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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品符师-第1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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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老夫子吴坤前辈的过往事迹,叶天赐心中也是哀叹不已。

    如果老夫子之所以会落到今日这般无儿无女的田地,是因为命运使然,不得不偿还清楚阴债的话,那么叶天赐背负着天选者的名头则更加的难熬。

    当年连地藏王菩萨都无计可施,无法一劳永逸,只能将魔王波旬封印于无间炼狱之中,可想而知,天魔波旬该是何等之强大。

    此时的叶天赐虽然得到天师传承以及地府阴阳监察使的官衔,可是自认在实力上根本就不是天魔波旬的对手,即便自己对上的只是对方逃逸人间的一缕神识,叶天赐也并不觉得自己能够在对方手中撑过一招半式。

    既然如此,为何命运会让自己这般看起来似乎天赋并不是如何强大的人来承担消灭天魔波旬的重任?

    叶天赐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特殊之处,除了尸生子这个特殊的身份之外,叶天赐甚至觉得自己和普通人并没有什么两样,只是自己似乎运气好了一点,能够侥幸得到源自自己先祖的天师传承。

    而且叶天赐还有另外一件事情始终无法想不明白,既然魔王波旬已经知道自己就是那个背负命运的天选者,为何不直接让自己滞留于阳间的那缕神识亲自动手,将自己消灭于萌芽时机,而仅仅只是派些长生会的小喽啰来抓捕自己,而且还是活捉?

    叶天赐本能地意识到这其中或许有什么值得深思的地方,可是思前想后却找不到任何头绪,只能暂且放下这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思绪回到了现实。

    此时又是夜晚,又在老夫子吴坤的密室之中,叶天赐自然没有任何顾忌,索性将神魂已经修复完整的老谭和无聊至极的飘飘一起放了出来,至于小宝,叶天赐让其继续呆在照神鉴的内部神秘空间中汲取阴气来淬炼魂体,并且在记忆传承中找到了一段专门用来强化魂体和神识的口诀传授给了小宝,好让其实力尽快得到提升,能够在正午阳光之下也出现在自己身旁,做个不离不弃的帮手。

    原本狭小的密室中一下子多出两个鬼影出来,老夫子虽然早已有心理准备,可是在看见容颜绝美白衣飘飘的柳飘飘的时候,还是咯噔一下有些惊吓住了。

    当即,叶天赐开始向老夫子和老谭介绍起飘飘起来,得知飘飘和叶天赐有着三世情缘,如今正是第三世的时候,老夫子顿时目瞪口呆,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就连第一次知道飘飘身世的老谭心中也是咯噔一下,随即开口询问叶天赐是否知道相思泪的存在。

    等到叶天赐直接将相思泪在手中化为一柄锯齿匕首的时候,老谭望向叶天赐的目光顿时就多了一种忌惮。

    对于魂体而言,相思泪就是它们最为忌惮的存在,此刻亲眼见到叶天赐手中有这种大杀器的存在,再加上刚刚得知叶天赐就是传说中的天选者之后,老谭当场表示,从今往后愿意跟随在叶天赐身边鞍前马后的效力,只求叶天赐他年修成阴神之后,能够提携一把。

    对此叶天赐笑而无语,片刻之后方才说道:“前辈自由惯了的人,怎么就愿意听从我一个小年轻的差遣,而且我既然背负天选者的使命,迟早都要和天魔波旬较量一番,而且此时天魔波旬的一缕神识早在二十年前就逃逸人间,如今连国安局都无法将其连根拔起的庞大组织长生会就被其所操纵,呆在我身边可以说是步步凶险,难道前辈就不怕我在危难关头弃前辈于不顾,将前辈当成炮灰一般的存在消耗掉?”

    原本老谭见叶天赐沉默不语心中还有些忐忑,此时见叶天赐说出这番话来,当即就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我谭某有生之年能够亲眼见识到三世情缘的存在,又能见识到天选者的无上风采与相思泪的诡异,就算此刻魂飞湮灭,那也没有什么值得可惜的。更何况,能够拥有三世情缘之人,再加上天选者这重身份,最起码,你叶天赐绝对不会是无情之辈,我谭某人不怕被当成炮灰消耗掉,最怕的就是此间事了之后人生一下子失去了目标和牵绊,那种寂寞空虚的感觉才是世间最为可怕的,更何况,只要待在你身边协助你完成天选者的使命与责任,对我谭某人而言,这会是一种无上的荣耀,怕就怕我没有任何价值,在你身边根本就帮不上忙!”

