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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则,此际,同欢却丁点也看不透眼前的男人。
若想在这七夜的交易中安然脱身,是该反抗,还是该沉默呢!
理智告诉自己,一定要乖巧,要听话!
她暗暗地想,这男人真的太邪恶了点,全然不会在意世俗的禁锢,居然在神圣的教堂里做着这种艳情的事情,这真心比亚当和夏娃偷食禁果更来得惊世骇俗!
第十七章 变态的男人()
同欢最终以不变应万变。
她任由他挑逗,任由那充满罪恶的指尖在她的身体上惊起一层层的涟漪,她甚至半点也不克制自己的反应,任由自己的身体在男人强大的技巧面前发烫、敏感……
男人看着低着头半靠在自己胸膛上予取予夺的女人,眼底一闪而逝的光,他抽出指头,修长而白皙的指尖,已然沾满了暧昧的白…浊……
他当着同欢的面,食指和中指开开合合,牵出一根银色的线……
饶是同欢再怎么沉静,看着这邪秽至极的一幕,也禁不住羞恼万分。
变态!
她脸上一派淡静和安然,心底却大骂!
这男人,彻头彻尾的就是一疯子、变态、无耻又下流得很!
光想想要和这样的男人呆一周,同欢就觉得害怕。
她从来无所顾忌,习惯用聪明的大脑解决一切问题,可现下,却微微迟疑开来,这七夜的契约,就像是一张蛛……
而她,一只仗着自己有点头脑的飞蛾,可劲儿飞着,也逃不开自投罗的结局。
男人邪魅地笑着,唇角勾得华丽又艳绝,可那一对黢黑的眸子,说不出的坏,美丽而危险的样子。
他从口袋里抽出手帕,优雅地擦拭着自己的指尖。
只是再怎么擦拭,那指尖都迷离着一股清香,那是同欢的味道。
云烈的眸中,志在必得的味道太明显了。
他发现自己有点迫不及待地尝尝这女人的味道了。
即便这女人,已然被成百上千的男人尝过了,但这丝毫未曾降低他对她的兴趣。
刚才那指尖的曼妙和滑腻,紧致和温柔,真的如同用千万张小嘴将他包裹一般,若是将自己的巨大换进去……
那滋味,一定蚀骨又**吧!
神圣的西隐教堂,吸引过无数的信徒前往朝圣,春日的柔光,透过色彩斑斓的马赛克玻璃打了进来,晕染出一片圣洁的光。
一袭银白西装的男人,容颜精致又华美,笑容得体又完美,让任何见着他的人都止不住惊叹一声这个男人绝对是造物主耶和华的宠儿。
可被上帝厚爱着的天国副君路西菲尔,不也是堕落成魔界的撒旦了吗?
此刻的云烈,沐浴在教堂满是灵气和圣洁的光辉中,朝着同欢笑得优雅又温柔:“你真的很聪明呢?我这人,别的不多,就是耐心过剩!所以我吃东西的动作很优雅,越是美味的食物,吃得越是缓慢优雅!”
他如是说着,笑容一片温雅清淡,看上去人畜无害。
可那一刹的同欢,仿佛看到自己变成餐桌上精美的牛排,而男人拿着刀叉,缓缓进食。
她的睫毛颤了颤,心底止不住开始回想,她,认识他么?又是怎么得罪他了?她何德何能让他布下如此精心的局只为引诱她上钩?
同欢记忆力惊人,过目不忘,三岁之后便开始有记忆了,可是,却怎么也记不清这男人是在什么时候遇见过的!
第十九章 买下你()
他心底如此想着,脸上的笑容却潋滟着,望着对面安然又沉静的同欢,问道:“看得出这是哪里的酒么?”
