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致依依的爱于荒年-第7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之后,依依又冷冷地说道:“我找一个有车有房的男人不好吗?吃好的,喝好的,穿好的不好吗?为什么要跟着你,遭这个罪,受这个苦呢?”

    如果她说其他话,我绝对不会让她轻易地从我的身侧擦肩而过。

    依依走到门口,披上了白色棉衣,握住了行礼箱的把手,拉开了房门,表情冷淡,说出的话没有一点味道:“餐桌上有两张鸡蛋饼,一碗黑米粥,我怕凉了,还用碗扣着呢!算是我为你做得最后一顿饭菜。我们的关系到此为止,以后就不要再联系了,拜拜。”之后,依依便走出了房门。

    我将手心抚在额头上,轻轻地摇晃着脑袋,眼睛模糊一片。

    不对啊!不对啊!突然之间,依依怎么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一大清早的,我是不是在做梦啊?

    十一月的七点,天色才要渐渐亮起来,窗外还飘扬着雪花。

    当我再缓过神时,依依已经拉着行礼箱,穿梭在晨曦中,在院子里留下了一道长长的足迹,向大门口走了去。

    我痴痴地拿起了菜刀,很自然地在食指上轻轻地削了一下,鲜血滴了下来,手指也在疼痛。这是真的,这是真的。

    “依依…………”我急忙拉开了玻璃窗,对着外面呼唤了一声。

    之后,我只穿着保暖内衣与长裤,耷拉着拖鞋便向楼下狂奔而去。

    当我跑到大门外时,太阳露出了它的半张笑脸,但是,已经寻不到依依的身影。

    我穿着少量的衣服站在户外为什么没有觉得寒冷?

    既然我的心是热的,为什么落在我脸上的雪花没有融化?

    太突然了,太突然了,一丁点的征兆都没有。

    一个大活人就这样走了,一段两年多的感情就这样没了。

    让我怎么相信今天早晨的这一切呢?让我怎么向我的朋友们去讲清楚这样离谱而简单的分手过程呢?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事情不可能这样简单的。

    等等吧!

    或许晚上她就回来了。

    当天,我以很平常的心态叫着常有理的旦旦车一起去农贸买回来肉类蔬菜。

    一切都准备停当了,可是依依为什么还没有回来,真是急死人了。

    她的电话是关机,给文丽打过去,给雪姐打过去,她们都不知道依依的下落。

    这些姐妹不会骗我的,她们说不知道肯定是不知道。

    晚上,八点钟,我的电话铃声响了,由于太期盼来电了,根本没有看来电显示直接接起了电话,开口便说:“喂,有依依的消息吗?”

    “小弟,明天你就要定婚了,我早点过去帮忙吧!”居然是潘天凤。

    “是老姐啊!”我摇了摇头,沉声道,“告诉爸爸妈妈,定婚的日子再拖一拖吧!”

    “为什么突然要改日子呢?爸妈这边好说,亲戚那边怎么办呢?”潘天凤一反常态,对定婚的事也关心了起来。

    “我给亲戚们打电话说吧!”说完,我按了关机键。

    那天晚上,我一晚上没有睡着。一个大男人,悄悄地流了一夜的泪。

    12月15日,一整天都在屋子里,饿了就抓着一把生白菜蘸着醋吃,渴了就打开一瓶汾酒对着喉咙灌。

    依依没有回来,真的没有回来。

    她走了一一

    她走了一一

    她走了一一

    ………………………………

    12月16日,上午,十一点。

    “当,当,当……”有人在敲门。

    “浪浪,开门呢!”是楠楠的声音。

    我从床上爬了起来,光着膀子,穿着档口不是很紧的紧身保暖秋裤,像一个乞丐一样耷拉着拖鞋,打开了房门,失魂落魄地注视着我的女神,摇着脑袋,疯笑着。

    楠楠今天扮着淡妆,秀发盘在了头顶,穿着一件白色的羽绒服,永远是那样的清纯可人。

    “想吃什么,我去给你做。”楠楠注视着我这对无神的眼睛,微笑着说。

    我盯着墙角,慢慢吞吞地说:“不用了,你走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楠楠硬声说:“我偏不走。”之后,用她那冰凉的手推开了我袒裸的胸膛,抢身进了房间。

