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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如果他们觉得这个人还不错,就会去跟史蒂夫说,‘拜托,你不太可能再招到像他一样优秀的员工了,你得去向他道歉。’史蒂夫真的会去道歉,当然他的脾气依然异常火爆。”
“这个团队经历了炼狱般的考验,却依然团结在一起,”盖茨继续说道,所用的时态从过去式变成了现在式,“我的意思是,团队的每个成员都有真才实学,没有一个人在那里混日子,团队没有薄弱环节,也没有替补队员或是潜在人选,每个人都是不可替代的,只有这样一个团队。”
史蒂夫所召集的团队足够强大,能够抵挡住史蒂夫的火爆脾气,也足够独立自主,能够弥补史蒂夫的弱点。他们想出了一套对付他的策略。“仿佛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敌人。”鲁宾斯坦说道。团队成员会定期开会讨论如何让史蒂夫批准他们心目中的最佳方案,想办法绕过史蒂夫那些不成熟、欠考虑,或带有偏见的想法,并试图预测史蒂夫的下一步行动。团队成员觉得史蒂夫对于他们背着他偷偷开会的事完全知情。“他觉得我们的决策是靠谱儿的,”特凡尼安说道,“即使有摩擦或问题出现。我们有几次遇到了大难题,但他知道我们是值得信任的,会做出正确的决策。”
我一直在观察史蒂夫,观察他如何不紧不慢地制定战略、如何让那支稳定高效的团队实施那些战略。开始我抱着怀疑的态度,因为从他以前的经历来看,作为经理人并不成功。有一次,我问他是不是很享受创建公司的过程,因为他目前正在第三次创建公司。“不享受。”他答道,仿佛我是个白痴。既然他并不享受创建公司的过程,却还坚持那么做,就一定有别的原因。“对我来说,创建公司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打造产品,创建公司只不过是手段,只有建起一家强大的公司,招揽优秀的人才,营造合适的企业文化,才有可能打造出伟大的产品。”
“公司是人类最神奇的发明之一,公司的架构非常强大。但即便如此,我创建公司的目的只是为了产品,而不是为了钱,我想和真正有意思、有智慧、有创造力的人才共同合作打造产品。创建公司不仅仅是为了打造一个产品,公司是才华的汇聚,是能力的体现,是文化的浸染,是观点的碰撞,是大家共同合作源源不断地打造出一个又一个伟大的产品。”才华的汇聚,能力的体现,文化的浸染,观点的碰撞,史蒂夫正在打造的苹果公司将拥有以上所有特点,苹果的产品同样如此。
第58章 也许他们已经疯了(5)()
史蒂夫知道自己必须在1998年推出苹果的第一个新产品。佩罗和佳能投资了后只能一年一年地等下去,他不能让苹果的投资者也无穷无尽地等下去。但苹果手上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软件应用,史蒂夫也不打算推出阿梅里奥试图打造的那些硬件。他需要全新的产品,必须打上他的烙印,以告知全世界苹果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创新和激情在个人电脑产业已经消失很久了,个人电脑已经沦为“盒子”产业,史蒂夫需要的显然不是另一个盒子。
在离苹果总部几个街区的地方,史蒂夫找到了答案。让弗雷德安德森颇为欣赏的乔纳森艾维正在那里埋头苦干。
艾维是苹果的设计负责人,但他还不是史蒂夫核心团队的成员。史蒂夫1997年重回苹果时,艾维刚满30岁,他性格谦逊、工作主动,1992年成为苹果的兼职设计师,当时他还住在伦敦,为tangerine咨询公司工作。他的父亲是位银匠,在伦敦郊区清福德的一所大学任教。艾维从小就对工业设计很感兴趣,后来去了位于纽卡斯尔的诺桑比亚大学(northumbriauy)求学。在大学里,他非常崇拜德国设计师迪特拉姆斯(dieterrams)。这位传奇人物曾担任德国小家电生产商布劳恩公司(braun)的首席设计师,他是“可持续设计”理念的先驱之一,反对计划报废(为增加销量,故意制造不耐用商品,使其很快损坏或过时)的做法。拉姆斯现在依然在为丹麦vitseo创意家具公司设计家具,他提出了“设计10原则”,按照他的观点,优秀的设计必须符合以下10条原则:
