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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也知道,比起楼少棠,蕊蕊还是更爱翟靳。三天两头问我和楼少棠,她什么时候能再见到翟靳,我们为此编了各种谎言骗她,不过与我的心虚不同,楼少棠每次说的都信誓旦旦,仿佛蕊蕊真能再见到翟靳一般。我真佩服他骗人的功力。
“玛芒,巴巴什么时候回来?”蕊蕊咬了口奶酪棒,问我。
我笑,“等下就能见到了呀。”
蕊蕊愣了愣,我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我错听成“爸爸”了,她问的是翟靳。
“你是说巴巴?”我笑容一下变得僵硬,一时不知又该编什么谎。
“他他还要再过一段时间才能回来。”我实在想不好,只能把已说烂的台词又搬了出来。
蕊蕊笑脸消失,呈现出失望,还带了些似是要哭的委屈,“巴巴为什么还不回来?”她垂下眼,拿奶酪棒的手也垂落下来,“蕊蕊好想他,好想他。”她声音低落下去,还含了哭腔。
明媚的心情顿时一扫而空,我心也跟着揪紧,酸涩难过。
我真的很不忍骗她,可不得不骗。蹲下身,抚住她手臂,强撑着笑,继续骗她:“等蕊蕊过生日的时候,巴巴就会回来了。”
蕊蕊抬起眼眸,眼睫已略微潮湿,眼神里充满期盼,“那还要多久?”
“还有3个月。”能拖一天算一天吧。
“3个月是多久?”她还小,还没有时间概念。
“下雪的时候,圣诞节之后。”蕊蕊的生日是在圣诞节之后的10天,这样说她知道。
想必是觉得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蕊蕊噘起嘴,但尽管失望,还是乖乖的点了下头。
我强牵起一抹笑,转移她注意力,“走吧,我们去见爸爸,看他到底给蕊蕊买了什么超级棒的礼物。”
到底是小孩子,蕊蕊好心情成功被我重新调动起来,“好?”
到了餐厅,楼少棠还没到,我和蕊蕊就先坐到他预先订好的餐桌,给蕊蕊点了杯她爱喝的苹果汁,一块酸乳酪蛋糕,我自己要了杯樱桃汁。
刚下完单,蕊蕊就从她的小蜜蜂背包里拿出她的画本,打开后,拿起画笔开始画画。我看她又画起恒恒,就问她:“蕊蕊,你为什么总画恒恒哥哥,不画nino了?”这本画本里她画的几乎都是恒恒和她,只有少数几张是nino和她。
蕊蕊头也不抬,说:“我喜欢恒恒哥哥。”
我知道她喜欢恒恒,只是没想到这份喜欢会超过nino,以前她可是最喜欢nino的。
“你不喜欢nino了吗?”我不解的问。
“喜欢。”她也是想都没想的回道。
“那为什么不画nino?”
她抬头看我,眼睛眨巴眨巴的,像是答不出来。
这时,服务生将我们的饮料和蛋糕端上桌,我手指朝蛋糕点了点,问她:“如果恒恒哥哥和nino都想要吃这块蛋糕,你给谁?”
“恒恒哥哥。”蕊蕊不假思索,马上说。
小孩子都很单纯,所有行为都是跟着自己的心走,不像成人那么复杂,做任何事都要掂量权衡,考虑别人的想法。
看来比起nino,蕊蕊的确更喜欢恒恒。
可我真的很不理解,恒恒对蕊蕊的态度现在是越来越差,她怎么反而会越来越喜欢他?
远的不说,就说前2天。恒恒参加跆拳道比赛,楼少棠带我们去观赛替他助威,恒恒得了冠军,蕊蕊把她在幼儿园做的小红花给他,恒恒不旦没要,还把花扔在地上,故意踩了一脚走人,把蕊蕊惹哭得伤心极了。
原本楼少棠要训斥恒恒的,但被我拦住了。恒恒本来就讨厌我和蕊蕊,我不想再增加我们之间的壁垒,只好哄蕊蕊。
之后想把那朵小红花捡回来,但没找到,可能人多脚杂,被不知道踢哪里去了。于是楼少棠又给蕊蕊买了许多彩纸,回去后和她一起做了好多好多的小红花,装了一满罐子。
我疼爱的揉了揉蕊蕊的小脑袋,把蛋糕移到她面前,“先不要画了,吃蛋糕吧。”
刚说完,微信提示音响了,我拿起桌上的手机,看是楼少棠发来的,立即点开。
“老婆,我们到了。”
我们?
