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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崇碧微微一笑:“你觉得这世上有鬼么?”
江峰立马摇摇头,不过很快又点了点头。摇头的原因是因为他从小接受现代科学教育,不相信迷信那一说。点头的原因是,他现在走的路子,不就是所谓的现代科学教育解释不了的么?另外,他也曾经考虑过,人的身体就是一堆细胞堆砌起来的肉,这堆肉为什么就会产生意识呢?人死之后,肉还在,意识去了哪里?
另外,他在不日地宫里也较为系统地学习了一下修真者的一些东西,知道修真者修炼的关键。天武境产生的灵根、食气境的金丹、阳神境的阳神,这些东西都或多或少与玄妙的灵识、意识这些虚无的玩意儿扯上了关系。
所以,经任崇碧这么一问,江峰立马就动摇了自己原来深信不疑的东西。
任崇碧看到江峰又是摇头又是点头,就知道江峰虽然修为达到了天武境,但经历的东西毕竟太少了。
“修行的世界,无奇不有。神鬼之说,只是其一。但,并非所有的人死后都会变成鬼,普通人的灵识太弱了,人死神灭,消散天地间,化作灵气。只有灵识极强的人,死后才有一定的可能性神魂聚而不散,形成你们口中的鬼。不过,若是没有合适的修行方式,这一缕神魂最终也会消散天地间。那鬼仆,就是其中一种,不过没有神魂愿意被人炼成鬼仆。”
“鬼仆,是实力强悍的修真者用特殊的手段抓住神魂之后,再将其禁锢在灵识羸弱的其他生物的身体中,为其驱使所用。这种手法极其残忍,被禁锢的神魂相当于会永远为奴。而被寄居生物灵识会被强行抹去。所以,鬼仆是一种具有很深的怨气的东西。一旦被鬼仆给缠上,凡人往往会得一场大病,而像你这样的武者,可能会修为大降。甚至有可能灵根熄灭,回到地武境。”
听了任崇碧的话之后,江峰一阵后怕,没想到这所谓的鬼仆竟然这么厉害!江峰突然就想起了疯十一曾经给他说的肉魔傀儡。虽然这两者可能有些区别,但似乎都相差不多。至少都是没了灵识的。
照任崇碧这么说,那女童肯定就是鬼仆了。暗自庆幸自己选择了掏钱了事,要是不掏钱,可能就危险了。不过,那捞尸人似乎也太小气了,不买他的东西就害人,这老家伙怎么这么没品,压根儿就没有高手风范。
“总之,那捞尸人你离他远点儿。”任崇碧又叮嘱了一句,然后才话归正题,“我刚才顺道去看了一下河面上的情况,今天晚上古墓就会打开。到时候就是我们下水的时候,你白天好好休息一下。”
江峰点点头,安心吃起他的包子来。任崇碧已经是食气境了,所以根本就不需进食。再三叮嘱了江峰不要出门后,他又打开门走了,也不知道他在忙啥。
吃完了包子,江峰闲来无事,便从怀里掏出一条布袋,放在桌上。
“臭小子终于想到我了,我快给憋坏了。”布袋里传来绿毛鹦鹉的声音,不一会儿布袋自行打开,绿毛鹦鹉从里面钻了出来,在房间里扑腾了几下,落在了江峰的肩上。
那布袋不是普通的布袋,绿毛鹦鹉说那是神侯府专门为它做的千幻锦囊,里面有个独立的小空间,它可以自由地出入这个空间。但尽管如此,在那个狭小的空间内,根本不够它遛弯儿。
江峰觉得这有点儿类似于侯赢的纳须金丝囊,他在那里面待过,那可不是一个好去处。唯一的不同可能就是纳须金丝囊是用来折磨人的,待在里面会被慢慢地吸掉体内的力量。这千幻锦囊肯定就不会了,只是一个单纯的空间。
“小绿,自己出去玩吧。顺便帮我看看这周围有没有好玩儿的东西。”江峰打开窗户,示意绿毛鹦鹉自己飞。
绿毛鹦鹉也很乐意,长时间呆在那千幻锦囊里也不是那么回事儿,翅膀都快生锈了。“揪”地一声,它化作一道绿光从窗户弹射出去,那速度快得令人诧异,一眨眼就已经消失在眼界中了。
江峰觉得这个地方有点儿邪门,任崇碧肯定也有事瞒着他。但是他不便质问任崇碧,所以他想让绿毛鹦鹉出去看看有哪些有趣的东西。绿毛鹦鹉曾经是任崇碧的,它肯定不会帮江峰监视任崇碧,所以江峰只能委婉表达。至于绿毛鹦鹉会不会给他说它看到的东西,那就要看造化了。
放走了绿毛鹦鹉,江峰开始把玩起那截废铁了。他想通过敲击来把废铁表面的锈迹敲掉,不过很遗憾,这玩意儿显然不是普通的锈迹,怎么弄都弄不掉。最后他尝试了一下用自己的真灵元力火来烧,有点儿效果,但是不明显。
