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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仰止忽然回忆起傅靖笙对他说的话:“她要的东西少,不是因为她不想要,而是因为她不敢。”
在别人都享受着宠爱的年纪,她的心里被撕开那么多的血口,却只能自己捂着伤,小心翼翼地藏着那些疤痕,不敢呼痛。
他的言言。
她要的不多。
是他,做的太少。
陆仰止的手都在颤抖,“言言,是我错了,是我错了。”
“我错了、对不起。”她重复着他的话,笑容浅尝辄止地挂在嘴角,“你对我说这些话的次数,比你说爱我都要多。”
一段感情里,道歉比示爱还要多。
这还算爱吗。
陆仰止喉结一动,嗓子如同被人死死攥着,说不出一个字。
唐言蹊在他怀中闭上眼,“若说出轨,你为庄清时扇我巴掌,看起来不是更加有理有据么。既然你也总是多疑,我也过得不开心,我们都觉得对方心里有别人,那不如你就把我放在这里,让我和墨岚走吧。你去娶你的庄大美人,圆了你姐姐你爸爸的心愿,我也——”
男人的俊脸沉冷如霜,“不可能!”
他狠狠在她耳边道:“言言,我不会放你走,不可能!”
唐言蹊睁开眼,“那你不如杀了我吧,我替墨岚死,也算是还顾况一条命。”
“别这样,言言。”陆仰止盯着她,她眉眼间的冷漠和平淡仿佛一把刀,插碎了他的高傲,剩下七零八落的,全是卑微和慌乱,“别说这种话。”
他胡乱亲吻着她的额角和碎发,还有她肿胀的半边侧脸。
“那你肯放过墨岚?”她问。
陆仰止见过太多女人。
在他面前,打扮得光鲜亮丽,怎么漂亮怎么来。
只有她。
从记忆中第一次出现在他视线里,就是个邋遢又凌乱的麻烦精。
不会穿高跟鞋,不会化妆,活得比他一个男人都要粗糙。
也,总把自己弄得伤痕累累。
唐言蹊笑看着他,像是衰败前的昙花一现,那笑容晃了谁的眼,让男人心头一紧,只想把天上的星星月亮都摘给她。
可她说的话,又是那么的冷漠,“如果你还是想杀了他,我也拦不住你,就这一条贱命,大不了我陪他一起死。”
墨岚的眸光微微一震,不可思议地看着陆仰止怀里的女人。
她明明被他抱着,显得小鸟依人,但身上的气势,却分明是某种对峙到白热化、不肯妥协退让的凌厉。
她方才说,陪他一起死。
墨岚的手心在发热,温度高得他自己都觉得烫。
虽然他知道,她这话,一是在和陆仰止赌气,二是因为顾况死了,她太难受,那种无法纾解的郁结已然逼疯了她,先后失去了红桃、梅花、如今赫克托也生死未卜成了植物人,她还亲手杀了顾况,所以,再也不能看着仅剩的墨岚和霍格尔出一丁点意外。
但他还是无法避免地感觉到了欣喜。
与墨岚的欣喜不同,陆仰止身上却有阵阵寒意和戾气在冒着尖刺,他额头上的青筋跳动得厉害,“言言!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胡说什么!”
唐言蹊不闪不避,一双褐瞳撞进他的眼底,激荡开火花,“我要保他的命。他的罪,有法官来评定是非,倘若你今天当着我的面杀了他,我恨你一辈子。”
那个“恨”字,咬得太重。
让陆仰止心里毫无防备地裂开一道缝隙,冷风簌簌地灌了进来,让他一瞬间险些招架不住。
或许是她脸上的决绝刺痛了他的眼,他凤眸微阖,勾唇,线条锋利又冰冷,一如他从唇缝间推出来的字眼:“我从来没说过我会为了其他女人恨你一辈子的话。言言,你明白,今天就算庄清时真的死在这里,我也不会把你怎么样。而你,却要为了墨岚许下这样的重誓?”
他低低一笑,生硬地收敛着所有阴沉的情绪,尽量温柔地哄她,“我知你心情不好,说话做事难免冲动。我就当没听到它,把这话收回去,嗯?”
第176章 那能一样?()
唐言蹊没理会他的话,只是问:“你答应,还是不答应?”
