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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妖尸的那些年-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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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提出挑战,那个时候史密斯。特还只是一个朦朦胧胧的小男爵,沉醉在家族的荣誉中,然而麦卡斯再次的到来改变了这一切,任谁也没有想到,麦卡斯在仅仅百年的时候居然达到了血皇的境界,不少大公都投向了新生的血皇,史密斯家族原以为这样就可以完事,没想到麦卡斯的野心是如此巨大,他居然要特的父皇听命于他~

    当然特的父皇不可能会做这种事,因为血族最讲究的就是面子,就这样麦卡斯指挥大多数大公向史密斯家族宣战。

    本来史密斯家族的大公已经大部分投在了麦卡斯的手下,造成了史密斯家族孤立无援,在族门被攻破的一刹那,特的父亲挺身而出,他知道自己这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反抗,于是召集了三百多名死神护送小男爵外逃东方,自己卷入乱战中,这一切都被这位血族王子看在眼里。

    当时我问他:‘‘不是三百死神吗,怎么就剩七十二个呢!’’话音刚落,那个死神头领从墙里一下子窜出来,吓了我一跳。

    只见这位死神说:‘‘这个问题问的好,就让我给你讲讲我们三百死神的血腥历史吧!

    。。。。。。

    (今日两更完毕,昨夜码字到了深夜,在这里希望大家支持一下原创,不然好桑心哦!o╯□╰o)

第十六章 撒旦原来这个样() 
唉~俗话说:不怕不知道,就怕吓一跳,就连我这第一代妖尸金尸王也被这突然穿墙而来的死神吓了一跳,你说这丫的哪里有干死神的料,我想他在西方勾魂的时候,可能就是利用这一招,先趁人不知,然后一举吓死,这样还省的费力。

    我先是被这家伙在车里害得挨了两顿打,这又被吓了一大跳,心里的无名之火燃了起来,一下子揪住那名死神的尾巴死命的扯。

    原以为他会反抗,谁知道他却说:‘‘哥,哥,别啊,你要把我的尾巴扯断了,谁救你们出来啊!’’

    我一听这家伙来是要将我们放出来,不由的大喜,放开死神的尾巴说:‘‘哎~对了,还没请教你的大名。’’

    ‘‘额~我这名字想必是地球人都知道,当年叱咤西方风云人物榜排行第二的撒旦大魔王,怎么样小子,怕了吧!’’撒旦说完居然摆起了poss,还向我眨了下眼睛,就跟调戏我似的。

    我一把掌过去直接把他呼墙缝里了,然后说:‘‘就你还撒旦大魔王,那你怎么放着大魔王不当去当死神呢!’’

    我话刚落,撒旦从墙缝中爬出说:‘‘这句话问的好,你知道凯撒是谁吧,西方地狱可是凯撒殿下和我们这些大魔王一起建立起来的,你说我跟着凯撒殿下混,不当死神还能当什么。’’凯撒说完又补充了一句:‘‘有人来了,我先走了。’’凯撒说完直接从墙上穿过消失了。

    就在凯撒走了的一会儿,门被开了,走进了五个身材壮硕的穿着西装的男人。

    领头的平头男人口中叼着一支点燃的雪茄问道:‘‘胡晓东是谁!’’

    当时我就想说:‘‘你丫的瞎啊,这里一个中国人,一个外国人,你说谁是胡晓东。’’当然这些话我也没说出口,就说:‘‘我是,怎么了。’’

    那领头的平头男人深吸了一口雪茄,瞬间这小屋里就弥漫满了浓香。

    那个小平头头一晃,身后四个戴黑墨镜的走过来一把抓住我的两条手臂给带托进了审讯室,看的出来者不善。

    就连这里的警察局长也对这些人毕恭毕敬,看来是收了不少好处。

    所谓审讯室,一个审视犯人的地方,也可以被称为体改中心,进了这里这些警官什么的就可能对你进行严刑拷打。

    我刚被托进审讯室,就感觉门一关然后一根棍子朝我的腰部扫来。

    他妈的够狠,如果换成普通人估计这一下子腰就折了,还好我能撑,被他们一棍放倒在地,那个平头还是叼着那根臭屁弥漫的雪茄,一双小眼睛眯着向我看来,边看边说:‘‘小子,你惹谁不好,非要惹高总裁的儿子,这次如果不打折你一条腿,高总就不给兄弟们开工资,为了我们着想,你就忍忍吧,哈。’’那个平头说完猥琐的笑了笑,招呼手下将棍子朝我左腿打来。