“对了,用业火!”江峰立马想到了业火,侯赢不是说过么,业火是真火中的上上火,理论上来说比地火还牛逼,用业火来烧应该没问题。
于是,江峰立刻于寄宿在他灵根上的业火金蟾交流,业火金蟾答应帮忙。
业火一出,房间的温度陡然飙升,江峰甚至发现距离他两米开外的墙壁上的塑胶画报都开始变形了。江峰把那一截金属拿在手上用业火烧,很快表面的锈迹就被烧成了黑灰,呼啦啦地脱落下来了,露出明晃晃的匕首。
江峰停了业火,把匕首拿在手里细看。匕首造型很玲珑别致,像织布用的梭子,一头大一头细,匕身上刻着很多看不懂的纹饰,很像古时候青铜器上面的那些雕纹,古朴而整齐美观。
匕身的正中间,用小篆体写着两个字——炙洌В▃hiyun。
“这是飞剑,而且还是上品。”江峰脑子里突然响起业火金蟾的声音,听声音,业火金蟾挺激动的,仿佛是碰上了什么宝贝,“兄弟,这飞剑你还用不了,给我行不行?”
江峰知道飞剑,那是阳神境之后的修真者才能用的宝贝。疯十一就有一把,催动起来后就能踩在上面飞了。
“你喜欢?”江峰问了一句,“你要是喜欢就拿去吧,反正我用不着。”
“多谢兄弟。”业火金蟾显然没想到江峰这么爽快就答应了,“兄弟帮我一把,让我先把它炼化。”
“怎么帮你?”江峰问道。话还没有说完,他突然就感觉头顶一热,一道金光从眉心飞了出来,落在了地板上。仔细一看,正是业火金蟾。与之前相比,现在的业火金蟾似乎更小了。
业火金蟾一出来,那水磨石地板瞬间就被高温烧出阵阵青烟,不一会儿就融出了一个大坑。
原本拿在江峰手上的飞剑被一股力量托起,飞向金蟾。或是错觉,江峰感觉那飞剑似乎在抗拒这股力量,挣扎着想要飞走。江峰立刻跑到窗户边儿,把玻璃窗关了起来。这个动作显然是极其幼稚的,江峰不知道,这飞剑若是挣脱了金蟾的控制想要飞走,别说是一扇玻璃窗了,就是那墙壁再厚几倍,恐怕也挡不住。
飞剑飞到业火金蟾头顶的时候,挣扎变得越来越剧烈,同时江峰发现,飞剑已经融化得差不多了。那无形的业火威力不小,墙壁上的塑胶画报已经燃起来了。
江峰发现,业火金蟾的颜色开始从亮金色变成暗金色,颜色越来越黯淡。江峰立刻想起了在纳须金丝囊里面的情况,显然业火金蟾的力量还不够,虽然业火威力巨大,但也需要足够的力量来源支撑。这就跟用木材生活一个道理,没有木材了,火自然也就要熄。
看来,业火金蟾要他帮的就是提供力量。想都没想,江峰立刻喷出真灵元力,注入到业火金蟾体内。
“呱!”业火金蟾叫了一声,声音中似乎有几分感激。
第359章祭河神()
江峰感觉体内的真灵元力疯狂地涌向业火金蟾,刚开始还是他主动灌注,没一会儿就变成了被动提供。照这个速度,恐怕用不了多久他的真灵元力就要耗尽了。好在如今他的修为已经达到了天武境中期,真灵元力是初期时候的数倍,否则还真不能支撑太久。
房间的温度越来越高,地板已经融出了一个半米直径的大坑,那还只是业火金蟾自己的体表温度造成了,若是业火直接烧的话,恐怕就不是半米大坑了。木屑制成的压制板房门在这种高温下释放出浓烈的甲醛味道,虽然没有燃起来,但也已经开始变形了。
江峰担心,这样下去肯定引来老板的注意。
好在就在这个时候,那飞剑终于被完全融化了。只见业火金蟾一张口,伴随着“呱”地一声,融化后的飞剑化作一流白光飞进了业火金蟾口中。下一刻,江峰感觉真灵元力停止了流失,业火金蟾也纵身一跃,化作一道金光飞进他眉心,最后在灵根上停留了下来。
天眼可见,业火金蟾现在身体黯淡至极,显然是消耗巨大。但是,细看不难发现,在业火金蟾的两只黑漆漆的眼睛正中间,添了一道细纹。仔细一看,那细纹与之前的飞剑一摸一样,自不过小了许多。
“兄弟,多谢了。”脑海里响起业火金蟾的声音,“我这次消耗巨大,没个十天半个月恢复不了。”虽然业火金蟾的声音微弱,但是江峰感受得到它很激动,看来这飞剑对它来说是好东西。
江峰不知道,作为灵物,若是能在机缘中得到一件法宝来修炼,其日后的成就注定不凡。不过,若是让任崇碧知道,他把一把上品飞剑给了一只灵物,恐怕得气得七窍生烟。上品飞剑何其珍贵,即便是像侯赢那样的人,都只是听说过没有见过,江峰竟然一抬手就把上品飞剑给了一只畜生,这不是傻是什么?
