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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庸风雅-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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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翊无奈:“他又不是洪水猛兽,你不用顾忌那么多。”

    “不行,我得做好准备,要不一见面他把我拆了怎么办。”

    “好吧,不过就算我不说你也躲不了太长时间。”

    “能多一刻就一刻嘛。”

    秦翊将沈欢身形单薄,面色苍白,不由心软温声道:“天气严寒,你还是先到马车上吧,越儿那边我会帮你的。”

    沈欢高兴到:“我就知道秦大哥会帮我的。你不要看我身体不好,其实还是可以的。我想和你走一走,咱们聊聊天。”

    秦翊摇头:“天色已晚,你还是早些回家吧。回头寻个时间,我来找你。”

    沈欢见秦翊坚持。只能作罢,两人就此别过。

    这可真是意料之外啊,还没完全做好心理准备呢,虽然太学就在女学对面,可两个学校的课程是不一样的,太学的学生每天要比女学的学生多两节课呢,所以沈欢从没有想过会这样突然见面,激动有之开心有之担忧也有之。

    为他们好。自然是不认识最好,可是这样的朋友沈欢不想失去,他们也不会介意,要是介意,秦翊今日就不会叫住她了。

    君子之交淡如水,不用顾忌太多,想太多反倒失其美好。

    想通了沈欢就该吃吃该喝喝,继续上学,然后要放假了,沈欢的第一个沐休日二月十一日正好与二月十二日的花朝节相连。所以连放三天假。

    立春已过,天气回暖,大地复苏。草木萌青。

    花朝节在大夏朝是一个年轻男女都很喜爱的节日,民间又称称“花神节”、“百花生日”、“花神生日”。正所谓“百花生日是良辰,未到花朝一半春;万紫千红披锦绣,尚劳点缀贺花神。”

    其实,说万紫千红有些夸张,或许在江南或川蜀等南方会有这种场景,但是在长安,郊外的花顶多刚接花骨朵,但这根本影响不了人们的热情。

    早在还没放假的时候。沈欢就听到许多同学开始四处邀伴,在花朝节这天去踏青。

    花朝节这天。人们惯常结伴到郊外游览赏花,祭花神。在北方。姑娘们喜欢剪五色彩纸粘在花枝上,或是剪了五色彩笺,取红绳把彩笺结在花树上,来映衬百花齐放的场景,俗称为“赏红”。此外,有些地方还有“装狮花”、“放花神灯”等风俗,有花神庙的地方还要到花神庙去烧香,以祈求花神降福,保佑花木茂盛。

    沈欢本来不打算凑这个热闹的,可是那天碰到了秦翊,后来秦翊约她花朝节出来游玩,便决定这天还是与大家同乐。

    可是没想到苏碧儿也给她递了帖子,邀请她花朝节出来游玩。

    “郡主,你看这样可好?”钟灵举起铜镜,让沈欢审视今天的发型。

    虽然铜镜光可鉴人,但相比用习惯的玻璃镜还是差远了,沈欢只能看个大概,因为身体原因,沈欢从来不再头上带任何有重量的东西,向来只用几根彩带。

    今日过节,多加了几个珍珠。

    “很好啊,钟灵的手越来越巧了,真不知道以后会是谁家的臭小子会把我们家钟灵娶走。”

    被调戏惯的钟灵还是忍不住翻个白眼,正在收拾东西的钟秀忍不住笑道:“郡主可要好好把把关啊。”

    “那是!”沈欢大方点头。

    “那郡主可不能厚此薄彼,钟秀也不能放过。”钟灵放下铜镜反击道,祸水东引。

    沈欢摸着下巴笑道:“这是自然,不过我看钟灵比较着急啊。”

    当你调戏他人时,一定要专一,轻易改变对象会让你不仅会削弱己方实力,还可能使自己八方受敌。

    钟灵看着这两个人知道今天自己是躲不过,索性不说了。

    沈欢笑笑,决定适可而止,想想自己今天要出去玩儿,还是忍不住有些小激动。想想自己好歹老老实实的待了半年,现在出去应该没什么问题,反正陆璟最近没有对她进行什么警告。

    收拾好东西踏上马车,沈欢想到苏碧儿拒绝其他朋友的邀请,选择自己,并且不愿意在女学再装作不认识,忽然觉得自己何其幸运,能得到这样几个朋友,不顾世人眼光甚至不顾危险愿意和她交往,赵玥,秦家兄弟,还有苏碧儿。

