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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女赖夫-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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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将他左手臂清理干净,洒上止血的药粉,包扎好,再去看他的右腿。

    用手摸了摸,还好,只是折了。

    找准方位,然后手上一使力,“咔嚓”一声,骨头回归正位。

    可能太过疼痛,陷入昏迷的郑琰晨眉峰蹙起,唇边逸出一声闷哼,脸上现出痛苦之色,但并没有醒过来。

    骨头虽然接上了,可这条腿暂时不能再使力,正好旁边地上有根掰断的粗树枝,朱樱忙捡起来,削成两块长条的木板,做成夹板,将他的腿固定,再用搓好的藤绳绑牢。

    做完这一切,朱樱才长长的舒口气,如今人找到了,该想想怎么出去了。

    此时,才有余暇观察周围的环境。

    这里似乎是个小山谷,抬头是一道又陡又险的陡坡,当时从上面冲下来时不觉得,现在要爬上去,估计要耗费许多力气。

    再看看天色,不知是在山里显得阴暗些,还是此时确已不早,天色昏暗,也看不见日头。

    仔细算了算时辰,大约确实不早了。

    在山里,夜行最是危险,何况郑琰晨还没苏醒,如今,看来只有先在这里住上一晚了。

    既来之则安之,与郑琰晨还活着相比,这些都不算什么。

    所以朱樱也没有烦躁之态,安然的将鞭子和匕首的血迹拭净,鞭子缠回腰间,匕首插入短靴,然后蹲下将郑琰晨背起,拿着他的箭筒和长剑,准备四处找找,有没有可以藏身的洞穴。

    背着郑琰晨在山谷中走了一圈,山谷果然很小,方圆不到十里,不过里面树木葱葱,绿草茵茵,间或有野花绽放,景致十分的美好。

    最让朱樱欣喜的是,有小涧从谷中流过,水质清洌,可看到底下的游鱼在欢快的游动。

    有水有食物,朱樱已决定今夜就宿在这附近了。

    找了半天,没有寻到洞穴,朱樱只得将郑琰晨放在涧边的一棵树下,在其周围清理出一块地方,捡来枯枝生起一堆火。

    等火生好后,又去涧里叉了几条鱼,砍了一棵竹子,然后将剖洗干净的鱼用树枝架在火堆上烤着,竹子削成竹筒烧水喝。

    一切妥当,朱樱也累得瘫坐在郑琰晨身边,一动不想动了。

    天色渐暗,火光明明灭灭的照亮了附近,却将远处映照得更加的黑暗幽深。

    树上鸟雀归巢,草丛里虫儿欢鸣,山里的热闹与寂静总是相辅相成,既是嘈嘈杂杂的热闹,也是极致的寂静。

    朱樱给郑琰晨喂了点水,他脸不再发黑,但是苍白得有些渗人。

    这一晚郑琰晨一直没有苏醒,到了半夜,还发起了高热,朱樱几乎没合眼的守着他。

    “水……水……母亲……”

    烧得迷迷糊糊的郑琰晨嘴里含糊不清的叫着母亲,在朱樱靠近他时,死劲抓着朱樱的手,那劲大得朱樱若不用力的话都挣脱不了。

    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朱樱发现,挨着她时,郑琰晨好象没那么难受了,连一直蹙着的眉头都松了下来,神色也很安宁。

    本来想甩开他的朱樱也不知为何心一软,喂他喝了水后,也没有推开他,就让他靠在自己腿上,任自己的手被紧握在他的掌中。

    天快亮时,郑琰晨退了热,睡得安稳了些,朱樱这才松了口气,抽出被他握了半晚都快僵直的手,将他往一旁挪了挪,自己就在他旁边打了会儿盹。

    等她醒来,天已大亮。

    她忙去瞧郑琰晨,却发现他也已醒了,正睁着黑漆漆的双眼望着她。

    “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郑琰晨没说话。

    “是不是很疼?很难受?要不要喝点水,或吃点东西?”