1。创新
2。实用
3。美学价值
4。易于理解
5。不突兀
6。诚实
7。历久弥新
8。注重细节
9。保护环境
10。大道至简
阿梅里奥担任ceo时,我曾去设计实验室拜访过艾维,史蒂夫回来后,实验室被搬到了苹果总部的主办公区,外人是无法进入的,其绝密程度就如同“曼哈顿计划”的实施地洛斯阿拉莫斯(losalamos)。但在阿梅里奥担任掌门期间,星期五下午是可以去拜访的。那天下午,只有艾维还没下班,实验室里堆满了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做的电脑模型,模型是他和他的团队设计的,大多是看似非常普通的各个型号的麦金塔。艾维的目标是在不影响美观和功能的情况下节约成本,而不是打造一台全新的机器。只有两个模型比较特殊。
一个是emate,也就是专为小学生设计的on掌上电脑的改良版。emate的曲线造型看上去很像贝壳,但吸引人的是塑料外壳的颜色,看上去机器内部似乎有一盏灯,照亮了半透明、暗绿色的外壳。
他给我看的另一个模型是一款纪念版麦金塔,苹果本来想在公司成立20周年时推出这款电脑,但推出时间延后了。纪念版麦金塔是艾维的骄傲,其设计颠覆了传统思维。艾维和他的团队为机器设计了一个长方形、稍带曲线的外壳,长方形的上半部分是彩色液晶显示器,下半部分是垂直放置的光盘驱动器,左右两边配备了定制的博士立体声扬声器。机器融合了当时最先进的技术,包括有线电视和调频调谐技术,能够让电脑充当电视和收音机。艾维还设计了一个贝壳造型的外接模块,用于放置电源、低音炮和高保真音频放大器,如此一来,电脑的音效可以达到高性能立体音响系统的效果,但却不会产生机器过热或过于庞大的问题。这台电脑的外形设计完全可以去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的雕塑馆进行展示(该博物馆的工业设计区的确展出了一台纪念版麦金塔)。
史蒂夫第一次去设计实验室时,艾维内心焦虑不安。“在我们第一次见面前,他已经在考虑重新启用哈特姆特艾斯林格(hartmutesslinger,青蛙设计公司创始人,第一代麦金塔的设计者),”艾维说道,“我本来以为他来实验室肯定是要开除我,因为我们之前设计的产品都不怎么样。”史蒂夫对实验室的产品和模型并不感兴趣,却对艾维印象深刻。艾维的话不多,但在用英国口音介绍自己的设计时,却十分投入忘我。艾维能够用清晰的语言解释复杂的想法,与史蒂夫一样,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史蒂夫对此印象深刻。“艾维就像个小天使,”史蒂夫在1997年年末告诉我,“我第一眼看到他时就很喜欢他,阿梅里奥绝对浪费了他的才华。”
艾维同样对史蒂夫印象深刻。几千位对阿梅里奥绝望的苹果员工正在硅谷到处投简历,艾维也在寻找合适的机会。但他很快发现史蒂夫和阿梅里奥截然不同。“阿梅里奥觉得自己的作用就是为公司寻求转机,”艾维回忆道,“转机的主要表现就是不再亏损,不花钱就不会再亏钱。但史蒂夫的关注点与阿梅里奥完全不同,从我第一次见他到他去世,他的关注点从未改变:产品。我们坚信,如果能打造出好的产品,用户一定会喜欢,如果他们喜欢,他们一定会掏钱买,我们就能赚钱。”史蒂夫的逻辑就是那么简单。艾维决定留在苹果,这一决定造就了史蒂夫职业生涯中成果最为丰硕的一次合作,甚至超过了最初与沃兹的合作。
史蒂夫把艾维的两个项目都枪毙了。emate与其他牛顿产品一同销声匿迹(除了几项关键专利),纪念版麦金塔卖出了12000台后也退市了。这两个产品不符合史蒂夫的四象限战略。他还告诉我,“我不喜欢电视,苹果以后永远不会再做电视。”艾维领教了史蒂夫冷酷无情的决策过程。艾维和阿瓦、鲁宾斯坦、弗雷德、蒂姆一样,逐渐意识到只有跟着史蒂夫,苹果才会有未来,但与史蒂夫共事的道路注定充满坎坷。
史蒂夫对实验室的一样东西很感兴趣:emate塑料外壳的半透明材质。这一材质最终被用在了imac上,也就是史蒂夫重回苹果后推出的第一个产品。
