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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庸风雅-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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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精选了十二种可以作为药材的花,如曼陀罗、藏红花等,作为每月的主题。图案样式均是沈欢亲自设计。亲手绘画,由于怕油画太过显眼,沈欢还是选择了水粉,而且是沈欢比较普通的右手创作的,好在设计新奇,线条生动,设色大胆,匠心独运,总的来说。沈欢还是比较满意的。

    另外,苏碧儿学医。经常会有心得体会需要记录,沈欢特意为她只做了一本长型手札。用手拿着刚好,她根据苏碧儿的形象为她设计了百种漫画造型,各种姿态,各种表情,各种服饰……生动形象,萌态十足,可爱无比,每一页都有不同的小人,封面则是唯美水墨风的造型,里外差距巨大。

    最后一件也就是一套书签,则是沈欢费心血最多的,上面的图画均是沈欢的左手所作。

    这套书签一共四张,以红、黄、绿、蓝四色为主题,画有四种沈欢所见的纯粹景致:红叶图,荒漠图,竹海图以及浅层海底图。

    首先选用最上等的笺纸,用调好的不同颜色的花瓣汁液浸泡,晕染上浅淡的不同层次的色彩,并散发出淡淡的花香。选取晕染最成功的部分裁剪下来,制成三指宽、三寸长的纸片,然后将毛边处理掉,使其变的光滑。

    沈欢根据裁好的书签底上晕染的不同,设计构图,先在大纸上作出要画的图案,经过再三修改,定下终稿,才会在书签上动笔,就这样沈欢还是画废了不少书签。

    红枫,是沈欢非常喜欢的一种树,遇雪犹清,经霜更艳,红的放肆灼目,却不搔首弄姿,大片的红枫林到了深秋,如漫天红霞,燃烧的热烈疯狂,为山林披上一层艳艳红妆,瑰奇绚丽,灿烂耀眼,惊心动魄,让人心醉,目眩神迷。

    黄沙莽莽的大漠深处,开阔雄浑,荒凉辽阔,浩瀚无边,无穷无尽,有种遗世独立的孤独,天荒地老的坚持,有着最原始的美感和最直接的震撼,沈欢和祖父小师叔常常徘徊在沙漠,流连忘返,最美的不过落日美景,瑰丽的红霞与湛蓝的天空交接,漫漫黄沙与之呼应,沸腾的深橘红色的太阳身处其间,所有的一切,勾勒出天地间最美的图景。

    无比清新犹如仙境的竹林,是绿色书签的主题,一条翡翠长廊,万竿拥绿,烟波变幻,折射出层层绿意,带有无穷生机。竹海层峦叠嶂,沟壑幽深,绿浪起伏,潇潇幽静之美,沁人心脾,飒飒清俊之姿,除尘忘俗,勃勃生机之态,神清气爽。

    蓝色的则是光怪陆离的浅层海底,阳光透过湛蓝的海水,在浅海处折射出斑驳的光团,演绎出一幅变幻多端的光影世界,恍若进入蓝色宝石的内部,神奇迷离,梦幻迷人,犹如梦境。

    方寸之间,纳天地美景,并非易事,且每一张都是浓墨重彩,绚烂绝美,让人震撼倾倒,仿若身临其境,无论从哪方面都已然达到了沈欢如今的最高水准,若是祖父看到了也要说一声进步非凡。

    沈欢安抚下激动的苏碧儿:“那个台历和手札是我做的,书签是我娘留给我的。”

    沈欢早在之前就利用家传技艺对四张书签进行了做旧处理,不像是新画的。

    结果苏碧儿更激动了:“天啊,你娘留给你的,这么珍贵。竟然给了我。”

    “不过是些身外之物,你还要不得了。”沈欢调侃她,“你放心。我还有好几套呢。”

    “那还是太贵重了,你不知道。我三哥看到这套书签,眼睛都直了,激动的语无伦次,差点儿跪下来求我借他观摩几天,我可是纠结了半天都没有松口呢。”

    沈欢有些纳闷,她虽然觉得这几张书签画的还不错,但也没有好到这种程度啊,不过想想。倒有些明白。当时为了在这么小的书签上描绘出几幅美景,沈欢运用了不少超前的空间技术,尤其是光线的利用,更是发挥到了极致。

    中国古人作画从来不考虑光线问题。

    并非写实画作,却表现的真实立体,怕是让人眼前一亮,耳目一新的地方,当然也有古人从来没有表现过这种主题的缘故,颜色运用也是,每张书签上的颜色不下百十种。一个绿色就可以演绎出深浅浓淡几十种来,且一起用在同一幅画作上。

