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淑芬气得浑身颤抖:“你说的还是人话吗?爸和妈身体一直不好,这几年还不都是我伺候,你出过一分钱?你以为我留在家里是想独吞爸和妈的田地吗?要不是你哭死哭活要嫁出去,我又怎么会留在家里!”
淑芬没话说了,但还强词夺理:“反正爸和妈百年以后,他们的田地是没有我的份儿了。”
第156章()
淑芬气得直跺脚:“那你就割吧,你想割多少割多少!”说完一扭头跑了回来。
五福看她不住地抹眼泪,倒还想得开,劝慰道:“她不当你妹妹你也别当她是姐姐了。这样更好,也省得我们费力气。”说完,弯下腰继续割麦子。
淑华从小就随大人在田里做事,对自家的每一块地都非常熟悉。她家这块土地多少亩,总计多少畦子,她的那份地占多少畦子,她只用眼晴一瞄,心里就有数了。
她告诉同来的那三个男人:“咱们照着六畦半割,从头开始,你们三个割,我捆麦个子,到时候装车方便。”
于是四个人又打着驴车往另一头去,然后卸下驴车,驴低头吃草,他们四人开始忙活起来。
淑芬气得直翻白眼,却别无他法,冷着一张脸,象跟麦子赌气似的,大幅度地挥着镰刀,把麦子割得东一拉西一绺的。掉在地上的麦穗子也懒得捡起来,而是用脚狠狠地踩到地里去,把五福心疼得不住巴嗒着嘴。
到了中午,淑芬招呼五福回家吃饭。五福傻呼呼地问:“要不要喊你姐一起回去吃饭?”
淑芬瞪了五福一眼,恶狠狠地说:“有那工夫,我还不如把饭喂狗呢!”
等他们走远了,我妈连连摇头:“做的什么孽哟!”
麦地里的人越来越少了,我和我妈也饿了,便收工回家。这才发现,收麦子的时候,我的双臂不但染上了一层黑黑的“麦丹”,也被麦芒刺出一条条红红的划痕。小麦虽然很漂亮,但它的麦穗外面,却有一层薄薄的、黑黑的东西,我们把这层东西叫“麦丹”。我双臂上的“麦丹”还没有洗净,划痕还没有愈合,又很快到插秧的时候了。
海鸥上初三,正紧张地准备中考,所以今年没有放忙假。妈妈有关节炎,割麦子还行,但一下水插秧,关节炎准会犯。我不在家时,她都是等我舅我姨他们忙完了再请他们过来帮心,但现在我在家了,就不好再麻烦别人了。所以几分稻田,都是我一个人插秧。
插秧的时候,小半截腿浸在布满麦茬的泥水里,头顶是炽热的太阳。双腿、双手在泥水里泡久了,再被太阳暴晒,皮肤先是发红,然后发白,最后一层层的皮往上脱。刚脱了老皮的皮肤,经太阳一晒,更是生生地疼。
我从小就怕软体小动物,别的软体小动物都还有可能躲避,可是稻田地里的蚂蝗,却是避之不及。记得我第一次下水学插秧,感觉小腿肚一疼,抬起腿来一看,一条小拇指长的蚂蝗正死死叮着我的小腿肚子,黑黄的身子还不停蠕动着。当时就吓得我哇哇大哭。幸好爸爸赶来,一巴掌拍掉了。
可怕什么来什么,我刚下水田不久,就感觉小腿肚子上传来一阵疼痛。刚开始时,象蚊子咬了一下,不觉得太疼。我原以为也不过是小虫子咬的,并没有放在心上,可那小虫子却越咬越紧,越来越痛。我把腿抬到田埂上一看,却是一条身子肥胖的蚂蝗叮在我腿上。被它叮咬的地方,竟渗出一缕缕的血迹来。
这次,再没有爸爸帮我拍打了,妈妈也正在远处的田头整理稻秧。我的腿越来越疼,软软的、肥胖的蚂蝗让我头皮发麻。
正在旁边地里插身的淑芬也看到了,她大喊:“海燕,你腿上有蚂蝗,快打啊。”
我好害怕,那条腿都不敢动了,战战兢兢地说:“我,我不敢打。是不是等它喝饱血了,就会自己主动松开我的腿了?”