    说到这里,老谭直接伸手探入自己颅脑之中,片刻之后收回右手的时候,掌心中却是多了一个和老谭外形容貌一模一样的小人,正是其本命神魂。

    老谭缓步走到叶天赐身前,郑重其事地跪下一条腿去,将右手中的本命神魂递到了叶天赐面前。

    “从今往后,你叶天赐就是我谭风追随一辈子的主人,鞍前马后效力,还请主人收下老谭本命神魂,好叫老谭心中踏实。”

    叶天赐看了一眼半跪在自己身前的老谭,突然就叹了口气,将老谭从地上扶了起来,却并没有收取对方手中的本命神魂。

    就在老谭心中七上八下的时候,叶天赐说道:“正所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前辈既然选择留在我身边,我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只是从今日起,我将以老谭称呼与你,对你也不再会客气,而且从今往后,你也不需要叫我主人什么的,直接叫我小天就成,而且最为重要的一点你一定要记住,呆在我身边,除了要听从我的命令之外,在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也必须听从飘飘的命令,而且小宝我将他看成是我自己的亲弟弟,为了小宝能够早日成长起来,也方便你办事,从今往后,我就将小宝交到你手中,由你管教,听你差遣,无需有任何顾忌。”

    听到叶天赐如此一说,老谭整个身躯开始因为激动而颤抖起来,当即对着叶天赐躬身行了一礼,说道:“主人但请放心,老谭绝对不会令你失望!”

    叶天赐皱了皱眉头,说道:“什么主人不主人的,听着怪别扭的,叫我小天什么的都可以,就是不许叫主人。”

    听出叶天赐是真生气了,老谭沉默了一下,说道:“既然主人这个称呼不好,那么从今往后,老谭就称呼主人为公子吧,希望公子不要再拒绝,也显得尊卑有序。”

    叶天赐还想说什么,一旁老夫子却是不耐烦地说道:“天赐,跟他客气什么,既然有飘飘陪伴在你身边,老谭叫你一声公子也合情合理,只是我建议老谭称呼飘飘姑娘的时候还是客气一点的好,比如柳姑娘就不错。”

    老谭原本还没想到如此之多,此刻得到老夫子提点,顿时就醒悟过来,当即上前恭恭敬敬地叫了声柳姑娘,算是彼此间正式见过了。

    有了老谭这个实力不错堪比二品符师而且经验老到世故圆滑的高手在身边,叶天赐顿时就有了种如虎添翼的感觉,当下几人商议一番,决定等到第二天上午老夫子的那些老相好将确切情报传递回来之后,就立刻动身赶往目的地。

    第二日清晨,就在叶天赐整顿好行李装备的时候,老夫子面带喜色地从外面走了进来,向叶天赐汇报好消息。

    原来,今天早上天不亮的时候,老夫子就一个人出了趟门,在县城中的一座茶楼上见到了自己的几位轻易不露面的老相好和老伙伴,这些人此前早就得到老夫子的授意搜寻一切和湘西赶尸一脉谭家有关的信息,最终汇整之后得出了一个结论,此时的赶尸一脉谭家应该就隐藏在离县城大约三十多公里处的一座叫做落雁岭的山脉之中。

    因为这些老人早前已经收集了最近三年来赶尸一脉的所有活动迹象,最终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断出他们此刻应该就隐藏在这片区域之中,准确率高达七成以上。

    对于如今的叶天赐而言,即便准确率只有一成不到,那也要去碰碰运气。

    在老夫子这个当地人的一番介绍之下,叶天赐这才落雁岭可没有这么简单。

    表面上,这是一个林木密集的半原始森林覆盖区域,但是实际上之所以有落雁岭这个称呼,那就是相传百年前在落雁岭曾经有蛟龙出没,甚至传言有进山打猎的老猎人亲眼在某个深秋季节的中午时分,在落雁岭山头看到一头腰围有水桶粗细的独角大蟒身体盘旋成一堆,在山头上晒太阳。

    据传,当时这位老猎人看见这条独角巨蟒浑身鳞片有巴掌大小,五色斑斓,形同锦绣,十分好看。

    只是这独角巨蟒显得有些诡异,老猎人看见当时有一群大雁从高空掠过,这独角巨蟒竟然抬头张口一吸,那些大雁顿时就纷纷坠落到了独角巨蟒的一张大嘴之中,即便翅膀不停地鼓动,就是无法摆脱独角大蟒大口发出的绝强吸力,纷纷成了独角大蟒的食物。

