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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笛-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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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哥忍不住开口说道:“她要去哪?召唤的源头不是在古庙里吗?”

    “不在古庙。”我解释道,“古庙就像一个堂口,堂口毁掉了,总部还在。”

    说着,我突然想到了什么。

    南陵大学的古庙是巫婆家族建造的,浮桥山上的山神庙也有巫婆家族建造的,假如两者有联系的话,古庙毁了,就很可能是山神庙在召唤有印记的这些人。

    以我的判断,两者大概率有联系。

    由此说来,王子妃大概率要去浮桥山。

    天南地北,相隔遥远,怎么可能走到。

    想到这,我一把拉住了王子妃,不让她再走了,然后对他们几个说:“召唤的源头在我老家,距离太远,不能让子妃姐继续走了。”

    王子文问道:“你怎么知道的?能确定?”

    哥哥对我有火气,骂道:“你别再瞎扯淡了行不?放开子妃!她去哪,咱就跟到哪,正好帮咱找找召唤的源头,解除诅咒!”

    荀千灵说:“青铜棺和骨笛的传说有联系,源头可能真的在他老家白骨坡。”

    王子妃被我拉着胳膊,没有挣扎,奇迹般的定在了原地。

    我试着放开手,她又迈出脚步继续走。

    我再拉住她,她又定住了。

    哥哥提议道:“既然知道源头在老家,那咱们就开车把子妃送去,不然还能咋办?手术没法做,关在家里等死吗?”

    王子文劝道:“我妹妹的病情,可能坚持不到天亮,必须马上做手术,清除脑中的淤血。你们看,东阳拉着她,她不会动,能做手术!”

    我急忙摇头:“不做手术。我不能一直在手术室里拉着子妃姐吧?万一不管用,手术关键时刻梦游,那后果可就严重了。”

    我是坚决不会同意做手术的。

    王子妃貌美如花,一头漂亮的秀发,如果动了开颅手术,就算她醒过来,也会哭的。何况医生明确说了,手术只能保命,不能唤醒。

    大家在马路上争执半天,没有个结果。

    但哥哥说的相对有点道理,既然王子妃不会被惊醒,正好让她帮忙寻找召唤源头的具体位置,只要保证她的病情稳定不死去就行了。

    如何保证王子妃的病情稳定。

    这个只能听天由命。

    尽可能地争分夺秒。

    于是哥哥决定回家开一辆最快的车,连夜送王子妃去我老家,他迫切需要找到召唤的源头,解决困扰他八年的印记,我没法阻止。

    就算我对他说,去我老家泡泡温泉就能解决,那还是要去老家,没区别。

    所以我无话可说。

    事情突然变成这个样子,是我没有预料到的。

    哥哥回家开车了。

    王子文去24h便利店里买东西。

    我站在路边扶着王子妃,荀千灵闲着没事,跟着王子文去了便利店。

    其实去我老家一趟也没啥的,正好周末,去去就回,让他们泡泡温泉解掉印记,万事大吉。

    他们爱去就去,随便。

    我只在意王子妃。

    我从口袋里拿出戒指,轻轻戴在她的手指上,在她耳边问道:“黑凤凰,你的血为什么会把自己害成这样?你告诉我,我把戒指送给你。”

    我静静地等待着。

    没有回应,戒指也没有变化。

    看着王子妃安详的面容,如同睡美人一般迷人,不禁让我想起了王子吻醒公主的童话故事。我不是王子,她也不是公主,我只是想亲一亲,而已。

    结果刚抱住王子妃,刚碰到她的唇,就听荀千灵嫌弃地骂了句:“靠,禽兽。”

    我回头,看到荀千灵买了点东西走回来。

    走到我跟前,递给我一瓶水,说:“你伺候别的女人,让本小姐伺候你,你好意思吗?”

