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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下的漂亮女人-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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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张稿纸的语气是虚伪的轻快,写了一半撕掉揉成一团丢在一旁第二张稿纸的内容是详尽解释我无法接受她感情的原因,没写完就觉得自己懦弱,撕掉撕掉揉烂了十来张纸,叹口气,知道一切都是徒劳。最后一张纸上,仅仅写明了我要去外地工作,要她帮忙照顾喵妹儿。

    将留言放在了餐桌上,最后一次环视这间老屋子,尽管我依然很不舍,但妆容后的我的目光,是阴狠的冰凉的,毫无波澜的。拖起行李箱,打开房门,将行李箱提了出去,回头预备锁门,忽然看到林裳送我的随身听,适才被我随手放在了桌角,此时正孤零零地躺着。

    我咬咬牙,拉动把手,锁门下楼叮叮咣咣地拖着箱子下了几层楼,忽而又叹口气,将箱子丢在一旁,伸手狠抽了自己几巴掌,冲上楼开门,将随身听拿起,装进了口袋

    魏航的摩托车上改装了重低音的音响,我将手机连上音响,找到lacrimosa乐队的文件夹,将音量开到最大,点着发动机,转动油门,催促摩托车速速进发。几秒钟后,呼啸的夜风吹得我几乎睁不开眼睛,并且身上的热量迅速被带走,背上背着的吉他袋像一只飘飞的风筝,卷着空气的阻力,像是要拖着我不让我前进一般我却不顾一切地发狠继续加速摩托车突突突地轰鸣着,车载音响咚咚咚地聒噪着,我却啊啊啊地嘶吼着,像一个骑着哈雷摩托的伤心的牛仔,在50号公路那一眼望不到头的路上飞驰我发泄着情绪,可这些情绪却像肺泡里紧紧沾满的烟焦油,黏糊着肮脏着,离不开我的身躯。

    摩托车径直开到“残缺”,锁了车,拖下行李箱,背着吉他,一把推开大门。

    我还没走进大门,却先由门里跑出一个女人,她穿着黑色紧身外套,捂着嘴掉着眼泪,耳垂上带着“航”字的耳钉闪闪发亮。

    肇可可看了看我,却没说半句话,红着眼睛扭身跑开了。我没心情理会明显是受了魏航委屈的她我连自己都搞不定,我还能搞定谁?

    迎着酒气混合着放纵的喧嚣冲了进去,像是跳进了一个闷浊的地窖。我目空一切地走向舞台,将行李箱丢在一旁,卸下背上的吉他袋,打开拉链取出了吉他。待魏航、尕龙、崽崽和小厮正准备演唱的歌曲结束,我抱着吉他跳上了舞台,喊道:“irgendeinarschistimmerunterwegs!快点!”

    魏航可能是一下没认出是我,愣了一下,这才带着些许的惊异的语气,指着我,对在座的早因我的出现而兴奋和交头接耳的酒客们说道:“这是三儿,乐队的前主音吉他手,今晚可能是抽风了,打扮成这幅模样现身。”

    台下众人欢闹着将酒瓶和骰钟在酒桌上砸响,吹着尖锐的口哨,有节奏地喊着:“三儿!三儿!三儿!”

    我忽然觉着自己就像演唱会上猛地跳上舞台,僵直立着,还未开口就整晕了一票歌迷的迈克尔杰克逊。我喘着粗重的呼吸,将吉他背带背在身上,将魏航挤在电琴的位置上,自己占据了主唱的中心位置,向乐队吼道:“irgendeinarschistimmerunterwegs!”

    这是一首德语的哥特摇滚歌曲,是瑞士哥特摇滚乐队lacrimosa的一支歌曲。在赶赴残缺的路上,我已经单曲重复了许多遍这曲我十分喜爱的摇滚。此时站上了舞台,我更是迫不及待地下意识地扫动着琴弦,发出一阵不和谐和弦的杂音我要亲自唱响这支歌。

    “三儿,这歌嘛,咱们缺个键盘手要不,换首歌?”

    “irgendeinarschistimmerunterwegs!”

    魏航无奈笑笑,举起酒瓶对麦克风说道:“各位,喝酒!今晚我就陪这个疯子玩玩他妈的三儿,玩音乐的里面,也就是你个傻逼,端着民谣琴唱哥特了”

    鼓手小厮无奈敲敲鼓边,对魏航抱怨道:“老大,这歌没有键盘的话,我和尕龙怎么切进来?”

    魏航扭头答道:“我用电琴代替键盘吧,跟我的点儿进”说罢,魏航试弹了几个音,定了节奏和曲调,说:“开始吧!”

