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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德缥缈录-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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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面趋于平静,远方一片虚无,让人看不见尽头。

    但奇怪的是这个光明之至的地方也有昼夜交替。光明在绽放许久之后像是花瓣凋零,不在那么刺眼,就像太阳东升西落,到了日暮西沉的时间。

    云天眼看着光芒缓缓敛去,却感觉到了事情的不对劲。这里的夜晚的确将要来临,但来的绝对不是今夜,时间在缓缓倒回!人对时间最基本的理解就是太阳东升西落,光线会逐渐暗淡,但夜幕怎会瞬间就完全吞噬光明呢?

    这太不合常理了,未知往往就代表了恐惧,而大多数人类面对恐惧的办法就是逃跑,只有少数人会选择面对,云天可能以后会有勇气面对,现在他说是手无缚鸡之力也不为过,所以他决定逃跑。

    他清楚的记得自己是在铁匠铺凝聚气旋,自己读着那些奥妙的文字,然后莫名其妙到了这个鬼地方,那问题就明确了,显然这是在梦中。只要梦醒不就能离开这个鬼地方了?云天做了一个最俗气的举动——咬手指。

    但梦境也是分层次的,能清楚的知晓自己在梦中,那么最初始的疼痛等级显然是不能帮助自己脱离梦境的。在咬手指无果之后,云天面色惨白,显然意识到了这点。所以他决定跑,哪怕是累死,也要跑出这黑暗。

    云天边跑边看,还竖起了耳朵,希望能听到那天在森林中解救他意识的声音。然而无论他怎样迫切,他都没听到别的声音。天穹纯黑,地面的光明也逐渐被黑暗融合,化成了混沌的夜色,紧追在云天身后。

    “救命啊!我再也不初识了!”

    云天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恐惧,但他清楚的知道,那纯净无比的光明被融合后都变成了夜的漆黑,自己又何德何能,与黑暗做斗争呢?他可不想变成冰冷的夜色。

    “你在跑什么?”云天不知道跑了多久,终于听到人的声音,但是自己根本没空理他,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数落,对他的不识时务痛心疾首。

    “不跑等死么?你这条傻狗,快离我远些,别耽误我跑路。”

    云天有个很不好的习惯,就是在焦急的时候会脏话连篇,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有这个癖好,他想可能是失忆之前的习惯,就懒得改了。

    “你!?”

    云天越往前跑,就越感觉希望的曙光离自己越近,那个生机全无的世界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自己远远甩到了身后,眼前是一座巨大的教堂,不少人全副武装,展示恐怖的境界与气息就是火力全开的贝莎都望尘莫及,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里越看越像现实的世界。

    多数人都把惊诧的眼神投给云天,甚至有人惊叫出声,对云天出现在这里似乎不能理解。所有这些目光都汇集在他身上,看得他很不舒服。

    “到底怎么了?你们都看我做什么?”

    “为什么不能看你呢?你出现在这里,我都要怀疑这个世界了。”

    两个声音一问一答,错落有致,听到回答,云天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些人如此惊讶了。

    两道声音一模一样,丝毫没有偏差,但云天显然不会自问自答,他只是失忆,又不是疯了。

    于是他回头,看见另一个自己饶有趣味的打量他,这算什么?幻觉?云天根本不知道自己初识的世界是怎么回事,事情似乎越来越超出他的想象了,血气在上涌,两眼一黑,竟昏死过去。

    他意识弥留之际看到的最后一眼,是一个女人,她面若冰霜,根本不像平常那样。

第15章 平常又不平常的一天() 
贝尔玛尔迎来了秋收的季节。

    很多生活在公国的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国度为什么叫那个名字呢?云天同样很好奇,不过他的好奇很快就到了解答:贝尔玛尔是精灵语,译为“善良人的国度”。其原本所在的位置原是阿拉德大陆的中央沙漠,与德洛斯帝国西北部的灰地沙漠相连,后来大魔法师玛尔用魔法将这里变为绿洲。

    贝尔玛尔公国三面环海,东起法罗湾,向西经过斯特鲁山脉,直至与虚祖接壤;东南边以阿法利亚山为分割点,旁边是暗精灵王国,实在是阿拉德大陆上的“黄金枢纽”。

    赫顿玛尔是玛尔公国的首都,据传是当年玛尔设置魔法阵的主要地区之一。作为崇尚魔法的自由之都,赫顿玛尔里有着许多早期留下的魔法装置,世界各国的冒险家、行脚商人、学者等都可以自由出入这里,互相交流。这座城市的大多数建筑物都采用了玛尔最喜欢的白色,搭配着众多的纱幔和流苏,潇洒飘逸,风姿卓绝。