    老猎人本来对这独角大蟒还有些想法,此时见到这独角巨蟒吞食完不下百只的大雁之后,张口喷出的那股黑烟直接让左近草木瞬间变成死灰之色,顿时知道这独角巨蟒口中喷出的是剧毒气体,当下打消了心中一切不切实际的念头,几乎是连滚带爬地下了山,从此那处无名山岭也就有了落雁岭这个称呼。

    而自从那个时候开始,这落雁岭就再也无人敢于深入,其间虽然有一些不信邪的胆大之人想要去一堵独角巨蟒的风采,可是最终全都有去无回,自此落雁岭就成了必死之地,被划为禁区,直到如今都没有人愿意上去。

    而且最近十多年来,不断有消息传出,说落雁岭附近区域经常会在月圆之夜听到诡异呼啸之声传来,听起来就像是有人大声呐喊一般,而老夫子也曾经对此事深入研究过,最终判断这应该是僵尸作祟,在月圆之夜拜月吸收月华,而且必然有僵尸王诞生,这才是落雁岭真正凶险之处。

第173章赶路() 
经过一番周详的准备之后,叶天赐拜别了老夫子吴坤,单身一人背着行李包踏上了前往落雁岭的路途。

    严格意义上来讲,叶天赐此行却并非自己一人,而是身边有小宝、飘飘和发誓追随自己一辈子的老谭陪伴,因此倒也算不上是孤身一人。

    事实上,叶天赐并不知道自己此行会遇见什么,按照老夫子那帮老友搜集到的情报,此刻落雁岭中最有可能出现了僵尸,而且还是等级不低已经开始具有一定灵智的高级僵尸。

    至于传说中那头独角巨蟒,虽然有很大的可能是真实存在的,但是按照叶天赐的估计,那头庞然大物绝对并非普通的巨蟒,而应该是年代活得足够久,成长为蛟的存在,已经具备一定的神通,等闲是不会让人遇见的,据说在修炼途中一旦被人撞见,就会破功,从此再也无法更进一层成长为龙。

    因此,叶天赐相信,就算落雁岭以前确实出现过蛟龙,但是现在多半都已经离开了落雁岭,不然的话,就不会出现有僵尸作祟的事情。

    虽说如今交通发达,可是沅陵地区却并没有直达落雁岭的道路,距离最近的公路也有三十公里,因此,叶天赐在到了地界之后,就只能徒步翻山越岭,前往落雁岭。

    在老夫子的指点下,叶天赐并没有连夜赶路,而是直接进了山里头的一个叫做苗寨的小村庄。

    要知道山里头山高林密,再加上毒虫出没,夜晚赶路的话,这要是被毒虫咬上一口,也就稀里糊涂地丢了性命,因此叶天赐虽然渴望尽早赶往落雁岭,却按捺住性子,留在了苗寨。

    苗寨,实际上是一个人口不到千人的小寨子,苗汉混居,苗人居多,保留着一些古风,过着相对隐秘的生活。

    要不是叶天赐手中有老夫子留下的一枚信物,苗寨中人根本就不会接受叶天赐留宿一晚的要求,而只会将其驱赶出苗寨范围。

    原来,老夫子当年教书的时候,曾经在苗寨自己设立的小学中当了三年的老师,因此和当地人有着极为深厚的友谊和情感,因此,当叶天赐以老夫子侄孙的身份来到村子后,立刻就受到了村民的热情接待。

    也就是在这里,叶天赐感受到了高脚楼的异域风情与苗民的热情和真诚。

    只是第二天清早天还没亮,叶天赐就在留下一封书信之后就悄然离开了寨子,顶着凉风和露水往深山进发。

    三十公里的直线距离在道路畅通的情况下自然是花不了多少时间,可是在大山深处,想要徒步跨越如此一段距离,实际上走的路程要远远多上一倍不止。

    山路多荆棘,并且林木茂盛,大多数时候都要自行开路,因此走得十分艰难。

    好在如今的叶天赐身体素质非同一般,再加上曾经在小山村生活了十几年,因此眼前一点小小阻拦倒也并没有放在心中。

    到了这么一个深山野林之中,叶天赐自然是无需顾虑什么,当即就将飘飘和老谭叫了出来,两人虽然无法替叶天赐开山辟路,但是一路上有这二人说话,旅途也就不会那么寂寞,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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