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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神情瞬间暗淡起来,笑容立刻凝结在脸了。
我奇怪地问:“怎么了?我又哪里说错话了?”
他深深叹了一口气,更紧地把我搂进怀里:“你没有错,是我错了,我一开始就错了。”
我更加不知所措,刚想问什么,他却一翻身把我压在床上,然后将头深深埋在我的胸前,一遍又一遍地请求道:“海燕,答应我,无论发生什么事,都别离开我,好吗?”
我这才放下心来,安慰道:“你总说这话,我当然不会离开你的,我还害怕你离开我呢。”
他更深地叹了一口气:“我是太自私了。”
以他的条件,怎么会这么不自信?并且屡次三番说这些话?我心中不由一动,试探地问:“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终于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连连摇头。
但我的心中,还是闪过一团疑云。随即却又释然了,我爱的是他的人,只要他未婚,只要他爱我,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王磊的工资不算低,他却非常节俭,甚至达到苛刻的地步。虽然厂里的伙食很好,但为了省钱,他坚持自己做饭。每天早餐,他都要比我早起半小时,做好饭,等我起床吃了,然后再一起去上班。中午和晚上下班后,我们顺路就去超市把菜买来了,然后一个做饭一个做菜,配合得十分默契。
我们住的小区离樱之厂很近,走路只要十五分钟。我习惯性晕车,他每天都陪我步行。最喜欢下着毛毛细雨的天气,他一手撑着一把雨伞,一手搂着我的肩,我感觉自己是世界是最最幸福的女人!
王磊不是我的初恋,却是我接触的所有异性中唯一深爱的人。有了他的爱,我以前曾经追求过的一切都己经不重要了,甚至于,连齐怀义这个名字也渐渐淡出了我的视线。
我们肆无忌惮地享受着平凡而简单的生活。每天迎着初升的太阳,手牵手上班。回家的时候,顺路把要做的菜买了。他喜欢抽的香烟,我从来不会忘记;我喜欢吃的零食,他也总会记得。
在这个冷漠的城市里,我们早就练就了刀枪不入的坚强、水泼不尽的圆滑。但一回到暂时的家,便彻底卸下了伪装。我们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蜷缩在小小的房间里,真实地感觉对方的气息,互相舔食对方的伤口,但从不会轻易揭开。虽然我不知道他的过去怎样,但我感觉,他是一个受过伤害的人。
我们都是太过平凡的人,我们的爱情注定要食人间烟火。它出离于风花雪月,出离于柔肠百结,但我们即便紧闭双眼也能感受对方炽热的目光,紧闭双唇也能放声歌唱!在异乡的土地上,这对我们来说,己经足够了。
在享受爱情和生活的同时,我们从来没有失去前进的脚步。
王磊的日语己经过了二级,有这样一个老师,我的日语进步也很快。甚至于,我想参加十二月份的日语二级考试。虽然王磊一直坚持真才实学比文凭重要,但在事实面前,他也不得不低头。
虽然办公室规定每月只能加班60个小时,事实上,王磊每天都要加班,并且60个小时外都是义务加班。九点下班都算早的,要是公司接到新的订单,通宵都是有的。但总的来说,他十点左右会下班。比较而言,我加班时间就少得多。于是每晚,我都要煲点老火靓汤给他做宵夜。为了把汤煲得正宗,我还专门请教了厂里的本地女孩。
本地女孩即便是初中毕业,也可以做办公室,并且职位和工资一般都很高。但她们为人极好,性情非常温和。在教我煲汤时,她们还会打趣道:“爱他,就给他煲靓汤。”很是煽情。
记得王磊第一次喝我煲的汤时,把我搂在怀里亲了好久,他动情地说:“你是第一个煲汤给我喝的女孩,很希望你一辈子都能煲汤给我喝。”
虽然我感觉这话有些别扭,但并没有意识到有什么不妥,紧紧地依偎在他怀里,心里感觉说不出的幸福。从那以后,无论他加班有多晚,每当他拖着疲倦的身躯回来时,我总会捧出一钵精心煲成的靓汤。
我做上了总经理助理,我遇到了两情相悦的恋人,我过得比很多上了大学的同学都好,我终于实现了自我价值,实现了我当初离家的一个目的。齐怀义这个名字,差不多被我忘记了。人,不能一辈子都生活在仇恨中。我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我爱的人和我爱的人都幸福快乐!