陆仰止看了她半晌。
余光里,墨岚就站在不远处,冷冷地朝他笑。
同为男人,一眼就能看出那种来自灵魂深处的嘲讽。
陆仰止的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连墨岚都觉得他可能下一秒就要一枪崩过来。
毕竟,没带武器出来是他失策——他也没想过唐言蹊会对顾况开枪。
下一次,若再想擒住他,太难。
陆仰止这样冷静得可怕的男人,他不会、也不该放弃今天这样的机会。
可是他却只是看了他片刻,便低下头,绷紧了嗓音,郑重缓慢地开腔,问怀里的女人:“如果我放了他,你就乖乖跟我回去,让今天这件事过去?”
墨岚一愣。
唐言蹊也愣了下。
余光微微掠过墨岚的脸,耳畔响起的却是另一个少年抽抽搭搭的声音:“老大,从今天开始,顾况就是你的人了!以后我给你当牛做马,在所不辞!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绝对不教别人欺负到你头上!”
“我不用你当牛做马。”病床上的女孩也没见过这样的阵仗,皱了皱眉,红着脸小声道,“你们陪着我就好了。”
——你们陪着我就好了。
女人冷清寂寥的眼波终于像是被什么撼动,不可抑制地流露出天崩地裂般的扭曲和痛苦。
那些近在眼前的画面终于被空气里的血腥味道埋没。
故人早已面目全非。
过去。
两个字说得何其容易。
她也想让这些事过去,可,怎么过去。
唐言蹊闭着眼睛点头,“好。”
陆仰止也看到了她闭眼前眼睛里忽明忽暗的痛楚,心头一紧,沉声道:“我答应你。”
说完,冷峻如刀锋的视线扫向墨岚,一字一字,带着刻骨的恨意,“趁我没改变主意之前,滚。”
墨岚笑出声来,笑声逐渐变得响亮而放肆,“陆仰止,这可能是你这辈子最错误的决定,你想清楚。”
男人心头的暴戾压抑不住,目光冷鸷,似用眼睛把墨岚穿心而过,“你再多说一个字,我保准你会比我更后悔。”
墨岚收了笑,望向他怀中闭目养神、不问世事的女人,轻易就能读出她的疲倦和伤心。
他心底对她的感情恐怕比陆仰止更加复杂一些——
刚刚知道她杀了顾况的时候,墨岚是出离愤怒的,甚至有一瞬间手不听使唤地想掐住她的脖子,让她血债血偿。
可是唐言蹊毕竟是他爱了这么多年的女人。
两种感情交织在一起,终于让他沉默下来。
一个字都没有留下,转身走了。
走出地牢,厉东庭第一个迎了上来,“仰止,你的伤怎么样?”
“无碍,先让人送她去医院。”男人的俊眉拢得很紧,从他额头上渗出来的冷汗和小臂上时常一抽的青筋都能看出来他在竭力隐忍,可他怀里的女人却静静闭着眼,自始至终都没吭一声,更别说关心了。
厉东庭这才看清他怀里的人,不禁一震。
他就说为什么刚才陆仰止把庄清时送出来以后,话都没多说一句转头又进了地牢。
原来是因为她。
可是,“她为什么在这里?”厉东庭眉头蹙得老高,“她什么时候进去的?”
提到这件事,陆仰止的脸色明显沉了几分,眼里散开阴霾,“以后再说,车呢?”
厉东庭抿了下唇,鹰眸四下一扫,沉声对副官道:“让顾九歌送他们去医院。”
副官愣了愣,提醒道:“少将,顾九歌是爆破小组的,她还要留下来清理战场、处理残骸,目前这个情况——”
让一个爆破小组的拆弹专家运送伤患,是不是有点大材小用了?
“让她去!”厉东庭仿佛被戳中了什么,冷硬的脸上烧起怒火,“听不懂我说话?还要我重复几遍?”
“是!”对方战战兢兢地一敬礼,转身就走。
陆仰止似有所悟,无波无澜地瞥了那边暴怒的男人一眼,淡淡道:“你倒是怜香惜玉。”
说完,抱着怀里的女人便上了车。
顾九歌被从现场叫回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的,厉东庭还在那里保持着一个挺拔直立的姿势抽着烟,她满脸疑惑地问:“你叫我来干什么?”