我微微一惑,但没多想,马上抬起头朝门口看去。
只见楼少棠正推开玻璃门,随即就转头往我们这边看过来。
我冲他柔笑,他也冲我灿然一笑,走向我。
想起他刚才说“我们”,我目光越过他身后。
当看见跟着他一起缓步朝我们走来的人,我惊愕的张大了眼睛。
当——
耳畔,传来小勺掉在蛋糕盘上的声音,下一刻,蕊蕊跳下椅子,激动的撒腿朝那人奔去
(彩蛋完)
第414章 爱情突如其来(番外)()
他从来不信爱情,更不信一见钟情。
那是会把人拖进地狱,让人死无葬身之地的,可笑又可怕的东西。
可是,当他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他的心第一次产生了怦然的感觉,从前一直所信奉的信念,也在那一瞬间被打破。只是那时他并没有真正认识到这点,以为只是单纯的被那个女人吸引,就像过去他看上过的无数其他女人一样,觉得还不错,却没有太过放在心上。
但,好像又不太一样。
他总是时不时的会想到她,有意的,或无意的。
想她那晚她撞到他车时,她淡定自若的脸庞,举手投足的率性;她好听的嗓音,迷人的微笑,还有耍诈时那双掩饰的极好,却被他一眼识穿的狡黠的双眸。
甚至,有好多个夜晚,他还会梦见她。
他不清楚自己是怎么了,为何会对那个女人过目不忘,一念心就动。
也许是他的生活太过无聊乏味了吧。
他想。
直到有一天,他的妹妹将那个女人的照片递到他眼前,让他杀了她的时候,他才突然生出一种意识。
他可能可能是愛上那个女人了。
这个认知让他一度感到害怕。他怕他会重蹈母亲的悲剧,况且眼前,他的妹妹也正在用血淋淋的现实,再次向他证明爱情有多么残酷和凶险。杀人于无形。
不,他不能,不能愛上她。
这样决定,他毅然从腰间拔出枪,拿起女人的照片。
可当目光对上女人纯真灿笑的眼睛,他的手瞬间脱了力,枪掉到了地上。
他茫然的盯着空了的、微微发颤的手,不敢相信,不愿相信,他对她竟然狠不下心,下不去手。
“franco?”
妹妹不解的唤声将他从无措的神智中拉了回来。
他缓缓抬起头,“这个女人,谁也不许动。”
冷冷丢下这句话,留下错愕的怔在原地的妹妹,他阔步走出房间。
他想他是疯了,刚才怎么会说出那样的话。
为了证明自己只是一时头脑发昏,他去找了他的晴妇。
当晴妇爬上床,像以往一样准备取悅他的时候,他脑中浮现的全是那个女人美丽的脸庞,还有满面狡黠的笑容。
下一刻,他抬起脚,将已俯眩У屯吩谌偹呐撕莺莸仵吡讼氯ァ
啊——
女人惨叫一声,滚到地上,随即不敢大意的马上惊慌的爬坐起来,望向床尚的他。
他盯着她,深褐色的眼眸里似迸射出冰冷的利器,英俊的脸庞布满阴森可怖的气息,周身散发的也尽是冷到噬骨的骇人杀气。
她原来就怕他,此时更是不敢发出一丝声音,浑身颤抖如窗外被寒风吹得凌乱欲落的枯叶。
他盯了她片刻,然后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枪,在她还不及反应时,对准她脑袋,没有一丝迟钝地扣下了扳机。
女人应声倒在了地上,呼吸就此停止。
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他翻眩S床去浴室洗澡。
冰冷的水流冲击着他的头頂,令他大脑越来越冷静清明。此时此刻,他几乎已经可以肯定,他确实是爱上了那个女人。
因为爱上了她,只是无爱的,纯生哩的發泄都令他倍觉无趣,更甚觉得厌恶和恶心。还有那些不是她的,其他女人,也令他觉得碍眼,所以刚才他才会除之而后快。
爱情,这个他曾经拒之于千里,不屑鄙夷的情感,就这样突如其来了。
好吧,那就来吧。这个世界上,他还没有怕过的东西。