    我不好意思,可我却点了点头,道:“好意思。”

    这时,不知从哪里飞来一只鸟,落在了王子妃的肩膀上,叽叽喳喳地叫。

    城市里的鸟不多,晚上不睡觉的鸟更少,突然飞来这么一只小鸟,怪怪的。

    小鸟叫了几声,飞走了,啥事也没发生。

    我不确定是不是王子妃有了什么变化,因为城市里的鸟不害怕人,经常往人的身上落,不算什么稀奇的事情。

    但这一现象至少让我看到了点希望的苗头。

    哥哥把车开了过来。

    王子文已经坐在上面了,下车帮我把王子妃扶到了车里,后排空间很大,能坐能躺。

    车开动了。

    说走就走的旅行。

    一点都不磨叽。

    这车的速度快,十几个小时就能到龙岭山区,一来一回最多两天的时间。

    背负诅咒的人们,总要为命运奔波。

    路上没人说话,气氛沉闷,我不知不觉睡着了一会儿,睁开便看到了天边的启明星,黎明的晨光已经冲淡了黑暗。

    车子极速行驶在高速路上,中途不停歇,比预计的时间提前了许多,刚过正午就开上国道,进入了龙岭山区。

    王子妃的状态非常好,面色红润,呼吸均匀,心跳平稳。

    医生说她活不过当晚,事实证明是扯淡,我的判断才是正确的,灵异之事不能用正常的理论来对待。

    王子妃没事,大家的心情越来越好,甚至开始聊天说笑。

    主要是大山里的环境太美,田园风光无限好,比起城市里的汽笛喧嚣,天然能让人的心灵返璞归真。

    车子在崎岖的山路上开了两个小时,顺顺利利到达白骨坡的山脚下。

    疤拉子的饭店,礼良酒肉铺。

    景区还没开业,饭店几乎没有顾客,我们几个的到来可谓是一笔大生意。

    疤拉子看到我进门,挺惊讶地问道:“你小子刚走没两天,咋又来了?还要上山打猎?”

    我笑笑说:“甘叔做的饭太好吃,上瘾,一天不吃浑身难受,特意过来吃饭呢!”

    疤拉子招呼我们几个坐下,目光打量一遍,停留在了王子妃的身上,想说话又没说,到后厨做饭去了。

    我来这里主要是想用一用上次的枪,以防蛇洞里有巨蟒,有备无患。

    所以我跟到后厨,直接说明来意。

    疤拉子很爽快,随便用,只要不带下山、不连累他就行。

    疤拉子问我:“那位闭眼的姑娘,背上是不是有块红印?”

    听到这话,我顿时惊呆。

    无比的惊讶!

    疤拉子问得那么随意,家常便饭似的,司空见惯。

    我问道:“你咋知道印记?你以前见过?”

    疤拉子说:“当然见过,浮桥山的寨子里多着呢!你还记得浮桥山吧?他们每年八月十五都会举行登临仪式,被选中的人,背上会有印记,是尊贵的象征。虽然现在的仪式改变了,变成了结婚庆典,但本质没有变,印记才是关键。”

    疤拉子说的这番话,我是相信的。

    传说中,方远和月儿是从登临仪式上逃走的一对男女,方远大将军肯定特别憎恨印记,所以进到他的陵墓里印记就会消失。

    这样都能够解释的通。

    我好奇问道:“那印记到底是啥东西?怎么来的?”

    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老板,点菜!”

    楼尔……

    他那娘娘腔的嗓音,辨识度太高了,后厨的炒菜声都掩盖不住他的魅声。

    疤拉子的店里还有个小伙计,跑过去招呼了。

    不只有楼尔,还有苗奇一伙人!

第115章 关公面前耍大刀() 
冤家路窄,这话说得一点都没错。

    有仇的人走到哪里都能碰到。

    苗奇的突然出现,让冷清的饭店里顿时弥漫起火药味。

    昨晚王子文刚被打,正在气头上,一向文明的他张口就骂了句:“草泥马!”

    有我哥撑腰,王子文底气十足。

    哥哥正在喝茶,咔嚓一声,竟把手里的白瓷茶杯给捏碎了!

    我只在电视上见过这样的情景,没想到哥哥今日给我上演了一场真实版的捏杯子,气势瞬间提升一大截。

    苗奇却是一副淡定的样子,没再往里走,远远地坐在了门口的餐桌。

    左右跟着两个保镖。

    这俩保镖就是把我按在家里抢走我画的人,事情发生在一天前而已,他们自然认得我。

    两人的体格都不亚于我哥,绝对的顶级保镖兼杀手,而且身上有枪,我在家里见过。

    大姐和苗苗随后进门。

    大姐看到我们几个在这里,惊讶地问道:“咦?你们几个孩子怎么也在这里,啥时候来的?好巧呀!”

