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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英雄以貌娶人-第1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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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孙女神阻止了伊什塔尔,并在伊什塔尔没能察觉的间隙,悄悄地接住了那只断了一半翅膀、凄惨地往下掉的鹰,并把它丢到了远离乌鲁克的地方。

    “我最疼爱的孩子,吉尔伽美什啊,你快调转方向,朝着西边去寻他。”

    她也将声音暗自传递到了吉尔伽美什那里,说罢,心中不由轻叹。

    从无可探求的异世而来的人类,才来了多久,就做出了连神都震惊不已的事情。

    女神无法想象,此后是否还会有更加惊人的事发生,也无法确定,自己的孩子是否会被他连累。

    但是也只能顺其自然了。

    *****

    吉尔伽美什找到埃迪时,他就斜斜地靠坐在荒漠之中唯一耸立的一块嶙峋巨石下。

    夕阳的昏黄光线像是掺杂了名为沉痛的晦暗颜色,与干燥的砂石几乎融为一体。而巨石所投下的阴影,却将背后的男人整个覆盖了进去。

    这么暗,连那么扎眼的血的颜色,都不明显了。

    他现在的样子,肯定很糟糕。

    觉得帅气总是戴着的披风不见了,身上破了那么大的一个窟窿,中间只有寥寥的血线牵连,看上去只会觉得恐怖。

    嘴角残留着干涸的血迹,那乌黑的印记还在向下弥漫,将脖颈染上了同样的暗色。

    可是,即使如此。

    男人眼里总像是永不熄灭的光终于淡了,但又不是黯淡,而是,不像他会展露出的柔软。

    “让你过来的时候你不过来,让你躲远一点不要来捣乱的时候,你小子又来了卢卡斯,你怎么老是和我作对?”

    不知是不是重伤濒死的缘故,他的声音也轻得不像话,跟话的内容严重不符:“我死不了,但你他妈除了壮实,会耍小聪明,藏点小东西,就是一只老子抬抬手就能捏死的鹰啊。”

    他不会死,但是会受伤。

    决定报仇之前,埃迪就吩咐卢卡斯老老实实地待在乌鲁克,去陪着吉尔伽美什也好,去撒欢,去偷喜欢的漂亮的小东西也好,反正就是不要乱跑。

    他会回来给它收拾烂摊子,把被它偷走的东西全都买下来。

    最开始,埃迪只是因为这只鹰难得地通人性,或许能够给他做做伴,才将它带在身边,卢卡斯这个名字还是随口取的。

    可那时的他哪知道,卢卡斯确实通人性,但本质却是极其狡猾的。有他做靠山,没少做欺负小动物捉弄人类的事情,实在是太气人了。

    除了拔掉卢卡斯的尾巴毛,埃迪一直纵容它,毕竟这不是宠物,是他认的小弟。

    然而问题也就出在了他的纵容上。

    卢卡斯跑来了,将他放进了自己私藏小玩意儿的空间里。所以,伊什塔尔的攻击没有一丁点伤到埃迪,全都落在了它这里。

    “”

    直到这时,不听话的鹰才蜷缩起了爪子,听话地匍匐在他的腿上。因为少了一边翅膀,它就像忽然间瘦了很多,跟普通的鹰差不多大小。

    埃迪想像以前一样大声地训斥它,但不仅是他没有力气,卢卡斯也没有力气了。

    鹰最后动了动,有什么晶莹透亮的东西从仅剩的翅膀底下落出,掉到了沙地上,发出一声脆响。

    埃迪看不见那东西的模样,但却猜得出来。

    卢卡斯抢走了许多亮的、美丽的东西,其中也有相当珍贵的宝石。

    几乎所有东西埃迪都用自己的存货跟原主人交换,就只有一颗蓝色的宝石,他没能找到原来的主人。

    “非要我这个大哥反过来对你这个小弟道谢才甘心吗混账。”

    埃迪闭上了眼,从染血的唇角漏出了极低的话音。

    另一边——王在这里,已经驻足了颇长一段时间。

    他没有打断一人一鹰最后的道别,在这一期间,吉尔伽美什的目光始终停顿在男人的脸上。

    终于安静下来了。

    为了卢卡斯,这个骄傲的男人暂时解下了自己从不收敛的锋芒,让旁人可以第一次那么清晰地审视他的面容。

    即使被黑暗笼罩,他精致的眉眼间看不出脆弱,但却因为斑驳的血迹污浊了苍白的皮肤,而莫名地增添了一丝柔软。

    “睡吧。”

    吉尔伽美什的神色晦涩不明。

    “就像初遇那样,在沉睡中恢复伤势。别的什么都不要管,把后面还未发生的一切,全都交给我来面对!”