    我暗自苦笑,心想:‘‘就凭你们几个还想弄折我的腿,省省吧,估计你们去拿把大刀招呼过来,也不见得你们可以砍下我这第一代妖尸金尸王的*之腿。’’

    就在他们纳闷为什么还没有打折我的腿时,审讯室的大门开了,八个更强壮的男人身穿西服领带上一个金色徽章,徽章上的‘冉’让我更确定他们是二朋的人。

    这八个冉氏集团的打手不用说也知道是二朋让他爸叫的,领头的一看就当过兵,双手背在身后,指挥七个手下将那四个高氏企业的打手干翻。

    那个小平头见势不妙,居然朝磕起了响头,并喊着:‘‘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希望您可以放过小的。’’听到这些,我拍拍身上的灰尘说:‘‘你丫的不是挺能打我的吗,怎么现在认怂了,不行,弟兄们给我打。’’我话音刚落八个打手一起动手打起了这个小平头,打的那个小平头哭爹喊娘。

    打完后,冉氏集团的打手从衣兜里掏出一张合同递给高氏企业的这个小平头说:‘‘我们的合同破裂,告诉你们老总,我们董事长决定购买他的公司股份,让他回家养老吧,要知道我们冉氏集团已经控制了你们高氏企业的百分之七十的股份,让你们老总等着破产吧!’’冉氏集团的打手说完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里,临走时告诉我说我现在可以离开这里了。

    我大舒了一口气,出了审讯室扬长而去,到了小黑屋把特叫了出来一起离开了这个警察局,边有边想:‘‘二朋的办事效率不错,这个朋友没有白交。’’

    这里距离昆仑山脚下还有十几里的路,走过去是不可能的,看来我们要在这里等到黑夜了,因为黑夜才是我们理想的交通工具可以出现的时间段。

    目前纠结的是特的这一身长袍,虽然我可以理解他,但是别人会把他看成‘神经病’,不过仔细想想,以我考古学生的鉴定,他的这一身长袍估计可以卖不少钱。

    于是我们跑进距离这里最近的一家的古董行。

    古董行并不大,人也冷清,我们一进来就看到老板那裂到耳朵根的笑容迎来,站在我们身边说起了他的行话:‘‘各位是卖古董还是看古董,是挑古董还是选古董,我们店里上至秦汉下至晚清民国的古董应有尽有,请问您是要卖什么样的古董呢?’’当时我就佩服这古董店的老板,虽然看着有点矮胖,又是秃顶,但是他的口才让人很容易想到中国好声音的主持人,那话说的又快又流利,他不去当主持人在这里卖古董简直就是屈才啊!~

    我们吃惊的看着这个小老板,他一吹他那八字胡看着我们,显然是说完了。

    特可能没有听懂他说的中国话,因为太快了,外国人听不懂也情有可原,我身为中国人可是听懂了,不过我们不是来买古董的,而是来卖古董的。

    我摇摇头说:‘‘nonono!我们是来卖古董的,老板你过来看看这身衣服怎么样?’’说完我指了指特的这身长袍。

    那老板一听是来卖古董的,马上抬头挺胸翘屁股装成很内行的人,掏出放大镜在特的身上来回扫描。

    也就特这个外国人在这种情况下不动容,要是换成我被这个猥琐老板这样看的话,我早就把他给ko了。

    那个老板看了一会儿,脸色逐渐惊讶,急忙把门关上并挂上‘暂停营业’的牌子把我们引进了密室,看来这个老板够奸诈,肯定在这里走私一些秘密古董赚取暴利,单凭他一家古董店不可能在这个小城市中立下脚,看来这间密室就是走私中心了。

    那个老板从衣架上拿下一套西装递给特,让他去换一下,特换过西装将那身长袍放在桌子上。

    这西装怎么看怎么鳖眼,老板的矮胖西装穿在特这大个子身上特就像练了缩骨功一样,特就连头也被领子勒的抬不起来了,袖子和腿居然少了半截,眨眼一看给外人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外国人很二逼啊!’