最喜欢周未,我们可以睡一个懒觉,然后一起出门卖菜。晚上则出去逛超市,买一大堆零食,边看电视边吃,生活宁静而安祥。只是王磊加班的时候,我就很无聊,连个在一起说话的朋友都没有。
小区内倒是住着很多和我同龄的女孩子。这些女孩都极漂亮,衣着也很大胆暴露,每当看着她们艳光四射地和我擦身而过,空气中总会留下一股浓浓的香气。常常,我们上班时她们才刚拖着疲倦的身子下班,我们下班时她们又打扮得花枝招展上班去了。
我知道,她们也是有工作的,工作单位不是酒店就是发廊。虽然我不轻视她们,但对她们也总是敬而远之。但从未想过,自己会和她们成为朋友。
搬到小区不久,一个周日上午,当我和王磊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从街上回来,却见隔壁房门大敝,一个女孩蜷缩在门口,头发零乱,脸上布满泪痕。有几次她想挣扎着进屋,却总也站不起来。我立刻认出,这个女孩就是隔壁的住户,长得极漂亮,好象也是在酒店里作小姐的。
在这边生活久了,对于陌生的人和事,我们己经能做到不管不问。所以,尽管王磊犹豫了一下,我还是拉了拉他的衣角,示意他进屋。但女孩却怯怯地说:“我走不动了,麻烦你们把我拖进屋,好吗?”
王磊望了望我,小声说:“这样冷的天,她会冻出病来的。”
我其实并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便点点头。只是害怕有什么意想不到的麻烦,所以当他把女孩抱回房间时,我也跟了过去。女孩穿得很暴露,大冷的天,还却还穿着露脐装、超短裙,嘴唇都冻得发青了。
最可怕的是,当王磊把她抱起来的时候,我竟然闻到她身上散发出一股浓烈的怪味儿。躺在床上,盖了一床厚厚的棉被,女孩还浑身发抖。我以为她是冷的,便回屋给她倒了一杯热茶。
“咕咚咕咚”喝了好几口茶,女孩的脸色才缓和过来,感激地说:“谢谢你,你真好。我来深圳五年了,你们是对我最好的人。要不是你们,我真不知道怎么进屋,手机也不知道丢在什么地方了。”
第248章()
不过是举手之劳的一件小事,却让她如此感动,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于是关切地问:“你哪里受伤了,要不要去看医生?”
她轻描淡写地说:“受伤倒没,只是昨夜出了一个台,那三个家伙事先嗑了药,轮番上阵,我差点被他们折腾死。刚才勉强打开房门,浑身却再也没有一丝力气了。”
听了这话,我恶心地差点儿吐出来,这才明白为什么她身上有那么一股浓烈的怪味儿。借口有事,匆匆逃离了她的房间。
没想到第二天晚上,女孩却敲开我的房门,还送了我一盒大大的巧克力。我当然不要,但她却拼命往我手里塞,一边塞还一边说:“你不要就是不把我当朋友。”
我心里暗笑:“从来没把你当成朋友啊?”但这话终没有说出口。
女孩很坚持,最后我只好收下了,她便露出孩子一般的笑容,开心地说:“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你知道吗?我多想和你们这些在工厂里上班的女孩做朋友啊。以前,我也是在工厂上班的。”
我奇怪地问:“那为什么后来不上了呢?”