话说,江峰花十万块钱买了一把上品飞剑,这机缘也算是羡煞旁人了。要是捞尸人知道后,可能得活活气死。
“我在你眉心放了一朵业火火种,以防万一。不过这火种用一次就没了,不到万不得已别动用。”业火金蟾考虑得倒是周到,说完之后就沉睡下去了。江峰果然仔眉心处找到了一朵业火,被一股力量包裹着。
这边,业火金蟾刚刚沉睡下去,外面就传来了老板的敲门声,他已经闻到了这边穿出来的味道。
自然是少不得一大堆说辞交涉,最后又赔偿了几千块钱。好在这里是在一楼,不然那地板都得给人烧穿了。
整整一天,江峰就呆在小旅社里看电视了,祖国繁荣富强的新闻多得遭不住,绿毛鹦鹉飞出去后就没有飞回来过,江峰想要通过它了解这个小镇的计划算是落空了。
任崇碧一直没有回来,直到午夜之时,他出现了,身后还带着一个人。
江峰注意看了一下,这人是一个中年汉子,长得憨厚老实,背上背了个大包袱,江峰用天眼看了一下,包袱里面是三只活生生的漂亮大公鸡。开口问了一句:“这位是?”
任崇碧简单回了两个字:“船夫。”然后就示意江峰跟上。
三人沿街穿过小镇,经过捞尸人的店的时候,江峰朝里面看了一眼。那女童还在店里往杯子里倒水,仿佛永远不会腻烦。似乎是感觉到门外有人经过,女童抬头看了一眼,通过半掩着的雕花门看到江峰,表情顿时又变得呲牙咧嘴起来。
任崇碧伸手推了江峰一把,示意他快速通过,同时转头瞪了那女童一眼。这一眼,顿时就让那女童安份了不少。看来,那女童还是清楚,任崇碧惹不得。
三人穿过小镇,来到真尾的渡口,那里停着一艏木船。船不大,看起来有些陈旧。混黄的河水推动木船荡漾,水流并不急。三人上船后,江峰立刻在船头坐了下来。他还从来没有坐过船,这玩意儿晃得很。
任崇碧和船夫都站在船上,两人像是脚下生了根一样,稳稳站着,身体随着船身摆动而摆动。江峰注意到,任崇碧虽然站着,但手上掐着一个奇怪的法诀,显得很谨慎。
船夫松了绳,然后从随身携带的布袋里拽出公鸡,从腰里摸出一把刀,口里喊着江峰听不懂的方言,说完之后就一刀抹了鸡脖子,然后将鸡血滴进河里,等鸡血流干得差不多后,又换下一只鸡,整个过程看起来像是一种仪式。
任崇碧似乎知道江峰心里好奇,解释道:“晚上开船进黄河是大忌,几乎都是能进不能出。三只鸡的命换三个人的命,这是规矩,也算是祭祀。”
江峰点点头,安静地看着船夫把仪式做完。
做完这一切后,船夫蹲下来看了一下船周围的水,皱着眉头说了一句:“今晚恐怕不敢出船了。”
江峰跟着看了一下河面的水,奇怪的是,鸡血滴在水中,竟然没有随着水流冲走,而是依然汇集在船周围。这特么的可就有点儿怪异了。明明船在随着水流晃动,说明这水是流动的啊,怎么这些鸡血就不顺着水流走呢?
任崇碧也蹲下来看了一下,皱着眉头说了一句:“不行,今晚我们必须进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