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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给孩子买的。”说完我回到客厅坐下,看着辛雨,“我今天过来是想问你几个问题,关于……五年前的。”
听到五年前这三个字她一愣,脸上笑容不见。她开始转移话题,似乎有意回避,毕竟那种事情换做是谁都不想再提起。
“我给你洗点水果吧。”
“别麻烦了。”看她柔弱的样子我也真不忍心在问下去,可是办案往往就是这样,越难以启齿就越是不能不开口。
我跟着她走到狭窄,堆满瓶瓶罐罐的厨房里,艰难地开了口,“王明沅出狱了。”
她手里的盘子一下掉在地上,摔得粉碎。她便很慌张地蹲下去拾捡碎盘子,不慎将自己的手指刮破,她忍着疼将碎盘子放进纸篓里,越是着急就越是容易出错,她踩到一块没有被拾干净的盘子碎片,啪一下摔倒在了地上。
看着都疼。
顾不得思考所谓的男女有别,我上前将她从地上扶起来。她觉得很尴尬就遮遮掩掩往客厅里面走,轻车熟路地拉开抽屉取出绷带和剪子,我害怕她再一次忙中出错伤到自己,就强行把剪刀抢了下来,“你别动,我帮你。”
她的手型很好看,但是皮肤很糙,就是廉价的护肤品都买不起吗?一个女人生活得如此贫穷实在是让人心疼,于是我包扎得时候特别小心。好了以后她紧张又尴尬地说了一声谢谢,立马就把手抽了回去。
“您是高贵的人,我脏,你还是别碰我了……”
什么?!
这样的一句话听得我心里猛疼,也不知道为何居然有些自责了?
她的自卑来自于悲剧一样的生活,就像是一个傀儡任人摆布怎能不自卑。
“对不起。”
“你为什么要说对不起,我应该谢谢你。”
“可能我不该来吧,实在是不好意思。”为了破案而不顾及受害人的心情也是一种极大的自私。
“我经常这样,一个人磕磕碰碰的都习惯了。”她坚强笑着,“其实我也想开了,我就是这样一个女人,说得难听点破罐子破摔,你想问什么就问吧。”
她这样说还怎么让我问得出口,一时为难。
其实没有什么好问了的,她的反应已是最好的回答。王明沅的确对她做过禽兽不如的事,但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她抚摸着她女儿相片自嘲说,这是她和王明沅的女儿。说到这里她终于无法隐忍,又哭了。
她哭得如此绝望,我恨不能去安慰她。
“你是不是也感觉可笑,我不光生了下来,还把她给养大了。”
我递给她一张纸巾,并说,她是我见过最伟大的女人,是发自肺腑的。
讲一句很不道德,很难听的话,将这样的孩子生下来等同于一种屈辱。但辛雨善良,她说,不管如何这都是她身上掉下的一块肉,是一条无辜的生命,她没有权利决定她的生死,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忘记过去,把她抚养成人。
“后来我嫁给了王建伟,一是为了感恩,二他也算个好人。开始的时候他对我真的挺好,但有些事看过一眼就会在心里生根发芽,他因为我被王明沅强暴没少嫌弃我和孩子,还因为欠了赌债把男人带到家里,让我和他们……”那些悲痛的过去难以启齿,坚强说到现在她已经付出了很大的勇气。
王建伟因为欠赌债把男人带到家里,让妻子用自己的身子去还赌债?!
该死!
我知道作为一名警察,不应该说这种泄愤的话,但谁都没有理由去同情这样一个败类。
我转开话题,“如果真是这样,那王明沅应该是来报复你们的。”
“我不害怕他。”她很勇敢,但再勇敢也有弱点,“我就怕他伤害我女儿。”
我总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就问她,“你什么学历?”
