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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下是头狼-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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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天看着路爵,眨了眨眼睛,仍是没有动。

    “扔了手里的东西。”路爵上前一步说,“我没事。”

    路天听了,动作轻快的扔了手里的瓶子,神情就如同扔掉了一件玩具。

    瓶子彻底被摔成了碎片,发出一阵刺耳的响声。

    皮衣男慌忙从地上爬起来,捂着满是鲜血的脸颊,狼狈的跑走了,走到酒吧门口时撂下了一句狠话:“路爵,咱们走着瞧!”

    “没事了啊。今天大家点的酒,全都免单。”路爵站在原地说,“半个小时后关门。”

    “走吧走吧。”

    “谢了爵哥。”

    “明儿见。”

    人群纷纷离去,瞬间只剩下路爵,亮子还有几个酒保。

    “今天提前下班了,你们先回去吧。”路爵拍了拍亮子的肩膀说,“有剩的酒,清点一下再走。”

    “好的,爵哥。”亮子偷偷瞄了路天一眼说,“您……您这表弟怎么还咬人呢。”

    刚刚他看得特别清楚,路天就跟一头狼似的,冲过来狠狠咬了下皮衣男的肩膀,看那架势,感觉他能把人肩膀直接给撕下来似的。

    太吓人了。

    “他山里来的。”路爵半真半假的说道,“没进过城。”

    “山里……”亮子挠了挠头,也没多问,“那你记得带他去医院看看,刚刚看见玻璃碴子都碎手心里了。”

    按理说手被划成那样,流了那么多血,应该还挺疼的啊,可路爵表弟就跟没事儿人一样,冷着一张脸,表情变都没变。

    “嗯。”路爵拽着路天头也不回走了,抽了口烟,走到路灯底下突然停了,皱着眉对路天说,“手心摊开我看看。”

    路天摊开血肉模糊的手掌心。

    路爵撇了下嘴角,伸手在他掌心里按了按,抬眼观察着他的表情。

    路天不易察觉的皱了下眉头。

    “哦,你原来知道疼啊。”路爵有点气,看着他原本干净白皙的手被血染成了红『色』,没忍住轻轻吸了口气,然后牵着路天的手腕,领着他回了家。

    “谢谢了。”路爵在他前面走着,也不知道这句谢谢,路天能不能听得懂,“刚刚你要是没冲出去,今天受伤的就得是我。”

    其实路天平时还挺皮的,路爵没想到他会在关键时候这么不要命的护着自己。

    那情景换了谁都得犹豫一下子,但是路天跟普通人不一样啊,他在想什么在干什么,都没办法用正常人的思维去理解。

    他就像是动物一样,完全按照自己的本能行动。

    到了家,路爵从抽屉里拿出个救急医『药』箱,瞅了路天一眼说:“把衣服脱了。”

    路天毫不犹豫的把全身上下的衣服都给脱了。

    “我日。”路爵皱了皱眉头,“脱什么裤子,快穿上。”

    脱衣服容易穿衣服难,路天就跟没听见一样,对他这句话无动于衷。

    路爵:“……”

    最后还是路爵亲手帮他把衣服给穿好了,提裤子的时候,路爵顺便还感叹了一下,年轻真好,这细皮嫩肉的,伤口肯定都不舍得在他身上结疤。

    路天的t恤上沾了血,没有办法洗干净,路爵给他换了一件套上。

    “明天再去给你买一件新的。”路爵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说,“这儿,有只小脑斧。”

    昨天他路过人店门口看到的,卡通t恤真挺萌的,当时他就想路天穿了肯定好看。

    路天低着头不说话,路爵跟他在一起,感觉自己就跟神经病似的,一直自言自语。

    “来,小天,咱们学说话啊。”路爵打了个响指说,“喵喵喵,喵喵喵。”

    路天一脸冷漠的站了起来。

    “喵喵喵。”路爵说,“今天别再瞎嗥了啊,乖乖睡觉喵。”

    这几天他都快被整得神经衰弱了,就没睡好过。

    结果晚上还真挺安静,路爵以为自己的话奏了效,悄悄咪咪起床看了眼,心态顿时崩了。

    这崽正在脱裤子撒『尿』,就冲着真皮沙发,看见他还挺淡定的抖了抖,完事提上裤子若无其事的蹲上了阳台。

    路爵刚要发飙,就听见他扬起脖子鬼叫了一声。

    “干嘛呢,天天大半夜不睡觉在那儿鬼哭狼嚎什么!扰民了你们知道吗,再这么下去我就投诉你了啊。”