    郑琰晨仍然没有说话,仍旧一眨不眨的望着她。

    他这怪异的举止将朱樱给吓着了,不知他到底是怎么了。正要再问时,却见郑琰晨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终于开了口。

    “原来是你。”

    他的声音有些暗哑,神情与平日不着调的样子相比,似乎也正经许多。

    “我?我怎么了?”他这话说得没头没尾,将朱樱给搞糊涂了。

    “原来是你,呵呵呵……”郑琰晨低笑起来,这一笑牵动了伤处,他捂嘴轻咳了两声,才再次看着朱樱说道:“你瞒得我好苦。可是我全记起来了,全记起来了,那一次,也是你,在我快支持不住时,也是你来到我身前,救了我。我记得你的样子,跟昨日一模一样……”

第121章 如何谢() 
郑琰晨想起昨日,在他快要绝望的时候,她仿佛从天而降,那一刻,头脑里一直象被一层纱幕给蒙住的模糊人影,突然变得异常清晰。

    是她。

    他十分确认,她就是他一直想找到的那位救命恩人。

    一样的手执长鞭,一样的脸带面具,一样的,在他最绝望无助的时候,来到他的身边。

    “你救了我三次。”

    他感慨万千,却又带着点委屈。他们相识也有许久,还一路同行,可是她却提也不提,在最初遇见时还假作不识,呵,她是真的大度到救命之恩不求回报呢,还是她压根不想跟他有任何牵扯?

    许是后一种吧,他有些心酸的想。

    “你记起来了?”朱樱瞟了他一眼,不过是举手之劳,她并没放在心上。

    “我若是没记起,你是不是打算一辈子不告诉我?”

    “不记得就不记得吧,又不是什么大事。”边说着,朱樱边起身准备去打水,顺便叉两条鱼,给郑琰晨熬些鱼汤补补身子。

    衣袖却被郑琰晨给拉住了,他有些气恼的瞪着她,“什么叫不是大事?我这么个大活人,难道我的命在你眼里就不值什么,你就这么不当回事?”

    这厮真会歪曲事实。

    不过只养了一晚,这厮就有精力跟自己掰扯,有力气拉着自己,看来是没什么大问题了。朱樱突然觉得心情愉快了起来,不由笑道:“是,我错了,你二少爷的命这般金贵,哪敢不当回事啊,不然怎么每回我都要拼命救你啊。”

    她这半真半假的话,听在正挑眉看着她的郑琰晨的耳中,不觉一怔。

    却听朱樱又笑道:“如今知道了,准备怎么答谢我这个救命恩人呀?”

    怎么答谢?郑琰晨恍惚了一下,继而粲然一笑,“以身相许如何?”

    本想打趣一下他,没想到被他给取笑了,这厮果然不能给他好颜色。朱樱脸一板,转身就走,走到山涧边,还能感觉脸有些微的发烫。

    蹲在水边,取下面具,对着水简单梳洗了一下,涧水清澈得象面镜子,将她的模样照得一清二楚。

    虽然那块胎记看了十九年,可是每回看到,仍然不能释怀,心情由不得自己的就黯然了下去。

    默默将面具重新戴上,叹口气,掬了一捧水喝了几口,山涧之水果然清甜。

    水中游鱼仍如昨日般在水里欢快的游动,一点不怕人,朱樱很顺利的就用树枝叉了五条,就手清理干净,两条煮了鱼汤,三条烤了吃。

    回到火堆边,一边翻烤着鱼,一边将烧好放在一旁凉了的水递给郑琰晨。

    郑琰晨接过喝了几口,眼却盯着她烤鱼的手,“没想到你竟会做这个。”

    “军营里饮食清淡,青茉最好吃,时常偷偷去捉了鱼,我们三个烤了吃,看着她俩做过几次,就会了。”

    “想想在帝京的日子,跟这里真是天壤之别,也不知你怎么能在这里一呆就是几年?”

    “习惯了就好。”

    郑琰晨看着那低眉顺目的女子,一张面具遮了她半张脸,让人看不清她脸上的情绪。

    本以为她是无可奈何,却不想她突然抬头朝他一笑,说道:“其实这里挺好的,与帝京相比,我更喜欢这里,自由自在,没那么多的束缚。”

    她笑时,嘴角上弯,眼睛也微微弯起,一双眼珠子又黑又亮,让人恍若置身夜幕之中,身周满是灿烂的星辰闪亮。

    她说完,回头又关注着正烤着的鱼,郑琰晨也静默不语。

    一时,只闻鱼肉被火烤发出的“滋滋”的声音。

    鱼的表皮慢慢被烤得焦黄,其香味也渐渐飘散开来,闻着香气,郑琰晨不由得咽了口口水,腹中也不争气的叫唤起来。

    从昨日午时到现在,他还没吃过什么东西呢。

    “饿了吧。”朱樱将烤好的鱼取下来,递给他,“没有调料,味道要差上许多,不过好在这里水质清澈,鱼肉本身特别鲜美,还是可以入口的,我昨日吃了两条,还不错。”

