怕动刀子的心都有,但到了场面上,没有一个不是出手阔绰的,礼越重,面子就越大。

    叶承欢表示很尴尬,原以为是送给丁香的,还抱着恶作剧心态给她个“惊喜”,没想到是人家的添丁之喜,那件礼物实在驴唇不对马嘴。

    “买是买了,不过在这个场合上会不会太寒酸了点儿。”

    丁香笑道:“老公,是你自己想太多了,你不是道上人,只要表表心意就可以了,没人会计较的。”

    叶承欢不想让自己女人当着这么多人面下不来台,只好把他从保健用品买的那个东东掏了出来,是一只长条状的东西,用黑色塑料袋包着。

    什么宝贝包的这么严实?大家都十分好奇,丁香的相好,司马风云的女婿,送的礼物当然不是寻常之物。

    叶承欢讪讪一笑,也没打开塑料袋,直接把东西放在礼金台上。

    旁边专门负责看管礼金的礼仪小姐上前,道:“先生,介意我打开吗?”

    叶承欢耸耸肩:“随便你。”

    打开塑料袋,里面是几层报纸,粽子似的一层层拨开,里面又是白色纸盒,打开纸盒,里面的东西才露出庐山真面目。

    礼仪小姐的表情就好像刚刚吞了个苦柿子,简直尴尬万分。

    “什么宝贝,快给大家看看。”有人等不及催促道。

    礼仪小姐红着脸伸手进去,等把那件宝贝拿出来后,在场的人全都傻了眼。

    叶承欢送的当然不是什么宝贝,而是一支又大又粗的按摩棒,标签上还打着醒目的四个字:女士专用!

    司马风云重重的哼了一声,脸上一青一白,转过身不再言语。

    “姓叶的,你什么意思,成心耍我干爹是吧!”司马洋三兄弟怒喝道。

    就连丁香都红着脸小声埋怨:“老公……你怎么……怎么送这种东西……”

    叶承欢撇撇嘴,懒得再解释什么:“性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白天哄孩子玩,晚上拿来解闷,还有什么娱乐工具能比这个更有趣的。”

    他居然面不改色心不跳,说得振振有词,一点儿惭愧的意思都没有。

    司马洋指着叶承欢鼻子,喝道:“我看你小子是活腻歪了!”

    叶承欢冷眸一闪,狭长的眼线里多了两道血光之灾,“别给我指手画脚的,信不信我把你的狗爪子给扯下来!”

    别人自然不相信,可丁香再相信不过了,他说什么就是什么,要司马洋一只手都是小事,他随便一巴掌,就能要了他的命!

    “好了!都给我闭嘴!把东西收起来,别让外人看笑话。”司马风云沉声道。

    他说的话没人敢违抗,司马洋尽管憋着一肚子气,还是生生咽了下去。他狠狠瞪着叶承欢,心里琢磨着一定要找个丁香不在场的机会,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狂扁一顿。

    一场小小风波刚过去,楼下又是一阵喧哗声,大家纷纷向楼梯口望去。

    司马风云在许多人眼里,俨然已是燕京黑道上泰山北斗般的人物,他的儿子办满月,谁敢不给面子,燕京几乎各大帮派的老大都早早来到,眼看就要到开席的时间,居然还有人刚来,这不是明摆着给风云会脸色看么?

    司马风云转过身来,脸上却露出几分喜色,看得出他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对那个人的到来倍感欣慰。

    随着脚步声,几个彪悍男人簇拥着一个年轻男子走了上来,大家面面相觑,脸上都是一副古怪神色。

    那人披着深灰色的毛呢大衣,棕色皮鞋,条纹西裤,一头浓密黑发打着发胶,和他的领带一样,一丝不苟。

    他款款来到司马风云跟前,肩膀微微张开,后面的随从便接过他的大衣,露出一身笔挺西装,做工面料都是纯正的意大利原产味道。

    尽管鼻梁上架着一副窄边眼镜,也掩盖不住他五官的精致,好似艺术家用刻刀雕刻出来的一样,每一个棱角、每一个弧度都相当完美。更难得的是,每一个举止、每一个神态,都透着一股儒雅的书卷气。

    他站在这些人中间,仿佛鹤立鸡群,一下子就被他和别人区分开来。

    他盯着司马风云看了半晌,嘴角牵出一个弧度,慢慢的张开双臂,叫了声:“大伯……”

    司马风云皱着眉头,仔细审视了一遍,觉得似乎有些熟悉,但一时间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你是……”

    “您忘了,小时候您常带我去天台放风筝……”

    司马风云恍然大悟,拍拍脑门,一把抱住对方,“岳峰,是你啊,这么多年不见,我都认不出来了!”

    那人显然还对这种江湖人直率的拥抱有点儿不太适应,脸色变了变,谦恭的道:“您是贵人多忘事,别说是您,我刚回来的时候,连我老爸都差点儿不认得了。”

    “快让我看看。”司马风云抓着对方肩膀,上上下下好好打量一番,不住点头:“好,好啊。怪不得那么多人不是移民就是出过留学,去美国、去欧洲、去澳洲,看来国外的确是好,留洋多年,如今成了社会精英了。”

    “哪有,在大伯面前,岳峰永远都是晚辈,精英更不敢当。”

第511章 马王之子() 
“好小子,这话我爱听,说明你骨子里流的还是咱们道上人的血,哈哈哈哈……”

    和司马风云的张狂相比,那个年轻男子倒显得老成很多,连笑容也只是点到为止,言谈举止极有分寸。

    司马风云拉着他的手,面向大家,朗声道:“各位都看到了吧,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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