    楠楠脱下羽绒服叠好后搁到了沙发上,找了个板凳,便在客厅的蔬菜堆里摘捡开了。

    “中午吃米饭吧!我给你炒几个硬菜,尝尝我的厨艺过不过关。”楠楠背对着我,甜甜的回音。

    “楠楠,你还是走吧!”到了这个时候,我依旧抱着幻想,抱着希望,“我怕依依一会就回来了,万一你俩撞了面,让我怎么解释。”

219。马世方出场() 
“如果她回来了,我就说是我厚着脸皮硬来你家帮你做饭,你赶我走我死皮不要脸硬要留下来的。”楠楠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很是随和,扭回头柔声笑道,“还愣着干嘛,去厨房帮我打一盆水过来。”

    我关上了房门,便到厨房烧热水去了。

    楠楠炒了一个过油肉,一个蕃茄炒蛋,蒸了一锅大米,我们在窄小的客厅里挤开了一张桌子吃的饭。

    楠楠的厨艺就比起依依差得太远了,肉菜的成色看看就没有食欲,鸡蛋还有一股子胡味。因为我饿两天了,所以,才狼吞虎咽地啃了三大碗。

    打开电脑,将显示器摆成了适合视线的角度后,我爬到了床上。楠楠托着下巴,坐在椅子上。我们看了一个下午的电视,期间,没有人打瞌睡也没有人向对方提问过电视剧里的剧情,带着这样寂静的心情一直晃到了黄昏。

    “不早了,我该回家了,不然老妈又要打电话问我了。”她是一个很有家教的女孩,太阳落山后联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家。她从不泡夜场,从不穿过分艳丽的衣装,在新时代的年轻人里真是一个异类。

    “我送送你。”我从床上翻起了身,婉转地说。

    洛城的冬天,寒风刺骨。马路两边的合欢树也没有了初遇的生机,整个城市被肃杀,凄切,凛冽的气氛紧紧地包裹着。

    我与楠楠漫骨立在小区的大门外谈心,一直等到公交车到站。

    楠楠上了公交车,眼见车轮滚滚时,又吃力地拉开了僵硬的玻璃窗,微笑着向我招手:“浪浪,你回去吧!这么冷的天小心着凉。答应我,要好好照顾自己,有时间我会来看你的噢!”

    我浅笑着,抬了抬手心,望着公交车离开的影子,望着楠楠怡人而渐次远去渐次缥缈的笑脸,也说不清自己现在是什么心情。

    ……………………………………………

    接下来这件事,是《致依依》小说里最难让我决定是否要笔录的一段。

    就在落笔的前一分钟里,我都想过要将这些秽史全部销毁,随着我的老去,随着我的死亡,渐渐地模糊,停滞,最终得到遗忘。

    什么宫斗,什么玄幻,什么总裁秘书……

    并不是这样的文体不好,而是我不喜欢这种类型。

    没有教育意义,没有现实意义,不能回报社会,不能警示世人的故事,写一个字都是多余的。

    我的文字是干净的,阳光的,明媚的,向上的,真实的……

    虚荣,权势,利益,攀比……这些浮华的东西在我的文字里是无法生存,无处立足的。

    出于这个原因,我决定将自己最不光彩,最能授人以柄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

    谁要是想诋毁我,谁要是想打倒我,谁要是想让我更加地身败名裂就拿这件事来打败我吧!

    我的敌人,祝你成功!

    …………………………

    事情发生在去年12月21日下午四点多。

    依依也失踪了,婚也没结成。

    老姐与姐夫和好了,终于解放了,我可是双手欢送,快让她回她家吧!

    潘天凤也准备回婆家了,我们在西瓜家便利店买了十斤鸡蛋,一桶色拉油。她将六个月的小外甥女裹在厚实的襁褓中,我拎着礼品,去向奶奶告别。

    我记得,和你说起过吧!我家,奶奶家,三叔家,原来是一个大院子。奶奶家和三叔是一家,占着原始大院子的四分之三,与我家之间砌着一堵围墙,各立门户。

    这个院落的大门比我家的要大出一倍,还是朱漆铁皮的,每扇门上都有一只吐口的扣门兽头。六间屋子的墙上全贴白色的护墙板,清晨时,淡淡的阳光照射到墙上时总会反射出柔和的温暖。