同欢拿着刀叉,优雅又淡然地望着这堆积如小山般的食物,天籁般的声音想起:“白马庄的右岸圣达美隆,年份是1947年,百年来波尔多最好的酒非她莫属,只是没想到烈少会开如此珍贵的酒。”
饶是同欢,见过大风大浪,也止不住咋舌,这样一瓶酒,便是天价了。
大人物的生活,总是豪奢到令人无法想象。
一瓶酒,便足够普通人一辈子大鱼大肉。
云烈轻笑着,听着同欢侃侃而谈,微微诧异,他因为家世的原因,本身对酒的鉴赏就达到大师的水准,可同欢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女子,只坐在那里嗅了嗅,居然就能准确判断出酒水的年份和产地。
其实计算到学识方面,名校优等生的同欢,又可以加两分,九十二分。
时间绝大部分女子都在六十分左右,堪堪及格,任何一个有九十分的女子,都值得男人为他掀起惊涛骇浪。
同欢显然是这样。
而且,和别的世家女人不同,这女人浪荡又风情,一身从夜总会学出来的手段,若是用来取悦男人,比那些世家女人要好很多倍。
他微微一笑:“看来金碧辉煌花了大价钱,才培养出这样的你!”
他语调很淡,像是在陈述事实,半点也听不出嘲讽的意味。
同欢倒也安然。
诚然她恨金碧辉煌,但是在金碧辉煌,她学到了很多:“我确实受过这方面的训练,但是却从未曾见识过这样天价的酒,之所以判断正确,不过是书本上告知和自己的推断罢了!”
同欢淡静,又不卑不亢。
云烈浅笑,唇边流淌出一抹华丽:“我现在是对金碧辉煌越来越感兴趣了,能培养出你这样的女人,说什么我也不想放过!”
他言语极淡,听不出其中的深意。
同欢只当他在谈生意。
微微歪了头,笑得天真无邪:“如果烈少的价钱合适,我不介意金碧辉煌易主。”
金碧辉煌……
云城里最奢华的温柔乡,一个靠女人支撑起来的地狱和天堂。
很多女人把金碧辉煌当做庇护地,正是因为这个地方的收留,才使得不少女人过上了优渥的生活。
当然,有人爱它,更有人恨她。
同欢不属于前者,亦不属于后者。
她在金碧辉煌里诞生,是男人的一夜风流和女人的痴情不悔的产物,她想要的,只是摆脱它。
若是能将金碧辉煌转手,她乐意之至。
云烈对此,只是轻轻微笑,眼底一片深沉:“金碧辉煌,其中包括作为你吗?”
他眼底一片邪魅和深不可测。
那意思明显的很,如果你在金碧辉煌,我会考虑买下它。
这无疑是一句浪漫至极的情话。
同欢对此却不感冒,在金碧辉煌,她听到过太多的甜言蜜语和情深誓言,可真正能实践的又有几个。
旋即,同欢想到了呆在医院里的倾城,这个被人骗了一辈子的女人,便是同欢最好的警告。
第二十章 林肯死了()
她没有继续同云烈应酬,而是望向窗外,顶级包厢,单单风景便绝无仅有,往这里俯瞰下去,整座云城呈现出一派妖娆的美丽。
这是座慵懒且适合人居住的城市,不像是圣城那样满是权贵气息,也不像海城那样到处都是金钱的铜臭味道……
这是一座悠闲和慵懒的城池,然而,这只是表面,实际上,身在围城之中,谁都有太多的不得已。
同欢想起小宝,找了个借口上洗手间。
电话拨给了西错,那边很快就接了起来,她说:“同欢,小宝回来了,你在哪里?”
云烈,果真很遵守诺言。
既然小宝没事,那么,她便会履行自己的承诺,陪他七天。
她站在洗手间内,透过镜子,看到了一张绝美的脸,破旧的黑色长裙,脸上毫无脂粉,却依旧带着一种惊心动魄的美。
这真是一张极美丽的脸蛋,可她的纯在,意味着灾难。
同欢从五岁开始,便有无数爱好变态的权贵想要上她了,她躲过一劫又一劫,那样不断逃亡又挣扎的生涯,很累很累。
以往的她,凭借着聪明总是能巧妙的和男人周旋。
可这一次呢?
第二十二章 去开房啊()
同欢回到贵宾包厢,饭菜已然撤去,云烈在那里等她,昏黄的灯光里,他正在抽烟,缭绕的烟雾朦胧,他整张脸一派雾气迷蒙,像是大海上的海妖,完全看不清真面目,却半点也不影响他致命的吸引力。
见到同欢的到来,他掐灭了烟头,走了过来,抱着同欢,便铺天盖地的吻了下来。
同欢的理智想要拒绝,身体却保持着平静。
小宝既然没事,那么交易便正式成立了。
七夜……
很多的边缘性侵犯,同欢无从阻止。
她唯一希冀的是,没有身体的纠缠。
并不是同欢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只是在那个旖旎的圈子呆太久,见多了身体的交易,一个吻,一个拥抱,真的算不了什么……
云烈这样的男人,他若是想上她,易如反掌。
既然如此,同欢便没打算反抗,她想,她只要乖巧听话,应该不会出什么大事!