    不过我们也没在意这么多,就直接问老板这件衣服值多少钱。

    那老板一直那样猥琐的笑着,不时的捏着那八字胡说:‘‘不急,不急,感情二位也不是寻常之辈,何必那么着急呢,不妨介绍一下做个朋友,鄙人是南毛第八十二代弟子,姓王名景天。’’

    卧槽,没有成妖尸之前怎么没听说过有那么多所谓的南毛北马,成了妖尸后才发现就跟不要钱似的遍地都是。

    正在这时一个二十岁出头的青年从密室外走来,走到王景天身旁喊了声:‘‘叔公!’’并向我们介绍自己姓王名圣,是南毛第八十三代弟子。

    我类个擦擦擦,怎么又冒出来了一个,我郁闷透顶的对着王景天说:‘‘得得得了,我知道了,快说这件衣服值多少钱,我们还有事呢!’’

    我刚说完,王景天从衣服内侧拿出一张银行卡并附带密码递给了我,并说:‘‘这件衣服本是无价之宝,如今看你那么急着要钱,这张卡里还有四十万,你就先凑合着花吧,如果这些不够用的话,他日再来取!’’

    。。。。。。

    (在这里就不多说了,毕竟每日一更还总向大家各种求,我很不好意思~)

第十七章 血族() 
四十万代表什么,四十万什么概念,四十万代表一个四后面跟着五个零啊,多么吃惊的数字,我老爸拼搏了几十年不知道能不能达到的数字,王景天居然一下子就拿出了这么多连眼睛也不眨一下。

    结果很简单,衣服留下我们走,手里拿着四十万一头扎进名衣店一人买了一身价值不菲的衣服。

    付账的时候我卡往刷卡机子上一贴吓了我一条,两身衣服居然花了二十多万。

    当然钱这个东西在特的眼里不算什么,虽然他是没落的血族王子,不过就他身上现在戴的这些首饰估计随便一件也值百万。

    我结交特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他身上这些价值连城的古董,而是因为我们同为异类的那一方面让我不得不结交他,如果换成我是正常人,谁会那么傻去接触一个吸血鬼啊~

    出了名衣店,天色已经微微黑了,特的一身黑色劲装配着肌肉看的是那么的有范,再看看我的一身休闲装把我包裹的就像偷羊的贼一样,与特站在一起简直就可以用一句话形容,好像是:‘‘没有长得差的辅助,怎么能显出你的美。’’

    唉~你不知道当时我是郁闷到了极点,主要原因还是我不太会打扮,因为我就是一个邋遢的小男人,平日在家也就是胡乱搭配,如今习惯了也就很难改了。

    其实我觉得自己长得属于那种中等水平,平日里看自己也分早中晚,就是觉得自己挺奇怪的,早晨看自己觉得自己长得很平常,中午觉得自己很丑,晚上一照镜子又觉得自己很帅,你说奇怪吗,这脸感觉就是会变?~

    跑偏了,希望各位可以谅解,我们言归正传~

    我和特走在大街上,路人更多的目光并不是看向特这个大帅哥,而是都看向我,当时我就郁闷了,心想:‘‘哎,我有那么帅吗?’’然而一对情侣从我身边走过改变了我的想法。

    那对情侣走到离我还有一米的时候,那女的就说:‘‘谁家精神病跑出来了。’’当时我就懵了。

    原因很简单,我这一身打扮杂看杂不顺眼,因为是入秋了我身穿一个牛仔裤和黑褂子打扮,两者很不协调造成了别人的偏见。

    我告诉你吧,其实那女的从我身边过得时候,我就想把她胸前那俩馒头给她捏爆,以解我心头之恨。

    天黑的很快,几个小时的时间大街几乎变得十分冷清了,但是我也不能在这里展开翅膀,于是拉着特寻找黑暗的小胡同,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我是一个超人一样,变身需要在电话亭里穿衣服。

    城市的夜色也不是安全的,尤其在那些小胡同里,一些猥琐的青年总会趁着夜色办一些属于强奸的事情。

    我和特本来都是属于夜族的,眼睛和耳朵灵的是常人的百倍,刚到一个黑乎乎的胡同口就听到里面女孩子的哭声伴随着猥琐男的淫笑,那女孩边哭边说:‘‘求求你们,不要。。。。。。’’

    唉~当时我就想:‘‘这女的真傻,不知道她的这些无谓的反抗只会使这些色狼性奋。’’我摇摇头停在原地。

    特走着走着发现我停了,他也停下说:‘‘哎~快走啊!’’

    我心里当时很纠结,到底是走还是英雄救美,但是最后还是理性战胜了纠结,理性告诉我要去救那名女孩出狼穴。

    特跟着我向胡同深处走去,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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