    “不能睡啊。”

    沉睡的时间长短跟伤势的轻重有关,他都惨成这样了,这一睡,要睡到多久以后?

    吉尔伽美什道:“你在想什么。把我,把本王当成畏畏缩缩,连必须背负的责任,必须面对的后果,都不敢承担的胆小鬼?”

    “埃迪,你难道以为——本王仅此而已,乌鲁克仅此而已,就连恩奇都,你以为他也仅此而已?!”

    “”

    埃迪隔了半晌,才轻得不能更轻地笑了一声。

    错了。

    他从来都没有这么想过。

    就是因为相信着这些人,喜爱着这些人,他才会前所未有地愤怒。

    为什么,如此鲜活的生命,会因为“神”的一丝任性,一丝妄为,就那般轻易地得到覆灭的结局?

    他不服气。从某一方面来说,他也很任性。

    不过

    “不行,自信不等于自大。今天以前的我,太自大了。”

    “是啊。但那也不见得是件坏事,至少——”

    “至少给恩奇都稍微出了一口气。”埃迪接道:“不过,你也挺喜欢的吧?”

    他挑眉:“因为你和我一样自大,而且——只打算克制,不打算纠正。”

    话都被这家伙说完了,吉尔伽美什却没有显露出恼意。

    “睡。如果到了非要你醒来不可的时候,我绝对会毫不客气地把你吵醒的。”

    “好吧,这可是你说的啊”

    强撑至此刻,绷到极致的那根弦,慢慢地,慢慢地放缓。

    “我就休息一年吧。到了时间,不用你来吵。”

    吉尔伽美什按照埃迪沉睡之前的意思,将卢卡斯埋在了那片荒漠里。

    既然找到了人,王也要回乌鲁克了。

    也不知是不是想要气一气他,王是用双手将彻底地安静下来的男人抱起。

    如果埃迪醒着,绝对会说这么个姿势显得他很弱,惹他非常生气。

    可他不知道,也看不见王此时的表情。

    因为身体缺了那么多的部分,这么高大的男人,抱起来却轻得过分。混杂血渍的银发凌乱地撒在王的肩头,胸前,臂弯间。

    “为了我,也为了恩奇都,哈。”

    很奇怪,吉尔伽美什就是无法忽略,渐渐失去意识的男人最后呢喃出的话音。

    ——恩奇都。

    ——他说,他对不起恩奇都。

    得到那一个吻之后,他才发现,恩奇都说对了。

    他不是真的爱上了恩奇都。他到现在都没能理解,什么是爱情。

    那来源于单纯的吸引力的“喜欢”,跟伊什塔尔对吉尔伽美什的“爱”,对他的“占有欲”

    其实,没什么两样。

    用很尴尬的话来说,现在的他根本就不用吃东西,因为消化的器官都没了,食物咽下去,也只会带来一阵火烧般的剧痛。

    可他今天心情不好,又实在是心痒,才想着就算喝了等于白喝也要解解馋——

    问出这句话的人是一个小姑娘。

    大致六七岁,深褐色的头发深褐色的眼睛,小脸还没有减下婴儿肥,此刻就用那双灵动的大眼睛盯着他,就算被他这个反应吓到,眼里也全是天真。

    也幸好这个人是一个小姑娘。

    “对啊,被啃了。”

    不仅是语气,埃迪的脸色也十分古怪,抬手用袖子用力擦了擦嘴,就像是要把本就多出了几个血洞的嘴皮擦破一般。

    “爸爸的盒子里放了药,治虫子咬的口子最有用啦。埃迪哥哥等一下,我这就去拿!”