    楼上突然传来一个女高音,成功的压住了路天的声音。

    得,都扰民了,看来真的得管管了。

    “来来来。”路爵冲他招了招手,领着人上了天台。

    天台上,夜风飒飒,格外凉爽。

    路爵眯起眼睛指了指夜空中那一轮模糊的月亮说:“这儿视野好吧,看清楚了啊,使劲儿叫。叫过瘾了咱就回家。”

    可路天突然又不叫了,凝视着空中,抿着薄薄的嘴唇,侧脸笼罩着一层月光,神情显得沉默而又坚定。

    “不想叫?”路爵衔着烟,烟头的火星一闪,他背靠着天台上的栏杆,“那咱们聊聊吧。”

    路爵很久没跟人正儿八经的聊过天了,平常人他也不太信任,江恒吧平时又挺忙,不好意思老是找他。

    所以有些东西路爵就一直憋在心里,从来没跟谁说过。

    他下意识的『摸』了『摸』脖子上悬挂“项链”,那是一个古铜『色』的子弹壳,弹头已经被磨得发亮,表面光滑得反光,刻着两个英文字母:“lf”。

    这个“项链”从路爵记得起来的时间就一直陪伴着自己,虽然路爵不知道它对于自己有什么意义,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个项链上承载着他的过往。

    “小天,其实我有时候觉得,咱们俩是一类人。”路爵声音沉沉,“我不记得过去,你也是,我们俩都挺无牵无挂的。”

    他紧紧攥着项链,叹了一口气:“其实有时候不记得也挺好,可以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他是怎么到这个小破地方来的,又是因为什么原因,路爵不是没问过江恒,可是江恒打死就是不说。

    前半生仿佛成了一个谜,路爵混沌的活着,有点茫然。

    “有时候,我也挺想回家去看看的。”路爵吐了一口烟,“我只在梦里见过它长什么样儿。”

    梦里的景象特别模糊,只有一片猩红,像是血『液』的颜『色』,似乎在暗暗预示着杀戮。

    “小天,你想回家吗。”路爵微微侧过头看了眼路天,他镇定的扬起头看着夜空,眼睛漆黑如水。

    路爵也抬头看了一眼夜空,疲惫的笑笑:“你原来是想家了啊。”

    路天终于点了点头,他每晚对着月亮嗥叫其实都是对着家的方向。

    路爵有些动容,掸了掸烟灰,指向西方的夜空说:“看见那颗星星了吗?”

    路天目光闪烁,眼睛里映出灿烂的星光。

    “它是夜空中最亮的一颗恒星,它的名字叫做天狼。”路爵说,“无论你在哪里,它都会指引着你向前,你身体里流淌的是狼族的血『液』,你是最勇敢的少年。每当你抬起头的时候,我与它同在你身边。”

    说完路爵想伸手『摸』『摸』他的头,但又怕他不适应,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住了。

    路天眼眶红了红,把头低到他的面前,拿起他的手,放在了自己的头顶。

    路爵翘起嘴角,像是把光『揉』碎了放在眼睛里,温柔的笑容能让星星都沉溺,抬起手轻轻抚『摸』了下路天柔软的黑发。

    周辞把转椅调整了个方向,正对着路爵,抬起了眼睛,难得正经的看着他说:“一周后,照片上这个叫郑军的男人,会在明光宾馆进行毒/品交易,到时候我们会派出一个人假装成接头人跟他对接。”

    路爵听了,唇角微抿。

    一般这种任务不是不能轻易透『露』给群众的么,所以周辞告诉他这事儿,是个什么意思?

    周辞十指交叉放在膝盖上,想了想说:“作为这次行动的指挥,我暂时还没找到合适的人选。”

    路爵压低目光,往地上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我就说吧,在这儿等着我呢。

    “这个人选必须有很强的反侦查技能,以及随机应变的能力。”周辞暗示『性』望了他一眼。

    “我反应能力迟钝,玩一局消消乐都得思考一到两个小时不等。”路爵说。

    “这个人还得熟悉毒/品交易过程,了解市场行情。”周辞继续说。

第四十七章() 
见到这句话说明你买的是防盗章。  “啊; 对。我亲眼看见的; 那母狼把他当儿子似的亲。”路爵向远处眺望了一眼,荒郊野岭的; 除了这个便利超市; 还有旁边的加油站,方圆十里都荒无人烟。