她摇摇头:“太苦太累太不赚钱了。”
虽然我很喜欢吃巧克力,但一想起昨晚她身上那股浓烈的怪味和她所从事的工作,我就彻底没了胃口,她一离开,我便随手扔进了垃圾篓,后来还是后悔收下了。因为从那以后,这个叫娜娜的女孩就隔三差五地来找我。虽然我对她并不是很热望,但她似乎也不在意,只顾滔滔不绝自说自话。我想,她可能是太寂寞了吧。
从她滔滔不绝的叙述中,我知道她是湖南人,老家是全国有名的美人窝。她对自己所从事的“小姐”职业毫不避讳,经常说一些让我瞠目结舌的话。比如“情义千金不抵胸脯四两”;比如“十年寒窗不如衣服脱光”等等。
她的家乡和我们那儿一样,除了种地,没有别的生活来源,有的人家连买盐的钱都没有。刚出来打工时,她在深圳一家工厂做流水线,原以为,可以通过勤俭,通过劳动,最不济也可以通过婚姻改变命运。所以,再累再累再苦她也不怕,但她怕的是,累死累活做了两个月,才领到六百元的工资。她失望了,知道凭借双手永远改变不了命运。
这时,妈妈又病倒了。虽然生的是重病,死是无疑的。但是,她想让妈妈临死之前过上几天好一点的日子。她己经成人了,有义务和爸爸一起支撑这个家。于是在老乡的怂恿下,她到酒店里做了“鸡”,也就是所谓的“小姐”。
其实,娜娜做“小姐”,在他们村并不是秘蜜,因为他们村己经形成了风气,家家把女孩送出来打工挣钱,他们认为女孩比男孩挣钱容易。老公可以带老婆出来做“小姐”,男朋友可以带女朋友出来做“小姐”,爸爸妈妈可以带女儿出来做“小姐”,兄弟可以带姐妹出来做“小姐”。。女人的身体仿佛只是赚钱的工具,男人们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女人用身体带来的钞票。在他们村,倘若哪家没有女人做“小姐”,这家往往就是村里最穷的穷人家,要被人看不起的。
可悲的是,做“小姐”的女人及其亲属经常互相攀比,谁家媳妇寄钱多了,谁家女儿为家里盖了新房。最离谱的是,女人如果能傍到有钱的大款,别人就会夸这家女人有本事,傍的“款”越大,得到的钱越大,说明这家女人越有本事,父母亲友脸上也就越有光。
所有这一切,和我的家乡何其相似!一时间,我感觉思维混乱,这是怎样一个颠倒乾坤的世界呢?
我从为不看低做“小姐”的人,媒体上把做“小姐”的定义为“无非想满足其奢侈淫逸的生活”,实在让人难以认同。自尊、自爱、自重对中国女性而言,不仅是与生俱来,也肯定是为人处世的最后一条底线。
娜娜和她的姐妹们,她们中的大部分人在迈出这最后的一条底线前,有人饿得深夜在垃圾桶里捡东西吃;有人一年到头,连一条十几元的裙子都舍不得买。所以,如可不是生活所逼,哪一个人愿意走到这一步呢?
就比如我自己,当初在东莞跑单,不也曾面临绝境吗?现在想想还后怕,虽然我并不爱沈洲,但当时若没有沈洲的牵挂,我是不是也会走到这一步?
但是,“小姐”似乎也不是那么好做的,就比如那次遭遇的三个嗑药的家伙,她还算命大,第二天就可以下床了,一星期就可以继续“工作”。但有的姐妹,却因此送了命。就算没有送命,她们时时也有得病的危险。
因为“工作”时,她们不会准备套子,那笔钱能省就省。当然,就算有套很多客人也不用,那样不够爽。倘若客人不用套子,她们也不能拒绝,因为拒绝了就拿不到钱,谁会跟钱过不去呢?有时为了赚钱,她们连老外都接,接过就用药水拼命清洗下身。
我担心地问:“要是洗不掉呢?你不怕得病吗?”
娜娜无所谓地说:“得病就去医院呗,反正死不了人。”
我提醒道:“艾滋病是无药可治的。”
她好奇地问:“什么叫艾滋病,我从来都没听说过哎。”
望着她那一双茫然的大眼晴,我真是无话可说了。
娜娜现在接客人接得很多,不多不行。她己经二十岁了,虽然年龄不算大,但性服务是一个吃青春饭的行业,大多数女孩只有十六七岁,或者十八九岁,到二十岁就是大龄了。一般到了这个年龄,有的会找一个老而有钱的男人做填房;有的也会拿钱开一家小店,然后重新找一个男朋友嫁掉;最可怜的是那种既找不到老而有钱的男人,又没钱开店的,只好沦落到小发廓或到街上做暗娼了。暗娼的价钱,低到可以和萝卜白菜一样便宜。
“小姐”们的生活,完全和我格格不入,听得久了,我便有些厌烦她。正想着怎么彻底和她断绝关系时,有一天上班,竟然接到她的的电话。她说她在医院,要我一定要过去,她要重要的事情要和我说。
虽然我实在不想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