她脸仰起,有了自信,“本科。”
我点点头。
“为防止王明沅来找你,这样吧……”我把自己家里的钥匙从口袋里掏出来,“你和孩子暂时住我家里,我在帮你找一份工作。”
“这……”她推辞,“我不能接受。”
“我不是为了你,我是为了孩子。”我把地址写在一张纸上,但忽然想起她是个盲人,小孩子还读幼儿园认不得几个字,无奈换了另外一种方式,“一会儿就收拾收拾,我有点事先回去一下,天黑之前我过来接你们。”
说完这句话我拉开门走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提问:第七具尸体是谁拼凑,目的是什么?田阔家芭比娃娃是怎么一回事?田阔是如何搞到流浪汉**的,难到流浪汉又龙阳之癖?徐秋红和徐娇是双胞胎,为什么被羞辱的是徐秋红?
回答:第七具尸体是徐秋红,徐娇杀六人,拼凑出死去的徐秋红,目的很明确了。田阔家芭比娃娃是田阔故意的,留下线索。至于流浪汉的**,人都可以杀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文中说田阔长得帅,学校女生都喜欢,而田阔却只喜欢徐娇,那六个女生针对的自然是徐娇,后来误打误撞把徐秋红当成了徐娇。
第199章 诸多谜团()
路上我想起一件事,便是死者茹萍。
王明沅杀死辛雨丈夫,为报当年之仇说得通,可他为什么要杀茹萍?
我了解到的是如茹萍和王明沅素不相识,而茹萍与前两名死者也没有瓜葛,所以我想不通是什么理由让王明沅对茹萍痛下杀手?
当然还有很多有瑕疵的细节是我想不通的,不过我相信随着案情的发展,真相一点会逐渐浮出水面。
回到检察院以后我及时找到了马院长,我把辛雨的个人情况和她做了一个汇报,如果把她的一生拍成影视剧的话,那的确会成为最悲惨的一部片子。马院长这个人心地也很善良,特别是看不了别人受委屈,所以对辛雨凄惨的身世也感到同情,于是他说,等案子结束以后在单位里发动一下,给辛雨捐点款。
“马院长,我还有一件事想求你。”我害怕他不答应,所以态度特别的诚恳。
马院长爽朗一笑,让我说说是什么事。
我兜着圈子首先和马院长聊起辛雨的为人,别看她是个盲人,但这个人心眼特别好,而且吃苦耐劳,人也特别的勤奋。听我这么夸奖辛雨马院长了然一笑,问我是不是想帮她在检察院里谋个差事?我欣喜点头称赞马院长料事如神,可他话锋一转说检察院不是人才市场,同情可以有但不能随随便便就把人安排到单位里来吧?世界上像辛雨这样的可怜人比比皆是,如果都救济的话检察院岂不是成了慈善机构了?
“马院长。”我很认真,就差卑躬屈膝了,“你可以从我工资里面扣一半给她。”
马院长身子一怔,似乎没有想到我会这样帮辛雨,转身郑重其事地望着我,“我真没有看错人,就冲你刚才这句话我答应你就是了。”
我激动得无法形容,连忙称赞,“马院长,你可真是个好人。”
“你先别急着拍我马屁,她一个盲人我还真不知道能做什么,这样吧,让她先到咱们食堂打个下手,干点力所能及的,先稳定下来再说。”
“马院长,谢了。”
马院长非常严肃,“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这个肯定。”
“不过你小子这个劲儿我喜欢,肯为别人设身处地去着想,还能拉下面子,就这点和我年轻的时候很像。”马院长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
“院长过奖了。”
“行了,不废话了,我现在就把事给你落实了去。”
马院长雷厉风行,当天就做好了安排,告诉我辛雨随时都可以到检察院来工作。
天黑前我借了检察院的车去接辛雨,一路上都很兴奋,迫不及待想告诉她这个好消息,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希望能看到她的笑容,总觉得那样自己会感到欣慰。
可能又是给她找工作,又是把自己的家让给她住,会让人觉得我别有用心吧。的确辛雨长得可以,身世够凄惨,同情之下容易产生爱情。但不是所有男人对女人好都是出于别有用心,至少我对辛雨是完全处于同情。