五福半真半假说:“才不会松开呢。蚂蝗如果不打掉的话,它有可能钻进人的皮肤,说不定还会钻进你脑袋里呢。”
这真是恐怖!情急之中,我硬着头,忍住对软体小动物的恶心,猛地扯住蚂蝗的后半截身子,拼命往下拉。可那蚂蝗仿佛长在我腿上一样,怎么也扯不下来。淑芬大笑:“谁叫你扯啦?快用手打啊,蚂蝗只能打的,再不打,真的要钻你脑袋里去了。”
我连忙放开手,闭上眼晴,猛地一个巴掌拍下去,大约是吸得太紧了,连拍了两大巴掌,蚂蝗才掉下去。我怕它再来叮我,赶紧找了一根小树枝,将它挑到了田埂上。
在灼热的阳光的照耀下,蚂蝗在田埂上不停地跳跃,但它跳跃的幅度越来越小,越来越微弱,很快就不动了。我忽然感觉得悲天怜人,再怎么说,那也是一条生命啊。但没办法,这是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在我陌视蚂蝗生命的同时,我的生命也同样在被别人陌视!
望着蚂蝗曾经柔软的身体僵硬地躺在田埂上,我第一个念头是:农民种点粮食很不容易;第二个念头就是,很不容易种的粮食,在物价飞速上涨的今天,却比什么都便宜!
农忙过后,我整个人瘦了一圈,脸也是红黑红黑的。照镜子的时候,我就想,这样的红黑,是长期在农村生活的人惯有的脸色。如果我沿袭母辈们的生活习惯,嫁一个农民,永远在农村生活下去的话,这样的脸色,是我最终的肤色,并随着年龄的增长,会和土地越来越接近,最终和土地达到一致。并且,我会和母辈们一样,整天围着丈夫、孩子、田地、锅台家务转,脸上早早刻上皱纹,早早衰老。最重要的是,我的青春,我的理想,只能变成恒久的记忆,随我进入无声的坟墓。
尽管这个想法让我害怕,但残酷的现实,让我无路可走!
二哥二嫂那边迟迟没有消息,我的去县城卖衣服的心也渐渐淡了下来。我依照我妈的吩咐,从外婆家抱了几只小母免子,每天薅草,然后精心伺弄我的小免子们。如果现在有人问我的理想是什么,我会告诉他,我的理想就是看着我的小兔子们快快长大,然后多下几窝小兔子,周尔复始,我就会有很多很多的钱了。
我妈不再为我的亲事操心,来我家提亲的人也就没有多少了。我把给刘军比织的毛衣拆了,又给海鸥改织了一件。每天喂完小兔子们,我就抱着毛衣,一边陪着妈妈说村里的闲话,一边有一针没一针地织起来。
相对于东莞繁忙而紧张的打工生活,这样的日子对我来说是轻松而快乐的。但我不知道,这样的轻松和快乐,能持续多久。
和这种波澜不惊的生活一样,我的心,也宁静似水。从死亡线上挣扎回来的我,对于生活,我不再有任何梦想;对于男人,我不再抱有希望。我甚至想,这个时候,要是有一个稍微正常的男人,无论他是否文盲,无论他是否流氓,只要他愿意娶我,我都会嫁给他。
在一个不算炎热的午后,这个男人,走进了我的生活。
他就是我的初中同学张大维。
第157章()
那天,我和往常一样,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妈妈说着村里的闲话,一边给海鸥织着毛衣。此时,天气湛蓝,空气清新,我不禁深深吸了一口气。想想在东莞,虽然可以挣到一点钱,但空气中经常散发着油漆味、塑胶味及各种各样的怪味儿,四周总是灰蒙蒙的,甚至于,因为大多数时间处于工作和睡觉两种状况,我根本没机会抬头看一看天空的颜色。
正在我又要浮想联翩时,村里响起了一串悠长而嘹亮的叫喊声:“收死鸡死鸭子了,谁家有死鸡死鸭子拿来卖噢。”
叫喊声刚落,我看到邻居大婶慌慌张张走出家门。我妈取笑她:“看你急的,又去找老相好的啦?”