    “等一下”台下忽然传出一声带着沧桑的嘶吼。

    酒吧昏暗的角落里,摇摇晃晃地站起了一个男人,他举起面前的酒杯,颤颤巍巍地灌进嘴里,然后缓缓转身,从阴影里步步沉重地走出

    竟然是已然喝得烂醉的花逝!

    他扶着身前的酒桌和座椅,将自己的身子拖向舞台,举起手指向我说:“键盘我我来键盘!”

    顿时,酒吧里的人开始压缩越来越浓烈的情绪,仿佛雨前的天空,卷起了越来越厚的积雨云。一些年轻的女酒客已经忍不住兴奋的情绪而惊声尖叫了起来,像是阵阵电闪雷鸣。

    花逝几乎是被酒客们推着爬上舞台的,他走到我的身边,扶着我的脖子,用迷茫的眼神看看我的脸,忽然眼神迷离地笑道:“打扮打扮得挺像那么回事”他伸出手来问我:“唇彩,你的唇彩呢?给我。”

    我掏出唇彩,花逝醉笑着疯疯癫癫地给自己也涂了个黑透了的嘴唇,扑在键盘旁边,向已然躁动的全场听众摆出噤声的手势,而后满意地点点头,手指突然发力,一串在他即兴改编下难度极大,但极烘托情绪的前奏已然奏响。

    花逝的眼睛直勾勾地看向天花板,甚至因此露出了大部分的眼白,他随着节奏大幅摇动身子,再加时不时醉醺醺的诡异笑容,那神情,仿佛他不是在弹键盘,而是在嗑摇头丸。

    45秒后,小厮的架子鼓切进,鼓点带来的强劲节奏令花逝的琴声更加有力,一分钟的键盘和架子鼓的前奏过后,我撕裂般的声音,伴着尕龙的贝斯,像被惊醒了睡眠的雄狮那样,发出了一开始就将歌曲推向顶点的吼声。

    尽管我的民谣琴在一系列插电乐器的轰鸣中根本听不到任何音量,但我依然精确地按着每一个和弦,像是一种仪式化的宗教礼仪。我唱着不甚标准的德语,心里想着这支歌的含义:对你对我,这都已不是什么秘密,生活常常充满艰辛,然而我们斗争,有失亦有得,最终一切进展顺利,经历这一切真好,但当我们仍在欢呼,就已有人作梗,因为总有些混蛋挡在路,总有些混蛋挡在路上!太多人对和平说得太多,而一些人亦为之努力,然而我们要的总是太多,如果没有人给予,又从何处索取?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爱,一切几近完美,但却出现了寄生虫,喷出毒液把一切毁坏,因为总有些混蛋挡在路上,总有些混蛋挡在路上

    魏航和崽崽配合着弹奏电琴旋律,而在歌曲进行中,他向我投来不解的目光,仿佛是在问我:你不是在家和媳妇儿共度良宵呢吗?怎么突然打扮得傻逼一样来唱摇滚了?瞧你那棒槌一样的手指,生疏地像五根大葱

    我同样向他投去别有意味的目光,你他妈的把肇可可怎么的了?好不容易有个真心对你的姑娘,你傻逼却不珍惜却也不知这傻逼有没有读懂我的眼神。

    这一夜,似乎我和花逝,和魏航,同时在音乐中找到了彼此的共鸣我们的感情在左右着我们对一个个音符的控制,因此这支狂暴的摇滚,竟透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忧伤。

    但渐渐地,我的视野开始空旷和模糊,大脑逐渐开始空白,一个个阴郁的表情,一段段沉重的回忆便开始走马灯似的搅和我的脑细胞,像一只只顺着鼻子钻进了大象脑子里的老鼠,不安地窜动个没完没了我开始感到渐渐加重的压抑太压抑了太压抑了!

    一曲作罢,我听到了绝对是我表演生涯中,最聒噪的撕裂耳膜的全场嚎叫。在抒发了原始情愫的叫声中,有人狂灌烈酒,有人砸了酒瓶

    我端着吉他久久无法平息,含着热泪剧烈地喘息我终于无法承受这铺天盖地的情感的崩塌,跪倒在舞台上痛苦地干嚎,直到剧烈的咳嗽令我几乎无法呼吸窒息的痛苦包围中,我扭曲地吼着声音,终于站起了身子,双手握紧了吉他的琴颈,将琴身高举在头顶,像开天辟地的盘古,抡圆了一柄砍碎了世间所有束缚的大铁斧般,狠狠地砸在了舞台上!

