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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七夜前妻-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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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笑得极其迷人,望着陈淑媛的眸子却渐渐转冷,“至于你,就算哪一天你磕了药跪在我面前求我上你,我也不屑一顾。”

    陈淑媛气得肺都炸了,但更多的却是伤心。

第五十九章 没有禁忌() 
陈淑媛气得肺都炸了,但更多的却是伤心。

    无疑,她对皇甫烈是有着隐隐的期待的,样貌俊美,来自圣城,家世惊人,又可以救陈家于水火之间……

    哪一样,都符合公主对王子的期待。

    可这是现实,冷漠到残酷的现实。

    皇甫烈绝不会是王子,他只是个恶魔,陈淑媛,更不可能是公主。

    同欢很清楚这一点。

    陈淑媛却不信这些,她朝着同欢的背影,不甘地叫道:“她不过一个婊…子,不知道被多少人上过的婊…子,你居然选她不选我,你上她的时候不会恶心吗?”

    刺耳的话,从身后传来。

    这个十八岁的女孩,是同欢同父异母的妹妹,却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选择了羞辱同欢。

    同欢充耳不闻,任由皇甫烈搂着他走出洗手间,穿过宴会大厅,走出陈家,走向那辆劳斯莱斯,离开……

    自始至终,同欢都没有吭一声,乖乖地坐在副驾上,望着车外的霓虹丽影,车水马龙。

    云城,亦有不夜城之说。

    夜晚,不过是生活的开始。

    而这样的午夜,足够令太多的人迷醉沉沦。

    “会生我的气吗?”

    皇甫烈开着车,轻轻地问了一句。

    同欢在发呆,脑袋略有些迟钝,讷讷地问了句:“什么?”

    皇甫烈漂亮的脸,淡淡地开始解释:“在宴会上,把你推出去,让人羞辱你!”

    同欢盯着他,皇甫烈目光诚恳,好像是真的在认错一般。

    同欢不禁惊叹皇甫烈这份拿捏女人心思的本事,若是普通的不谙世事的女子,见着这个高傲的男人如此低头,定然会心软,觉得他情非得已。

    呵呵!真是好笑!

    若是他真的在意她的伤心她的尴尬,又岂会将她推入那样的漩涡。

    明知道,对同欢而言是羞辱,却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那样做,先是宴会,然后当着陈淑媛的面做那种事情。

    他的目的很明显,就是想拿同欢,刺激刺激陈家。

    他显然做到了,即便同欢不知道陈修义和皇甫烈谈了什么,但显然,那么短暂的交谈,绝对谈不出结果。

    可同欢忌惮这人的背景,哪怕真要生气,也只得忍气吞声。

    更何况,她有什么好气的!

    她淡淡一笑,道:“这种事情,陈家都做了,还不准人说么?陈家对我不仁,我自然会不义。老死不相往来就是了!若是我真的斤斤计较,这十几年,我早就气死了。”

    她坦坦荡荡地说着。

    皇甫烈禁不住瞄了她一眼。

    同欢……

    这真是个旖旎又**的名字,特别是当名字的主人绝色倾城,真的很是勾引男人欲火焚身。

    可偏偏,她是那样的安然通透,世事练达,淡漠宁和。

    美貌和气质,就像是矛与盾,冲突在一个人身上,诡异的和谐。

    他不禁细细地打量她,黑色短裙,浓丽的妆容,黑夜般的气质,真的很衬她……

    她整个人都是如永夜般,华丽,旖旎,黑暗,神秘……

    真的是勾得人肉痛呢!

    他想起她温软的小手握紧他的滚烫,他禁不住眸子眯了眯。

    陈淑媛说得对,同欢确实是一婊…子!

    但就算是婊…子,也是一个能叫人彻底疯狂彻底迷醉的婊…子!

    他说:“同欢,我刚才真的想那样要了你!”

    在女洗手间,当着别人的面,门还大开……

    这真是个百无禁忌的人呵!

