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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朋友的嘴里,我知道了这样一则故事:说从前有一家人,门前长了一颗树,这棵树年高德劭、枝叶繁茂,十分喜爱这家人的一个小孩。这小孩饿了,他就让他摘果实;小孩渴了,他就叫他嚼叶子。夏天,他给小孩遮凉;冬天,他给小孩挡雪。等小孩长大的时候,他又让他把枝叶割下来,编成一个花冠,送给他心爱的姑娘。
这样过了好多年,这少年娶妻生子,变得很富有。有一天来到大树旁,说:我已厌倦了现在的生活,我要到远方去,请你让我锯下你的树干,打造一条大船。树听了很忧伤,但忧伤的不是这冷酷的要求,而是他就要有很长时间见不到这少年了。
就这样,少年驾船走了。过了好多年,一个老人步履蹒跚,来到他面前说,我就是那少年,我已疲惫不堪,需要休息。树说,很好,我已苦苦地等了你几十年,幸亏我还有一个树桩可以做你的坐垫。老人又拿起斧头砍倒树桩,做了一把躺椅。
朋友说,这个故事是劝人行善的,否则就不可能被称为《奉献树》而出现在一本歌颂教师的书里——但说实话,我听了不但没有为这棵树的善举感动,反而深深地为这个人的残忍惊诧。
如果说“奉献”是人间道德的第一义,那么究竟谁有权收藏“奉献”出去的东西?如果说“善”的动机在于“爱”,那么,怎么保证这种“爱”不是助长贪婪?也就是说,我们在提倡撒义种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谴责贪婪与无耻?因为从这个故事来看,树的“善”只是成全了人的“恶”。试想,如果树当初不是一味的“奉献”,而是严厉地拒绝了他的无理索取,那么,这个人完全有可能敛欲收贪,弃恶扬“善”。但树没有这样做,结果导致,一边是糊里糊涂的“奉献”,一边是没完没了的掠夺;一边是血淋淋的忍受,一边是笑哈哈的享乐。
不错,我们应当“善良”,没有谁会说我们应该“作恶多端”。但善良作为一个道德概念太笼统,它必须要在前后加上许多修饰限定的词才能说清楚。比如,谁跟谁善良?怎么善良?是弱者对于强者,还是强者对于弱者?是官僚对于草民,还是草民对于官僚?抑或草民对草民,官僚对官僚?
在我看来,弱者对于强者是无所谓“善良”的。比如,老鹰抓小鸡,小鸡两股颤颤、抖做一团,但他的坐以待毙,不是因为“善良”,而是由于无力。如果恰好有一个道德家看见了小鸡的“非暴力不抵抗”,以为他道德高尚,不像“以暴易暴”,那就大错特错了。同理,假如我说在一小时前,这只小鸡曾碰见一条小青虫,就要下嘴啄食,小青虫却不屑地说:“因为我善良,所以我不想咬你”,你肯定认为我是在讲笑话。
在中国所谓的“三年困难时期:,河南信阳曾发生过几十万人被饿死的恶性事件。据后来的文献透露,那是这个地区不是没有粮食,而是地方行政长官为了应付上面的检查,给领导造成一种粮食满仓的丰收景象,硬是不给农民发放,以致造成了成千上万人的死亡。可就是这样一个惨绝人寰的大悲剧,帮忙文人也会把他说成一个莺歌燕舞的道德理想国。我是指,有人在写到信阳农民面对饥荒、曾准备成群结队的逃荒,后来被当地政府组织的军警挡回——认为这样做会“有损于社会主义的形象”——最后使这些农民一家一户、整村整村地被饿死,也没有到粮库强粮,论客们说:“看,他们多善良!”
可对我来说,问题是假如他们之中有人不愿意“善良”,又会怎样?这些拦路设卡的人是不是只管人民“要饭”,到他们“抢饭”的时候就会欣欣然作壁上观?
因此,对弱者而言,“善良”完全有可能变为一口陷阱,它主要用来掩饰善者的无能和不善者的罪恶。在生活中我们也经常是在要夸奖一个一事无成的窝囊废,但又实在找不出成绩时,我们才说他“善良”(因为这样一个贩道德主义的框架,实际上几乎可以把所有的人都套进去)。但我们知道,在好多情况下是这些人根本就没有“为恶”的能力。因而,这就和表扬一个太监守贞操一样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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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什么是善良?我说,善良是一种能力,它只可能发生在强势的一方(至少要旗鼓相当)。比如狼吃小羊,羊是没有资格谈善良的,只有当狼将羊缚住的时候,狼突然念及羊的温柔、沉默,决定不吃了,善良就发生了。就像《伊利亚特》中的英雄阿克琉斯,在勇敢的将敌人赫克托耳杀死后,又残忍的将它的尸体拖在战车后奔驰,是老王普里阿莫斯的丧子之痛和跪求归还儿子的揪心悲伤感动了他,使他最终才归还了赫的尸首。
但问题的关键是,感动不了怎么办?我们可以设想,假如老王普里阿莫斯碰到的不是古希腊神话中那个英勇而任性、冷酷而不失同情心的英雄,而是《天龙八部》中的南海鳄神和云中鹤,结局又会怎样?事实上,弱者的辛酸和眼泪也并不是总能“感动”救世主和神仙皇帝。信阳农民的吃草根、树皮和观音土就没有感动行署官员;中国人在70年代放弃战争赔款的大度也没有使一个以野蛮和骄纵著称的种族从“军国主义”的美梦中醒转;东郭先生把狼从猎人的追捕中救了出来,狼不但不感激,反而凶相毕露,要他喂肚皮。
这种种事实说明了弱者把解民于倒悬的愿望寄托在强者的“善念一动”上是危险的,因为这需要强者本人太多的素质。假如他们一个个仁爱如耶稣、慈悲如佛陀,我相信问题会迎刃而解。但问题是,如果强势集团中真是耶稣、佛陀这样的人掌权,弱者压根儿就不会“倒悬”。
《新约全书》告诉人们:“不要与恶人作对”“要爱你们的仇敌”,作为一种宗教理想,这显示了智慧赋予人的宽忍和坚毅,没有什么不对。但假如仇敌是狼呢?假如我们明知道救他一千次他也不会悔改呢?假如我们明知道,一旦他摆脱困境就会反过来伤害我以及别的人呢?我们也一定得做东郭先生么?
——依我看,如果这些问题没有解决,那么,我们不妨先信奉《旧约》,那上面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那就是说,有人要打你的右脸,你可以给,但他又要打左脸,你就可以回他一个耳光,因为这么容忍的结果,是他完全有可能会卸掉你的左腿和右腿;有人要拿你的外衣,你可给,但他又要拿里衣,你就不妨连外衣也抢回来,因为这么容忍的结果,是他完全有可能要提出扒你的皮。
摘自读者200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