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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治病,因为他连自己的家人都救不了,医术在高超又有什么用?这对他而言不但是一种打击挫败,更是一种讽刺!所以他离开了医院,也不远替人治病和手术,一日复一日的不过只是得过且过罢了,一年接病人的数目这不是他的喜好和脾气所定,而是他根本不想动手术,不过只为赚个生活费够一年用的罢了。
除了这方面的打击,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曾经他无偿救过一个家境贫寒的中国老太太,当时那个老太太的儿子他门前跪了一天一夜终于打动了他,可是因为对方当时病的太重他也无力挽回,对方却不但不感激他尽了力,反而还狗咬吕洞宾的反咬一口,说他不过是徒有虚名,没有那个水平为他们的家人治病,亏他们还对他抱有那么大的希望根本就是耽误了他们找其它名医治疗的机会,其实他们那些人心里很明白,也在先前就看过其它医生,那些医生直接就说没可能了。可是他们却把这件事大肆扩大,把死人放在他家门口就那样晾着,烧纸哭喊甚至还宣扬的登了报,当时那报纸写的也很讽刺和打趣,让艾伦觉得他这好心没好报的很受打击。最后这件事还是靠他拿出一百万来给老太太的家属,他们拿着钱欢天喜地的就撤走了,老太太都没人理会的还是艾伦为她安排的后事。
第555章 帅的没天理()
所以他并非铁石心肠,而是世道待他不公,才让他看似心肠冷硬,实则是一个受伤又脆弱的人。
在余非听了这些后,她只和殷雪说了一句话。
她说,“艾伦遇到了你,就是他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也许他不会把这些事告诉任何人,可他却独独告诉了她。也许没有人能理解他冷酷无情背后的受伤和柔软,可是殷雪却懂。
余非觉得,爱情这东西,永远是在你还没仔细琢磨的意识到这个词时,它就已经悄然发生了。
余非相信,殷雪是个聪明的女人,她选择艾伦而不选择陆泽明,她肯定已经明白到底什么样的男人更适合自己。
“我们已经出来半天了,虽然手术还没结束。一起过去等吧?估摸着要我再不回去的话江妈就要担心的出来找了,估计这一时半会的我已经被你害了的画面已经在她脑海中浮现过n个场景了。”
“我就不过去了。现在江夫人本就担心江弈城,就不要让她再过多的牵扯精力了。本身就是想找你说说这些,现在话说完了我就先下楼去等了。艾伦昨天送给我一只小泰迪,现在把它一个人放在车上我也不放心。”
殷雪都这么说了,余非也就不强求了。在她转身下楼时,余非站在楼梯口叫住她,“殷雪”
“谢谢你。还有,祝你幸福。”
殷雪微微一笑,“你也一样。”
一年后。
随着几声‘咚咚咚’的敲门声后,秘书拿着一沓资料的走进来,“江太太,这些是我已经检查好的文件,等你忙完手头的事后再一一过目下,如果没有问题的话就签一下字。”
办公桌后一身干练的浅灰色职业套装的女人视线停留在屏幕上的点点头,“好的,现放在那吧。哦对了,很急么?最晚什么时候到大限?”
大限
秘书额头划过一层黑线。“不急,下周一弄完就行。”
电脑后余非神色严肃的点点头,目光依旧聚精会神,“行,那你先下去吧,等我忙完抽空就处理。”
电脑是背对着秘书的,关的静音,屏幕上泡泡龙突突发射出的彩色泡泡准确无误的击中目标后迅速解决!
泡泡龙是满天飞,余非的目光却很是游离涣散。甚至只要一想到等会还要去完成的设计图,以及桌上这一大摞的资料,她的心情简直比上坟还沉重!