第四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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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当初仰头倒下就睡过去了;对自己醒来之后会怎样毫无担心;当然,也更不担心自己直接睡在没有遮拦的野外会被野兽或者猛禽当做尸体吃掉。

    现在醒了;发现自己没在野外,而是在不知位处于哪儿的“室内”,埃迪盘腿坐起来,只一想,就猜出了个大概。

    “唔;恩奇都不舍得让我流浪街头,才把我带回来啦。”

    他先是喜滋滋地想;随后;神色又严肃了起来。拧起的眉毛可以看出对某个路人的嫌弃。

    “现在这种情况;肯定是那个吵死人的金毛小子从中作梗。切;幼稚。”

    埃迪觉得事实十之八九就是这样。

    而且;他还真的没猜错。

    花了大约几分钟的时间;埃迪很努力地想要在脑中把那个幼稚的金毛小子的脸勾勒出来;等会儿出去才好认人。然而;很不幸的是,他

    除了依稀记得那小子的笑声出奇地吵,有一头倒立的金毛以外,其他的竟然全无印象了。

    这——这;大概也能够说得通。

    因为他全程都看恩奇都去了。

    而杵在恩奇都旁边;像个大灯泡似的金光闪闪、按理来说存在感应该更强烈的男人;他连这人的正脸都没看清楚。

    埃迪:“”

    埃迪:“算了!先吃饭!”

    这里需要一提的是;他的“睡”,基本上确实跟普通人类每日必需的睡眠相似,但还是有不同之处。

    不同就在于,沉睡对于埃迪来说,更像是一种身体自我修复的必要的形式。

    他的双臂断了,肋骨也断了两根,其他地方还有多处伤口。这样的伤势放在普通人身上,虽说还达不到致命伤的程度,但也需要几个月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慢慢地完全康复。

    他就用不着这么久地折腾,更不用治疗,随便找个地方睡一觉。顶多十天半个月,醒来之后,断掉的骨头早已自动接上,伤口早已不见踪影,又是精神奕奕、能够再跟魔兽轻轻松松单挑一把的好汉。

    对于这个可以称作不可思议的能力,把埃迪带回乌鲁克的吉尔伽美什王自然也察觉到了。在埃迪还在昏睡时,王就神色不明地评价了一句:

    “看来,本王捡回来了一个比芬巴巴还要恐怖的凶兽啊。”

    当然了,就凭埃迪此时此刻还蹲在王城的大牢里这一点,吉尔伽美什到底还是没有在把“凶兽”捡回来之后,又把反悔“凶兽”重新丢到荒郊野外去,也不知道日后他会不会后悔。

    总而言之——

    疗伤归疗伤,在埃迪看来很是方便的这个能力,只有一个缺陷。

    那就是,从熟睡中醒过来之后,他都会感到很饿。

    无论在哪里,也不管周围的环境是好是坏,埃迪从来都不会委屈自己。

    牢门还是紧闭着的,但是,由几根细木桩子组成的这扇牢门——实在是太弱了,面对全世界最强的男人,想拆开只用一根手指头就足够了。

    “哐当!”

    埃迪也就毫不客气地把门给拆了,然后,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这边搞出的动静不小,守卫的士兵和狱卒自然都听见了,可不知为何,他们全都像是没听见一般无动于衷。就连埃迪光明正大从他们眼前走过的时候,也都当做没看到——

    哦不,没有当做没看到,而是更加过分地,主动对埃迪说:“浴室在那边。”

    殷勤地抬起手,直通浴房的路就显露出来了。

    “?”埃迪一挑眉,居然也不诧异,相当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哦,知道了。”

    接着,他便将光明正大的姿态保持到底,当着无数人的面,找到了一个已经放好了热水的水池。

    身上又是血又是泥的衣服全都脱掉丢到一边儿,埃迪爽爽快快地给自己洗了个澡,再出来时,换洗的衣物也给他准备好了,同时由人送上来的,还有非常丰盛的午餐。

    “哎呀,挺不错的嘛,谢了!”

    他也像是不知道客气的,往桌后一坐,就豪爽地吃了起来。没过多久,满桌的饭菜全都一扫而空,让负责送菜的侍女不由得目瞪口呆。

    ——王一定要留下的这个外乡人,也太

    ——不过,他也真的很和王相比

    ——哎呀哎呀,别说了,得把他的衣服送去洗干净才行。

    在门外响起的小声低语,似是还隐约含羞。而被她们私下议论的当事人在里面听得清清楚楚,却面不改色。

    牢房所在的地方是王宫之内,他洗澡和吃饭的地方,自然也在王宫。

    埃迪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国家,当然,也没有必要知道得那么清楚。

    他任由侍女收走自己从老家穿着过来的衣服和斗篷,换上的这个世界的服饰很有特色,许是与本地的气候有关,从上到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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