从技术上看,imac并没有很大的突破。但跟史蒂夫合作后,艾维设计的个人电脑第一次拥有了人情味。imac的材质与emate相同,透过其“邦迪蓝”(以澳大利亚悉尼的邦迪海滩命名的颜色)半透明塑料外壳,用户能看到电脑的内部构造,布满芯片和电线的电路板看上去就像一座城市的三维地图。电脑的主机和显示器都装在了同一个球状的机箱里,背面有一个圆形的凹陷处,可以作为把手,也可以方便地打开进行维修和改装。史蒂夫很喜欢把手的设计,因为这是在向第一代麦金塔致敬。imac总重38磅(约17公斤),用户不太可能把它当成笔记本随意搬动。但机器的把手、外形和半透明的蓝色外壳却让imac看上去很有吸引力。这正是史蒂夫需要的产品,能够把苹果电脑和戴尔、康柏、惠普和ibm生产的“盒子”区分开来。
史蒂夫还做了两个决定,一个与技术有关,另一个与市场有关,这两个决定也让imac从一大堆灰不溜丢的盒子中脱颖而出。史蒂夫和鲁宾斯坦决定为imac配置光盘驱动器而不是软盘驱动器,当时绝大部分人还是习惯把数据存在软盘里,用户可以购买外接的软盘驱动器。光盘正在迅速取代磁带成为唱片的主要载体,史蒂夫认为将来越来越多的软件也将基于光盘,在未来一到两年内,可刻录的光盘驱动器将完全取代软盘驱动器。史蒂夫打赌,用户愿意接受一时的不便,以迎接更先进的技术,改变他们储存信息的方式。这一次,他赌对了。
史蒂夫的另一个决定是在mac前加了一个字母i。imac有电话线或以太网线的插口,配备了内置的电话调制解调器,可以轻松联网,而其他电脑生产商仅仅把调制解调器作为外接的附加功能。史蒂夫已经预见到,未来的个人电脑发展离不开互联网,“联网”的mac无疑代表了未来个人电脑的发展方向。字母i的含义不仅如此,还代表了个人化,预示着这台电脑是“我的”,甚至能通过电脑传达出“我”是谁。这样的想法大胆、新鲜而又与众不同,似乎imac正是那些“非同凡想”的用户梦寐以求的电脑。
第59章 也许他们已经疯了(6)()
很多电脑产业的评论员对imac不屑一顾,因为与竞争对手相比,imac在速度和功能上并没有优势,毕竟在过去的10年里,速度和功能是个人电脑脱颖而出的唯一途径。评论员也不喜欢imac的造型,他们觉得这台蓝色的圆胖机器更像是玩具而不是电脑。但他们都错了。imac离经叛道的造型正传递出史蒂夫希望传递的信号,通过这个产品,苹果再一次巩固了“个人”电脑公司的定位。imac不断提醒人们,个人电脑是给“个人”使用的工具,应该突出强化个性。
这就是为什么imac大获成功,在问世后的12个月里,卖出了200万台,成为苹果公司多年来第一个大卖的产品。
imac的成功对史蒂夫的计划至关重要。回苹果时,他坚信与众不同的设计是苹果复苏的关键所在,imac证明了他的想法是正确的。“我们在打造imac时,”他后来告诉我,“来自硬件部门的阻力很大,很多人觉得imac已经不是麦金塔系列了,注定会失败。不过看到imac大卖的时候,很多人改变了想法,‘好吧,也许设计真的挺重要的’,他们又一次感受到了成功的快乐。”在imac推出前,很多人都觉得苹果行将就木,史蒂夫和艾维设计的imac帮助苹果迈出了复苏的第一步,也给苹果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在史蒂夫被逐出苹果前,他最大的失败在于无法持续推出麦金塔或appleii的改良版本。但这一次不同,imac问世仅仅一年后,公司又推出了新版本,有5种不同的颜色。新版本采用了吸入式光驱,而不是第一代所用的抽屉式光驱。五彩缤纷的颜色契合了苹果一贯的营销战略,在用户心目中,苹果代表了创意与未来。
但史蒂夫没有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一个产品上,这也是他在被逐出苹果前所犯的错误。他要确保蓝图上的其他三类产品齐头并进。专业级台式机,也就是所谓的塔式台式机,配备的芯片速度更快,存储空间更大,图形显示效果更好,有更多的插槽,可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