    “不说了; 我这两块钱的话费马上就没了。等见面再跟你说,快过来接我吧。我在大冲山加油站这儿,车没油了。”路爵低头看了眼地上趴着的少年; 心下一动; “别忘了带几盒肉罐头; 嗯。”

    挂完电话,路爵从背后拎着少年的衣领; 把他直接提溜上了车,手一扬摔上了车门道:“老实待着。”

    看着这少年坐在车里,透过玻璃窗用凛冽的目光盯着自己; 路爵脊背一阵发冷。

    非得这么凶么,好歹咱们也一起患难与共过。

    虽然只有两天。

    回忆起这几天的经历,路爵还感觉就跟做梦似的。

    *

    路爵喜欢户外活动,一个星期前跟人组团到大冲山野营。

    那伙子人特不要脸; 个个身边都带着家眷,一群人里就只有路爵这一个单身狗。

    大家本来说好要半夜一起去看星星; 他们却全跑去打野/战了。

    路爵一气; 撂下他们自己走了。

    结果没想到; 第二天山里就起了大雾,到傍晚的时候,他的太阳能充电宝就已经没电了。

    彻底跟这帮子同伴失去了联系。

    而且最关键的是他吉普车里没有多少油了,胡『乱』开出去找路,就只有死路一条。

    于是路爵只好坐在帐篷前,乖乖等着天变晴了,那样小伙伴们就能找到他,凭借脑电波,或者心电感应。

    但是,很明显那几个货的脑电波全用来谈恋爱了,让路爵等了两天都没一点儿消息。

    而且,天气也越来越差,甚至在夜里下起了雨。

    路爵躺在帐篷里,听雨点拍打着树叶啪啪啪啪啪的响,心里就跟被狗啃过似的忧伤。

    等下完雨,路爵拿着探照灯去找路,就算是『迷』路也比坐以待毙强点儿。

    身上带的干粮吃得差不多了,总是压缩饼干脱水蔬菜的吃,吃得他嘴里发苦,再不回家,他能直接疯了。

    军用靴踩在淋过雨的树叶上,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在寂静的山谷里格外的明显。

    大冲山的地形极其复杂,尤其是在这山脉腹地。走了半个小时,周围的景物全都一个样,路爵看到地上自己刚刚踩上去的脚印,兜兜转转,他又回到了原地。

    路爵皱了皱眉『毛』,感觉有点儿颓废,衣服上甩得全是泥点子也懒得换了,回到帐篷就躺下了。

    原本他是打算睡觉的,但却被一阵奇怪的叫声给吸引了注意力。

    远处传来几声凄厉的狼嗥,在大雾弥漫的早上,显得莫名有些诡异。

    他早就听说,大冲山有挺多野狼,哪儿哪儿好像还有个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但是没想到这狼会在早上出现。

    而且,听声音还是一匹独狼。

    狼是群体『性』动物,基本上不会单独出来行动,经常由七匹组成一个小团队。头狼作为团队里的核心,指挥着大家合作捕猎。

    一旦团队中有狼落单,很可能就是被头狼给抛弃了。

    听这快要奄奄一息的叫声,应该是被饿了很久。

    路爵正奇怪着,结果没多久就看到这匹狼的真面目。

    饿狼一看年龄就已经不小了,『毛』发干枯没有光泽,原本灰黑『色』的皮『毛』现在微微有些焦黄。它的脖子上长着一圈银『色』的『毛』发,环绕着它高昂的头颅,离远了,看上去就像是戴着一条洁白的围巾。

    他中午找路时出了趟门,返回的途中饿狼尾随了他一路,欲望直勾勾的写在它森绿『色』的眼睛里,但是却始终跟路爵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每当路爵回头,它都会往后连连退步,等路爵回过头时再次悄悄的靠近。

    进行着慢热的拉锯战。

    野外生存的经验告诉路爵,狡猾的狼一般不会见到人类就直接扑上去撕咬攻击,因为人会反抗,有猎。枪,是他们最大的天敌。

    它们一般会默默的跟在人们身后,找寻到他们的住所,然后等夜晚人们酣睡,放下戒备之时,再狠狠地扑上去,用尖锐的利齿一口咬断他们的脖颈。

    从发现这匹饿狼后,路爵就提起了十二分的戒备,晚上没睡帐篷,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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