    顿时,心中所有的顾虑全都没有了,今日要开心的和朋友在一起,尽情放纵。

    沈欢与秦翊约在了城门口处的一个亭子,而与苏碧儿是约好在永安坊的尽头,郡主府所在的永安坊虽然比较偏,但是离东城墙的通化门比较近。

    长安的西郊由于连着运河,交通发达,商贸繁荣,而东郊环境优美,群山环抱,则是皇家和士族修建园林游玩踏青的地方。

    虽然全民欢庆花朝节,但是不同阶级庆祝的地方是不一样的,沈欢虽有心避开长安的贵族们,但是不说没人同意,但就安全这一点儿,沈欢觉得就算多碰见一些长安贵族也无所谓。

    不一会儿就到了与苏碧儿约定的地方,沈欢本想着苏家离这里稍远,要等一下苏碧儿,没想到人家到的比她还早。

    “怎么这么积极来这么早,是迫不及待想见我了吧,这么想我。”沈欢开心笑道。

    “你可不知道上学这十天简直要把我憋死了,你这个臭丫头!”

    两人见面来了个热烈的拥抱。

    “我还不是为你着想。”

    “我祖父说人之相交,相通于心,交汇于灵,与那些外物何哉。”

    “到时我着象了,你祖父才是真名士风范。”可是这个世界上这样的人又何其少,沈欢心中叹息。

    “那是。”苏碧儿得笑道,“你不说还有朋友吗?咱们快走吧,说不定再等一会能要碰见恭亲王世子呢。”

    沈欢望天:“借你吉言。”

    ……

    其实这里离东门已经不远了,不过几株香的时间,沈欢她们已经到了东门,出了东城门,又行了半柱香的时间,终于到了望青亭。

    沈欢下了马车,深吸一口气,顿觉神清气爽!

    再转头看向亭中的四个人,送上一个大大的笑容。

    赵玥、赵翔、秦翊三人站起来表示欢迎,另一个漂亮俊俏的男孩儿见到沈欢立即把头扭了过去,虽然变化挺大,但这是秦越无疑了。

    沈欢拉着苏碧儿进入亭中,苏碧儿瞪着两只圆溜溜的双眼看着赵玥:“你…你可是硕人阁的玥姑娘。”

    赵玥微笑点头,沈欢有些纳闷,怎么这么激动,但还是为双方介绍起来:“这是金陵苏家的苏十二娘苏笛,小名碧儿。”

    “他们是我在苏州认识的朋友,玥儿你认识了,这个英俊少年是她弟弟赵翔,这位翩翩君子是秦翊,那位傲娇少年是我最好的玩伴儿秦越……”

    两边认识过后,沈欢才了解到为什么苏碧儿见到赵玥这么激动。硕人阁如今盛名显耀,令整个大夏朝的贵妇骄女们趋之若鹜,尤其是硕人山庄这种美容沙龙式的经营尤其令人称道,而作为台前掌柜的赵玥自然受人关注。

    当然,在这种世家当道,商户低贱的社会里,赵玥受到的关注自然不是什么尊敬崇拜,不过是认为她能力不错能不能收为己用罢了,只有沉迷于医道的苏碧儿关注的是硕人阁产品开发者赵玥,对她将医学之道与美容之道融合入在一起十分感兴趣。

    两位妹子一见如故,沈欢也顾不得秦翊,讨好的凑到秦越面前。

    “一别经年,许久不见,秦越小哥真是越来越俊俏了。”(未完待续)

第十七章 山庄() 
秦越转身不理她,沈欢追上去:“我错了,我道歉,我忏悔,我痛定思痛追悔莫及悔恨交加……”

    继续转身,继续跟随:“我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了我的错误,现在交由组织,恳请组织宽大处理,再给我一次机会。”

    继续转身,继续跟随:“我已经这么诚挚的向你道歉了,男子汉要大人有大量,心胸宽广,器量不凡,你这样就跟小女孩儿一样,多没意思……”

    “你谁啊?我认识你吗?别跟我说那么多话。”唇红齿白的少年下巴微抬,语气不屑。

    傲娇少年你惹不起啊,沈欢心中抹泪。

    “我认识你啊,你忘了咱们两个四年前在一个夏日午后美好的邂逅了吗?我一见你就惊为天人,崇羡之情犹如决堤江水,滔滔不绝,一发而不可收拾……”

    “长的丑就不要露出这么难看的表情。”少年继续转身。

    但沈欢可没有忽略他嘴角忍不住弯起一丝弧度,心想有门儿,于是偷笑再接再厉道:“你长这么俊俏,怎么能以自己的标准来衡量别人呢,总要给我们这种人留条活路不是……”

    “活路?笨蛋一个,本来长得还能看,结果弄得自己成了丑八怪,还让别人给活路,怎么不先自己对自己好点儿。”

    “咦,你怎么知道我本来长得还能看,你认识我对不对!”