    好在成为药人后,沈欢的感官变得比以前敏感好多。尤其眼睛,用多了也不会累,也不会花,所以画这么精细的作品也不觉的累到眼睛什么的,看来凡事都有两面性,好坏并行。

    “什么惊世之作,不过有些创新的地方,我那里还有好几套呢。这东西我既然送你了,便是我的一番心意。你随意用就行了,想要借给谁就借给谁。不用顾忌那么多。”

    苏碧儿释然:“那我就不客气了,不过我更喜欢哪个日历书和手札呢。你说你怎么就那么多怪主意,那手札我都不好意思拿去给别人炫耀了。”

    沈欢嬉笑:“那你喜不喜欢。”

    “我当然喜欢!没看出来欢妹妹在书画上这么有天赋呢,那日历上的字可真是漂亮,我三哥都没有看出来那是小女孩儿写的呢。”

    沈欢的字清俊飘逸,一派洒脱不羁之风,确实不像是女子所书。

    “那是,我可是不出世的天才,你可要抱住我的大腿啊,说不准以后我能一字值千金呢。”

    苏碧儿笑道:“我看是脸皮厚的不出世吧,告诉你,我以后可是要青史留名的女神医,你才要抱紧我的大腿呢……”

    两人自吹自擂,忍不住相视哈哈大笑。

    突然,苏碧儿拍下脑袋:“哎呀,竟然把点心忘了!”

    “什么点心?”

    “我特意给你做的点心,你可以放心,不会跟那些难吃的药膳冲突的!”苏碧儿拍拍沈欢的肩膀。

    沈欢顿时感动的不行,作为一个美食爱好者,顿顿都是没什么味道的药膳,其他东西大部分不能吃,能吃的也只能浅尝辄止,别提多痛苦了。苏碧儿同为美食达人,深深的同情沈欢这种境地,于是她特意研制了几种美味可口的点心,不但不会影响药膳的疗效,反而岁沈欢的身体大有裨益。

    “碧儿,你真是我的救星!”

    沈欢那副模样把苏碧儿逗的不行,笑的眼睛完成月牙儿,梨涡荡漾,可爱无比:“我让美绮把方子交给钟秀,以后想吃就自己做,回头我再帮你把药膳改进一下,弄得好吃一点。”

    “碧儿女神!你真是仙女下凡!”沈欢深情道。

    苏碧儿被她夸张的表现弄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沈欢见好就收,带着她和钟灵钟秀玩儿纸牌,直到所有人脸上都贴满了纸条,她才意犹未尽的告别离开。

    第二天,苏碧儿派人送来了她亲手熬制的药膳粥,弥补沈欢不能亲去的遗憾,那味道绝不是沈欢平日吃的可以比拟的,沈欢正幸福的品味着。

    妙言从外面进来,向沈欢行礼道:“郡主,外面有两个姓秦的公子,说是您的故人,非要见您。”

    沈欢一惊,是秦翊和秦越兄弟两个吧……(未完待续)

第九章 年近() 
这下沈欢不平静了,想起当日陆璟说的话,便觉得纠结,到底要不要见呢,那日与赵玥见面沈欢就已经后悔了,虽然难受,但沈欢还是不想以后后悔。

    她狠心摇头:“说我不认识什么秦氏兄弟,让他们离开吧。”

    妙言领命出去,沈欢坐在那里,原本美味的粥已经变得索然无味了,心中十分狂躁,便起身走向听涛阁。

    沈欢很想听歌,在听涛阁找到了一把古琴,毫无章法的弹奏起来。说来也好笑,想起当日因为那杨先生态度不好便不喜欢古琴,沈欢觉得自己特别幼稚,总该学着成熟一些了,很多事情不能随着性子,得靠脑子。

    冥冥中沈欢感觉到好几股势力在自己身边纠缠,如何在夹缝中生存,求得一线自由,还得看自己够不够强大,赵玥已然奋不顾身的为她跳下水,哪怕不为自己的未来考虑,也要想办法护住她啊。

    不过,她实在不适合复杂的脑力劳动,半天也没有和头绪,便放弃了,车道山前必有路,慢慢来……再也没有比沈欢还会调节自我情绪的人了,不一会儿,便想开了,像个没事人一样该看书看书,该写字写字,让钟灵钟秀啧啧称奇。

    沈欢是永远不会无聊的人,她有太多爱好,有太多可以填满生活的事情,再加上她越来越沉静的性子,接下来的日子越发平静,锻炼身体,看看闲书,练习字画和篆刻,设计郡主府,研制颜料,制墨。熟悉装裱,布置暖房……甚至为府里的丫头们设计花样子,偶尔弹弹琴。每天的时间都排的满满当当,然后她不小心再次忘记了自己的生辰。

