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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君来袭-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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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事实上,当这样的豪情来临时,也是寂寞的开端。高手,特别是没有了对手的高手,都是寂寞的。

    在夜杀修炼的境界中,一直都是寂寞的。现在,对手来了。

    夜杀怀着感恩的心境,缓缓转身,向着身后的宫灏君投以最真挚的注目礼。

    宫灏君点了点头:“朕没有看错,真的是你!”

    他没有具体明说为什么是你,或者什么是你,但是夜杀已经听懂了,他也点了点头,低沉却清晰地吐出两个汉字:“是我。”

    宫灏君笑了:“很好,从现在开始,你跟着朕吧!”

    没有奖赏,没有感谢,因为,对宫灏君来说,不质问原因,不追究背景,“跟着他”就是一种最高的奖赏和信任。

    能够得到宫灏君信任的人,比得到宫灏君的恩赐更值得自豪!

    夜杀居然也有这样的感觉,这一刻,对于这个他曾经仇视过的、轻蔑过的、愤恨过的人,除了适才的尊重,还有一份敬畏和欣赏。

    这个人,真的不简单。

    若是真的存在着这么一颗救魔界于劫难的心脏,那么,这颗心脏一定存在于此人胸中。

    夜杀打量着宫灏君,宫灏君不问,他却不能不问。

    “为什么?”

    宫灏君扬了扬漆黑修长的剑眉,眼中射出威严慑人的光芒,投注在夜杀虬髯满面的脸上。尽管两人身高等同,但是夜杀却还是情不自禁地抬起头,仰望着这个十步之距的男人,夕阳,红的耀眼、绚烂,却被这个男人的影子挡在身后,一道璀璨的金光勾勒出这个男人与生俱来的威严、骄傲、残暴以及那藐视一切的王者的霸气。

    所有的一切都要安静地向他低头表示臣服,全都卑微地臣服在他的脚下。

    宫灏君,是一个绝世的王者。

    一个清晰无比的声音在夜杀心底响起。

    但是,曾经身为魔界无首的他,岂能在这个人类面前低下高傲的脑袋。他冷冷抬起头:“为什么?”

    为什么会知道是他?

    为什么没有追问被救的原因?

    为什么对他的来历丝毫不感兴趣?

    为什么相信一个全然陌生的异族人会没有心怀不轨?

    为什么选择他成为他的贴身护卫?

    还是——

    根本不在意?

    被轻贱的怒意从心灵深处腾起,真气运转周身,集中于夜杀双目之中,逼成两束炯炯的光芒,射向宫灏君。但是,宫灏君的眼睛,宛如一潭无波无澜的幽邃深泉,他的视线投入进去,只感觉那水如此之深,如此之凉,仿佛能够消融一切力量。

    这样的目光,夜杀从未遇见过。刹那间,夜杀有种错觉,仿佛天色将晦,而雪意深浓,极地之西日光永无升起之处,冰天雪地的黑暗和苍凉。

    陡然间,心惊动魄,寒意沁骨,冷汗却爬满了脊背,死亡之剑逼迫着夜杀的咽喉。

    强烈的求生之念升腾而起,夜杀发出了必杀一击。

    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而宫灏君依然好整以暇地站在他面前,眸子里承载着宁静柔和,丹唇皓齿边淡然升起一抹若有若无的笑容:“朕要你,是因为你是个聪明人。一个聪明人,应该懂得自己去寻找答案。”

    宫灏君飘然远去。

    夜杀还怔立原地。

    夕阳终于收敛了最后一丝余光,当日头沉落,热量亦不复存在于大地之上。夜风掠过夜杀的面颊,吐着阴冷的气息。夜杀一动也不动地站着,呼吸变得轻不可闻,像是已经失去了生命的躯壳。

    是的,在那一瞬间,当他发出必杀一击的瞬间,他确定无疑,自己曾被死神触摸过。

第二十四章 归程(1)() 
第二十四章归程1

    走在回国的路上,宫灏君的心情是愉悦的。这种情绪,越是远离阿瑟城,越是接近天汉朝,就越是浓烈隽永。回味三个多月的刀剑风霜、毒虫猛兽,他越来越觉得,没有任何东西是他所不满意的。

    他知道他的臣子们会如何评价这次战争,他们会说,天汉朝皇帝御驾亲征,却无功而返,甚至失利而归,损兵折将不计其数,剩余者,无如丧家之犬。若不是左丞相邹晟带领一万军马屯兵在魔鬼城外围,保住了天汉朝精锐部队的一支,恐怕这次亲征真的要全军覆没血本无归了。