    赫顿玛尔最出名的建筑不是皇宫,而是雷米迪亚大教堂。教堂全称是“雷米迪亚?巴矢里卡”,虽然奥兹玛早已败退,但血之诅咒却依然为祸人间。这里是圣职者的“圣坛”,平常圣职者们分本在大陆各地,只有确定某个地区出现伪装者,他们就会陆续回到教堂,听从马杰洛大主教的圣谕。

    阿拉德历970年,第五使徒“无形”之希洛克被转移到悲鸣洞穴,阿拉德大陆开始发生异变现象,直到阿拉德历985年四剑圣消灭希洛克,人们才叹了一口气。但通过此次事件,圣职者教团却一直警惕,混沌之奥兹玛会不会转移回阿拉德大陆呢?

    没有人敢肯定。但艾尔文防线出现伪装者引起了教团的高度重视,这是不是某种预兆呢?

    阿拉德历990年的秋天,十月十一。

    贝尔玛尔,雷米迪亚大教堂内,有人庄严起誓。

    “圣者在上,我,泰达贝欧纳以自己的姓氏在此立誓,今生我都将站在与伪装者作战的最前线,我将用生命与鲜血捍卫教团的荣耀,用信念和行动守护世人,决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伪装者!”

    声音隆重且有力。

    年轻的圣职者宣誓完毕,从低头半跪的姿态站了起来,整理了散落肩头的棕色长发,在马杰洛的注视下戴上了巨大的灰护腕。他是以消灭“血之诅咒”病患者为座右铭的圣职者,善长利用拳头进行变化莫测的快速攻击,右臂纹着青色的“十字之徽”在教团里是实力的象征,代表着他跨过了第一道门槛。

    泰达贝欧纳已经不是普通的圣职者,天赋使然让他毅然放弃了圣光之力的修炼,转而加强体魄与格斗技巧的锻炼,运用着拳击手们最常用的战法。

    人们都主动和他保持着距离,一是来源于他的姓氏,泰达贝欧纳是“五圣者”之一沃夫甘贝欧纳的子孙,这个姓氏代表着荣耀,几百年来这个家族不知道为教团提供了多少新鲜血液。二是言语行动粗鲁而不合群,泰达贝欧纳有着他自己的骄傲,面对伪装者时他毫无心慈手软,哪怕血之诅咒的寄主是妇孺老人,传言他还亲手诛灭掉感染血之诅咒的亲叔叔。教团的年轻人敬他怕他,孤立他,但没有一个人看不起他。

    因为他是武道第二阶的蓝拳圣使。

    泰达贝欧纳并没有听从完全听从马杰洛大主教的意见,他没有去找与自己同为“五圣者”后代的歌兰蒂斯格拉西亚,虽然歌兰蒂斯是个优秀的圣职者,在“神启录”上处于第一位,排在第五位的自己并不认为比她差。那么这件事他有能力自己做好,泰达贝欧纳没有从雷米迪亚教堂带走一位圣职者,只带了消灭数以百计伪装者的巨兵。

    艾尔文防线东南方面就是堪纳克山,那是一片永久冻土,班图人世代栖居在此。那里没有季节的划分,常年都刮着风雪,硬要划分季节,只能通过雪的大小来判断。

    堪纳克山边缘毗邻亡者峡谷,传言那里是死神的居住地,也是贝尔玛尔公国最大的一处盆地。从堪纳克山刮来的冷风受经亡者峡谷地势所挡,到艾尔文防线已经弱了许多,极冷之意沿途逐渐化成了萧瑟的秋风,吹醒了初识的云天。

    云天打了个寒颤,从梦中惊醒,环顾四周发现是熟悉的铁匠铺后,长舒了一口气。

    裹在身上的被子被他踢掉了,半截被子搭在床上,另一半在地上。余温已消,被子不知道掉了多久,云天紧忙把被子拽回来裹在身上,才重新感到温暖。外面已是五更天了,天还未亮,不过他实在是不敢睡了。

    惊魂未定的云天不知道,他已经顺利的凝聚了气旋,识海也在头脑缓缓成型,这代变着他正式踏上了修行念气的道路,不过他的记忆却丝毫没有恢复的迹象,就连昨晚的梦都隐约记不清了。云天决定暂时不理睬自己丢失的记忆了,他怕记忆没找回,小命也因此丢掉了。