第六十章 邀请() 
皇甫烈今晚依旧没有留同欢陪睡,而是将同欢送回了家。

    同欢卸妆,洗头发,把礼服送去干洗。

    折腾了一大堆,便拿出珠宝匣来装那价格高昂的一套首饰。

    其实倾城是有一大堆珠宝的,男人们爱她,出手更是阔绰,当年的倾城,珠宝匣里收藏了全世界各种名贵的珠宝。

    可这些年,倾城的身体不好,同欢起初赚不到钱,就只能把那些珠宝拍卖掉,来换取倾城的医药费。

    三年前,倾城的心脏移植手术。

    遗体捐赠者对那颗心脏开出两百万的天价,同欢那时候被逼得很惨,珠宝什么的全部卖空了,却还差三十万。

    她始终记得,那是她第一次去陈家别墅,第一次求陈修义给她三十万,可面对的不过是对方的羞辱和刻薄,以及冷冷的拒绝。

    她失忆过,所以不知道那三十万是怎么凑齐的,但手术还是做了,很成功,只不过有轻微的过敏反应。

    才三年,那颗心脏就撑不下去了。

    同欢必须筹钱准备下一次的手术,她不知道这一次的死者会开出什么样的价码。

    但是,不论如何,同欢都必须救活倾城。

    就这样想着有的没的,同欢把珠宝装好,她想着,什么时候把这些东西直接还给皇甫烈。

    又想了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同欢便倒在床上大睡,可却是失眠。

    她总是很难忘记自己握着皇甫烈巨大的感觉,那是同欢第一次这样去做。

    她觉得她渴望的干净简单的人生正一点点脱轨,她开始兜售自己的身体,成为一个货真价实的妓…女。

    她有些悲哀的闭上眼。

    命运洪流声势浩大,她这种小人物全然无法阻挡,只能任由命运推着她奔赴灰暗的远方。

    同欢迷迷糊糊地沉入黑甜乡。

    翌日,她是被一个电话吵醒的。

    那是一个陌生号码,从未曾联系过的那种,但是同欢知道这个号码的主人是谁?

    陈修义。

    当年的倾城,手机里只有一个号码,她总是拿着手机,痴痴地守着,等着那个男人给她发信息,打电话。

    那时候的手机还没现在时尚,甚至可以说笨重又难看,但倾城就是那样坚守在那里。

    而小同欢,就站在一旁,看着倾城耗尽整个青春去等待去追逐一个负心薄幸的男子。

    她接过电话。

    陈修义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清淡和高高在上,对着倾城,他总是用这种命令的口吻的,如今面对同欢,居然也是这般。

    他说:“同欢,出来见一面。”

    他不管同欢现在在做什么,不管同欢是不是忙碌,就这样清淡的命令,而且对方必须等候命令随传随到。

    同欢淡淡地回了两个字:“没空。”

    她不是倾城,对他无爱,自然做不来这种大跌身价的事情。

    以她同欢的美貌和心机,外面想追她的年轻英俊视野有为的男人一抓一大把,她干嘛要犯贱对一个老男人毕恭毕敬。

    但显然,陈修义有急事求她,很快地,电话就再次打过来。

    给读者的话:

    断更了,我能说我踩点失败吗?泪奔。

第六十一章 品茶() 
陈修义的声音,在面对同欢的时候淡然又高高在上,绝没有面对皇甫烈的谦恭和卑微,他说:“你的出台费是多少,我双倍的付你!”

    同欢勾唇冷笑:“一小时一万!陪聊不陪睡!”

    陈修义显然不把这点小钱放在眼里,很快地就回复道:“我给你二十万,立刻到酥茗茶庄来见我!”

    同欢轻声微笑:“好!”