大婶沮丧地说:“我还有那份闲心?我去喊‘收死鸡的’来收死鸡。我家鸡可能是生瘟了,刚才一眨眼的功夫,就死了四只,要是再死下去,没有母鸡下蛋,今年油盐钱就省下来了。”
我妈也替她着急起来:“那快去吧,喊一圈要是没有人家卖死鸡,他就会到别处去。”
大婶“嗯”了一声,便小跑起来。
望着大婶干瘦的身影,我妈叹了一口气:“你大婶命苦啊,你大叔和你爸那次在煤矿出事后,你大婶就一个人拉扯着两个孩子过。现在还好,一个初中,一个小学,以后上高中、大学可怎么办?现在的学费,全指望她在曹菊的塑料鞋底厂干活挣钱。没结婚的都不敢在里面做太久,听说做久了就不能生孩子。你大婶才做一年半,现在总说自己胸闷,喘不过来气呢。”
我随口问:“大婶还不到四十岁吧,那她怎么不改嫁呢?改嫁也有人替她养孩子。”
我妈白了我一眼:“改嫁就那么好改的?农村人,只要日子能过得下去,有儿有女的,谁去改嫁?再说了,就是她想改嫁,哪里去找那么合适的人?”
正说着,大婶带着“收死鸡的”一前一后过来了。一看到那个“收死鸡”的,我不禁笑起来:“张大维,怎么是你?”
张大维也看到了我,看了看我的家,高兴地说:“杨海燕,原来这就是你的家?我以前经常来这个村的,你们村里人多数养免子,鸡鸭养得少,后来我来得就少了。今天正好路过,我随便来转一圈,没想到就遇见你。”
说话间,大婶的鸡又死了两只,望着刚才还活蹦乱跳的鸡倒在地上,转眼间就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大婶心疼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因为是生瘟疫死的鸡,张大维按照他收死鸡的惯例,出价是五毛钱一只,但大婶坚持要一块钱一只。张大维看了看我,大方地说:“一块就一块吧,六只你全卖吗?”
大婶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狠下心来说:“留一只吧,整天青菜萝卜的,嘴里连鸟都淡不出来,我家两个讨债鬼早就馋死了。”
于是就留下来一只,五只鸡卖了五块钱。张大维把死鸡一只只扔进自行车后的筐里。那是一辆破旧的加重自行车,车后面有一个大筐,筐里面横七竖八地放着大半筐死鸡。
张大维看我打量他自行车,解嘲道:“我这辆车,除了铃不响,其余什么地方都响。没办法,现在卖的那些轻便自行车中看不中用。”
我妈听说张大维是我同学,赶紧热情地招呼他到我们家坐,还给他倒了满满一杯白糖水。张大维真的渴了,毫不客气地一把接过来,仰天“咕咚咕咚”几口就喝光了。
我妈望着他喝水的模样,一脸欢喜。
喝完水,我妈关切地问:“你结没结婚?多大啦?”
张大维爽快地回答:“我还没结婚,和海燕一年生人,比她大三个月。”
我妈满意地点点头,别有深意地望着我笑。
知母莫若女,自从我这次回到家,我妈一看到和我年龄相当的男孩就两眼放光。我故意装作没看到她的递过来的眼色,转头奇怪地问张大维:“你比我大三个月?你怎么知道你比我大三个月?”
他脸“腾”地一下红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李芹说的呗,你还不知道吧,顾斌就是和李芹结的婚。”
听了这话,我惊讶地瞪大了眼晴。我清楚得记得,我们初中时的同学,都是邻近几个村庄的学生,彼此之间都很熟悉。那时的学校周围,一到春暖花开之际,学校就被掩映在墨绿色的小麦、黄灿灿的油菜花、细长的芦苇和许多叫不出名字的青草野花之间。每到这个季节,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光。特别是女孩子们,都正值豆蔻年华,课余时间,我们常常三五成群找个地方坐下,然后谈论理想、事业和爱情等等朦朦胧胧的话题。
这个世界对于那时的我们是那么新奇啊,我们经常谈论的,便是班里的男孩们。每每提到顾斌,李芹总是不屑一顾:“闷葫芦一个,三脚踹不出个屁来,谁嫁给他谁倒霉!”
想到这里,我不由笑出声来:“顾斌和李芹,都不知道他们是谁追谁的呢。”
张大维哈哈一笑:“他们谁也没追谁,想起来真有意思。你应该还记得汪秀丽吧,就是个子很高,坐在后排的那个女孩子。”
我点点头:“记得的,长得很漂亮,好象比我们都要大两岁。有一次,老师让她到黑板上板书,她磨磨蹭蹭到黑板前,拿着粉笔,就是不写字,把老师气得半死。”
张大维连连点头,兴高采烈地说:“对对对,就是她,她和顾斌是一个村的。初中毕业后,她们都没有继续读书。你也知道,中考升学率那么低,当时我们班五十几个同学,上高中、中师加起来才只有一、二十个,考上大学的也不过就那几个人,还包括你这个没考上没去上的。所以,大多数同学都外出打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