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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社会条款”、“贸易…劳工标准”、“人权社会标准”、“社会进步条款”、“贸易…社会联系”、“贸易…劳工标准联系”等等。无论如何称呼,它所涉及的内容大致包括伦理道德和经济效益两个方面。前者主要包括诸如劳动者的权利(如结社自由权、罢工权、集体谈判权)、人格尊严(如禁止强迫劳动等)、禁止劳动歧视(如男女同工同酬、禁止就业和职业方面对不同种族、肤色、宗教等的歧视)、下一代成长(规定准许就业的最低年龄标准以及禁止童工劳动)、工人工作条件(如工作环境要符合健康安全的标准)等有关人权方面的问题;后者主要包括贸易效益相关的社会福利待遇标准(如制定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工人的合理收入、维持工人的基本生活等)。
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是否应将劳工、环境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问题上一直争辩着。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发达国家在“关注发展中国家人权状况”的旗号下,在WTO中反复提出劳工标准问题,极力把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早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欧美一些国家的代表就提出过劳工标准问题,有代表性的观点是:由于各国工人工资水平、工作时间、劳动环境、安全卫生状况等条件上的差异,导致劳工标准低的国家生产成本低廉,使其在国际贸易中有相对的价格优势,势必造成由发展中国家向劳工标准高国家的“社会倾销”,因此提出在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同时,应在贸易协议中制定出统一的国际劳工标准,并对达不到标准的国家的贸易进行限制。发达国家试图将人道和社会问题与国际贸易联系在一起,并列入WTO的共同准则中,当时就遭到广大发展中成员方的强烈反对而失败。WTO成立以后,发达国家伺机将劳工标准问题多边化。1996年12月在新加坡召开的WTO首届部长级会议上,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在维护人权、保证公平竞争的口号下,坚持核心劳工标准的讨论。这些国家提出的劳工标准的核心是:当进口国家发现其进口产品是由被剥夺公认权利和低于公认标准工资的工人生产时,有权对该产品征收关税或限制进口。尽管发展中国家担心此举会偏离会议议程,予以广泛抵制,但在发达成员方的坚持下,以妥协的方式把核心劳工标准作为“新题目”讨论并写进“部长宣言”中。这就意味着:(1)发展中国家承认劳工标准是一个“问题”,并承诺予以解决;(2)这种折中的处理办法意味着WTO确认了劳工标准,但未与贸易直接挂钩。这给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关于贸易与劳工标准的继续争论留下口实。
尽管2001年11月多哈会议终因发展中国家的反对未将劳工标准列为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内容,但可以预见,劳工标准在未来的世界贸易中仍将成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争论的焦点问题。
就劳工标准问题而言,是在资本扩张、劳工地位的不断下降,劳资矛盾日益加剧,从而要求保护劳工权利,提高劳工工作和生活条件的呼声越来越高的国际背景下提出的。同时,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发达国家在国际大分工中主要生产和出口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的产品,其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正大量转移至发展中国家,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劳工处境成为国际关注的重点。
目前,发达国家认为发展中国家的低劳工标准、低环境标准是社会倾销、生态倾销,这将会导致低标准驱逐高标准的“柠檬问题”产生。而发展中国家则认为发达国家的高劳工、环境标准要求是一种新的、更加隐蔽的贸易保护工具。双方对劳工、环境标准的“公平贸易”之争,WTO引入劳工、环境标准协议的“合理性”之争等也都各执一词。这场争论仍会继续,但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同步性,伴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而对劳工权利、环境质量要求的逐步提升,以及发达国家在WTO中的绝对地位等因素决定了劳工、环境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是迟早的事。事实上,作为单边、双边行动,劳工、环境标准问题已经对区域贸易、国际贸易产生了重大影响。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除了积极应对这个挑战,别无选择。一方面需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贸易伙伴国出于贸易保护需要对劳工、环境标准的滥用;同时应积极主动地运用国际公认的劳工、环境标准,以提升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16。2。4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ocialAccountability8000,简称SA8000),它是一种以保护劳动环境和条件、劳工权利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兴的管理标准体系。其以加强社会责任管理为名,通过管理体系认证,把人权问题与贸易结合起来。以劳工标准为本质的SA8000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一个表现形态。
1997年,总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SAI;SocialAccountabilityInternational简称SAI)成立。在第一次会议(纽约会议)后不久即提出了标准草案,初名SA2000,最终定名为《SA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于1997年10月公开发布。2001年12月12日,经过18个月的公开咨询和深入研究,SAI发表了SA8000标准的第一个修订版,即《SA8000:2001社会责任国际标准》。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
(1)SA8000所遵循的国际规则。它是基于国际劳工组织宪章(ILO宪章)、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世界人权宣言而制定。