第75章再见赵志华() 
琴箱碎裂的一瞬,周遭一切似乎被调暗了照明灯的亮度,渐渐地隐没在了虚无的黑暗中,接着,我的眼睛失去了光泽、皮肤破碎成一块又一块不规则形状的破片、肌肉纤长的细胞个个断裂、肋骨像一朵绽开来的花,以胸口为中心向四面爆开,露出血淋淋的、兀自跳动的心脏。而碎裂的琴箱碎片,带着尖锐的木刺,从地板上迸飞而起,像一颗爆炸了的手榴弹里飞出的钢珠,四面八方地喷溅开来,扑在血红的心脏上,一片又一片,像射中靶子的一支支毒箭,将它分割地血肉淋漓。

    伤愈多么动听的一个虚情假意的词汇世上哪里会有伤愈?断了的骨头接在一起,断口处总会长粗;割开的皮肤长在一起,伤口处也总会有疤痕。伤愈?哪里存在伤愈?

    可今晚我似乎真的伤愈了,因为感受伤痛的心碎了。

    我把留在成都的最后一个夜,交给了残缺里玲琅满目的酒。这个夜,我喝了太多酒、说了太多的话,每每见到一个人,便像见到了久未谋面的挚友,无论认识与否,都搂着对方的脖子絮叨个没完没了我忘记了所有人说的话,除了魏航拍拍我的肩,说道:“这把琴砸了可惜,但只要你弹它,就总有把它砸了的那一天。”

    次日清早,我悄没声息地洗净了脸上花了的妆,拖着硕大的行李箱,迎着微亮的晨曦,踏上前往爱羽日化化工新厂所在地:彭州市龙门山镇的路途,没有和任何人告别。

    转乘公交到达五块石客运中心,再乘上前往彭州市的长途客车,时间不过清晨六点。大巴车沿着金丰高架驶出市区,大片野外的绿意渐渐取代了都市的灰蒙。车子驶上成彭高速,阴郁的天空开始滴滴答答地落起雨来,雨滴划在车窗上,拉长成了一条条细长的雨丝。

    窗,我想那是一种阴郁。

    无关心境,无关情绪。只是自然而然地将额头靠在窗上玻璃,半张着眼睛,默然远望,天空阴沉地似要塌下来。但雨似乎是一种宣泄,而宣泄总会比沉默好很多。

    看着高速公路旁飞速向后飞逝的景象,我忽而想起开车送向梦去大连时的情形了。那时虽然是帮她躲避吴硕,两个人逃命般远远离开成都,却总是两人彼此相伴,并不孤单。如今一个人坐在满员的大巴车,和几十个人共同摇摇晃晃,一颗寂寞的心却反而空荡荡地飘着,感到孤单得可怕。

    我掏出手机,看看时间还早,便没有拨打电话,而是给向梦大连的手机号发了一条短信:姐,你好不好?

    几分钟后,电话响了。

    “姐”

    “陆鸣,我是覃芸。向梦她去海边了,没有带电话。”

    “哦,这么早”

    “嗯,最近她总是这么早出门,今天还算是晚的呢。”

    我沉默地看了会雨,又问:“她她最近怎么样?”

    覃芸似是推开了她家面朝大海方向的窗户,叹了口气说:“唉她每天清早五点起床,去海边傻傻地坐到八九点钟,回家给我做午饭送到我的公司,下午那么大的太阳她还去海边,到了晚上回家给我做好晚饭,等我回来吃了,又一个人去海边直到很晚了才回来你觉得她这样,是好还是不好?”

    我脑海里浮现出向梦单薄的身子,无论晴雨,都一个人孤零零地在海边游荡的形象,一阵撕裂般的心疼。我说:“怎么会这样我还以为,她在你那里能好好地修身养性,好好轻松些日子呢”

    “陆鸣,向梦把她和吴硕的事情告诉我了。”

    “哦”

    “我觉得我觉得她这样一直躲避下去不是办法。她总是要开始新的生活,可她现在的状态,似乎是越来越消极了。而且她也不打算住在我这里了。”

    我不自觉地从座位上挺直了身子说:“那她要去哪里?”

    “虽然我并不觉得,但她总是认为在我这里住,会打扰我的生活。而且,她有些担心吴硕会找到大连来,可能会伤害到我。所以,她很固执地要自己去租房子住。”

    我困顿地挠了挠头,带着歉意的语气说:“覃芸,对不起,当我们决定到你那里时,并没有考虑到吴硕可能对你带来的危险和伤害。”

    “不不不你误会了我的意思!向梦是我的姐妹,我会像保护自己一样保护她的,只是,现在她一点儿也听不进去我的话,如果不是我百般阻拦,她已经搬到外面去住了。唉,她的精神状态很不好的,和我一起住姑且这样,如果一个人住,我不敢想象她会有多么的消沉。”

    我沉默了许久,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到好的办法。而覃芸最终说:“陆鸣,我希望我希望你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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