本来是挺好玩的泡泡龙,这也是她在游戏方面唯一的智力和兴趣所在了。其它的游戏玩几局就hol不住了,就这游戏基本上就是每次玩都能玩到你想吐为止,极少存在输的事情,所以玩起来还能比较有成就感,不过现在余非心底是深深的叹了口气。
眼见着秘书就要出去了,余非叫住她,“对了,前几天你跟我说的那个宴会我又改变主意了,下午四点多的时候你帮我安排下车子,我去礼服店选件衣服。”
“好的,江太太。”
在秘书离开后,余非吐了口气自言自语道,“这该忙的总要忙,逃避也不是办法。日子这么无聊透顶,晚上的宴会就当去玩玩好了。”
她拿出已经进行了一个周左右的汽车设计图,一边转着笔一边思考着该把哪里给改一改,她总觉得哪有点不尽人意,和她所想的还是欠缺了点什么,可是也不知道是中午没吃饭还是咋的,总觉得脑袋一片空空的。完全没有点思绪。
突然间,那种烦乱的情绪让余非把笔刁在嘴里的暗想:这离大赛截稿就剩一个礼拜了,要是把这设计就这么交上去的话,别说是拿个前三了,如今第一轮连围都入不了。
明明下定决心的说好了玩完那局泡泡龙就认真搞设计的,可现在余非却眼不见心不烦的干脆把设计往旁边一推,觉得要么还是先看一下的文件好了。
嗯,现在可是每天都由她坐镇公司,首要处理公司的事是应该的,怎么着也不能把私事放在第一位。
可是,不管是公事还是私事,余非都情绪不佳的脑袋一片空白,半点做事的兴致都没有,才看了几行文件不是走神就是串行,这一篇儿走马观花的看下来,她已经对手下那沓厚厚的文件毫无兴致了。
余非趴在桌上苦逼着一张脸的掐指一算,最近这不太爽的脾气应该是她家大姨妈快要驾到的原因。
她咬唇,小手忿忿的在桌上那金贵的红木上用指甲抠着,她怎么着就觉得这心烦意乱还有其它更重要的原因呢?
这特么都几号了?几号了!!
下午的时候余非接到萧正南的电话,他在那头问她,“今晚的宴会江家应该也会参加吧?你去吗?”
余非拖长了语气没好气儿的道,“去,当然要去。而且还是代表江家全体的去。”
萧正南那电话那头轻笑,像是不需要看她的表情也能通过她的口气才想到她现在是怎样的一张臭脸。
“刚好我也要去,礼服选好了么?”
“还没,打算四点多的时候去。”
“下午正好我没事,四点在恒久楼下等你。一起吧。”
余非看了眼腕上的表,距离四点不过只有不到半个小时,便道,“哦好的,那我现在开始收拾一下。”
萧正南要是一起的话正好等着宴会结束把她送回家就好,每次宴会结束的时候都很晚了,这样也可以让司机下班早点回家休息,不用到时还得特地跑出来一趟接她了。
余非平时的礼服全部都是自己挑的,嗯,有一次是让秘书大姐帮她选的。然后,咳,她觉得秘书大姐在工作上的能力她真的非常佩服。所以一些小事就不需要秘书帮她亲力亲为了,她还是自己去做比较好。
毕竟那次秘书给她拿礼服的时候,一打开那是真的惊艳漂亮,虽然事后知道那是江弈城的好眼光,但是她一直都觉得,不是跟什么样的人办什么样的事么?秘书跟了江弈城这么久,应该知道他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吧?
不过后来她还是通过血粼粼的事实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办事是没错,可是眼光却跟自身的能力完全没有关系!
就像江弈城平时参加宴会穿的衣服,那都是大牌的衣服,款式清一色的西装衬衫,只要那边记录着他的尺码,低调内敛的颜色只要需要衣服的时候成套的过去拿就行了,或者干脆把本季最新款的男装皮鞋送到他办公室的桌上,他人根本不需要去的直接指点江山的挑选就好。
但是!女人的衣服就比男人的复杂多了!礼服的款式和颜色那叫一个应有尽有!否则秘书也不会按照她自己的喜好,却是说着符合她的气质而为她选了一条蜜桃粉,底边镶着鸡毛,哦不,据说是鸵鸟毛的小礼服!胸口前那个大块的手缝玻璃钻那叫一个招眼啊!
别的不说,这礼服的质量绝对是极好的!想想也知道肯定是有名的牌子,否则她也不会坐在车上用力的抠了半天也抠不下来!