    宫灏君冷笑,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他亲征的目的从来不在那块贫瘠之地,更不是那座渺小的王城。

    他向后遥望,站在这个地方,阿瑟城早已不见踪影,但是,他依稀仿佛还能够看得到阿瑟城伫立的地方,看得见图丽幸免于难的激动。

    没有人真正明白,占领这个城池不难,难的是守住这座城池。这是一处地处沙漠深处的城池,不要说沙漠的多变和可怕了,即使突破了沙漠,还有更可怕更凶险的丛林在等待着远道而来的美食。一仗未打,损兵折将,不亲自来一趟,连他也是想象不到的。

    很多人会遗憾最后的功亏一篑,事实上,若真的拿下了阿瑟城,为了镇守那个地方的突厥一族,他只有两条路,其一,杀尽突厥人。此乃下策,将整一个民族从这块土地上,特别还是他们的土地上拔除殆尽,这样血腥的事件他倒不是干不出来,而是干不成功。但凡有一个漏之鱼,天汉朝就会面临几百年的报复。而且,这些个漏之鱼会不止一个,因为那片土地太适合突厥人藏身了。

    他想起了沼泽地,类似于那样藏身之所的地方,丛林深处应该数不胜数,而且,冥冥之中,确乎存在着一种神秘莫测的力量,在控制着平衡。

    宫灏君可以不在乎后世子孙的死活,却不能不忌惮他曾经正面交锋的那股神秘力量。

    权衡利弊,他放弃了血洗。

    其二,镇守阿瑟城。此举亦非良策。为了防备突厥族的大肆反攻,他不得不在派出大量兵力去到那个地方,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压力会越来越大。派去的兵将根本不可能心甘情愿待在那个鬼地方,他们会思念天汉朝的亲人朋友,还有舒适的生活。他们会一年年地等待着更换调遣。若是他无法达成他们的要求,一个瓜害死一个蠢王的历史说不定会在他这里上演。

    更重要的是,那么多的主力都派往这个鬼地方了,他还能腾出多少根手指头,去攻打其他更肥沃的土地?去把那些富裕的小割据集团一一摁死?

    一句话,这地方将成为他最沉重的包袱,拖累他,拖垮他。

    而现在,情况多么理想啊!突厥一族被他彻底打怕了,从精神上来说,突厥已经完蛋了,就像是一栋彻底烂了的房子,他随时过去踹一脚,它就会垮掉。而这座破房子居然还奉他为救世主,从此年年朝拜,不该怠慢。

    还能有比这更好的结果吗?

    而这些比起他所得到的一切,却仅仅只是附赠品而已。

    扪心自问,宫灏君自己都不曾预料到,他的运气会这么好!

    无意间勘破一次谋逆,这简直就像是天上砸下一个馅饼,而他正好饿了。

    他要做的,只是守株待兔,将那只三窟的狡兔等出来。

    如果说突厥城池是赠品,那么,这个就算是他旅途中意外收获的一份大礼吧!

    可是,还有!

    洛初妍!

    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字,终于可以坦然出现在他的脑海中,而不会带起那种致命的痛苦了。

    洛初妍,不久的将来,朕就可以实现自己的诺言,让你来到朕的身边,从此,再不分开。

    宫灏君的双脚踏上天汉朝的土地时,不管别人怎么看怎么想,他的心情飘在云端里。

    即便是身边这个叫白夜的小麻烦时不时骚扰着他,也无损他的美丽心情,反而平添了几许情趣。

    或许是他一路上的笑容感染了大军,或许是告别了黄尘弥漫的沙漠后也告别了恶劣的心情,将士们也变得放松起来。而随着故乡的气息渐渐逼近,大伙儿惊奇地发现,一路行来,青绿葱葱,草香扑鼻,空气纯净,中原的每一个地方都是那么青翠,那么清新。这一日,大军来到距离皇城不远处的一个小山村里。这里村落零星,景色却是出奇的美丽清幽,看尽关外风沙戈壁的将士们纷纷觉得眼前一亮,忍不住放慢了脚步。眼看日头渐渐西移,邹晟在宫灏君的示意下,下令大军就地扎营,休息一晚再走。

    夕阳西下,在这山谷上空,布成了缤纷夺目的绵幕。其时春色将残,杂花生树,梨花如雪,晓日金光,映出山容花色,竟是说不出的秀美夺人。

    将士们欢呼着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休憩,宫灏君眺望着满目绿色,忽然对白夜道:“来,陪朕去溜溜马。”

