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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纳斯完全不顾嘴里嘀咕着“马上要吃午饭了”的云天,一脚把他踢了出去,大喊:“没找到戒指,就不用回来吃午饭了。”
走到半路,就碰上了这一档子事。
为了尽早回去吃饭,云天诚恳的说道:“圣骑士大人,求你了,我只是顺道路过此地,我只是要去森林中寻找一枚戒指,然后回去吃午饭。我叫康斯坦丁,是刚来不久的冒险家,我暂住在铁匠铺,我有一个朋友叫赛丽亚,大人要是不相信的话尽管去问,现在我真的赶时间。”
说完他头也不回的走了,欧贝斯没有阻拦,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朱唇微动,呢喃道:“云天?奇怪的名字”
可欧贝斯真的会就这样放过这个来路不明的冒险家么?为了保险起见,她右手做兰花状,金色的圣光聚集在她食指上,轻轻一点,那道圣光就附着在了他的衣衫上
秋天一直是哥布林活跃的季节,这帮墨绿而又矮小丑陋的怪物大多群居,喜爱不劳而获,而在人类丰收的季节出手袭击村落,是他们一贯的风俗。就林纳斯大叔说,在五年以前,哥布林还是胆小唬人不成拔腿就跑的怪物,捣乱也是极轻只是让人略感烦躁,远没有现在这般成灾成祸,甚至伤人见血,成群结队的袭击艾尔文防线。
秋风已经刮起,但是艾尔文的草地并未泛黄,风中也没有枯燥之意,连绵的草地像是一张墨绿的绸缎,让人舒服的想躺上去。
云天站在一棵树上,脚底沾着微湿的树叶踩上枝干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整个人摇摇欲坠,用了很长时间保持平衡,费了不小的力气才攀爬上去。
如果还是前几天,他会没学会吞息存气于丹田的法子,怕是只能对着拔地而起的黑杨仰头长叹。
直到现在,他还为爬上这颗树而沾沾自喜,今时不同于往日的在于他体内丹田气旋中悬浮的三股浩然气,每当他神思意动之际身体经脉中都会有细微地气流随着血液流淌而过,大幅度地提高身体各项机能。
他闭眼,深嗅一下微湿夹杂着青草香味的空气,瞬间驱走了心头那抹得意,也驱走了刚刚发生的那一幕,迫使自己进入冒险的兴奋紧张状态。
就在他处于一种特殊的凝神状态时,放缓的思绪突然被一阵嘈杂之音打断。
马蹄滚滚,烟尘四起。
有几匹马奔腾并驱,为首的那匹长嘶一声从距他不远处开始冲锋,其余的几匹马训练有素,紧紧跟随,纵步间无懈可击,方寸间可攻可守,像是身先士卒纵横百战的将军领阵出击。
马背上的人们开始挽弓,隔着百步骑射,为首的人箭无虚发,每次从身后箭壶取出尾翎闪着幽绿的铁箭,都会有一阵惨叫声响起。
这是一场狩猎,猎物就是为非作歹的哥布林,云天一眼就看出是德洛斯军队的士兵。
云天没上过战场,记忆中也没有关于德洛斯的片段,他对阿拉德大陆的认知大多来于与赛丽亚的交谈,其余的则是赛丽亚游历大陆所著的游记。那是一本全篇用娟秀小字仔细描绘阿拉德风土人情的游记,每篇还附带一副彩色插图,日期天气写在开篇最上方,每一篇的结束,连心路历程都有标注。
当时云天还惊讶赛丽亚的事无巨细,但他不知道自己从赛丽亚书桌上随便抽出的这一本书对赛丽亚意味着什么,这哪里是游记,分明是女孩子家心中最私密的日记。
要是当时这一幕被赛丽亚抓到现行,怕是要好好地尝一番苦头。
德洛斯帝国军队装束大多由三种颜色装饰,分别是蓝、红、黑,对应的是骑士团、海军、精锐部队。精锐部队铠甲以黑色为主,盔甲上的头缨与手套则是不同于漆黑的深灰,面目隐蔽在黑铜打造的轻盔下,左肩肩甲覆盖大半个手臂,上面刻着象征荣耀的紫荆花。值得一提的是,他们胸前的勋章都刻着一头凶神恶煞的黑狼。