(2)社会责任要求。它主要有:第一,有关核心劳工标准。它包括:①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者支持使用童工,应与其他人员或利益团体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儿童和应受当地义务教育的青少年的教育,不得将其置于不安全或不健康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下。②强迫性劳动。公司不得使用或支持使用强迫性劳动,也不得要求员工在受雇起始时交纳“押金”或寄存身份证件。③公司应尊重所有员工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④歧视。公司不得因种族、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取向、工会会员或政治归属等而对员工在聘用、报酬、训练、升职、退休等方面有歧视行为;公司不能允许强迫性、虐待性或剥削性的性侵扰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⑤惩戒性措施。公司不得从事或支持体罚、精神或肉体胁迫以及言语侮辱。第二,工时与工资。主要包括:①公司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经常要求员工一周工作超过48小时,并且每7天至少应有一天休假;每周加班时间不超过12小时,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及短期业务需要时不得要求加班;且应保证加班能获得额外津贴。②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应低于法律或行业的最低标准,并且必须足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求,并以员工方便的形式如现金或支票支付;对工资的扣除不能是惩罚性的;应保证不采取纯劳务性质的合约安排或虚假的学徒工制度以规避有关法律所规定的对员工应尽的义务。第三,健康与安全。公司应具备避免各种工业与特定危害的知识,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采取足够的措施,降低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尽量防止意外或健康伤害的发生;为所有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包括干净的浴室、洁净安全的宿舍、卫生的食品存储设备等。第四,管理系统。高层管理阶层应根据本标准制定公开透明、各个层面都能了解并实施的符合社会责任与劳工条件的公司政策,要对此进行定期审核;委派专职的资深管理代表具体负责,同时让非管理阶层自选一名代表与其沟通;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证明所选择的供应商与分包商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相关链接】新国际贸易标准SA8000可能成为出口新壁垒
随着2005年后配额时代的不断临近,发达国家新的贸易保护措施也会越来越多,除了我们已经耳熟能详的技术措施、绿色环保之外,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摆在了我们面前。
近年来,一个新的国际贸易标准——SA8000社会责任标准摆在我国出口厂商面前,企业社会责任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许多跨国公司订单的附加条件中。专家们认为,SA8000可能成为我国产品出口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国内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应早做准备,以免在壁垒完全形成时陷入被动。
据介绍,我国出口到欧美国家的服装、玩具、鞋类、家具、运动器材及日用五金等产品,都已遇到SA8000的要求。2002年9月,广东中山市一家500人左右的鞋厂因没有达到当地法律规定的最低工作标准,曾被客户停单2个月进行整顿。同一年7月,因发生女工中毒事件,一家台资鞋厂曾一度陷入全部撤单的困境。地处内地的出口企业,同样受到了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影响。重庆一家化工公司为了向一家全球最大精细化工企业出口化工中间体产品,先后接受了该公司两次严格的社会责任检查。更多的企业则是因为达不到SA8000要求,而痛失产品出口订单。据统计,从1995年以来,我国沿海地区至少已有8000多家工厂接受过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审核,有的企业因为表现良好获得了更多的订单,部分工厂则因为没有改善诚意而被取消了供应商资格。
专家认为,SA8000是继ISO9000、ISO14000之后出现的又一个重要的国际性标准。虽然目前它只涉及人身权益以及与健康、安全、机会平等与核心要素有关的初始审核,但随着对其不断修订和完善,该标准最终可能发展成为一个覆盖道德、社会和环境等范围很广的标准,并有可能会转化为像ISO标准一样的真正国际性标准。
目前,SA8000的冲击并没有引起国内绝大多数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根据深圳当前社会观察研究所在沿海地区的调查,200名受访官员中知道“公司社会责任”、跨国公司“生产守则”或SA8000这些名词含义或其中任何一个名词含义的仅有6人,占受访人数的3%。记者在重庆市部分企业、政府部门、工会组织采访时,仅有1名参加过培训的工会干部知道概念,一家接受了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审核的企业有所认识,绝大多数都是一脸茫然。
专家指出,社会责任标准这类新贸易壁垒具有介于合理和不合理的双重性,非常隐蔽和复杂。同时,新贸易壁垒涉及技术、法律以及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和各个部门,国内企业和政府部门须及早应对,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突破新贸易壁垒。
16。2。5其他新兴的非关税壁垒
1。反倾销的滥用
倾销即价格歧视,是指一国出口商以低于正常品价值的价格将产品出口到另一国市场的行为。在国际贸易中,世界各国都对倾销行为采取坚决反对和禁止的态度,通过立法抵制倾销。WTO在乌拉圭回合中专门制定了《反倾销协议》。由于在反倾销中通过征收高额的附加税,提高进口产品的成本,削弱其在进口国市场上的竞争力,甚至可能把进口产品直接排挤在国门之外,于是,反倾销措施的滥用就构成了一种贸易壁垒。在当代国际贸易中,一些国家常常借着反倾销的名义,实施贸易保护主义。1995—2000年我国仅农产品就受到反倾销调查立案7件,反倾销措施15件,是世界上遭受反倾销伤害最为严重的国家。
2。社会壁垒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把社会责任标准(SocialAccoutability8000,SA8000)和劳工权利作为*发展中国家产品的附加条件。目前,SA8000是全球第一个道德国际规范标准。虽然目前它只涉及人身权益以及与健康、安全、机会平等与核心要素有关的初始审核,但随着不断修订和完善,最终可能发展成为一个覆盖道德、社会和环境等范围广泛的国际性标准。例如,德国进口商协会已制定了《社会行为准则》,规定德国进口商应经过SA8000协会授权,对其供应商(出口商)的社会行为进行审查。法国、荷兰也即将仿效。由于SA8000标准约束的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其滥用必将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构成一种新的贸易壁垒。
3。反恐壁垒
“9·11”之后,美国以应对生化反恐为由,于2002年6月颁布了《2002年公众健康安全与生物恐怖主义预防应对法》。为执行该法,2003年10月10日,美国FDA正式发布了《食品企业记录建立和保持法规》和《可疑货物行政扣留法规》。这三部法规的实施可能会演化成以反恐为借口的贸易壁垒。
4。物种壁垒
物种壁垒是借口保护植物种源权利(一种知识产权)而在农产品贸易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