我不敢说自己善良,但真的只是想帮她。
我宁愿自己损失,也希望能去帮助别人。当我看到别人的笑容时,我感觉,会比我自己笑起来更加开心。看到别人吃得很香,睡得很好,我会觉得比自己锦衣玉食更幸福。所以,我就是一个贱骨头,只有看到别人快乐时我才会快乐。
到了地方以后,下车,踏上台阶不久就到了辛雨家门口,但我敲了很久她也没有来给我开门。直到我看到夹在门缝里的一张纸条时,我才知道辛雨她已经搬走了。纸条上面的字迹工整娟秀,虽然只有“别找我”这三个字,但已经很明白了,辛雨拒绝了我的好意。
当时,真的有一些伤心。感觉自己白忙活了一场,也白兴奋了。
随后我去寻问了住在周围的邻居,也问过房东和街道,但对于辛雨的去向没有人知晓。
她就这样不声不响地倔强走了,牵动人心。
没有办法只得离开。
在经过楼梯拐角的一信箱旁时,我在里面发现了一封邮给辛雨的信。若不是信上面写着王明沅三个字,并不会引起我的注意。谨慎起见,我戴上了随身携带的乳胶手套,将单薄的信封拿在了手里,走到冰冷阳光下细看。
泥黄色信封表面很干净,没有多余累赘的图案,只有用油笔写下的王明沅三个字。
我没有急于拆开信封。
回到检察院用仪器扫描到上面的指纹,在通过电脑系统自动核对确定是王明沅留下的没错。随后我才心安理得地将这封信打开,但里面只有一张相片,而相片上面一个字都没有,这让人感到有些奇怪。
就一张相片能代表什么呢?
从相片的角度来看拍摄者当时应该站在蛋糕店的门口,而出现在相片里面的辛雨很是年轻,从这个角度看去也是非常的娴静清秀。可能是当年王明沅暗中爱慕辛雨,于是暗中拍下了这张来不及送出照片,可能在很久之前他们就有过接触,只是辛雨一直不知道吧?
可是做了那种禽兽不如的事送来相片又有什么意义呢?指望辛雨原谅他?!
夜里。
我下班的时候一串急促的电话铃声闯进马院长办公室,是在外面执勤的两名法警,他们说,林荣被王明沅砍伤了。闻言,大惊。马院长让我亲自到医院一趟,务必要把这件事情盘问清楚。同时,他组织法警赶赴现场对王明沅实施二次抓捕。
分头行事。
我赶到医院时林荣已经住进病房,肩膀和腿上的伤口已经及时得到处理。因为我没有办法及时验明伤口,所以找到帮林荣包扎的女医生,为了一下林荣进医院时的情况。医生回答说伤口很深,尤其是腿上的这一下,再偏点就可能把动脉切断了。
再病房门口我质问一直在现场的两名法警,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王明远以至于让当事人受伤?这不是间接证明我们的能力不行吗?!他们两个一脸的委屈,和我说当时一点的征兆都没有,林荣就忽然大叫一声,他们冲过去时就看到他趴在地上,压根没看到王明沅的影子。
“徐主任,我咋感觉林荣像是在自编自演似的。”
自编自演?
那么深的伤口怎么可能是自编自演?!
我没有细思他这句话,转身走进病房里看望了一下林荣,和其他几名同事一起对林荣做了一个笔录,同时也对我们工作上的失误表示歉意。
当晚。
马院长加派了在医院里的警力,发话一定要确保当事人的安全。作为法医工作者我没有必要守在医院里,所以夜里九点多我就回了家,冲了一个热水澡以后,躺进温暖的被窝里渐渐入睡。
睡梦中的我被一个细节惊醒,想到四个不可思议的字:工整娟秀。
这是我忽略了一个重点,辛雨是个盲人。没错,一个盲人如何能写得出这么工整的字迹?
如果不是辛雨写的那又会是谁?
起床,披上衣服,带上工具,踏出房门。
我觉得自己务必要在去辛雨家一趟。
午夜的街道冷冷清清,白雪遍地,月光折射所以通透明亮。穿过萧寒的街道我徒行至少四十分钟时间来到辛雪家门口,用携带的锤子强行凿开了门上的锁,走进去,屋里面空空荡荡,一个人影儿都没有。
当我走到一个地方,望着被月光照射着的行李箱时,不禁胆寒。
如果真的搬走了为什么不带行李?
忽然脑子里闪过一个不好的预感,辛雨有危险……
第200章 王明沅()
第二天,大清早,刚到单位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