男人不动声色地掐灭烟头,弧度俊朗的下巴扬了扬,指着不远处的军用车,“把车里的人送到医院。”
顾九歌好似听到了什么不能理解的话,皱眉,“你的副官呢?”
“死了。”
他回答得冷漠,一旁的副官也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在战场上,“死”可不是什么好开玩笑的字眼。
顾九歌觉得这男人十分莫名其妙,可他又是自己的上司,军令如山,她也只能认命去开车。
刚打开驾驶舱门,就看到了后座上的一男一女。
他们身上都有着血污,空气里也同样弥漫着这样的味道。
可是这令人反胃的气息丝毫没有干扰到男人的英俊,他抬头看了顾九歌片刻,一双长眉如墨勾画,眼神似深海,顾九歌同他对视时只能看到其中的波澜壮阔,气势磅礴,无声无形地震慑着她的心脏。
那深邃的眼窝之下,鼻梁的线条反而利落果敢,让人感受到他的决绝和凌厉。薄唇如削,沁着丝丝寒意。
片刻后,他一低头,却又变了。
黑眸中隐隐透出一斛从九霄云外坠落的星光,温柔且认真地环绕在怀里女人的身侧,与他身上杀伐果断的气势格格不入,他甚至低头吻住她的眉心,用一种低柔到不可思议的口吻对女人说:“言言,你放心,你的手不会有事。”
顾九歌于是注意了下女人的手。
她的右手手腕被男人托在掌中。
那手上不偏不倚地插着一把锋利十足的瑞士军刀。
顾九歌光是看着就缩了缩脖子,想象不到是种怎么样剜心刻骨的疼。
男人见她久久不动,抬眸冷厉地望过来,“还不开车?”
顾九歌后知后觉地爬上驾驶座,军车的底盘太高,她每次都要费很大劲,“马上。”
车里光线很暗,她没看清女人的脸,也没听她说过话。
却莫名想起了那天在起火的森林公园,那个男人也是这样小心翼翼、紧张与凌厉并存地抱着谁离开。
是她吗?
梵蒂冈。
男人收到消息时,脸色先是一松,后又一沉,“言言被救出来了,不过,受了不轻的伤。”
江姗抬头望着他,“你是在怪我狠心?”
唐季迟掐着女人的腰把她重重揽进怀里,无奈地勾唇,“怎么会。”他亲吻着她的腮帮,低声道,“我知道是你派人清理了地牢里的余党,否则陆仰止也不会那么轻易能带走庄清时和言言。”
墨岚那人阴险狡诈得很,他在地牢里埋了不少人,这也就是为什么他敢一支枪都不带就出门。
可他一没想到那些人都被干掉了,二没想到唐言蹊能狠心杀了顾况。
“你女儿也是做大事的人。”江姗避开他的亲吻,望着窗外草木凋零的肃杀景色,轻轻勾唇,“我都没想到,她能在那种情况下牺牲自己一只手去换对方手里的枪。也没想到,她的左手和右手同样灵活。更没想到,她对着自己从小到大的玩伴,也下得去手。”
唐季迟淡淡道:“这样,你满意了?”
“可惜她不是我的亲生女儿。”江姗叹息,“江家向来注重血脉,不然,我倒是真意属她来”
唐季迟握住她的手,出声打断她的话:“你当年也亲手培养了一个路易,怎么不把大统交到他手上?”
江姗瞪了他一眼,“那能一样?”
路易,是美第奇家的私生子,当年在教廷的权力之争中,美第奇家没少给她使绊。
索性她便捉了美第奇公爵的两个儿子——洛伦佐和奥斯汀,以作威胁牵制之用。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几年后美第奇公爵却带来了另一个男孩,路易,用他来换走了亲生儿子洛伦佐和奥斯汀。
都说虎毒不食子,路易明明也是美第奇公爵的儿子,却因为不是正统血脉,所以被家族残忍地送到对手手里当了质子。
不过她在那孩子眼里看到的、和同龄人不同的沉稳布局和勃勃野心,让她最终还是接受了这笔交易。
从此,路易就被她养在玫园里,废去一条腿,然后,悉心培养。
后来果然不出她所料,这把刀磨出了惊天的利刃,血洗美第奇家,杀兄弑父,谋权夺位,以不容置疑地姿态成了新一任的美第奇家主。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