区区爱情,他又怎会怕。
对着镜子,他頂挵了芐口腔,冷硬无情的嘴角第一次勾起发自内心的笑。
自从确定了自己爱上那个女人之后,他对她的爱就像被一把伙迅速點燃,即刻燎塬。仅用了3天时间,他就将她的过去和现在都了解个透澈。
原来她叫涂颖,今年26岁。5岁时被母亲抛弃,8岁失去父亲,从此与小她2岁的俤俤相依为命。
与他一样,是个从小就缺失亲情,没有家庭温暖的人。
可又与他不一样。他性格阴暗,还遗传了母亲的偏执,对这个世界充满仇恨。而女人虽吃过常人难以想像的苦,却依然坚韧不屈,阳光的生活着。
这点他不意外,从她那双灿亮的,对未来充满希冀的眼睛便可知道。
只是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第一次令他动心爱上的女人,竟是他唯一的拜把哥们儿的老婆。
原本绽笑的脸庞在知道了这个事实后渐渐阴沉,蜷握的手掌越攥越緊,泛白的骨节与暴凸的青筋,昭示着他内心的复杂和矛盾。
那个人与他是生死之交,他的命是他救的,他也曾救过他的命。中国有句老话,“朋友妻不可欺”,更何况是哥们儿的妻子,他怎能沾染?!
但很快他就释然。涂颖嫁给那个人不是因为爱他,只是为了救她患了绝症的俤俤。而那个人对涂颖也没有爱,他甚至都不认识她。
他是一个植物人,爱和x,他一样也给不了她,更别说幸福和光明。
他们只是一对有名无实的夫妻。
所以,他爱她没有错,不算对哥们儿不义。
是的,不算。
“帮我订1张去海城的机票。”他对立在他身旁的私助说,“再订2张回来的。”
“2张?”私助诧异。
“对,2张。”他语气坚定,目光望向海城的方向。
他要去那里,把涂颖带回来,让她从此成为他的女人,给她幸福,给她世间最好的一切。
刹那,他觉得自己阴暗潮濕了20多年的心房正慢慢被打开,一缕阳光照射进来,温暖的感觉遍布全眩В羌浞路鸹刮诺搅饲呷诵钠⒌钠ⅲ枪晌兜篮孟癖怀浦蝗簧
15个小时后,他再一次出现在海城。
这一次,他不为肮脏的交易,不为灭掉谁,只为爱情。
纯洁的爱情。
他站在咖啡店外,双眸紧凝坐在靠窗一张桌旁,正专心对着笔记本电脑打字的女人。
她应该是在工作。听说最近她公司发展的很迅速,她几乎每天都加班应酬。看她神采奕奕的眼眸下方那抹淡淡的青色,印证了这一点。
他有点心疼,很想立刻进去,可脚步却一动不动,只是伸出手,隔空轻抚女人的眼睛。因为他还没有想好,该如何对她说出自己的意图。
尽管在来的飞机上他一直在酝酿,也想了数十种开场白,可最终都被他一一否定。
他不禁自嘲的勾起唇瓣,想自己一向是个要什么立刻就手到擒来的人,管对方愿不愿意,都得臣服。而现在,他却像个青涩的毛头小子,忐忑不安,生怕太过唐突被女人拒绝,也怕不够强硬无法将她降服。
他在外面站了许久,看着女人接了好几通电话,又喝了2杯咖啡。天色渐渐暗了,他终于决定不管女人态度如何,至少要让她知道自己对她的心,即使现在她拒绝,他也不失望,有自信她总有一天会同意。
他抬起脚,推开了咖啡店的玻璃门。
门上的风铃因门被推开而铃铃作响,同一时间,里面的人纷纷朝他看来,但他目光却只往女人那里去。
女人没有抬头往他这里看,仍在专心工作。
暗暗做了个深呼吸,强压住月匈腔里那颗狂跳的心,他迈着稳健的步子朝女人走去。
应该带一束花的。
在走到离女人还有3张桌子的距离时,他这样想。
不过算了,那玩意儿根本不符合他的风格。再说,与其送她由别人包装束扎的,不如以后亲手为她种植。
思及此,他不由轻笑,愉悦的,甜蜜的,幸福的,眼前已出现与女人一起栽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