    “陛下,微臣愿护驾左右。”邹晟连忙请命。他不是呆子,宫灏君大军从魔鬼城一出现,他就敏锐地察觉到梁辕父子与宫灏君之间的不正常的气象,特别是梁辕对待宫灏君的态度,尽管也尊重有加,却少了进魔鬼城之前的敬畏。

    宫灏君在战场上素有战神之称,在此役之前,非但没有败绩,而且每次战后伤亡人数都控制在个位数。凡是沙场过来人,莫不对宫灏君佩服得五体投地。

    梁辕尤其。

    可是现在,这种感觉已经荡然无存了。

    何故?

    邹晟百思之后,得出的结论是,宫灏君有什么把柄落在了梁辕手里。而若这一结论成立,对他来说,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邹晟曾经试探过梁辕,梁辕是他一手提拔出来的,向来视他犹如恩师。两人的关系也一直处理得很好。按理说,梁辕不会有什么瞒着他。

    但,他失望了。他明知梁辕有鬼,却就是揪不出来。

第二十四章 归程(2)() 
第二十四章归程2

    梁辕变了。

    邹晟失望之余,涌上来的是蓬勃的怒气。区区一个梁辕,也敢效仿蚍蜉?真是要翻天了。想他邹晟在朝中,是连权吾德也不放在眼里的。既然他可以把梁辕抬到今天的地位,他就可以一脚再把他重重地踩下去。而这一脚,只等回到皇城。

    眼下,他要做的是,和宫灏君寸步不离。

    他的要求一提出来,梁辕立刻上前一步,粗声道:“臣是武将,臣愿护驾。”

    邹晟心下恼怒,脸上却不动声色。一路行来,他几乎没有什么机会与宫灏君单独相处,每一次,梁辕总是忽前忽后地晃悠。若说这中间没有猫腻,他可以把自己的脑袋拧下来给梁辕当球踢。

    他侧过头,望着梁辕淡淡道:“将军随陛下出征,劳苦功高,眼下正好是好好休息的时候,就不必再费心了。”言下之意呼之欲出:没你的事,滚你的蛋!

    但梁辕偏偏就是没眼色没耳力,他笑了笑:“邹大人年事已高,况且又是文臣,骑马这种粗活,还是交给属下吧!”

    邹晟大怒,正要说话。宫灏君摆了摆手:“你们两位都不必争了,朕意已决,只要白夜随朕出行。你们两个都留在这儿,万一有什么情况,也可为朕分忧。”

    梁辕的目的本来就是隔绝宫灏君与邹晟单独相处的机会,眼看成功,自然不再开口。邹晟虽然心头不忿,但转念一想,只要梁辕没有和宫灏君在一起,就出不了什么幺蛾子,心头也是一松。

    两人都没有开口表示异议。

    争论的间隙,白夜已经牵来两匹白马。宫灏君翻身上马,双腿一夹,白马一声呼啸,四蹄飞腾,绝尘而去。

    白夜连忙尾随其后。

    两人一前一后,纵马飞驰。往东驰骋了几里地后,地势慢慢向上倾斜,两人不约而同地吆喝了一声,催着坐骑加速快跑,翻过一道小山梁,两人同时惊喜地叫出声来。

    眼前是一大片人迹未至、方圆几十里的碧绿大盆地,盆地的东方是重重叠叠、波峦起伏的山浪。其余三面,尽是宽大的缓坡。草坡像是被人工修剪过的毯子,草色莹莹,仿佛把所有的一切都映绿了。

    一条清浅澄净的小溪流,从盆地东南山谷里缓缓流出,注入盆地中央的一个湖中。湖水四周环绕着茂密的芦苇,镜面似的湖面上,野鸭、鸳鸯和各种不知名的水鸟在幽幽滑行,享受着世外天国的宁静与安乐。

    两人不约而同地下了马,两匹马儿获得了自由,立刻兴奋地长嘶一声,飞奔到草毯上尽情吃起了嫩草,一边吃一边还甩着长长的马尾,一副满足到极点的样子。

    两人忍不住相视一笑,宫灏君向白夜伸出手。

    白夜咬了咬嘴唇,白皙的脸蛋飞上了红晕。左手非但没有伸出来,反而更向身后缩了缩。

    宫灏君皱了皱眉:“你到底在闹什么别扭?有人处,你这么做,朕还可以理解为你是为了配合朕演戏。可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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