    十一月十一日是沈欢的第十一岁生辰。

    其实。忘记生辰也不是沈欢的错,她向来对不重要的事情不走心,虽然和前世的生日是同一天,但是祖父和小师叔都对这种事情不上心,忘记生日都是家常便饭,更何况是一直颠簸不定的古代。

    再加上如今没人知道沈欢的生辰,所以被略过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还是钟秀突然想起来,问了问沈欢。她这才意识到生辰都已经过了两天了。

    钟秀为自己的大意懊恼不已,非要为沈欢重办一个生日宴。

    沈欢挠挠头,有些无奈:“都已经过去了,办不办也无所谓啊。”

    “这怎么可以,生辰是人生大事,郡主年纪小,不懂得它的重要性,但不能因为怕麻烦就省了这事儿。”钟秀十分坚决。

    沈欢拉住她,有些头疼:“我听说小孩儿过生辰会折寿的,今年先不办。咱们明年办一个隆重的怎么样。”

    钟秀张口想要反驳,却看见沈欢养了多日却看不到长肉的小脸,一个没忍住。眼泪险些掉下来,想当初在陆府,陆珧姑娘过生辰时,那是何等的热闹喜庆,可是沈欢,没有一个亲人不说,连朋友都见不得,就算办了生日宴,除了苏碧儿谁又会来呢。

    想到这儿。钟秀一时间心疼不已。

    沈欢将钟秀红了眼眶,一时有些慌神。她最怕女孩子哭了:“好钟秀,就咱们三个一起过好不好。我就跟你们两个亲了,不想要其他人……”

    钟灵在一旁道:“恩,咱们三个一起!”

    钟秀忍住眼泪点头,沈欢见此松了口气:“既然要一起过,那礼物也不能省了!”

    “郡主想要什么礼物?”钟灵道。

    沈欢想了想,眼睛一亮:“我想要羽绒披风!”

    “羽绒披风?”两人疑惑。

    其实沈欢早就想把羽绒制品弄出来了,可惜这段时间太忙,就忘记了,深秋时节,郡主府的湖水都已经结冰了,沈欢除了在园子里锻炼身体,平时都在温暖的室内呆着,而凌霜阁的地龙也已经通上,沈欢把卧房和书房都搬到了那里。

    沈欢想着正好趁此机会让女红好的钟灵钟秀把羽绒枕。羽绒披风甚至羽绒棉裤羽绒棉袄什么的都弄出来,好歹过一个暖冬。

    “你们知道鸡鸭鹅这些动物冬天为什么不冷么?”

    “他们有羽毛啊。”

    沈欢打一个响指:“对了!就是它们有羽毛,所以才能熬过寒冬,由此可见,它们羽毛的御寒效果非常好。最好选取鹅腹部成芦花朵状的绒毛,然后进行清洗,高温杀菌消毒……”

    沈欢将自己知道的都告诉钟灵钟秀两人,并把自己的要求说出来,半天两人明白了,但实在不明白沈欢干什么这么折腾,明明有上好的貂皮披风,却怎么都不肯用。

    其实到了这里,沈欢对皮草这种东西还是有些接受的,毕竟这里是古代,人与自然还有动物还算是和谐相处的,即使仍有杀害,也还是遵循着自然界的法则,没有什么动物因此遭到灭种的危机。

    在这个甚至很多人生存都不容易的时代,沈欢没有资格清高,人类尚且不能完全摆脱生存危机,哪里去谈论动物保护。

    但是,沈欢还是心理有障碍,不管别人怎么样,自己还是要遵循自己的准则行事。

    钟灵钟秀忙去找邓管家努力发展羽绒大业,沈欢得到清闲,便窝在窗边的美人榻上看书。

    冯嬷嬷进屋,后面的人搬了四盆隽美多姿的菊花。

    沈欢起身看着,有些惊讶:“嬷嬷,那里来的这么好的菊花,绿牡丹、十丈垂帘、西湖柳月、紫珠蟠龙,哇,可都是名品呢。”

    关键是这几种菊花都不是寒菊品种,开在这么晚的时节可不寻常。

    冯嬷嬷笑道:“这是太后赏给郡主的,郡主可喜欢。”

    沈欢点头惊叹:“怎么会不喜欢,真是多谢太后赏赐。我正想着在屋里放些鲜花,瞧着有生气呢,来来,这盆西湖柳月放在窗边的园几上,这盆……”

    沈欢布置好这几盆花。又同冯嬷嬷说了一会儿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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