    郑琰晨吃了两口,果然如她所说,虽然没有任何作料,但鱼肉本身又鲜又嫩,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烤鱼。

    看着最是挑三拣四的郑琰晨吃得津津有味,朱樱心中说不出的满足,就好象小时功夫练得好被父亲夸奖了一般。

    待郑琰晨吃完,又默默的将手中刚烤好的一条递了过去。

    郑琰晨足足吃完两条,又喝了半竹筒的鱼汤,这才心满意足的往地上一躺,舒服的叹口气。

    朱樱将剩下的吃完,又去猎了只肥兔子,烤好做成干粮,带在身上,然后取了水将火堆泼灭,确认没有火星子后,就准备出发了。

    郑琰晨两腿都不能使力,依旧由她背着。

    从山涧往回走,她准备依原路返回到陡坡处,等上了陡坡,再想办法。

    陡坡下面,血腥气依然很重,狼的尸身也在。

    坡度又陡又高,目测大约有三、四丈。

    “你怎么会来这里?”

    “这不是追那只该死的麋鹿么,它被我射了一箭,受了伤,没想到还能跑那么快,追来追去没追上不说,还在林子里迷了路,正四处找路一时没看清,脚下一滑就摔下来了。”

    想起昨日的倒霉事,郑琰晨就沮丧得很。

    这人要一倒霉,那是喝口水都塞牙,麋鹿没猎着不说,还摔折了腿,摔折了腿不说,还被一条毒蛇给咬了,又被群狼给围攻,现在想想昨日的处境,他都一头的冷汗,后怕不已,若不是自己勉力坚持,若不是她及时赶到,自己只怕已葬身狼腹了。

    “抓紧了。”朱樱取下腰间的鞭子,从郑琰晨腿下绕了一圈,将他和自己绑在一起。

    “嗯。”

    耳边听得郑琰晨轻嗯了一声,感觉他搂着自己脖子处的手也紧了一些,朱樱这才搓了搓手,攀着突出的山石,开始往上爬。

    这几丈高的陡坡对朱樱来说原不算个事儿,但背上背了个人,行动不免受限,等她费了不少力气爬上来,亦不免气喘吁吁,累出一头的汗。

    将郑琰晨放下来,用衣袖擦擦汗,刚喘口气,就听得一阵野兽的嚎叫在不远处响起……

第122章 要负责() 
听声音,似乎是一头野猪。

    青茉一直念念不忘想要猎的野猪。

    只是现在带着一身伤的郑琰晨,最重要的是找到出去的路,朱樱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浪费在一头野猪身上,所以听到它的嚎叫,朱樱也顾不上擦汗了,背起郑琰晨就往相反的方向走。

    她若是留在这里,野猪会循着气味寻过来,何况郑琰晨身上还有未散尽的血腥气。

    昨日一心只顾着去救人,也没留下什么明确的标记,如今一走入林子里,仿如进了迷宫,四处都是树,高高矮矮,大大小小,笔直弯曲的,全是树。

    树冠蔽日,看不到一块完整的天空,更遑论日头。

    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

    走了一会儿,已听不到野猪的叫声了。朱樱停下,有些犹豫的四处看看,一时也决定不了该往哪个方向走。

    “往这边。”郑琰晨的手往左边一指。

    “你确定?”朱樱有点不相信,以她的记忆力都分辩不了,他能记得清?

    果然,就听郑琰晨有些犹豫了,“我记得,好象是这边。”

    朱樱心中撇嘴,但自己也找不准方向,他既然说是那边,那就试试吧。

    顺着郑琰晨指的方向,往前走了许久,朱樱猛的停住腿步,“不对,绝对不是这个方向。”

    “为何?”

    “因为我昨日寻你时每隔一段距离会在树上刻上记号,如今走了这许久,竟没发现一棵有刻痕的树,所以方向肯定错了。”

    幸好她这一路也随手留了印记,所以寻着印记回到了开始的地方。

    换个方向接着走,过不多久又回到了这里。

    再换个方向,再回到这里……

    朱樱也糊涂了,不知是自己昨日刻的记号消失了,还是自己一直在围着这一处在打转?

    “你歇一会儿吧。”

    天气根本不热,朱樱脸上却不断往下淌着汗珠,一些顺着滴落在郑琰晨的手臂上,让他心里颇不是滋味。

    若不是有自己这个拖累,她不会落到这般境地。

    仔细想想,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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