    不过他经过这几天的经历来看,有一点可以确定:他绝对不是普通的人。他是实力与身份双重上的不简单,没有人可以一夜聚气旋,凝识海。更没有人在梦里能看见那些直指世界本源的东西。

    云天现在很喜悦。是的,他已经不是普通的人了,他不会被一只哥布林弄得束手无策了。现在他吸一口气,天地元气会进入丹田之内的气旋运行一周,再由气旋流转到周身每一个角落,最后从口鼻中吐出。

    这就是养气初学摘要中所讲述的小周天和大周天,从此天地元气源源不断的洗刷他的身体,用茫茫自然之力增强他的力量。

    虽然一夜聚气凝识是了不起的事,这种人物在历史中也是赫赫有名的英雄,但那些人在云天这个年纪已经建功立业,功参造化。哪像云天这一般,气旋之中只有可怜的一股念气,微弱的游荡在气旋中,随时有消失的可能。

    林纳斯铁匠铺里的人依然处在沉睡中,林纳斯鼾声如雷,隔着两个房间都能清楚的听到有序的抑扬顿挫。赛丽亚并没有留在这里,铁匠铺客房不多,想来一个小姑娘也不好意思跟两个大男人住在一块,昨晚她说早上回来做早餐,云天摸了摸空瘪瘪的肚子,十分期待。

    旭日东升,红日慢悠悠地悬挂在东方的天际,吹散了晨间化不开的浓雾,云天才能看见铁匠铺周围烟囱冒出的袅袅炊烟。

    云天喝完一碗粥,拿纸巾擦了擦嘴,给林纳斯递上了一颗香烟。林纳斯是个不折不扣的老烟枪,一天起码十支以上。洛兰森林没有被哥布林占据的时候,村民常常在森林深处种满烟草,夏烟秋收,现在这个季节正是收货烟草的好时间,经过烤至流传到市面,“头烟”对那些烟民无疑是最值得享受的事物。

    烟草在艾尔文防线还算值钱的货物,林纳斯作为艾尔文防线的知名铁匠,收入自然不菲,偶尔还是享受得起秋季收获的第一批烟草,但近年来烟草的产量着实不容乐观,价格也随之水涨船高,那些热爱吸烟的有钱人早早交付了大笔订金,今年林纳斯竟然没有买到一页新烟。

    林纳斯突然很怀念自己刚来艾尔文防线的日子,那时候他还是个知名的剑士,根本不屑做打铁的生意。当然那时候他囊中还挺羞涩,根本买不起上好的香烟,于是他用了三个金币换取到了种植烟草的方法,自己尝试着打造了所需的工具,那些工具至今还在杂物间的某个角落。

    以前的冬至是他最忙活的日子,那一日是下种育苗最好的最好时机,锄挖耙平后,铺上一层焦灰,随后用肥料匀泼,再将烟种洒在灰土上,大约半个月,种子萌发,到二月前后,栽种前再泼一次,嫩绿的秧苗才会破开大地。不同的地方种出的烟叶的味道也不一样。只有新开垦的荒地,才可连种一次,那段和朋友忙活却充实的日子实在是人生一大快事。

    “大叔,你为什么后来不接着种了呢?是因为哥布林的捣乱么?”云天自知寄人篱下,利落的收拾起碗筷。

    林纳斯无奈的一笑。哥布林么?当然不是,那种怪物自己一抬手就能灭杀一片,哪里会担心它们来捣乱呢?种植烟草的那个法子是他的朋友想出来的,如今斯人已逝,自己做那些还有什么意义呢?

    “对啊。”林纳斯板起脸,做着不符合他年龄的动作,像被抢玩具的小孩子一般咬牙切齿地说:“那些讨厌鬼破坏了我好几处精心挑选的种植地,我岁数大了,也懒得去重新垦地了。”

    林纳斯并没有把真相告诉云天,每个人心里都有伤疤,不是谁都能再次无视淋漓的鲜血,也不是有每个人有直面的勇气。

    云天收拾好碗筷,感觉有些口渴,想也没想就拿起桌子上的水杯喝了一大口。林纳斯歪着头看他,一脸的不可思议。很快云天的脸就变成了猪肝色,回味上来的味道并不是无色无味的水,他被呛得鼻涕眼泪都流了下来。

    “大,大叔,这怎么是酒啊?”

    林纳斯看着云天滑稽的模样,很没有形象的捧腹大笑,他用手扬了扬水杯,爽朗的说道:“可怜的康斯坦丁,你连酒和水这么简单的东西都分不清?你不会没喝过酒吧?”

    云天喝了好大一瓢清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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