帝国精锐部队中的精英——铁狼骑士团。他们大多出身贵族,行兵列阵皆有考究,德洛斯帝国最危险、最艰巨的任务都是由他们完成。北据班图,西征公国,马蹄所踏之处,敌人只能如待宰的羔羊,根本无法挣扎。
今天在这里他们竟然在猎杀哥布林?还不是位于本国境内的?虽说云天很乐意让他们给自己清除障碍,不过这也太奇怪了。
德洛斯的狼子野心路人皆知,此时的贝尔玛尔公国在他们的入侵下处于半沦陷状态。但艾尔文防线与帝国边境不远,自有重兵把守,云天可不相信他们会分军处理暂时还是属于公国的内务,他们不为这些麻烦事暗中添油加醋就让公国的议员们烧高香了。
云天在他们身上并没有感受到天地元气的波动,也说明他们还处于“未识者”的普通人,当然这里的普通是相对而言,否则就是给云天几个胆子,也不敢跟上去一探究竟。
云天不知道,自己的好奇心驱使会让他陷入了另一段漩涡中,也就是这样,往后的十年里,他都和德洛斯帝国处于一种特殊的状态,也与圣职者教团处于一种特殊的状态。
而在他最后一次踏入雷米迪亚大教堂说的第一句话就是:
“我清楚的记得,那是阿拉德历990年的十月二十三,我在艾尔文防线认识了教团的第一个朋友,她叫欧贝斯罗什巴赫。”
第24章 有阴谋()
帷塔伦是德洛斯帝国首都,又称黄金都市。位于富饶且军事化管理严苛的帝国南部,原是佩鲁斯帝国的旧都。
德洛斯帝国幅员辽阔,地形丰富,既有广阔肥沃的平原,又有寒冷干旱的沙漠;既有连绵起伏的冰川雪山,也有零散分布的森林和岛屿。整个德洛斯帝国可以分为四个具有不同特征的区域:西北部的雪山区域、东北部的黑色区域、中部的法罗湾区域、南部的发达平原区域。
自从阿拉德历655年德洛斯成立以来,就以法罗湾为界,划分南北。
帝国既分南北,南北自然就有差距。
差距往往以贫富来区分。
贵族大多居于南方,其建筑的材质,多以结实的灰色、褐色石料为主,带来厚重、坚实的视觉体验。就拿最著名的帝国王宫来说,随处可见用色彩斑斓的玻璃、循环往复的线性铁艺、设计考究的特制柱子。刀剑一般高耸直插云霄的尖顶建筑,就彰显了德洛斯尚武的特点,以及可能带有一丝侵略性的种族特征。主体稍显简单严肃,从排列整齐对称的窗户、门口,可见南德洛斯对于秩序、规矩的讲究程度。
帝国王宫坐落于现德洛斯帝国的首都帷塔伦内城。最早修建于阿拉德历54年,曾经是法尔梅利亚王朝治下佩鲁斯帝国的皇室宫殿。阿拉德历652年,坎特温之战后,彭德伦二世被迫将皇位禅让给了赫仑巴登。三年后,赫仑巴登将原德洛斯的都城迁至帷塔伦后称帝,德洛斯帝国正式诞生。帝国王宫也因此改名为“赫仑帝宫”。
自702年至966年间,赫仑帝宫经历过数次改名、修建、重建。直至966年,里昂哈因里希三世称帝后,这座宫殿才正式命名为“帝国王宫”。
不同于南部的贵族建筑,北部多是帝国平民自建的建筑。比起运输困难、雕刻复杂、耗时费力的大型石料,他们一般都选用木材、砖块来作为主要的建筑材料,因此平民建筑大多比较低矮,只有一至三层左右。在德洛斯整体氛围影响下,北部的建筑风格并不完全与南部相异,也是能稍稍看到装饰的。
它们屋顶会呈山形,但远没有贵族建筑那么陡峭冷峻。屋顶边缘有排列整齐的木制装饰雕刻、花边轮廓等。墙面可能呈现出水平、垂直、对角线的线性装饰等,屋前院后会种植一些果树,比起南部的冰冷与华美,北部显得人与人更亲近自然些。
无论南北,德洛斯人心中最神圣的地方就是帷塔伦。
阿拉德历990年,十月二十,帷塔伦,勃兰特公爵府邸。
勃兰特公爵府邸内让无数达官显贵赞不绝口的,就是古朴的大型游廊,以及美丽的私人后花园。在大型游廊间行走时,阳光通过大面积的落地彩色玻璃,投射在建筑物内部大理石地面上,使得室内光线明亮,镜面般的地面时常能看到五彩绚烂的光斑。穿过游廊,是一座开满了蔷薇科植物、带有着雕塑喷泉的美丽花园。那是贵族女子们下午茶的圣地,也是谈论隐秘事情的好去处。