    没人吭声。

    我在后厨门口站着,走回去坐下,才回道:“带我哥回老家看看,你也要去吗?”

    大姐笑道:“听说老家已经拆了,有啥好看的,姐来这里有事呢,你们几个好好玩!”

    大姐的打招呼,让气氛暂时缓和。

    两桌人各做各的事,各聊各的天。

    王子妃一直背对着苗家人,没人能看出来异样,王子文扶着她,把她控制在座位上动不了。

    我回到座位后,坐在王子妃边上,王子文终于可以放开手,松口气。

    王子妃对我一往情深,只要我碰到她,她乖得像个孩子,一动不动。

    饭菜上来了。

    吃着饭,荀千灵开口说道:“一山不容二虎……”

    我笑笑:“除非一公一母。”

    “滚。”

    荀千灵白我一眼,继续吃饭。

    我知道荀千灵的意思,我俩经历过上次的活动,心里明白,只要我们参合苗家的事情,苗奇不会让我们下山。

    只要我们跟着去浮桥山,只有一方能活着回来。

    王子文说:“苗家人的身上也有印记,他们来这里的目的肯定和咱们一样,按理说可以合作。先找到召唤的源头,解决了印记,再解决私仇。”

    “你真他妈没种!”

    哥哥骂道,拍案而起,已经忍了够久了,气势汹汹地走向苗奇的餐桌。

    结果还没走到跟前就被两个保镖拦住了。

    但哥哥不是吃素的,面对两个和他同等体格的硬汉,一点都不虚,上去一脚把其中一个保镖踹得倒退好几米,指着苗奇说道:“别以为老子不敢动你!”

    说着要打苗奇,却被另一个保镖拿枪顶住了后脑。

    苗奇淡淡地笑了笑,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们是为身上的印记而来吧,合作怎样?私人恩怨暂放一边,在大事面前,琐事不值得一提。”

    哥哥没搭理,扭头一巴掌呼掉了保镖手里的枪,骂道:“别拿这破玩意指老子!有本事你开一枪试试!”

    哥哥话音未落。

    砰的一声响!

    之前被哥哥踹退的那个保安,举起手枪朝屋顶放了一枪。

    保镖真敢开枪!

    这可是荀三娘的大儿子,保镖不会不知道,他若敢伤到我哥,十条命都不够抵。除非他把我们全干掉,瞒天过海。

    足以看出,这两个保镖是苗家的死士,亡命徒。

    然而,保镖的枪声刚落下,大家还在惊慌中,突然又一声枪响,响声更大!

    保镖手里的枪,突然被一颗子弹打飞到了门外!

    苗苗和大姐吓得大叫了两声。

    只见疤拉子端着一把猎枪靠在后厨门口,嘴里叼着烟说道:“这里是和平饭店,进门无仇无怨,好好吃饭,有啥事情出去再解决。”

    失枪的保镖,一时吓得有点懵。

    另一名保镖拿起枪就要朝疤拉子开火,被苗奇及时拉住了胳膊,没有扣下扳机。

    幸好苗奇拉住了他。

    不然的话,这个保镖就悲剧了。

    因为疤拉子站的位置,能够轻松躲避子弹,然后用手里的猎枪打出钢珠,把对放爆头。

    疤拉子是山上的原住猎户,几十年的打猎生涯,快速移动的猎物都能一枪毙命,弹无虚发,区区两个保镖怎能在关公面前耍大刀。

    原住猎户的枪法,比部队里的狙击手还要精准,而且反应速度极快,肉眼自瞄,枪枪锁头。

    苗奇对疤拉子拱手说道:“多谢大哥手下留情,一点小误会……”

    “去你妈的,你问谁叫大哥!”我骂道。

    疤拉子可是我叔,差点成我干爹,苗奇叫大哥,我哪能不生气!

    大姐不乐意了,生气道:“东阳,你咋说话呢,注意点素质!”

    我懒得搭理她!

    疤拉子也是她叔,她压根就不认识。

    我骂完继续吃我的饭。

    哥哥走回来坐下,暂时结束了摩擦,饭店里的气氛又平息了下来。

    哥哥出了口气,心情大好,问我:“店老板是谁啊,怎么牛逼?”

    我道:“是你干爹。”

    哥哥以为我在骂他,扇我脑壳骂道:“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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