    淡漠的眼底,微微有些嘲讽的意味。

    同欢她排斥金碧辉煌,所以从未在金碧辉煌坐台,第一次兜售自己,竟然是卖给自己血缘上的父亲,说起来就很好笑。

    但同欢不想跟钱过不去,特别是跟陈修义的钱过不去。

    她就算什么也做不了,也要过去把陈修义刺一刺。

    于是,同欢起床,开始收拾自己,她礼貌地化了淡妆,甚至穿了诱人的黑丝,风情万种的样子。

    然后,她下楼,打车,往陈修义约定的地点赶去。

    一路上,回头率百分百。

    同欢知道自己很美,也知道自己怎样才叫诱惑,今日的她,穿得并不暴露,但在早春里,黑丝加优雅的黑色长裙,绝对活色生香。

    很快地,她便到了酥茗茶庄。

    酥茗茶庄在云城西溪湿地内,气氛安静又宁和,景色特别好。

    云城的生活,慵懒又舒适,茶庄不少,富豪们则喜欢驱车到酥茗茶庄,品着香茗,赏着景,谈生意。

    同欢一到酥茗茶庄便有人把她领了进去,同欢知道,那人是陈修义的司机。

    别小瞧了司机,这种最贴近大人物的角色,知道的内幕绝对很多,而察言观色的本领更是如火纯青。

    同欢被领进一间包厢,陈修义亲自在泡茶,动作优雅如画,举止从容淡静。

    纵是对查到颇为精深的同欢也挑不出任何毛病。

    即便已是四十出头,陈修义的魅力却不减,岁月无疑是厚待他的,给他留下了一份成熟的气质,加上世家的底蕴,这男人,对那些叔控的小女生有着致命的杀伤力,让人倒贴也不难。

    倾城喜欢他,或许,很多的是因为这男人身上有倾城没有的世家气度,那种气度,叫人着迷!

    所以往后的日子里,倾城竭尽所能地遍请名师只为让同欢有那种典雅宁和的气质,以及良好的教养。

    “你来了!尝一下我泡的茶!”

    思忖间,陈修义已然开口,没有了电话里的剑拔弩张,此刻的陈修义温润又淡漠。

    同欢也没什么好拒绝的,陈修义难道会上了她不成,就算他不认,他们也是有着血缘关系的亲人。

    她安然地走过去,优雅地坐下,捧着茶,浅闻,细品。

    动作安然中透着雅致,一袭黑色的香奈儿长裙,虽然有些旧,但依旧优雅而迷人。

    陈修义淡笑道:“早就听你母亲说你于茶道从小就精通,看这份架势,果然不假。”

    谈判,很多时候,要从对方喜欢的小细节开始,恭维对方在某些方面的优秀,显然是不错的切入口。

    同欢深谙此道,却不想,陈修义道行也不差。

    给读者的话:

    很忙很忙很忙!这几天都是半夜码字!就一章,等晚上不给你们!

第六十二章 肮脏的过往() 
她轻笑着放下茶盏,淡雅的回道:“倾城常让我以你做榜样,请名师教我茶道,也不过是希望我有几分像你。不过,我始终学不来你这份华山岳不群的做派。”

    岳不群,金庸小说中修炼了《葵花宝典》的伪君子。

    有时候,同欢不得不感叹金庸对人性的描述,岳不群,多少人活得像他。

    表面正派大气,内里却虚伪肮脏。

    面前的这个,俨然是典型。

    “你……”

    陈修义微微有些愠怒,想不到同欢会如此挑衅他,但他养气功夫是真的好,很快就平复道:“你拿话来刺激我没什么好处!”

    同欢着实懒得跟他迂回,浪费时间,她平静道:“说吧!找我什么事?”

    陈修义略微咋舌地看着他,但很快地就平复了,他完全把这当做交易,而且他对倾城那高高在上的做派更是让他对同欢也是如此:“皇甫烈似乎看上你了,帮我搞定他,价钱随便你开!”

    呵!

    同欢冷笑,陈家都要覆灭了,这个求人的男人,居然还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嘴脸。

    同欢真心觉得恶心,一想到自己身上流着他的血她更加的恶心。

    同欢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小时候,她这个人智商超高,三岁以后所有的记忆丝毫不差,她始终记得那时候的陈修义总是来找倾城,让倾城去陪他商业上的伙伴,那时候的陈修义嘴脸别提多么虚伪了。

    他对倾城说:“倾城,我想得到陈家,等我得到陈家的产业,一定风风光光把你娶回门!”

    倾城是那般天真烂漫的女人,爱,就是爱一辈子的,她对陈修义痴情不悔,却被陈修义一而再再而三地送到别的男人手中。

    她在无数的男人手里挣扎,那些男人怜惜倾城的天真,很多的生意,并不需要找陈修义的,却见倾城可怜,便和陈修义合作。

    原来的陈家,人丁兴旺,陈修义只不过是陈家无数子女中的一个,接受良好教育的他气度虽然不错,能力却算不上最突出的。

    可他想当陈家家主,想做成一笔笔的生意博取他父亲的认可,他自己本事有限,唯一会做的,便是哄了倾城去帮他搞定一个个男人。

    这还不算最糟糕的!

    同欢曾经亲眼目睹倾城和陈修义吵架,彼时的陈修义已然掌控了陈家的大半江山,而他隐婚的妻子姜美云也曝光,当然,也包括那个一岁多的孩子。

    倾城心灰意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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