“父亲,任务都派下去了。”
灰衣青年熟练的穿越长廊,来到花园,看着欣赏假山的勃兰特公爵,毕恭毕敬的行礼。他穿着剪裁修身的灰色西服,西服上面戴着绣金线的领结,左胸挂着镶嵌珠宝的胸针,西服胸袋里还别着精致的手帕。这是标准的贵族服饰,贵族男性们用这些来尽可能地凸显自己修长挺拔的身形。
“你这次做的不错,没有辜负这么多年我对你的栽培。”勃兰特想着自己儿子做的事,满意的点了点头。
“说说吧,你是怎么想到艾利克斯的。”
“是,父亲。艾利克斯虽然是铁狼骑士团的千夫长,名义上是属于陛下的人,但是他一直对陛下的安排不满意,他一直不服巴恩和海德,认为自己立下的功劳不比他们差,尤其是巴恩那个毛头小子。从夏特利回来之后,他就暗中归顺了父亲,如今艾尔文防线发现了伪装者,皇帝陛下自然要派遣军队,巴恩陛下是万万不会派去的,他好像一直负责比尔马克那边的实验,而海德则因为他父亲的缘故,断然不会听我们的指挥,那边要有高层坐镇,就只能从艾利克斯他们几个千夫长里面挑选。其余的那几个千夫长有些怕死,不愿和伪装者扯上关系,所以我以父亲的名义授意艾利克斯,以能让他修行为报酬去艾尔文防线。”
勃兰特公爵默默的点了点头。
“不错,我儿今年刚满二十五岁,对局势的审度却完全不输于官场上的一些老家伙,可比你那几个不成器的弟弟强多了。”
“都是父亲教的好。”
“对了,父亲。”纳比立环视四周,快走了两步,将身子贴了上去,小声道:“听说皇帝陛下也派紫雾团内的高手去了,父亲仅派普通人,怕是”
纳比立是勃兰特公爵的大儿子,也是勃兰特四个子嗣中最懂人情世故的一个,但他知道,公爵世袭罔替的位子还轮不到自己,在外人看来父亲一直偏爱自己,实则不然,父亲最喜欢是四弟艾伦,那个跟在父亲屁身后,一直嚷着贵族礼法的幼弟。
知子莫若父,勃兰特公爵哪里不知道自己的大儿子想说什么,冷哼了一声:“你怎么还是这个老样子,不该关心的事总想插上一手,你以为皇帝陛下不清楚我们这些老家伙的一举一动么?”
“可是”纳比立还想说什么,看见那张冷漠的脸,就知道自己又惹父亲生气了。
“下去吧。”勃兰特公爵挥了挥手,示意纳比立退下。
纳比立满腹委屈的走了,勃兰特看着儿子的背影,用谁也听不清的细语呢喃道:“秘境对我们勃兰特家又有什么用呢?,至宝再好,也要有命去享受。”
阿拉德历990年,十一月二十三,艾尔文防线。
云天屏息躲在树上,将帝国军队狩猎一幕尽收眼底。他看了许久,差点忘了自己是来找赛丽亚戒指的,空腹感也提醒他自己没吃午饭,于是他打算缓缓退去。
他轻手轻脚,用念气包裹住了全身,省得发出声响,被他们发现。不寻常的事一定有不寻常的道理,虽然有把握躲过甚至折断箭矢,但是他可抵挡不住军队铺天盖地的追杀。就在他马上脱离险境的时候,不远处的低语让他停下了脚步。
“艾利克斯大人,这上好的弓箭怎么用来处理如此卑劣的生物,如果放在边境对上那些雪山里的蛮子,不是。”
“愚蠢,汉斯,你怎么说也是跟我在北方雪山一起和北蛮子打过几场硬仗的人,我们骑士团从夏特利打到北蛮子圣地阿姆罗斯的时候,可曾佩戴这种杀伤力的弓箭?”不待下属说完,艾利克斯粗暴地打断:“要是我们团里用箭的好手每一个人都拿着这张紫檀弓,再配上几百只特制的毒箭,现在哪还有什么北蛮子敢在边境作乱?早早就被灭族了。”
“那,这是”
名为汉斯的下属拿着手中的弓箭,欲言又止,心事重重,想来是为那些战死边境的兄弟感到不忿。
“愚蠢,难道你还不知道自己没有升到百夫长的原因么!”艾利克斯看着跟随自己多年的手下还是一副不开窍的样子,满脸怒容,训斥的声音也不由自主地提高。
汉斯看着满腔怒火的艾利克斯,心里苦着一张脸,面上不好发作,暗自嘀咕:还不是因为我的资质太差了,天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