    每一个屋子的门都是铝合金包着的,即时髦又华丽,而且冬暖夏凉。简单说说就行了,说多了,好像是我在嫉妒人家。

    奶奶在正房里捏着包子,马世方在偏房里玩电脑。

    我与姐姐刚走到甬道中央时,只听到一声犬吠,一条穿着红色马甲的小狗从偏房里跑了出来,冲着我们一阵狂叫。

    这只小狗原来是马世方家的,养了三个月便送人了,但是,狗儿还是经常往这边跑。

    这时,马世方走出了屋子,站在院台上,用皮鞋踢了一下小狗的小肚。小狗惨叫一声,从我和姐姐的中间蹿过,向大门外逃命而去。

    马平方指着迎面而来的我们,眼睛也恶狠狠地瞪了上来,大骂道:"死狗一一你已经卖给李家人了,又老娘家来干嘛?快混出去吃屎吧?再敢进来,一脚踹死你。"

    这里是小外甥女的老娘家吧!

    如果你跟马世方生气了,她会说,她说她家的狗了?你又不是狗?你为什么说我在说你了?你承认你是狗了?等等一堆小儿科的自以为很圆滑的文字游戏。

    呼呼一一我的朋友,你是不是要问我这个马世方是谁?为什么这般的指桑骂槐?

    她是三叔的老婆,从小就欺负我和姐姐,我们也从来没有叫过她婶婶。

    类似今天这样的事,也许你会觉得不能接受,但是,我告诉你,这是很平常的一件事。

    另外,如果有邻居在场的话,她会变得很热情,很孝顺,很贤惠。

    这种人就是这样,没什么好介绍的。年龄长相什么的,我也懒得写,想想她那张自以为是的嘴脸,我都想吐,还给她立传,美死她了!

    ……………………………………

    简单说上一两件事吧!

    那一年,我八岁,潘天凤十二岁。

    夏天,中午放学后,十二点半,姐姐拉着我回到了家。

    那个时候,还是一个大院子,也没有砌起围墙。

    家门与厨房门都紧锁着,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奶奶也走亲戚去了。

    正午时的太阳光线刚好直射到门框,我与姐姐将书包搁到了窗台,顶着太阳蹲在屋门外,将脑袋向门梁里的阴影处挤了去。

    这么热的天,马世方却将桌子搬到了院子里,他的两个年幼的儿子围着桌子吃着土豆丝与烙饼。

    并不是马世方热晕了,而是,左边院子下面正好有一处阴影。

    “妈妈,咱家天天吃烙饼啊!”一个孩子骄傲地将一张烙饼喂进了嘴里,童真地说。

    马世方一边在厨房里奸笑,一边烧着烙饼,说话声音很大:“吃吧,吃吧,管他艹他妈的回来不回来呢?咱吃饱咱自己就行了。”

    马世方是在说他老公?

    一会一张烙饼,一会一盘土豆丝,这顿饭,马世方顶着火辣辣的太阳闷在厨房烧了一个中午的烙饼,也挺不容易的。

    两点上课,一点半就要走的,现在已经一点了。

    我与姐姐遥望着院大门,快到一点半时,突然看到爸爸妈妈穿着新衣裳,拎着两大包东西回来了。

    顿时,我与姐姐就哇哇得大哭了起来。

    哭声震天一一

    在爸爸妈妈欢笑而焦急地小跑进大门之前,马世方收拾了一下碗筷,发现根本忙不迭,便慌慌张张地拉着她的孩子子们躲回了自己的屋里。

    爸爸妈妈是到洛城市里买东西去了,怕我们吃不上午饭,所以,急着往回赶,还带回来了两大张鸡蛋饼和一盘过油肉。

    我与姐姐流着泪,狼吞虎咽地吃着,记得,当时我还笑着说,比土豆就烙饼好吃多了。

    一点半,常有理准时到了我家,叫我与姐姐一起去上学了。

    路上,常有理对我说:“下次你爸妈不在家了,你们就去我家吃饭吧!”

    我与常有理从小就一起背着书包上学,不是我去他家叫他,就是他来我家叫我。如果有一天我们没有走在一起,都会觉得这一天心里缺了些什么。

    从幼儿园到初中毕业,反反复复的一条路,渐渐长大的两张脸,这一走,便是十三年。

    ……………………………

    那一年,我九岁,潘天凤十三岁。

    那个时候农村看电视要交二百五十块的闭路费,当时的爸爸在小煤窑拉车,妈妈在扫大街,赚得都是辛苦钱。

    看电视,真的像菲菲说的一样,是很奢侈的享受。

    当时的三叔养着的是一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