    “哼,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小爷才认识你这个丑八怪。”

    这话怎么听着这么耳熟,沈欢一时呆住了,这分明就是齐亚嘉附体的即视感,怪不得觉着深深的惊悚感。

    秦越说完话。发现没人回答,忍不住转身看到了沈欢怪异的表情,还以为刺激到她。一时觉得自己话说重了,但又不能收回。就清清嗓子道:“你不知道别人对你说话你要回答吗?”

    “啊,回答什么?”沈欢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围观的四个人忍不住笑了,秦越看着沈欢,恨铁不成钢道:“你怎么还是那么笨!”

    沈欢笑着抱住他:“笨又怎么啦,你要是原谅我,我就是笨一辈子也愿意。”

    秦越别扭的推开她,颇为嫌弃:“别说傻话,你这辈子已经没有变聪明的可能了。”

    这是变相的原谅她。沈欢笑出来,再次抱住少年。

    哄好了秦越,几人才算是正式会师。

    秦翊温声道:“我们许久未见,应围炉漫谈,正好今日凑齐了,不如拜过花神我们就回城,找个地方好好叙旧。”

    赵玥笑道:“哪里用这么麻烦,我已经在硕人山庄设好宴席,咱们在此地野游一番,再移步硕人山庄。好好畅谈。”

    沈欢拍手:“这个我赞同,我还从来没去过呢,正好看看大名鼎鼎的硕人山庄是什么样的。”

    其他三位完全没有意见。众人便步行向前出发。

    此时万物萌春,郊外青山环抱,山势绵亘,幽岩深谷,高峰平坡,流溪飞泉,百鸟鸣啼,一切都那么清晰动人,所有的事物都充满着生机。盎然勃发。

    沈欢不由感叹:“真好,没想到还能有一天和你们悠闲的漫步在自然中。想想过去几年发生的一切,都像是在做梦。唯有此时是清醒的。”

    “那你一直生活在梦中了,真天真。”

    秦越一句话破坏掉沈欢酝酿的气氛。

    秦翊安慰道:“既然梦都过去了,欢儿以后都要活的鲜活才好。”

    苏碧儿也笑道:“是啊,好日在都在后头呢。”

    唯有赵玥笑而不语,谁说以后的日子会好过,在她看来,怕是会更加不好过了,不过她会全力帮助她的。

    几人说着,秦越忍不住问道:“你这几年到底怎么了,竟然变成了这种鬼样子。”

    沈欢想了想道:“说来还挺传奇,不知道为什么,我身体里被人放置了一枚珍贵的蛊,这个蛊对南诏还很重要,他们掳走我之后,千方百计的想拿出来,却不得其法,我就被关在一个地方,虽然没受什么苦,却也挺痛苦的。”

    沈欢说的简单,但这事情确实复杂,也说不清,苏碧儿知道沈欢在这上面撒了谎,不过是为了掩盖这几年受的折磨,便没有说破。

    知道沈欢这几年是怎么回事,秦越也就没有往下追究。

    “你们呢,这几年怎么样。”沈欢说完自己的,继续问道。

    其实几人也无甚特别,赵玥自从开始打理硕人阁之后,便不再回念安村了,赵大娘和赵翔一直跟着她从苏州到扬州,又从扬州到洛阳,再从洛阳到长安,最后为了赵翔的学业,在长安安定下来。不过赵翔因为身份原因,只能在长安一家比较有名的私塾学习。

    倒是秦翊和秦越一直跟着秦老头在念安村,去年差不多和沈欢同一时间来到长安,在太学求学,至于秦越,纯粹是在南山待得无聊,出来见见世面。

    “这么说,你们几个倒是有缘,分别几年还能在一处相见。”苏碧儿道。

    沈欢双臂伸展:“对啊,你可是成了这一段孽缘诞生的见证者哦。不如让我来高歌一曲,赞美缘分。”

    “可不就是孽缘,歌你还是别唱,我会折寿的。”秦越道。

    “姑娘的歌声,令人难忘啊。”秦翊想起四年前的中秋,也忍不住笑道。

    赵玥赵翔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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