所以见识到了秘书大姐表面能力强悍,内心却萝莉十足的栽种着一朵粉嘟嘟的萌系小桃花时,余非觉得礼服还是她自己去挑选好了。
虽然她对这种事丝毫提不起兴致来,但是她也真的不想自己都一把年纪了还在宴会里像个小萝莉一样极其有臭不要脸扮嫩的嫌疑。
所以以后每次参加宴会需要选礼服的时候,她都会一次性的选个两三件,这样下次去的时候直接拿就好。
虽然秘书的眼光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不过她却告诉了她几家江弈城平时为她去拿礼服的店面,也让她不需要兜兜转转的直接去,省了不少事。
眼见着萧正南已经一身深灰色外套,黑色衬衫的一副西装革履准备就绪的样子,哪里还需要去为宴会特地选择衣服?
余非总觉得男人在这方面就是比女人省事,尤其是像江弈城和萧正南他们这样的男人,平时就把自己搭理的一丝不苟,参加宴会的时候根本不需要格外换衣服,直接就平时穿什么宴会穿什么的去就行了。这人长得帅别说是随便穿件平时的西装都比那种浑身充满了铜臭肥脂,肚子的西装扣都扣不上的不知道强几万倍了,更何况穿的就跟那王子似得,这不摆明了要把那些想要却得不到的小名媛们,心都跟着揪起来的少妇们看的着吃不着的闹腾堵心么!
啧啧,这人一旦帅的没天理起来,就太不考虑人民大众的感受了!
萧正南的确没打算要另换衣服,他身上这衣服刚好是昨天刚送到他那的春季阿玛尼新款,刚好不需要他再格外花心思选装了。
倒是来接着余非去了一家她从未去过的新店,和她一起选了件挺特别的小礼服。
嗯,之所以说是特别,那是因为萧正南还从未见过身边的女人有穿这种的。他只当是看惯了那些或者是短裙洋装,或者是及地晚礼的裙子,却还未见过有穿旗袍的。
萧正南明明记得余非是选了一条白色蕾丝的连衣裙上楼试穿,可是下来的时候穿的却是一条湖水绿的侧面高开叉的修身旗袍,那旗袍不仅将她的好身材显得玲珑有致让人极其羡慕,更因为那从红过渡了橘色,再到黄色的开出大片绚烂花朵的花色让整个旗袍有种风情万种的妩媚,本身余非的头发就长了,这会儿她把长发随性而慵懒的盘起来,让萧正南不禁微微眯眼,突然发现他记忆里那个青涩、清纯的小丫头竟不知道什么时候长成了一个风情妩媚的女人,尤其是周身透出的那股子慵懒散漫的劲儿,就像是蛊惑人心的毒药一般,她要这么一出场,萧正南敢打赌,估计今晚的男人们目光就不会再停留在其它地方了。
原来是余非虽然在店长的推荐下选了几件不错的礼服,有选了她最中意的那件白色的去试穿,但始终没有一件是能够让她真正眼前一亮的。似乎礼服的款式也不过就那么多,从短的到中长的,再到长的,样式也是不是露肩就是斜肩,双肩之类的,简单的款式太普通,复杂的样式又显得太累赘太画蛇添足,但是当她拿着衣服经过一个房间时却不经意的发现房间有个姑娘正在衣架子上忙活什么,后来她就真的眼前一亮的发现了这件衣服。
第556章 像一见钟情()
也是当时一问才知道这姑娘原来是这里的店员,也是在大学里修的服装设计,这衣服就是她自己设计的,虽然老板看到了,但却并不喜欢她这设计。本来在学校就不算是最优秀最有天赋的学生,这作品也不过是她为了毕业而设计的。
余非还未穿这旗袍时就喜欢的很,也许每个女人都渴望能够拥有一件风情万种,女人味十足的旗袍吧,就像还是小女孩时总渴望着能够偷穿妈妈的高跟鞋和口红一样。想不到她今天不经意的发现,倒真让她撞见了这么一件适合自己的旗袍。
是,那种感觉就像一见钟情一样,你不需去试,不需要去详细了解就知道,就是它了,肯定行的!
当时她只说,“谁说优秀又有天赋的学生日后就一定有出息的?今晚我会让你明白,你这双手创造了多么漂亮又完美的一件衣服,就算是暂时性的打工,你也不该屈居于这家店,而是应该有更大的舞台。比那些有天赋的学生还要明亮的舞台。”
那个小店员并不知道余非的身份,只是看她和萧正南打扮不俗,觉得他们肯定是有钱人,人上人的那种。
后来店长告诉她,她要走大运了她才知道原来穿走了她衣服的漂亮女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