云烈,他应该不至于强迫她!
于是,她也就任由他占占小便宜!
而这个吻,当真是缠绵又熟稔,淡淡的烟草气息并不让人排斥,相反,尼古丁的味道令人沉迷,吻的并不深,却格外的缠绵,满是情调。
同欢甚至有一瞬的错觉,差点以为他们是相濡以沫的情侣,而他们站在街角拥吻,无所顾忌。
旋即她微讶,这是怎么了?
居然有这种错觉!
要知道,那样的感觉,只有一个人能给,那个人,便是同欢唯一深爱的林肯!
可此刻,她居然沉沦于另一个的吻中。
她想,她是不是寂寞太久了。
淡淡的一吻过后,云烈捏同欢的手心,洁白的牙齿轻轻啃着同欢精致的耳垂,滚烫的气息,洒入她弧度漂亮的耳廓:“我以为你逃跑了呢!”
同欢的耳垂,很漂亮,精致又小巧,令人止不住想要舔一舔。
而同欢,敏感点被如此暧昧的侍弄着,全身都骚骚麻麻的,身体内电流密密麻麻地窜着,**渐热……
她不得不承认,这男人绝对是**高手,淡静如她,都有点迷惑于他强大的技巧。
她笑了笑,安然又沉静:“我能逃去哪?”
云烈一把搂过他的腰肢,凝着她的脸庞一本正经道:“嗯,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的!”
说着,纤细漂亮的手,轻轻地捏了同欢一把。
很暧昧,很一语双关……
同欢陪着轻轻一笑,旋即问道:“接下来我们去哪?”
云烈揽了她的腰肢,同她走出贵宾包厢,黢黑的眸子,染过淡淡的旖旎:“去开房!”
三个字,杀得同欢目瞪口呆。
她只希冀他是在开玩笑。
然则云烈一本正经。
同欢这才确认,他……绝对是说真的!
一顿饭后,外面天色已暗,正是堕落的男女出来活动的时候。
这里是酒店,开房,能做什么,用脚趾头想都清楚……
她微微有些困窘,对着云烈,这个咄咄逼人的男人,她从来都是窘迫异常,完全的无计可施。
大人物一句话,便能逗弄得这些卑微的小人物惶恐不安。
同欢,俨然就是那个挣扎的小人物。
第二十三章 技巧不错()
她可以陪云烈暧昧,却不想陪云烈上床。
倒是云烈,居然难得大发善心的安慰她:“同欢小姐,你不用这么紧张,我怕得艾滋,就算做也会三思而后行!”
她定定地盯着他,似是想通过他沉黑的眸子看清他的心脏一般。
云烈勾唇一笑,潋滟出万千华丽,他伸出三根手指指向天空,作发誓状:“我,云烈在此发誓,对着上帝发誓,和同欢小姐在一起的七夜,绝不会把我那跟肮脏的东西插入同欢体内!否则,就罚我下半身不遂永远偏瘫好了!”
他唇角的笑容,倾国倾城,眼神专注宁和地盯着同欢,那眼神火烫又直白,令人止不住浑身发烫。
而联想到那用一种污秽的言语来表述的神圣誓言。
同欢脸蛋浮现出一抹隐红。
诚然,他发誓不碰自己。
然,他的话语,已然将她彻底侵犯了。
可是,他除了信任一个恶魔的誓言,别无选择。
她眨了眨眼睛,卷翘的睫毛,轻轻颤抖着,像是蝶翼轻颤,美到不可思议。
她最终深呼吸:“我信你!”
信我者,得永生!
这是上帝的教条。
那么,相信恶魔呢?
只会堕入永夜的黑暗吧!
云烈妖娆一笑,搂着同欢大步去开房。
紫禁城酒店的套房,以昂贵和奢华着称,哪怕是五星级的水准,都比别的酒店华丽太多太多。
而最奢华的七星级总统套房,位于酒店最顶层,每座酒店只设一套,只接待真正的贵宾。
当同欢踏足这里,才真正见识到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